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结合篇·5. 敬悦百法

3. 结合篇 · 101 段

5. 敬悦百法

166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没有覆藏这些罪就还俗了。后来他重新受戒,对这些罪仍然不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给予这位比丘敬悦。

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没有覆藏这些罪就还俗了。后来他重新受戒,却对这些罪进行了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依据后段罪行中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覆藏了这些罪之后还俗了。后来他重新受戒,对这些罪不再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依据前段罪行中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覆藏了这些罪之后还俗了。后来他重新受戒,对这些罪仍然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依据前段与后段罪行中各自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167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这些罪中,有的覆藏了,有的没有覆藏。他还俗后重新受戒,对于先前曾覆藏的罪,后来不覆藏;对于先前未覆藏的罪,后来也不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依先前罪聚中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这些罪行中,有的覆藏了,有的没有覆藏。他后来还俗,重新受戒之后,对于先前曾覆藏的罪,之后不再覆藏;对于先前未覆藏的罪,之后却覆藏了。诸比丘,僧团应当依据前段与后段罪行中各自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这些罪中,有的覆藏了,有的没有覆藏。他还俗后重新受戒,对于先前曾覆藏的罪,后来覆藏;对于先前未覆藏的罪,后来不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依先前和后来的罪聚中各自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比如,有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他这些罪中,有的覆藏了,有的没有覆藏。他还俗后重新受戒,对于先前曾覆藏的罪,后来覆藏;对于先前未覆藏的罪,后来覆藏。诸比丘,僧团应当依先前和后来的罪聚中各自覆藏的情况,给予这位比丘别住,然后再给予敬悦。

168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知道,有一部分罪他不知道。那些他知道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知道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知道并且覆藏的罪,后来他也知道,但不再覆藏了;那些他之前不知道因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他知道了,也不再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对他之前的那个罪堆,按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知道,有一部分罪他不知道。那些他知道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知道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知道并且覆藏的罪,后来知道后不覆藏;那些他之前不知道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知道后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依先前和后来的罪聚中覆藏的情况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知道,有一部分罪他不知道。那些他知道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知道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知道并且覆藏的罪,后来知道后覆藏;那些他之前不知道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知道后不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依先前和后来的罪聚中覆藏的情况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知道,有一部分罪他不知道。那些他知道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知道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知道并且覆藏的罪,后来他也知道,继续覆藏了;那些他之前不知道因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他知道了,也覆藏了。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对之前的罪堆和之后的罪堆,都按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169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记得,有一部分罪他不记得。那些他记得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记得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记得并且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但不再覆藏了;那些他之前不记得因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了,却不再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对他之前的那个罪堆,按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记得,有一部分罪他不记得。那些他记得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记得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记得并且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但不再覆藏了;那些他之前不记得因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了,却覆藏了。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对之前的罪堆和之后的罪堆,都按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记得,有一部分罪他不记得。那些他记得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记得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记得并且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继续覆藏了;那些他之前不记得因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了,却不再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对之前的罪堆和之后的罪堆,都按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一部分罪他记得,有一部分罪他不记得。那些他记得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记得的罪,他没有覆藏。后来他还了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之前记得并且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继续覆藏了;那些他之前不记得因而没有覆藏的罪,后来他记得了,也覆藏了。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对之前的罪堆和之后的罪堆,都按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170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多个僧残罪。对其中一部分罪,他心中没有疑惑;对另一部分罪,他心中有疑惑。对心中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加以覆藏;对心中有疑惑的那些罪,他不加以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不覆藏了;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不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在原先那批按覆藏天数计算的罪聚上,给予别住之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多个僧残罪。对其中一部分罪,他心中没有疑惑;对另一部分罪,他心中有疑惑。对心中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加以覆藏;对心中有疑惑的那些罪,他不加以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不覆藏了;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加以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在原先和后来这两批罪聚上,都按覆藏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再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多个僧残罪。对其中一部分罪,他心中没有疑惑;对另一部分罪,他心中有疑惑。对心中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加以覆藏;对心中有疑惑的那些罪,他不加以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而加以覆藏;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而不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就先前和后来的罪聚,按覆藏天数给予别住,然后给予敬悦。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多个僧残罪。对其中一部分罪,他心中没有疑惑;对另一部分罪,他心中有疑惑。对心中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加以覆藏;对心中有疑惑的那些罪,他不加以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加以覆藏;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加以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在原先和后来这两批罪聚上,都按覆藏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再给予敬悦。

