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偈集义注

46 段

另一个第二偈的集录。

关于身犯等的注释

474“有多少种身犯”等偈颂的解答中,六种身犯是:在中间省略部分,以第四种犯的起因而犯六种犯,也就是按“比丘行淫欲法,犯巴拉基格”这类句式所说的犯。因为这些犯是从身门生起的,所以称为身犯。六种语犯是:在同一个中间省略部分,以第五种犯的起因而犯六种犯,也就是按“比丘有恶欲、被欲所败”这类句式所说的犯。关于覆藏者有三种:比丘尼覆藏过犯犯巴拉基格,比丘覆藏桑喀地谢思犯巴吉帝亚,覆藏自己的粗重罪则犯恶作。以身触为缘有五种犯:比丘尼以身触犯巴拉基格,比丘犯桑喀地谢思;以身接触身体相连之物犯土喇咤亚;以投掷之物接触身体相连之物犯恶作;以指刺犯巴吉帝亚——这些就是以身触为缘的五种犯。

在破晓时分有三种罪:因超过一夜、六夜、七日、十日、一个月等时限而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比丘尼在别处过夜犯桑喀地谢思;以及“覆藏第一夜分,覆藏第二夜分、第三夜分,到破晓时仍覆藏,就成罪;覆藏者应令其发露恶作”——如此,在破晓时分犯这三种罪。两种乃至三谏:有十一种称为乃至三谏,但依制立而言则有两种:比丘的乃至三谏和比丘尼的乃至三谏。这里有一类八事:只有比丘尼才有这一类,在此教法中称为八事。以一总摄一切:“凡有罪者,应发露”——以这一缘起初总说,总摄一切学处和一切巴帝摩卡的诵出。

律藏有两个根本,就是身和语。所说的两种重罪,就是巴拉基格和桑喀地谢思。两种覆藏粗罪:覆藏巴拉基格和覆藏桑喀地谢思的巴吉帝亚——这两种叫作覆藏粗罪。

村落间有四种犯:比丘与比丘尼相约,犯恶作;进入别的村子的界区,犯巴吉帝亚;比丘尼前往村落间时,在有围墙的村落,第一脚犯土喇咤亚,第二脚犯桑喀地谢思;在没有围墙的地方,第一脚进入界区犯土喇咤亚,第二脚犯桑喀地谢思——像这样,村落间有恶作、巴吉帝亚、土喇咤亚、桑喀地谢思四种犯。以渡河为缘的四种犯:比丘与比丘尼相约,犯恶作;上船,犯巴吉帝亚;比丘尼渡河时,在渡越中第一脚犯土喇咤亚,第二脚犯桑喀地谢思——这四种。人肉犯土喇咤亚。其余九种非应食的肉犯恶作。

比丘尼在夜间黑暗、没有灯光的地方,和男子站在一臂之内交谈,犯巴吉帝亚;离开一臂的距离站着交谈,犯恶作。这是两种夜间交谈的犯戒情况。比丘尼在白天、隐蔽的地方,和男子站在一臂之内交谈,犯巴吉帝亚;离开一臂的距离交谈,犯恶作。这是两种白天交谈的犯戒情况。关于施与的人,有三种犯戒情况:怀着杀人的意图把毒药给一个人,如果那人因此死了,犯巴拉基格;把毒药给夜叉或饿鬼,如果他们死了,犯土喇咤亚;把毒药给畜生,如果它死了,犯巴吉帝亚;把衣施给非亲里的比丘尼,犯巴吉帝亚——施与的人就有这三种犯戒情况。接受的人有四种犯戒聚:握手、抓发辫,犯桑喀地谢思;用口触碰生殖器,犯巴拉基格;从非亲里比丘尼那里接受衣,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有染心的女人从有染心的男子手中接受嚼食或啖食,犯土喇咤亚——接受的人就有这四种犯戒聚。

应发露等的注释

475五种应发露的犯,就是五种轻犯。六种可忏悔的犯,就是除了巴拉基格之外其余的那些。这里面有一种不可忏悔的犯,就是一条巴拉基格罪。

律藏中说的两种重罪,就是巴拉基格和桑喀地谢思。所谓身语方面的学处,是指一切学处都属于身语方面,在意门方面并没有制定任何学处。一种非时谷味,就是咸酸粥。因为只有这一种谷味在非时是允许的。一种白四甘马的认可,就是教诫比丘尼的认可。因为只有这一种认可,是通过白四甘马作成的,是被允许的。

