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展咖提那抉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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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咖提那衣敷展裁决论

226「咖提那衣」者,此处(《大品义释》306)就咖提那衣之敷展而言,哪些人可得,哪些人不得?先就人数而言,下限至少为五人,五人可得;多则乃至十万众亦可得;少于五人则不得。就雨安居住满而言,凡于前安居入雨安居、并于第一次自恣时已行自恣者,可得;断雨安居者或于后安居入者,则不得。于《大护持》中说:「在另一寺院住满雨安居者,亦不得。」然而,于前安居入者,虽皆成为满众者,却不得分利;分利唯属其余(前安居)者。若前安居入者为四人、三人、二人或一人,则应将余者作为满众者而敷展咖提那衣。若有四位比丘入前安居,另有一位戒腊圆满的沙弥,若彼于后安居受具足戒,则既可为满众者,亦得分利。三位比丘与二位沙弥、二位比丘与三位沙弥、一位比丘与四位沙弥等,亦同此理。若前安居入者不谙敷展咖提那衣,则应寻访并请来熟悉敷展、持诵《犍度》的长老,请其唱念甘马语、敷展咖提那衣后,受用供养然后离去,但分利唯属其余比丘。

咖提那衣由谁施与方为如法?由任何天神或人类,或五位同梵行者中的某一位所施,皆为如法。施咖提那衣者有其义务,若彼不知而问:「尊者,咖提那衣应如何施与?」则应如此告知:「于日出时,将足以成就三衣中任意一件的布料,以‘我施咖提那衣’之语施与,即为如法。为作其资具,可施与如此数量的针、如此数量的线、如此数量的染料,并为作资具的如此数量的比丘施与粥食。」

敷展咖提那衣的比丘,也应知晓如法、如律地敷展所得咖提那衣的义务。从织工家取来的、由经线所成、沾有浆粉的布料,不堪使用;污秽的布料,亦不堪使用。是故,得咖提那衣敷展布后,应善加清洗,备办针等作衣资具,与众多比丘一同即日缝制,完成缝制后染色,点上规定之点记,然后敷展咖提那衣。若于彼尚未敷展时,有人持来另一件咖提那衣布,并施与众多其他咖提那衣分利之物,则应以施与更多分利者之所有物而敷展。对另一人则应善加劝导,令其理解。

咖提那衣应由谁敷展?由僧团授予咖提那衣者。僧团又应授予何人?授予衣着破旧者。若有多位衣着破旧者,应授予上座。上座之中,若有随众多、能于当日成衣并敷展者,则应授予他。若上座不能,而较新者能,则应授予较新者。然而,僧团可对上座行摄益,故应对上座说:'尊者,请您接受,待我等作成后再奉上。'于三衣之中,哪件破旧,便应为此而授予。若原为双层衣者,即应为双层衣而授予。若其单层衣厚实,而咖提那布轻薄,为使其合适,应授予足够作双层衣之量。即使他说:'我若不得双层衣,便只披单层衣。'也应授予双层衣。但若属本性悭贪者,则不应授予。受者也应摒弃'敷展咖提那之后,再拆开做成两件衣'的心念而接受。对于执取与受用而言——

“尊者,请僧团听我言:此咖提那布已为僧团所得。若僧团认为时机合宜,僧团可将此咖提那布授予某甲比丘,以敷展咖提那。此是白。”

“尊者,请僧团听我言:此咖提那布已为僧团所得。僧团将此咖提那布授予某甲比丘,以敷展咖提那。若诸尊者认可将此咖提那布授予某甲比丘以敷展咖提那者,请默然;若不认可者,当说。”

此咖提那布已由僧伽授予某甲比丘,用以敷展咖提那衣。僧伽认可,是故默然。我如是受持。

如是,应以第二甘马语授予。

如是授予咖提那衣后,若此咖提那布料已完成预备工序,此即为善。若未完成预备工序,不得以‘我是上座’或‘我是多闻者’为由而一人不参与,必须全体聚集,完成清洗、缝制、染色等。盖此咖提那义务,乃为佛陀所称赞。过去莲华上佛世尊亦曾行此义务。据说,彼之上首弟子善生长老曾受咖提那衣。彼大师与六十八万比丘共坐而作之。

待所应作之事已办,持迦提那衣的比丘若欲以桑嘎帝衣敷展迦提那,当舍弃旧桑嘎帝衣,决意新桑嘎帝衣,并宣告:“我以此桑嘎帝衣敷展迦提那。”若欲以上衣敷展迦提那,当舍弃旧上衣,决意新上衣,并宣告:“我以此上衣敷展迦提那。”若欲以内衣敷展迦提那,当舍弃旧内衣,决意新内衣,并宣告:“我以此内衣敷展迦提那。”

那位敷展迦提那的比丘(《附随》413)应来到僧团前,偏袒上衣,合掌,如此禀告:“诸尊,僧团之迦提那已敷展,此迦提那之敷展如法,请予随喜。”那些随喜的比丘们应当偏袒上衣,合掌,如此回应:“贤友,僧团之迦提那已敷展,此迦提那之敷展如法,我等随喜。”敷展迦提那的比丘应来到众多比丘前,偏袒上衣,合掌,如此禀告:“诸尊,僧团之迦提那已敷展,此迦提那之敷展如法,请予随喜。”那些随喜的比丘们应当偏袒上衣,合掌,如此回应:“贤友,僧团之迦提那已敷展,此迦提那之敷展如法,我等随喜。”敷展迦提那的比丘应来到一位比丘前,偏袒上衣,合掌,如此禀告:“贤友,僧团之迦提那已敷展,此迦提那之敷展如法,请予随喜。”那位随喜的比丘应当偏袒上衣,合掌,如此回应:“贤友,僧团之迦提那已敷展,此迦提那之敷展如法,我随喜。”如此,则一切皆已敷展迦提那。此在《附随》中已说,即:“两人之迦提那得敷展:敷展者与随喜者。”(《附随》403)又复说到:“非僧团敷展迦提那,非团体敷展迦提那,而是个人敷展迦提那;借由僧团之随喜、” }, {

然而,当迦提那如此铺展后,如果施主们将与迦提那衣一起带来的功德衣资具,以‘我们给予那位受持我们迦提那衣的人’的方式给予,则比丘僧团无权支配。如果他们没有经过询问就给予后离去,则比丘僧团有权支配。因此,如果铺展迦提那者的其余衣物也已破旧,僧团应通过征询同意后,也为他们提供布料。然而,甘马语只需一次即可。其余的迦提那功德衣资具中,坚固耐用的物品应按雨安居住所的固定分配来给予;若无固定分配,则应从长老座开始给予;重物不应分配。然而,若同一界内有多个寺院,则应召集所有比丘聚集一处铺展迦提那,不得各自分别铺展。

依《大品》306所说:“诸比丘,对于已张施迦提那的你们,将有五种许可:无告知行、无持衣行、团体食、随所需衣,以及彼处所生之衣。这些将属于你们。”由此,已张施迦提那的比丘们获得无告知行等五种功德。其中,“无告知行”指未行告知而行,意即只要迦提那未被撤销,依行持学处便无犯。“无持衣行”指未携带衣而行,意即离衣宿。“团体食”指依团体食学处开许无犯。“随所需衣”指只要对衣有需要,即使未经决意、未作净施的衣也可使用,此为其义。“以及彼处所生之衣”指在那张施迦提那的界内,无论是亡者衣,或是为僧团所施的衣,或是通过僧团资具所得,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的僧团衣,都将属于他们,此即是其义。

如此,在《圣典外律裁断摄》中

咖提那衣铺展决断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