171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多个僧残罪之后,不加以覆藏,而后成为沙弥……乃至成为疯狂者……乃至成为心散乱者……(应如前面那样详细展开)……成为受疼痛折磨者……那时他有些罪是覆藏的,也有些罪是不覆藏的……他对一部分罪知道,对一部分罪不知道……他对一部分罪记得,对一部分罪不记得……对其中一部分罪心中没有疑惑,对另一部分罪心中有疑惑。对心中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加以覆藏;对心中有疑惑的那些罪,他不加以覆藏。当时他是受疼痛折磨者。后来他不再受疼痛折磨了,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不覆藏了;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不覆藏……乃至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不覆藏;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加以覆藏……乃至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加以覆藏;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却不覆藏……乃至先前心中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加以覆藏;先前心中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心中没有疑惑也加以覆藏。诸比丘,对于这位比丘,应当在原先和后来这两批罪聚上,都按覆藏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再给予敬悦。

敬悦百法终

6. 同原本合并别住四百法

172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正在行别住期间,中途又犯了多个僧残罪,犯后不加以覆藏,然后还俗。他后来再次受具足戒,对那些新犯的罪也不加以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原本。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正在行别住期间,中途又犯了多个僧残罪,犯后不加以覆藏,然后还俗。他后来再次受具足戒,对那些新犯的罪却加以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原本,并且对他那些按覆藏天数计算的罪,与先前的罪一起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又有这样的情况:一位比丘正在行别住期间,中途又犯了多个僧残罪,犯后加以覆藏,然后还俗。他后来再次受具足戒,对那些罪却不加以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原本,并且对他那些按覆藏天数计算的罪,与先前的罪一起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又有比丘正在别住时,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覆藏之后还俗了。他再次受具足戒后,又覆藏那些罪。那个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并且,应给予他别住,按照他所覆藏的那些罪,与先前所犯的罪合并计算。

173诸比丘,又有比丘正在别住时,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他的那些罪,有些是覆藏的,有些是不覆藏的。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以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不再覆藏;以前没有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不再覆藏。那个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并且,应依他所覆藏的那些罪,连同先前之罪一并计算,给予别住。

诸比丘,又有比丘正在别住时,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他的那些罪,有些是覆藏的,有些是不覆藏的。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以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不再覆藏;以前没有覆藏的那些罪,后来却覆藏了。那个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并且,应依据他所覆藏的那些罪,给予以先前罪合并的别住。

诸比丘,又有比丘正在别住时,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他的那些罪,有些是覆藏的,有些是不覆藏的。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以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依然覆藏;以前没有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依然不覆藏。那个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并且,应依据他所覆藏的那些罪,给予以先前罪合并的别住。

诸比丘,又有比丘正在别住时,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他的那些罪,有些是覆藏的,有些是不覆藏的。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以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依然覆藏;以前没有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覆藏了。那个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并且,应依据他所覆藏的那些罪,给予以先前罪合并的别住。

174诸比丘,又有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途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些罪他知道,有些罪他不知道。他知道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不知道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先前知道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知道了,也不再覆藏;先前不知道而未覆藏的那些罪,后来知道了,也不再覆藏。那位比丘应当从根本重新开始。并且,应当针对他所覆藏的那些罪,给予别住,并与先前之罪合并计算。

诸比丘,又有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些罪他知道,有些罪他不知道。他知道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不知道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先前知道而覆藏的罪,如今知道了却不覆藏;先前不知道而未覆藏的罪,如今知道了却覆藏。这位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对他所覆藏的那些罪,应给予与先前罪合并计算的别住。