二种身巴拉基格:就是比丘的淫欲巴拉基格和比丘尼的身相触巴拉基格。二种共住地:就是自己使自己成为同共住者,或者和合僧团让被摈除者恢复。不过在《库伦德疏》里说“同共住地与非同共住地”,这样说了二种共住地。两类人的断夜:是为别住者和行敬悦者制定的。二种两指:就是二种关于两指的制定,“最多可以取两指节”是其中一条,“两指或两个月”是另一条。

“打自己有两种”是指:比丘尼打自己时,会犯两种罪。打自己时哭泣,犯巴吉帝亚;打自己时不哭泣,犯恶作。“僧团以两种方式分裂”是指:通过甘马和通过筹票。“这里有两种初犯”是指:在整个律藏中,依据对两者的制定方式,有两种初犯。如果换一种方式来说,就是比丘九种、比丘尼九种,共十八种。“以白二甘马行事有两种”是指:两种白二甘马事务——即甘马本身和甘马的所依。甘马发生在九种场合,而以甘马所依的形式存在于两种场合。

杀生有三种:不针对特定对象挖陷阱,如果人死了,犯巴拉基格;如果夜叉、饿鬼死了,犯土喇咤亚;如果畜生死了,犯巴吉帝亚——就是这三种。 语巴拉基格有三种:覆藏他罪、随顺被举者、八事。不过《库伦德》中说:教唆偷盗、教唆杀人、妄说上人法——这样说了三种。 粗语有三种:针对大便道、小便道说褒贬语,犯桑喀地谢思;除了大便道、小便道之外,针对膝盖以上、锁骨以下的部位说褒贬语,犯土喇咤亚;针对锁骨以上、膝盖以下的部位说褒贬语,犯恶作。 以媒嫁为因有三种:接受、询问、回报,犯桑喀地谢思;接受、询问但不回报,犯土喇咤亚;接受但不询问、不回报,犯恶作。以媒嫁为因,就有这三种罪聚。

有三种人不能受具足戒:减龄者、减肢者、事坏者,这三者的差别前面已经说过了。另外,在这里,如果有人衣钵不齐全,或者虽然齐全却不乞求,这些也归入减肢者之中。杀母者等犯恶作的人、黄门、二根人、畜生类,应当知道这些也归入所说的事坏者之中。这个道理在《库伦德》中已经说过。 “三种甘马的摄属”是指:白之安立、未完成的自受、已完成的业。其中,“应给与、应作”等类别是白之安立;“给与、作”等类别是未完成的自受;“已给与、已作”等类别是已完成的业。用这三种来摄属各种甘马。另外还有三种也能摄属甘马——以事、以白、以甘马语。具足事、具足白、具足甘马语的,才叫做甘马,所以说“三种甘马的摄属”。 “三种被灭摈者”是指:应灭摈慈比丘尼、应灭摈污染者、具足十支的沙弥应灭摈、应灭摈棘刺沙弥。像这样,依灭摈、灭共住、灭罚甘马,应当知道有三种被灭摈者。 “三人一白”是指:从“诸比丘,我允许为二、三人作一次甘马语”这句话来看,三个人由同一位戒师、不同的教授师,作一次甘马语是可行的。

偷盗有三种情况:偷了价值相当于一“脚”或超过一“脚”的东西,犯巴拉基格;超过一“摩沙迦”,犯土喇咤亚;等于一“摩沙迦”或不足一“摩沙迦”,犯恶作。四种淫欲的情况是:未破损时,犯巴拉基格;大部分已破损时,犯土喇咤亚;张开嘴时,犯恶作;触到树脂座时,犯巴吉帝亚。砍伐有三种情况:砍伐大树,犯巴拉基格;在草木生长之处砍伐,犯巴吉帝亚;割断男根,犯土喇咤亚。五种丢弃的情况是:不指定对象而丢弃毒药,如果因此令人死亡,犯巴拉基格;令夜叉、饿鬼死亡,犯土喇咤亚;令畜生死亡,犯巴吉帝亚;排放精液,犯桑喀地谢思;在应学法中,在青草上大小便,犯恶作。以丢弃为缘由,就有这五种罪。

