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咖提那衣篇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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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提那衣犍度

准许咖提那衣的讨论的注释

306在咖提那衣犍度中,“以头部为据”是指以主要部分为据。《结义句》中说:“咖提那,意思是坚固,因为能成就五种利益。”“他将成为他们的”这句话是说得通的,所以不说“他将成为你们的”,而说“他们的”,这样措辞才合理。意思是:凡是已敷展咖提那衣的人,不只是你们,其他已敷展咖提那衣的人,也将获得这份利益。“未告知而行”是指按照行持学处中所说的方式,不事先打招呼就在俗家之间走动。“死者之衣”是指死者所有的衣。“由彼所生而带来”是指由寺院所属的田地、宅基等而带来的。

在第一次自恣时已经自恣的人,这句话是为了说明:没有中断雨安居而住满雨安居的情形,因为即使由于障碍而没有自恣的人,只要住满了雨安居,也可以敷展咖提那衣。正因如此,没有说“或者未自恣的人”,而只说了“破雨安居的人,或者在后半期才入雨安居的人,不得”。在其他精舍住满雨安居的人也不得,意思是:在不同界内的其他精舍住满雨安居的人,不得在这座精舍敷展咖提那衣。“Khalimakkhitasāṭako”是指未染的新衣。“Dānakammavācā”是指布施咖提那衣布的甘马语。“Akātuṃ na labbhati”这句话表明:如果以轻慢心不做,就犯恶作。不过甘马语只需要一次,意思是:在布施咖提那衣布时所说的甘马语,只一次就有效。之后如果再布施别的衣,就不需要再做甘马语,只要白告即可,这是其意旨。

308“大处”是指广大的范围,因为具有二十四种行相,所以极为宽广,这样说。“五”是指五片。其余的也同样如此理解。“第一块折叠布”是指不同于咖提那衣布、属于自己原本的折叠布。《结义句》中说:“把腹部折叠布缝合起来,仅仅以缝合而成”,这是对把牢固的旧折叠布合在一起缝合这一做法的称呼。《大筏疏》和《小筏疏》则说:“这是为了显示已说之语,差别只在文辞上,义理上没有不同,所以才这样说。”“仅仅从背面顺风搭上”是指从纵向仅搭上顺风之程度。“仅从腹部顺风搭上”是指从横向仅搭上顺风之程度。“成为适宜”是指成为沙门适宜之相。“以隔夜应舍”是指以过夜者。

关于允许咖提那衣的讨论注释终

关于“执取七法”等论题的注释

311311. “Ayaṃ”指的是以断除希望为特征的咖提那衣解除。这里没有说到,是因为在巴利圣典的论母分别中,紧接在“闻语”之后并没有提到它。“Tattha”是指在那个越界的咖提那衣解除中。有人这样说:“所谓越界者,就是超越了衣时之界的人。”而我们的主张是:“因为已经超出了外界衣时的时间,所以叫越界者。”在《共担疏》中可以看到“他已完成衣”这样的读法,如果这样,就可以知道衣的障碍是先被断除的;但在这里,根据《附随》中“两种障碍不分先后,同时断除”的说法,与那种读法并不一致,所以这里的道理需要仔细考察。

312312. 《结义句》中说:“‘持取轮’和‘取起轮’相似,这里唯一的差别只是前缀词。”但有些人说:“不留下自己的任何资具而离开,就叫‘持取而去’。”再者,在持取轮中也同样显示了那些内容,应当这样联系起来理解。因为在衣未完成时离去的情况下,不可能有离去之际的咖提那衣解除,所以说“随其所应”。因为离去之际的咖提那衣解除,是依衣已完成而说的,经文说“比丘已敷展咖提那衣,拿着已制成的衣离去”,所以衣未完成的情况不包括在内,因此那里只列出了六种解除。

这里从一开始,先说明各轮的区别:取起轮有七种,同样,持取轮也有七种,这就是两组七轮。之后,除去离去之际的情况,就衣未完成时的取起轮和持取轮,共有两组六轮。再之后,依完成、决意完成、失落、临近这几种情况,列出了三组三轮。 其中,第一组三轮在界内没有涉及“将回来、不将回来”这个规定,只是在界外依“不将回来”而运作,所以离去之际、越界、共提这三种解除,在那里不适用。第二组三轮是在界内依“不将回来”而运作。第三组三轮是用“未作决定”这个词加以限定而运作的,从意义上说,和第一组三轮相同。所谓“未作决定”,就是像“将回来、不将回来”这样还没有决定,也就是还没有确定的意思。第三组三轮之后,第四组三轮如果有可能成立,那是在界内以“将回来”这个说法的差别而成立。这样配合时,和其余“听到消息”等说法并不相违,因此应当知道,第四组不是三轮,而是成了一个六轮。这样,三个三轮和一个六轮,应当知道这就是最初的十五轮。

316-320316-320. 从此,这同样的十五法,因前缀的差别,成为第二组,名为“取后十五法”。再者,以“拿了未做完的衣”为第三组十五法,以“取后”为第四组十五法,如此应当知道共有四组十五法。其中,第一和第二组十五法,完全指没做的衣;其余两组,则应当知道指未做完的衣。此后,依照“为了期望衣而出发”等的方式,按完成、未完成、失坏、期望断绝为一轮,如此成为一组四法。因此,前面所说的三组三法,以及期望断绝的三组三法,应当知道这就是“无期望十二法”。紧接着,在“有期望十二法”里,虽然先得到十二法,但它并无差别,所以为了让这十二法成为未说而自然成立,并特别显示出来,从一开始便说“将在界内返回”。应当知道,这是为了给第二组四法里“他出到界外后听到”等语,以及第三组四法里的“随闻”等提供依据。然而,这十二法虽然也可依无期望而得到,但因为它由此成为未说而自然成立,所以没有显示出来,应当这样理解。如此,这里应当举出两种十二法。在“应作十二法”里,也应当像所显示的那样,举出两种十二法:即无期望十二法成为未说而自然成立,以及有期望十二法。

321-322321-322. 因为在“方向行者九法”里,单凭“方向行者出行”这句话,就已经让“将不返回”自然成立、不必再说,所以那句话没有另外说出来。到这里,已经显示出没有住所的障碍。“不舍弃衣的份额”这一句,则是显示他具有衣的障碍。其中,“衣的份额”指他自己应得的那一份衣。“不舍弃”指仍然怀着期待。当他得到衣时:在雨安居所住之处,按完成、未完成、失坏三种情况,有一组三法;按这三种情况,在途中有一组;在所到之处有一组;这样共有三组三法,应知合为一组九法。

324此后,依据完成、完全完成、失坏、近处、越界和共担,宣说了安乐住五法。这里其余的内容,从巴利圣典和义注中都很容易理解。

关于“执取七法”等的讨论注释终

《咖提那衣篇》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