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摄·3. 药事等办理抉择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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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配药等事项的抉择讨论

1515. 关于制药、护卫和摄益,先说制药,这里的判定如下(《波罗夷义注》2.185-7):不应该为任何外来的人制药,如果做了,就犯恶作。但应该为五类同法者制药,即比丘、比丘尼、在学尼、沙弥、沙弥尼。因为对这些人来说,戒、信、慧都相当,又在三学中精勤,所以不能不给他们制药。制作的时候,如果他们有药,就拿他们的药调配好再给;如果没有,就用自己的药来做。如果自己也没有药,就通过乞食的行仪,或者从亲属邀请的地方去寻求;如果求不到,即使没有事先受邀,也可以为病人取来制作。

1616. 也可以为另外五种人制药:母亲、父亲、照顾他们的人、自己的侍者,以及黄叶者。所谓黄叶者,是指想出家、在准备好衣钵之前住在精舍里的人。在这几种人当中,如果父母是富主而不期待,就可以不做;但如果他们即使身居王位也期待,那就不能不做。对期待药物的人,应给予药物;对不知道怎么调配的人,应调配好再给。为了一切人的利益,应按照为同法者所说的方式去寻求。如果把母亲接到精舍来照顾,一切护理工作都应由不碰触的人来做,嚼食和啖食应亲手给予。对父亲,则应像对沙弥那样,亲手为他洗浴、按摩等来侍奉。对那些照顾、看护父母的人,也应同样对待。所谓侍者,是指领取报酬在林中砍柴或做其他各种工作的人,他生病时,在亲戚还没来看他之前,应为他制药。如果某人完全依止比丘而做一切事务,那就必须为他制药。对黄叶者,也应像对沙弥那样对待。

17也可以为另外十种人做药: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小姨、大姨、叔叔、伯父、姑母、舅舅。不过,给所有这些亲属做药时,应该只拿他们自己的药,单纯调配好再给。如果他们的药不够,而他们请求说:“尊者,请给我们,我们会还给你们的”,就可以暂时给。即使他们不请求,也可以说:“我们有药,你们先拿去用吧”,或者心里想着“等他们有了就会还”,然后给他们。如果他们归还,就收下;如果不还,也不该催讨。除了这十种亲戚,不应该为其他人做药。

对于这些人的子孙传承,一直到第七代家族的范围,为他们提供四种资具,或者没有受请就制药,或者行医,都不犯污家罪。如果兄弟的妻子或姊妹的丈夫生病了,若是亲戚,也允许为他们制药。若不是亲戚,则要通过兄弟或姊妹来给,说“请交给你们所照顾的人”。或者通过他们的子女来给,说“请交给你们的父母”。按照这个方法,应当了知一切情形下的判定。

为了他们,如果让沙弥从林野中取药来,就应当让亲戚沙弥去取,或者让非亲戚沙弥为自己取来之后再给。那些沙弥也应当以履行义务的心态去取,说“我们是为戒师取药”。戒师的父母生病来到精舍,而戒师又去了别的地方,共住弟子就应当把属于戒师的药给他们。如果没有,就应当把自己的药让给戒师而给出去。如果自己也没有,就按前面所说的方式去寻找,把它当作戒师的药之后给出去。戒师对共住弟子的父母也应当同样对待。这个规则也适用于阿阇梨和弟子之间。还有,任何其他人生病进入精舍,不论是客人、盗贼、战败者、国王、被亲戚抛弃的可怜人,还是乡下人,对所有人都应当不指望回报地为他们制药。