在比丘尼教诫品的十条学处里,与巴吉帝亚一起构成的恶作,就是“与巴吉帝亚俱作恶作”,这是它的意思。“这里说了四种九集”的意思是:就在第一学处里,非法甘马有两种,如法甘马有两种,这样一共说了四种九集。“给两位比丘尼衣”的意思是:给在比丘面前受具足戒的比丘尼衣的人,犯巴吉帝亚;给在比丘尼面前受具足戒的比丘尼衣的人,犯恶作。这样,给两位比丘尼衣时,以衣为因,就产生罪,这是它的意思。

“八应悔过”就是巴利文里直接说到的那些。所谓“吃生谷,连同巴吉帝亚一起构成恶作”,意思是:乞求生谷之后拿来吃,就同时犯了巴吉帝亚和恶作。

走路时犯四种罪,是说:与比丘尼或女人事先约好一起走,犯恶作;进入村落范围时,犯巴吉帝亚;如果一位比丘尼独自走到另一个村子,当她进入村落范围时,第一脚踏入犯土喇咤亚,第二脚踏入犯桑喀地谢思。这样,走路的人就有这四种罪。“站着的人也同样有这么多”,意思是站着的人也有同样的四种罪。怎么犯呢?比丘尼在黑暗处或隐蔽处,因为和男子有交情,站在男子伸手够得到的范围内,犯巴吉帝亚;站在伸手够不到的地方,犯恶作;到天亮时分,站在离开同伴伸手够不到的地方,犯土喇咤亚;离开后站着,犯桑喀地谢思。坐着的人也有这四种罪。“躺着的人也同样有这么多”,意思是:如果她坐着或躺着,同样犯这四种罪。

(三)巴吉帝亚的注释

476五种巴吉帝亚:接受了五种药之后,不管把它们分放在不同容器里,还是放在同一个容器里,只要没有混合在一起存放,超过七天,那位比丘就在同一刹那犯下全部五种巴吉帝亚,这些罪各自的事由不同,不能说“先犯了这条,后犯了那条”。

九种巴吉帝亚:如果一位比丘乞求了九种美味食物,然后把它们混合在一起捏成一口团,放进嘴里吞下去,越过喉咙,那么他就在同一刹那犯下全部九种巴吉帝亚。这些罪的事由各不相同,不能说“我先犯了这条,后来才犯那条”。应当用一句话发露:“尊者,我接受了五种药,过了七天还留着,犯了五种罪,我在您面前发露这些罪。”这样用一句话发露,罪就算发露了,用两句话或三句话来说并没有必要。在第二种发露中,也应当这样说:“尊者,我乞求了九种美味食物并吃了,犯了九种罪,我在您面前发露这些罪。”

尊者,我接受了五种药,过了七天,我把这件事如实向您发露。这样把事情经过说清楚之后再发露,罪就已经发露了,不必再提罪名。第二种发露方式也是这样说:尊者,我告知了九种美味食物并吃了,我把这件事如实向您发露。

有三种“乃至第三次”的罪:追随被举罪比丘的比丘尼犯巴拉基格;追随分裂僧团者如果咖离咖等人犯桑喀地谢思;不舍弃恶见,以及暴戾比丘尼,犯巴吉帝亚——这些就是乃至第三次的三种罪。所谓六种言语因缘,意思是依所说的话为缘而犯六种罪。怎么犯呢?为了活命、因为活命的缘故,恶欲、被贪欲控制的人宣称不存在的、不真实的上人法,犯巴拉基格。为了活命、因为活命的缘故,做媒嫁,犯桑喀地谢思。为了活命、因为活命的缘故,说“住在你精舍的那位是阿拉汉”,犯土喇咤亚。为了活命、因为活命的缘故,比丘为自己乞求美味食物而吃,犯巴吉帝亚。为了活命、因为活命的缘故,比丘尼为自己乞求美味食物而吃,犯波罗提应悔过。为了活命、因为活命的缘故,没病却为自己乞求羹或饭而吃,犯恶作。

吃的时候,如果是人肉,犯土喇咤亚(重罪);如果是其余不应吃的肉,犯恶作;比丘尼吃大蒜,犯巴吉帝亚。所谓五种以食物为因缘的罪,是指:有欲念的比丘尼从有欲念的男子手中接过食物,就地为自己乞求人肉和大蒜,把乞得的美味食物以及其余不应吃的肉放进去,混合揉捏后吞下,这样就犯桑喀地谢思、土喇咤亚、巴吉帝亚、波罗提应悔过、恶作——这五种罪都是以食物为因缘而犯的。

