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昼住抉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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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间卧息判定论

1此中,“日间卧息”是指白天躺卧。对此有如下判定:“诸比丘,我允许白天独处休息者关门后独处休息。”(《波罗夷》77)根据这一教言,白天躺卧时应关门后躺卧。虽然巴利圣典中并未明说“此是犯戒”,但由于不关门躺卧的过失所引发的事件中,世尊允许了关门躺卧,因此注释书指出,不关门而躺卧者犯恶作(《波罗夷注释》1.77)。因为了知世尊的意趣,优波离长老等确立了注释书。“就义理而言,白天犯戒,而非夜晚”(《遍问》323),依此也可成立。

2那么,什么样的门应关闭,什么样的门不应关闭?用木、竹片、席子、树叶等任意材料制成门扇,下方插入门臼、上方插入门楣而做成的旋转门,才应关闭。其他的门,如牛栏中那样的木栓荆棘门、装有轮子的村镇大门、以两三块木板或帘子配上轮子制成的滑动帘门、店铺中所用的上翻帘门、在叶屋中以竹签编缀的签柄门、布幔门——这些门都不应关闭。然而,对于用手推开门的比丘,只有推开布幔门不犯戒,推开其余门则犯戒。对于白天独处休息的比丘,只有旋转门才涉及犯戒,其余的门无论是否关闭而躺卧,都不犯戒,但应关闭后躺卧,这是应尽的义务。

3旋转门怎样才算关闭?当插上门闩或门钩时,即已关闭。而且,即使仅插入签子也可,仅挂上门钩也可,仅靠上门框放置也可,稍有未触到也可。以最下限的方式,只要头部无法进入,即使未触到门框也可。若在多人共同使用的处所,对比丘或沙弥说“贤友,请照看门”后躺卧也是可以的。若比丘们坐着做衣或做其他事情,心中作意“他们会照看门”后躺卧也可。《古伦达注释》中说:“即使告知近事男,或作意‘他会照看’后躺卧也可,唯独告知比丘尼或女人不可。”这是合理的。如此,在一切处,凡是后来所传的上座部传统或注释书传统,都应奉为准则。

4如果门臼或门楣破损、未安装而导致无法关门,或者为了施工而在门内堆放了砖堆、泥土等,又或搭建了高台,造成无法关门——遇到这类障碍时,允许不关门而躺卧。如果没有门扇,则视为已得许可。在设有梯子的高处躺卧者,应撤去梯子后方可躺卧。若梯子顶端有盖板,盖上后躺卧也是许可的。在内室躺卧者,关闭内室门或正门中的任意一扇后躺卧即许可。若是在单间小屋,两侧都开了门并同时使用,则两扇门都应照看。在三层殿堂中,门也同样应当照看。当乞食归来后,众多比丘为日间休息而进入如铜殿般的殿堂时,僧众上座对守门人交代“照看门”之后,或者作意“照看门是此人的责任”之后,进入躺卧即可。直到僧众中的最下座,都应如此而行。对于先进入者,作意“照看门是后进入者的责任”也是可以的。若不告知、也不作意,就在内室或不关门的室外躺卧者,犯戒。在内室或室外躺卧时,作意“照看门是大门处守门人的责任”之后躺卧,同样允许。如此,在铜殿等处的露台上躺卧者,也应当关好门。

此处略述其要:此白日独处的规定,是就任何有围墙、有门扇的处所而言。因此,在露天、树下或凉亭等任何有门扇的地方躺卧者,必须关门后方可躺卧。若是大庭院,如大菩提场、铜殿场那样多人出入之处,在那里即使关了门,门也无法保持在关闭的位置,人们摸不到门,甚至翻墙出入,所以在那里没有关门的义务。夜间开着门躺卧,若于黎明破晓时起身,不犯戒。然而,如果醒来后又再度入睡,则犯戒。若有人决意“我将在黎明破晓时起身”之后,夜间不关门而躺卧,即便如其所决意那般起身,他仍然犯戒。但在《大帕阇利》中说:“如此躺卧者,亦不免于轻慢恶作。”

5若有人夜间长时间未睡,或长途远行之后,白日身体疲乏,坐在床上,双脚未离地面,因睡意而躺下,这不犯戒。如果睡意深沉,不知不觉中将双脚放上了床,便犯戒。坐着靠背而卧者,不犯戒。若有人为了驱除睡意而经行,跌倒后迅速起身,也不犯戒。然而,若是跌倒后便就地躺卧,不起身,即犯戒。

谁得脱罪,谁不得脱罪?《大护持》中先说:“唯以单一姿势躺卧者得脱罪。然而,即使将脚从地面抬起而躺卧者、被夜叉所捉者、昏迷不醒者,皆不得脱罪。”《库伦达注》中则说:“唯被捆绑后强令躺卧者得脱罪。”《大注》中又说:“若有人经行时昏倒,即于该处入睡,此人因不在其境界内,不见有犯。然诸师长并不如此说,故大莲长老说:‘实为有犯。’但有二人确实从犯戒中得脱:即被夜叉所捉者,与被捆绑后强令躺卧者。”

如是,于《律藏文外判摄》中

日间卧息判定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