18有信心的家族会用四种资具来护持像父母一样的比丘僧团。如果那家里有人生病,他们出于信任说“尊者,请把药配好给我们”,那就不该给,也不该配。但如果他们懂得如法的做法之后这样问:“尊者,某某病要配什么药?”那就应该说“取这个和那个,这样配”。要是他们问:“尊者,我母亲病了,请先告诉我药方”,那就不该直接告诉他,而应该彼此这样交谈:“贤友,某某比丘得这个病的时候,配了什么药?”“尊者,是某某药。”对方听了之后就给母亲配药,这是可以的。据说,大莲华长老在瓦萨巴王的后妃生病时,有位妇女来问,长老没有说“我不知道”,而是同样和比丘们这样交谈。她听了之后,就给后妃配了药。病好了以后,他们用三衣和三百迦诃波那钱把药箱装满,带来放在长老脚前,说:“尊者,请做花供养。”长老说:“这叫做师长的份额”,就以如法的方式让人收下,然后做了花供养。配药方面,应当这样处理。

1919. 不过,如果有人说“尊者,请为病人做护卫经”,那就不该做;但如果有人说“请诵护卫经”,那就应该诵。假如他心里想:“人们其实不懂,要是不做,他们会后悔”,那就可以做。如果有人说“请做好护卫水、护卫线再给我们”,那就该拿他们自己的水,用手搅动,再拿线摩擦过后给他们。如果从寺院拿水,或者拿自己的线给他们,就犯恶作。人们把水和线拿来坐下后说“请诵护卫经”,那就应该诵。如果他们不懂,就该告诉他们。比丘们坐着时,人们把水倒在脚上,放下线就走了,说“请做护卫经,请诵护卫经”,那就不该把脚移开,因为人们会后悔。即使是在村子里,他们为了病人派人到寺院说“请诵护卫经”,也应该诵。在村子里的王宫等处,发生了疾病或灾祸,被叫去诵经,就应该诵《阿咤那胝经》等。如果有人派来说“请来给病人授戒、说法,请来王宫或大臣家里授戒、说法”,那也应该去授戒、说法。如果有人叫说“请为亡者的亲属来一下”,那就不该去。如果是以“去看坟场、看不净,从而获得死随念”为修行的理由,那可以去。虽然说过“对于被打掷而死者,若无意令其死,则无罪”,但不能仅凭这一点就去打被非人附身的人。不过,应该把棕榈叶或护卫线系在他手上或脚上,诵《宝经》等护卫经,说“不要伤害有戒德的比丘”这样的法谈,或者诵《阿咤那胝护卫经》。

在这里,应当了解《阿吒那智护卫经》的预备做法。首先不应该直接诵《阿吒那智经》,而应该先诵《慈经》《幢顶经》《宝经》,这些要诵七天。如果能因此解脱,那很好。如果还不能解脱,就应当诵《阿吒那智经》。诵这部经的比丘不可以吃面食或肉类,不可以住在坟场。为什么呢?因为非人会趁机进入。应当把作护卫的地方涂上新鲜牛粪,在那里铺好干净的座位,然后坐下。作护卫的比丘从寺院去在家人家里时,应该由拿着盾牌武器的人围绕护送。不可以在露天空旷的地方坐着诵,应当关上门窗坐着,由手持武器的人围绕,以慈心为先,然后诵。应当先让人受戒,对安住在戒中的人作护卫。如果这样还是不能让他解脱,就把他带到寺院,让他躺在塔院,作座位供养,点亮灯,清扫塔院,说吉祥的话,还要击鼓召集大众。寺院附近的林子里如果有一棵叫“最胜树”的树,就派人去那里说:“比丘僧团期待您的到来。”在集众的地方,不可以缺席。然后应当问被非人附身的人:“你叫什么名字?”他说出名字后,就用名字称呼他,说:“某某,你在花香等供养中有一份,在座位供养中有一份,在施食中有一份,比丘僧团为了赠礼给你而说了大吉祥语,你应当出于对比丘僧团的恭敬而放了他。”如果还是不放,就应当告知诸天:“你们知道,这个非人不听我们的话,我们要做佛陀的护卫。”然后诵护卫经。这是对在家人的预备做法。如果比丘被非人附身,就应当洗座位,击鼓召集大众,在香花等中给他一份,然后诵护卫经。这是比丘们的预备做法。对护卫经应当这样处理。