诸比丘,又有比丘正在别住时,中间犯了许多僧残罪。有些罪他知道,有些罪他不知道。那些他知道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不知道的罪,他没有覆藏。他还俗之后再次受具足戒,以前知道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知道后依然覆藏;以前不知道而未覆藏的那些罪,后来知道后依然不覆藏。那个比丘应从根本重来。并且,应依据他所覆藏的那些罪,给予以先前罪合并的别住。

诸比丘,这里又有一个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其中一些罪他自己知道,一些罪他自己不知道。他知道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不知道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之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原先他知道并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知道之后,仍旧覆藏;原先他不知道且没有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知道之后,也予以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标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175诸比丘,此外还有这种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途又犯了数条僧残罪。这些罪,有的他记得,有的他不记得。凡他记得的罪,他都覆藏了;凡他不记得的罪,他都没有覆藏。后来他舍戒还俗,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当初他记得并覆藏的那些罪,他此后想起来了,却不再覆藏;当初他不记得、因而没有覆藏的那些罪,他此后想起来了,也照样不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退回起点,从别住之初重新开始。对于那些被覆藏的罪,应当以最初犯的那条罪起算,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这里又有一个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其中一些罪他记得,一些罪他不记得。他记得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不记得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之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原先他记得并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记得之后,却没有覆藏;原先他不记得且没有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记得之后,却覆藏了。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标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这里又有一个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其中一些罪他记得,一些罪他不记得。他记得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不记得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之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原先他记得并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记得之后,仍旧覆藏;原先他不记得且没有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记得之后,也没有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标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这里又有一个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其中一些罪他记得,一些罪他不记得。他记得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不记得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之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原先他记得并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记得之后,仍旧覆藏;原先他不记得且没有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记得之后,也覆藏了。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标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176诸比丘,这里又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途犯了好几项僧残罪。对其中一些罪他没有疑惑,对其中一些罪他有疑惑。他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覆藏了;他有疑惑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以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原先他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虽已没有疑惑,却不再覆藏;原先他有疑惑而没有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没有疑惑,也不再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这里又有一个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对其中一些罪,他没有疑惑;对另外一些罪,他有疑惑。凡是他没有疑惑的那些罪,他都覆藏了;凡是他有疑惑的那些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之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那些他先前没有疑惑而覆藏的罪,他后来没有了疑惑,反而不覆藏;那些他先前有疑惑而没有覆藏的罪,他后来没有了疑惑,反而覆藏了。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标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这里又有一个情况:一位比丘在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对其中一些罪他没有疑惑,对其中一些罪他有疑惑。那些他没有疑惑的罪,他覆藏了;那些他有疑惑的罪,他没有覆藏。他舍戒还俗之后,又重新受了具足戒。原先他没有疑惑并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没有疑惑之后,仍旧覆藏;原先他有疑惑且没有覆藏的那些罪,他后来没有疑惑之后,却没有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原本。依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以最初的罪为标准,应当给予合并别住。

诸比丘,在这里,一位比丘正在行别住期间,中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对于有些罪他心中没有疑惑,对于有些罪他心中有疑惑。那些他没有疑惑的罪,他就覆藏了;那些他有疑惑的罪,他就不覆藏。他还俗之后又重新受具足戒,先前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覆藏了;先前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没有疑惑也覆藏了。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起点。而且,应当根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从最初的罪开始,给他合并别住。

177诸比丘,在这里,一位比丘正在行别住期间,中间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没有覆藏,之后成了沙弥……成了疯狂者……成了心散乱者……成了受剧痛折磨者……他的那些罪,有些是覆藏的,有些是不覆藏的(应如前面所详细说明的那样来展开)……有些罪他知道,有些罪他不知道……有些罪他记得,有些罪他不记得……对于有些罪他心中没有疑惑,对于有些罪他心中有疑惑。那些他没有疑惑的罪,他就覆藏了;那些他有疑惑的罪,他就不覆藏。他成了受剧痛折磨者。后来他不再受剧痛折磨,先前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不覆藏了;先前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不覆藏了……先前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不覆藏了;先前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没有疑惑而覆藏了……先前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覆藏了;先前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不覆藏了……先前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也没有疑惑而覆藏了;先前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没有疑惑也覆藏了。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起点。而且,应当根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从最初的罪开始,给他合并别住。