五种处,是指:随顺被举出者的比丘尼,在乃至第三次劝告时仍不舍弃,在表白时犯恶作,在两次甘马语时犯土喇咤亚,在甘马语结束时犯巴拉基格;为分裂僧团而运作等事犯桑喀地谢思;不舍弃恶见犯巴吉帝亚——如此,所有乃至第三次劝告的事项都归入这五种处。所谓五种人的罪过,是说罪过只属于五种同法人。其中,对二人而言直接就是罪过;至于学法女、沙弥尼、沙弥,因为不适当,所以不应让他们发露罪过,但应对他们施以处罚。所谓五种人的诤事,意思是诤事也只属于这五种人。确实,只有这五种人的钵、衣等事而进行的裁决与论诤,才称为诤事;而在家人之间则称为民事。

五种人的裁决,就是指唯独属于五种同法人的裁决。以五种人的平息,意思是这五种人的诤事经过裁决而平息,就叫做平息。五种人的无犯,意思是无犯唯独属于这五种人。以三种处而清净,就是因僧团等三种原因而清净。因为犯了戒的人,把应当忏悔的罪过在僧团中、在僧众中、或在个人面前忏悔之后,就成为戒行清净、恢复本来状态的人,所以说以三种处而清净。

比丘尼在夜晚的黑暗中,在男人伸手可及的范围内,安排站立、坐下、躺卧的地方,犯巴吉帝亚;离开伸手可及的范围,安排站立等地方,犯恶作。这两种由身体行为产生的罪,是在夜间犯下的。两种由身体行为产生的白天罪:用同样的方式,在白天隐蔽的地方犯两种罪。注视者的一种罪:“诸比丘,不应以染心注视女人的女根。若注视,犯恶作。”这是注视者的一种罪。一种以施食为缘的罪:“诸比丘,不应注视施食者的脸。”这里犯恶作;即使是注视布施粥或菜的沙弥的脸,也犯恶作。但在《库伦德》中说:“一种以施食为缘的罪,即吃比丘尼所准备的施食,犯巴吉帝亚。”

他们观察到八种利益,也就是《憍赏弥犍度》里所说的那些利益。所谓“三种被举罪者”,是指因为不见罪、不忏悔罪、不舍弃恶见而被举罪的人。“四十三种如法行”,是指那些被举罪的人在这四十三件事上如法而行。

妄语发生在五种情形中,也就是巴拉基格、桑喀地谢思、土喇咤亚、巴吉帝亚、恶作这五种。所谓“十四种最上”,是按“十日为最上”等说法,如前文所说。“十二种应悔过”:比丘有四种,比丘尼有八种。“四种人的忏罪”,意思是四种人的过失忏罪。是哪四种呢?就是:受提婆达多指使的刺客们的过失忏罪;阿那律长老的侍者的过失忏罪;离车人瓦德的过失忏罪;对瓦萨帕伽米亚长老作了举罪甘马后前来的比丘们的过失忏罪——这叫作四种人的过失忏罪。

八支妄语:从“他先有‘我要说妄语’的念头”开始,到最后“隐藏了想”为止,由这八支构成,所以叫八支妄语。伍波萨他支也是按“不杀生”等这样的方式来说的。八种使者支:是按“比丘们,在这里,比丘是听者,也是传达者”这样的方式,在破僧者那里所说的。八种外道行仪是在《大犍度》里说的。

“八种语达上”是就比丘尼的达上而说的。“应对八位起立”,是指在食堂里,其他比丘尼应当起身为八位比丘尼让座。“比丘尼教诫师以八支”,是指具备八种支分的比丘,应当被任命为比丘尼教诫师。

在“一人的断头罪”这个偈颂里,九人当中,谁拿了筹去分裂僧团,就只有他犯断头罪,像提婆达多那样犯巴拉基格。随顺破僧的四人犯土喇咤亚,像果咖离咖等人那样;主张正法的四人则无犯。而这些犯与无犯,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以同一件事为根据——都是以破僧这件事为根据。

九种嗔恨事:偈颂里说的“以九种”,意思是由于九位比丘而导致僧团分裂。“九种由白所作”,意思是应做的甘马有九种,且应由白(甘马)来做。其余部分意思很清楚。

不可礼敬的人等的注释

477“有十种人不该受礼敬”,说的是《坐卧处犍度》里讲到的十种人。“连合掌和如法恭敬也不该做”,意思是:对他们不该行合掌,也不该行如法恭敬;不该对他们做询问饮水、拿扇子等犍度规定的服侍之事,也不该向他们合掌。这个意思就是:不该对他们合掌。对那十种人这样做,就犯恶作罪。“十种持衣”的意思是:允许持有额外衣物十天。

