律摄·6. 鱼肉抉择论解释

9 段

第6章 鱼肉抉择论

3838. 关于鱼肉,用“鱼”这个词就已经涵盖了一切水生动物。这里面没有不许可吃的东西。但在肉类当中,有十种肉是不许可吃的: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肉、虎肉、豹肉、熊肉、鬣狗肉。其中,吃人肉犯土喇咤亚,吃其余九种犯恶作。所以,这十种——人等等的肉、骨、血、皮、毛,全都不允许。在油脂当中,只有人油是不允许的。在乳制品等当中,没有不许可的东西。对于这些不许可的肉,以及它们的骨等任何部分,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吃了就犯戒。什么时候知道了,什么时候就该发露忏悔。如果拿的时候想“我不问就直接吃”,那么在接受时也犯恶作;如果拿的时候想“我问了之后再吃”,那就没有犯。不过,明知是特意为自己准备的而吃,才犯戒;如果是吃了之后才知道,就不应该让他发露忏悔(《大品义注》281)。

在这里(《波罗夷义注》2.410),“指定为比丘而做”是指为了比丘们而杀、而准备的鱼肉。这两种都属于“指定为比丘而做”,都不允许。但没看见、没听说、不怀疑的,则允许。因为世尊允许三种清净的鱼肉:没看见、没听说、不怀疑。其中,“没看见”是指没看见有人为了比丘们而杀鹿、鱼等并正在拿取。“没听说”是指没听说有人为了比丘们而杀鹿、鱼等并已拿取。“不怀疑”则要知道有“因见而疑”“因闻而疑”,以及远离这两种的“疑”,要从它们的反面来理解。怎么理解呢?比如,比丘们看见有人手里拿着网、笼等从村庄出去,或者在林中走动。第二天,他们进那个村庄乞食时,有人把带着鱼肉的饭菜布施给他们。比丘们因为之前看见的情形而怀疑:“这该不会是为了比丘们而做的吧?”这就是“因见而疑”,不可以拿。如果虽然看见了但并不怀疑,那就允许。但如果那些人问:“尊者,为什么不拿?”听了解释之后说:“尊者,这不是为了比丘们做的,是我们为自己做的,或者是为国王的随从等人做的。”这样就允许。

比丘们并没有亲眼看见,但他们听说:“据说有人手里拿着网、笼子之类的东西,从村子里出去,或者在树林里走动。”第二天,当比丘们进那个村子乞食时,人们把带着鱼和肉的施食送上来。比丘们因为听到的那些话而心生怀疑:“这该不会是为比丘们做的吧?”这种情况就叫“闻而疑”,不可以接受。如果这样没有生疑,就可以接受。但如果那些人问:“尊者,为什么不受用?”听了解释之后说:“尊者,这不是为比丘们做的,是我们为自己做的,或者是为国王的随从等人做的。”那就允许。

比丘们既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说,可是有人进村乞食时,取了他们的钵,准备好带有鱼肉的食物送来。他们于是怀疑:“这该不会是为比丘们做的吧?”这叫做“离二者之疑”,同样不能接受。如果这样没有怀疑,就可以接受。但如果那些人问:“尊者,为什么不受呢?”听了原因之后说:“尊者,这不是为比丘们做的,是我们为自己做的,或者为国王的随从等人做的;或者是得到了现成的、本来就允许的肉,才为比丘们准备的。”那就允许。为亡者做祭祀,或者为庆典等而做的,也是同样的道理。总之,凡不是专为比丘们做的,而且对此没有疑惑,就全都允许。

3939. 不过,如果在某个精舍里,有食物是专门为比丘们准备的,而比丘们自己不知道这是为他们准备的,其他人却知道。那些知道的人不可以吃,其余的人可以吃。如果其他人不知道,只有比丘们自己知道,那就只有他们不可以吃,其他人可以吃。如果比丘们自己知道“这是为我们准备的”,其他人也知道“这是为他们准备的”,那所有人都不能吃。如果所有人都不知道,那所有人都可以吃。因为在对五种同法者中,无论那是专门为哪一位准备的,所有人都不能吃。

如果某个人特意为某位比丘杀了动物,把那位比丘的钵装满肉送给他,而这位比丘明明知道这是专门为自己准备的,还是收下了,然后转交给另一位比丘,那位比丘出于信心就吃了。这样谁犯戒呢?两个人都没有犯戒。因为专门为他准备的那份,他并没有吃,所以不犯戒;另一个人是不知情的,所以也不犯戒。接受符合规定的肉本身并没有罪过,如果不知道是专门为自己准备的而吃了,事后虽然知道了,也没有事后忏悔这回事。但如果不适合吃的肉,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吃了,事后知道了,还是要忏悔犯戒。因为明知是专门为自己准备而吃,才算犯戒;至于不适合吃的肉,即使不知道而吃了,也一样是犯戒。所以害怕犯戒的人,即使观察肉的样子,也应当先问过之后才接受肉。受用的时候,应该先拿好,心里想着“问过之后再吃”,然后问清楚了再吃。为什么呢?因为很难分辨。熊肉和猪肉很像,豹肉之类的和鹿肉之类的也很像。所以诸位长老说:只有问过之后再拿,才是应当做的。

如是,于《摘编巴利律注疏抉择》中

《鱼肉抉择论》讲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