178诸比丘,在这里,一位适合受敬悦的比丘……一位正在行敬悦的比丘……一位适合出罪的比丘,在中间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没有覆藏,然后还俗了……(适合受敬悦的、正在行敬悦的、适合出罪的,都应如别住所详细说明的那样来展开。)

179诸比丘,在此,有一位比丘本可出罪,却在期间犯下多条僧残罪。他未加覆藏,之后却成了沙弥……成了疯狂者……成了心散乱者……成了受剧痛折磨者……他有些罪是覆藏的,有些罪是不覆藏的……有些罪他知道,有些罪他不知道……有些罪他记得,有些罪他不记得……对有些罪他没有疑惑,对有些罪他有疑惑。凡他没有疑惑的罪,他就覆藏;凡他有疑惑的罪,他就不覆藏。他成了受剧痛折磨者。后来他不再受剧痛折磨。于是他这样处置:先前他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也没有疑惑,就不再覆藏;先前他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也没有疑惑,也不再覆藏……先前他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也没有疑惑,就不再覆藏;先前他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没有疑惑,却加以覆藏……先前他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也没有疑惑,却加以覆藏;先前他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也没有疑惑,也不再覆藏……先前他没有疑惑而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也没有疑惑,却加以覆藏;先前他有疑惑而不覆藏的那些罪,后来他没有疑惑,也加以覆藏。这位比丘应当被拉回到起点;并且应当根据那些被覆藏的罪,从最初的罪开始,给他合并别住。

同原本合并别住四百法终

7. 限量等门八法

180诸比丘,在这里,一位比丘犯了好几条僧残罪,这些罪是有确定数量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没有确定数量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同名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异名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同类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异类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界限分明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这些罪是界限混杂的,他没有覆藏就还俗了……(应如前面那样来展开。)

限量等门八法终

8. 二比丘门十一法

181两位比丘犯了僧残罪。他们都把僧残罪看作是僧残罪。其中一位覆藏了,另一位没有覆藏。那位覆藏的比丘,应当让他忏悔恶作罪。然后,按照他所覆藏的情况给他别住之后,对两位比丘都应给予敬悦。

两位比丘犯了僧残罪。他们都对僧残罪心存疑惑。其中一位覆藏了,另一位没有覆藏。那位覆藏的比丘,应当让他忏悔恶作罪。然后,按照他所覆藏的情况给他别住之后,对两位比丘都应给予敬悦。

两位比丘犯了僧残罪。他们对于僧残罪持有混杂的看法。其中一位覆藏了,另一位没有覆藏。那位覆藏的比丘,应当让他忏悔恶作罪。然后,按照他所覆藏的情况给他别住之后,对两位比丘都应给予敬悦。

“有两个比丘犯了混合罪。他们对这混合罪持‘这是僧残罪’的看法。一个覆藏,一个不覆藏。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按照他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对两人都应给予敬悦。”

“有两个比丘犯了混合罪。他们对这混合罪持‘这是混合罪’的看法。一个覆藏,一个不覆藏。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按照他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对两人都应给予敬悦。”

“有两个比丘犯了单个的罪。他们对这单个罪持‘这是僧残罪’的看法。一个覆藏,一个不覆藏。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两人都应依法处理。”

“有两个比丘犯了单个的罪。他们对这单个罪持‘这是单个的罪’的看法。一个覆藏,一个不覆藏。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两人都应依法处理。”