对五位已住雨安居的人,这里应当给衣:应当当着五位同法者的面给。在七位在场时:对已离开这一方的人、疯子、心散乱的人、受剧痛的人,以及三种被举罪的人——对这七种人,只要有适当的人代为接受,即使不当面也可以给。对十六种人不应当给:对其余在《衣犍度》中所说的黄门等十六种人,不应当给。

“数百夜、数百条罪,覆藏了罪”,意思是覆藏了数百条罪、数百夜。“一千条罪、一百夜,覆藏了罪”,意思是覆藏了一千条罪、一百夜。这里简要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每天犯一百条桑喀地谢思罪,每十天覆藏一次,那他就等于覆藏了一百夜、一千条罪。他应当为所有这些罪,以“覆藏了十天”来乞求别住,住满十夜之后,就能从别住中解脱。

前面已经说过十二种甘马过失:白众甘马有非法别众、非法和合、如法别众;单白甘马、白二甘马、白四甘马也同样如此。这样一来,每一种甘马各有三种过失,所以说有十二种甘马过失。

四种甘马成就:白众甘马是如法和合,其余三种也同样如此,这样就说了四种甘马成就。

“六种甘马”是这样说的:非法别众甘马、非法和合甘马、似法别众甘马、似法和合甘马、如法别众甘马、如法和合甘马——这就是所说的六种甘马。这里“有一种被当作如法”的意思是:在这六种当中,只有如法和合甘马这一种被当作如法。在回答第二首偈颂时,这个也同样是如法。

“所宣说的”:就是那些被宣说、讲述、阐明的。在“无边胜者”等说法中,因为涅槃远离一切边际和限定,所以被称为“无边”。世尊就像国王击溃敌军而赢得王位那样,击溃了烦恼大军之后,已经战胜、征服、证得、达到了涅槃,因此世尊被称为“无边胜者”。正是他,在可爱与不可爱的事物中都不为所动,所以是“如者”;他见到了由镇伏离、彼分离、正断离、安息离、出离离这五种离组成的五种离,所以是“见离者”。那位无边胜者、如者、见离者宣说了那些犯蕴。这里“其中一者,没有寂止而得平息”这句话的关联是这样的:导师所宣说的七种犯蕴当中,任何一种犯,如果没有寂止,就不能平息;而六种寂止、四种诤事,所有这些法都通过现前毗尼而平息、达成一致。但在这里,唯独现前毗尼这一种,不需要其他寂止就能平息,就能达成寂止。因为对它来说,缺少其他寂止并不会导致不成就。因此说“其中一者,没有寂止而得平息”。以上是依照注疏的意旨来说的。不过我们只取“无”这个不变词仅有否定之义,对“其中一者,没有寂止而得平息”这句话,愿意接受这样的含义:在这七种犯蕴中,巴拉基格犯蕴这一种,不需要寂止就能平息。对此也有这样的说法:“那种罪如果是无余的,那种罪不因任何诤事、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寂止而得平息。”

一百四十四种:即“在此,优波离,比丘把非法说成法,在那非法见的分派中持非法见,在那非法见的分派中持法见,在那非法见的分派中犹豫不决;在那法见的分派中持非法见,在那法见的分派中犹豫不决;在那犹豫不决的分派中持非法见,在那犹豫不决的分派中持法见,在那犹豫不决的分派中犹豫不决。”如此,依十八种破僧事由,在《破僧犍度》中所说的十八个八组,据此应当知道共有一百四十四种堕恶趣的。

十八种不堕恶趣者:在此,优波离,比丘把非法说成是法,在那法见的分派中,不放弃法见、不放弃见解、不放弃忍可、不放弃喜好、不放弃态度而宣称,并让人拿筹,说:“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大师的教导,拿这个,喜欢这个。”这样的人,优波离,也是破僧者,但不堕恶趣、不堕地狱、不住一劫、并非不可救。如此,在每一个事由上各各算一种,就是在《破僧犍度》末尾所说的十八种人。十八个八组,已在一百四十四种解说中述及。

(五)关于十六种业等的注释

478“有多少种业”等所有偈颂的解答,本身就非常清楚。

《后第二偈集别篇》之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