20关于摄受,这里的判定是这样的:没有触碰过的食物,该给谁,不该给谁?首先应该给父母。即使它值一个金币,也不会败坏信施。也该给照顾父母的人、为父母办事的人,以及“黄叶者”(年老无依的人)。其中,对黄叶者,就算放进钵里给他也可以;除了他们以外,对其他在家人,即使是父母也不行。因为出家人所受用的东西,对在家人来说就像塔庙之物一样。另外,所谓没有触碰过的食物,对来到面前的盗贼、暴徒,甚至有权势的人,也都应该给。为什么?因为他们得不到时,就会动手强取,还气恼地说“他们不给”;给了以后,又会气恼地说“他们给的是剩饭”。一旦发怒,甚至会杀人性命,也会给教法制造障碍。这里还应该讲那个为了求王位而四处游走的盗龙的故事。对没有触碰过的食物,就应该这样去做。

那么,这个“摄受”应该对谁做、不对谁做呢?所谓摄受,就是对来到寺院的任何人——不管是新来的客人、穷人、盗贼还是有权势的人——都应该做。怎么做呢?比如,看到一位资具耗尽的新来者到了寺院,就应该给他水喝,给他涂脚用的油;如果是在合适的时间来的,就给他粥和饭;如果是在不合适的时间来的,如果有米,就应该给他米。即使他来得不是时候,也不该说“你走吧”,应该给他住的地方。做这一切都不应该有所期待。不应该这样想:“人们是四种资具的布施者,这样摄受他们的话,他们会一次次生起信心,然后来帮忙。”对盗贼,即使是僧团的东西也应该给。为了说明摄受的功德利益,《大义注》里详细讲了很多事例,比如盗龙的故事、和兄弟一起去阎浮提的大龙王的故事、父王国土中四位大臣的故事、无畏盗贼的故事等等。

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据说在斯里兰卡岛,有个叫无畏的盗贼,带着五百个手下,在一个地方扎了营,把周围三由旬的地方都清空霸占了。阿努拉德普勒的居民不敢渡过卡丹巴河,去舍利塔山的路上行人也断了。有一天,那个盗贼想去抢劫舍利塔山。守园人看见了,就去报告长部诵者无畏长老。长老问:“有酥油、糖蜜之类的东西吗?”回答说:“有,尊者。”长老说:“拿去给盗贼们。”又问:“有米吗?”回答说:“有,尊者,有给僧团送来的米、煮好的菜和奶制品。”长老说:“做好饭菜,拿去给盗贼们。”守园人就照办了。盗贼们吃完饭,问:“这顿招待是谁做的?”回答说:“是我们的尊长无畏长老做的。”盗贼们就来到长老那里,顶礼之后说:“我们本来是来抢夺僧团和舍利塔的东西的,但您这样招待我们,我们心里生起了信心。从今天起,寺院的如法守护就交给我们负责,让城里人来布施、来礼拜舍利塔吧。”从那时起,城里人来布施的时候,他们就在河边迎接护送,一路护送到寺院;在寺院里有人布施时,他们也守在旁边保护。他们还会把比丘吃剩的东西给别的盗贼。离开的时候,那些盗贼也会被送到河边,然后才回去。

有一天,比丘僧团里生起了讥嫌议论:“这位长老仗着自己的权势,把僧团的东西给了盗贼。”长老便召集僧团,说道:“盗贼们本来是打算抢走僧团的日常用品和塔庙的东西,我那时对他们做了这样的接待——让他们不会拿走那些东西。请把那些东西全部合在一起估个价;也请把没有被抢走的物品合在一起估个价。”结果,长老所给出去的一切加起来,还比不上塔庙里一张上好帛布绣毯的价值。于是大家说:“长老做的接待做得好。这件事没法指责,也没法追究,既没有赔偿的责任,也没有盗取之罪。”这样看来,接待有大功德,有智慧的比丘应当这样思择而行。

如是,于《摘编巴利律注疏抉择》中

关于药等事务的抉择论,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