“有两个比丘犯了僧残罪。他们对这僧残罪持‘这是僧残罪’的看法。一个人心里想‘我要说出来’,另一个人心里想‘我不说出来’。他在第一个时分覆藏,在第二个时分覆藏,在第三个时分覆藏——当黎明破晓时,这个罪就成为了覆藏罪。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按照他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对两人都应给予敬悦。”

“有两个比丘犯了僧残罪。他们对这僧残罪持‘这是僧残罪’的看法。他们动身,打算去坦白。途中,一个人心里生起了覆藏的念头,想‘我不说了’。他在第一个时分覆藏,在第二个时分覆藏,在第三个时分覆藏——当黎明破晓时,这个罪就成为了覆藏罪。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按照他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对两人都应给予敬悦。”

“有两个比丘犯了僧残罪。他们对这僧残罪持‘这是僧残罪’的看法。他们精神失常了。后来,当他们恢复正常时,一个覆藏,一个不覆藏。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按照他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对两人都应给予敬悦。”

“有两个比丘犯了僧残罪。在诵读巴帝摩卡的时候,他们这样说:‘我们也是现在才知道——这个法原来是载于经中、包含在经中的,每逢半月就来诵一次。’他们对这僧残罪持‘这是僧残罪’的看法。一个覆藏,一个不覆藏。那个覆藏的,应让他忏悔恶作。按照他覆藏的天数给予别住之后,对两人都应给予敬悦。”

二比丘门十一法终

9. 原本不清净九法

182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同一个名称,有的是不同名称;有的是同类,有的是异类;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限量的、未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将他因中间罪拉回原本,如法地给予合并别住;却非法地给予敬悦,非法地令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同一个名称,有的是不同名称;有的是同类,有的是异类;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限量的、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将他从中间罪拉回原本,如法地给予合并别住;非法地给予敬悦,非法地给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同一个名称,有的是不同名称;有的是同类,有的是异类;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限量的、有些覆藏有些未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将他因中间罪拉回原本,如法地给予合并别住;却非法地给予敬悦,非法地令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同一个名称,有的是不同名称;有的是同类,有的是异类;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无限量的、未覆藏的僧残罪……又犯了许多无限量的、覆藏的……又犯了许多无限量的、有些覆藏有些未覆藏的……又犯了许多有些有限量有些无限量的、未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将他因中间罪拉回原本,如法地给予合并别住;却非法地给予敬悦,非法地令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同一个名称,有的是不同名称;有的是同类,有的是异类;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些有限量有些无限量的、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将他因中间罪拉回原本,如法地给予合并别住;非法地给予敬悦,非法地令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同一个名称,有的是不同名称;有的是同类,有的是异类;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些有限量有些无限量的、有些覆藏有些未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将他因中间罪拉回原本,如法地给予合并别住;却非法地给予敬悦,非法地令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原本不清净九法终

10. 第二九法

183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限量的、未覆藏的僧残罪。他向僧团乞求把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以非法、可破坏、不应理的羯磨,因那些中间罪将他拉回原本,非法地给予合并别住;却如法地给予敬悦,如法地给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许多僧残罪——有的有限量,有的无限量……有的是分明的,有的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对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这些罪的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许多有限量的、覆藏的僧残罪。他为中间所犯的罪,向僧团乞求拉回原本。僧团以非法的、可破坏的、不应理的羯磨,为中间所犯的罪将他拉回原本,并非法地给予合并别住;但对敬悦则如法地给予,对出罪也如法地给予。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中并未清净。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这些罪有定量,有些覆藏,也有些未覆藏。他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羯磨,将他因那些中间诸罪拉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却用如法的方式给予敬悦,用如法的方式令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上来说,并没有清净。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项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有些是同一个名称的,有些是不同名称的;有些是同类的,有些是不同类的;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就那些罪给予他合并别住。僧团就那些罪给予他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好几项僧残罪,这些罪是无定量的、不覆藏的……(中略)……无定量的、覆藏的……(中略)……无定量的、既覆藏又不覆藏的……(中略)……既有定量的也有无定量的、不覆藏的。他向僧团乞求,把那些中间所犯的罪拉回原本。僧团却以非法的羯磨——破坏的羯磨、不应理的羯磨——把他依那些中间所犯之罪拉回原本,又以非法的羯磨给予合并别住;而以如法的羯磨给予敬悦,以如法的羯磨给予出罪。诸比丘,就那些罪而言,这位比丘并没有清净。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下多起僧残罪,有些数量确定,有些数量不定……(中略)……有些分界明确,有些混杂不清。他向僧团请求将诸罪合并别住。僧团便给予他对诸罪合并别住。他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下多起僧残罪,这些罪无论数量确定或不定,都是覆藏的。他向僧团请求把中间所犯之罪退回原本。僧团以非法、可破坏、不应理的羯磨,将他退回中间诸罪的原本;又以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以如法的方式给予敬悦,以如法的方式给予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并未从那些罪中清净。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这些罪既有定量的也有无定量的,而且既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他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原本。僧团因他的那些中间诸罪,以非法、可破坏、不应理的羯磨,将他拉回原本;又以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以如法的方式给予敬悦,以如法的方式给予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上来说,并没有清净。

第二九法终

11. 第三九法

184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这些罪是有定量的、不覆藏的。他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将他的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他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在这期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不覆藏的。他在那个地位上时,忆念起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也忆念起后诸罪的中间诸罪。他心里这样想:“我确实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我向僧团乞求了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我那些罪的合并别住。我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不覆藏的。我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将我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了我合并别住。我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在这期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不覆藏的。我处在那个地位上,忆念起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也忆念起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我现在何不向僧团乞求,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呢?”他就向僧团乞求,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僧团就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给予如法的合并别住,给予如法的敬悦,给予如法的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上来说,是清净的。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覆藏的。他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对那些中间诸罪将他拉回退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他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在这期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覆藏的。他在那个地位上时,忆念起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也忆念起后诸罪的中间诸罪。他心里这样想:“我确实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我向僧团乞求了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我那些罪的合并别住。我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覆藏的。我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将我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了我合并别住。我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在这期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覆藏的。我处在那个地位上,忆念起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也忆念起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我现在何不向僧团乞求,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呢?”他就向僧团乞求,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僧团就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给予如法的合并别住,给予如法的敬悦,给予如法的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上来说,是清净的。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既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他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将他的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他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在这期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既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他在那个地位上时,忆念起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也忆念起后诸罪的中间诸罪。他心里这样想:“我确实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我向僧团乞求了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我那些罪的合并别住。我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既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我向僧团乞求对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僧团用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将我那些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非法的方式给了我合并别住。我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在这期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是有定量的,既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我处在那个地位上,忆念起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也忆念起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我现在何不向僧团乞求,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呢?”他就向僧团乞求,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僧团就对前诸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用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给予如法的合并别住,给予如法的敬悦,给予如法的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上来说,是清净的。

诸比丘,再者,这里有一位比丘犯了好几个僧残罪,有些是有定量的,有些是无定量的……(中略)……有些是界限分明的,有些是混杂的。他向僧团乞求,请僧团为他那些罪作合并别住。僧团就为他那些罪作了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的时候,中间又犯了好几个僧残罪,这些罪是无定量的、不覆藏的……(中略)……无定量的、覆藏的……(中略)……无定量的、既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中略)……既有定量的也有无定量的、不覆藏的。他向僧团乞求,请僧团就那些中间诸罪将他拉回原本。僧团就以非法的、可破坏的、不应理的羯磨,就那些中间诸罪将他拉回原本,并以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他自以为“我在行别住”……(中略)……僧团于是就前罪的中间诸罪以及后罪的中间诸罪,将他拉回原本,以如法的、不可破坏的、应理的羯磨,给予如法的合并别住,给予如法的敬悦,给予如法的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从那些罪上来说,是清净的。

诸比丘,又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乃至有能界定的也有混杂的。他向僧团请求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而且是覆藏的。他向僧团请求将这些中间犯的罪退回原本。僧团以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方式,将他的中间罪退回原本,又以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他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却又在中间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而且是覆藏的。他在那个地位上站着,忆起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也忆起了后面诸罪的中间罪。他心里这样想:“我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乃至有能界定的也有混杂的。我向僧团请求了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我那些罪的合并别住。我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而且是覆藏的。我向僧团请求了中间罪退回原本。僧团以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方式把我中间罪退回原本,又以非法的方式给了我合并别住。我自以为‘在行别住’,却又在中间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而且是覆藏的。我在那个地位上站着,忆起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也忆起了后面诸罪的中间罪。我何不向僧团请求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和后面诸罪的中间罪,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方式退回原本,并以如法的方式得到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呢?”于是他向僧团请求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和后面诸罪的中间罪,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方式退回原本,并以如法的方式得到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僧团就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方式,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和后面诸罪的中间罪退回原本,以如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以如法的方式给予敬悦,以如法的方式给予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对于那些罪,就是清净的了。

诸比丘,又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位比丘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乃至有能界定的也有混杂的。他向僧团请求这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他那些罪的合并别住。他正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他向僧团请求将这些中间犯的罪退回原本。僧团以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方式,将他因中间罪退回原本,又以非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他自以为“我在行别住”,却又在中间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他在那个地位上站着,忆起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也忆起了后面诸罪的中间罪。他心里这样想:“我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乃至有能界定的也有混杂的。我向僧团请求了那些罪的合并别住。僧团给了我那些罪的合并别住。我在行别住期间,又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我向僧团请求了中间罪退回原本。僧团以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方式把我中间罪退回原本,又以非法的方式给了我合并别住。我自以为在行别住,却又在中间犯了好几条僧残罪——有定量的也有不定量的,有覆藏的也有不覆藏的。我在那个地位上站着,忆起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也忆起了后面诸罪的中间罪。我何不向僧团请求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和后面诸罪的中间罪,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方式退回原本,并以如法的方式得到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呢?”于是他向僧团请求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和后面诸罪的中间罪,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方式退回原本,并以如法的方式得到合并别住、如法的敬悦、如法的出罪。僧团就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方式,将前面诸罪的中间罪和后面诸罪的中间罪退回原本,以如法的方式给予合并别住,以如法的方式给予敬悦,以如法的方式给予出罪。诸比丘,这位比丘对于那些罪,就是清净的了。

第三九法终

结合篇第三

其摄颂:

不覆藏一日、二日、三日、四日;

五日、半月、十日,大牟尼说了这些罪的情形。

清净者与还俗者,以定量开头,两位比丘;

在那里,两位有想者如是,有疑惑者也一样。

两位持混杂见者,以及两位持不清净见者、两位持一见者;

还有两位持清净见者。

同样地,一人覆藏,又以覆藏心;

对于疯狂者的开许教导,有十八种根本清净。

这是那些分别说部的老师们,在铜掌岛确立净信者,

大寺住众的传诵,为令正法久住。

结合篇终

━━ 归纳讲解,仅供参考 ━━

事件

具寿优陀夷犯故意泄精罪,先是不覆藏,后是覆藏一日乃至更复杂的覆藏情形。他向僧团坦白并请求相应的处理程序。佛陀指示僧团以如法羯磨对他执行别住、僧悦、出罪的整套流程,从简单案例逐步展开到合并多个罪行、中间又犯新罪的极复杂案例,通过正反对比非法羯磨与如法羯磨,确立僧团处理桑喀地谢萨罪的程序标准。

经文摘要

优陀夷犯泄精罪→僧团依佛指示执行别住/僧悦/出罪程序→扩展到久覆藏、多罪合并、中间犯罪等复杂情形→以非法羯磨与如法羯磨的对比收束,明确程序的应理与不应理之判准。

中心思想(白话 + 重点拆解)

第一层:程序不是惩罚,是让人能回头

这篇整部都在讲一个极其细致的东西——比丘犯了严重过失之后,不是简单开除或放任,而是有一套精密程序帮他恢复清净。程序本身是通道,不是折腾人的刑具。经文一开始的案例最基础:犯了故意泄精,没藏着掖着,主动跟僧团坦白——“我犯了一个罪,故意泄精,未覆藏。我应当如何行呢?”

→ 拆开看:这句话看似普通,其实是整个程序启动的钥匙——承认、不覆藏、主动问僧团。不覆藏意味着没跟僧团断连,所以不需要“别住”这一步,直接进入“僧悦”。僧悦不是取悦谁,而是一个法定隔离期,让犯者暂时退出僧团常规生活,同时保有希望。

第二层:覆藏才是真正的问题

经文后面展开的核心变量是“覆藏”。优陀夷同一个罪,但“覆藏一日”,程序就多出一层“一日别住”——“我犯了一个罪,故意漏精,覆藏一日。我向僧团乞求对一个罪一日别住。”

→ 拆开看:覆藏一日,就要先补上一日的别住。别住的本质是回溯性承担——你躲了多久,现在用对等的时间公开承受隔离,重新接回僧团的视线之内。这不是“赎罪”,而是重建信任的仪式结构。罪本身的程序(僧悦、出罪)不变,但多了一道“重新接入”的门槛。

→ 一句话要旨:犯罪的严重性不仅是行为的性质,更在于犯罪后是否把自己藏起来;藏得越久,回到清净的门槛越高。

第三层:非法羯磨与如法羯磨,是程序正义的生命线

经文后半部分大量罗列“非法、可破坏、不应理”的羯磨与“如法、不可破坏、应理”的羯磨对比。“僧团以非法的羯磨、可破坏的、不应理的,将他的中间诸罪拉回退回原本,以非法给予合并别住”与“僧团以如法的羯磨、不可破坏的、应理的,如法的合并别住”反复出现。

→ 拆开看:这里的关键词是“应理”(kuppa-akuppa),翻成“可破坏/不可破坏”更赤裸——程序一旦有瑕疵,整件事就站不住。就算犯戒者自己以为在行别住,如果当初僧团的羯磨是“不应理”的,他实际上等于是空转。经文用“他住于那个地位时,忆念前诸罪的中间诸罪,忆念后诸罪的中间诸罪”描写这种煎熬——人陷入“已经走了这么多程序却不知道算不算数”的困境,唯一的出路是重新启动一套如法的羯磨。

→ 一句话要旨:僧团的合法决议本身,是犯戒者清净的前提;程序错,一切归零。

关键术语锚

- Saṅgha → 僧/僧团:本篇反复出现的“僧团应给予”“僧团认可”中,Saṅgha 不是一个抽象的教团概念,而是具体的议会式决策体,做出的是有法效的羯磨(kamma事务决议)。若误解为“僧众群体意见”,会弱化其法定权威性。

- kamma → 业/羯磨:在本篇大量使用其“僧团事务决议/程序行为”这一极专技含义(“如法羯磨”“非法羯磨”),与个人业报的“业”含义完全不同,易串混。

- vutthāna → 出罪:字面是“起/出”,本篇特指僧团经过完整程序后正式裁定某人恢复清净地位的最后一关。它不是“他觉得自己没罪了”,而是僧团的权威决议说“此人已净”。

- mānatta → 僧悦:字面有“取悦/敬重”之意,但本篇是严格的程序名词,指六夜隔离观察期。若望文生义为“让僧团高兴”就走偏了,实质是“履行义务以重获信任的法定阶段”。

- parivāsa → 别住:字面是“居住/停留”,本篇指对覆藏期按日计算的隔离生活。与一般意义上的“独立居住”不同,它是一种惩罚性/恢复性隔离,附带具体的身份限制(如不能与僧团共住、不能享受某些权利)。

- paṭicchanna → 覆藏:意为“遮盖/隐藏”,本篇是整个程序复杂度的核心变量——罪本身若一样,覆藏天数直接决定别住天数。它的对治品不是“坦白”这个一次性动作,而是“别住”这个制度性对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