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破僧篇集义注

41 段

破僧犍度

六位释迦族人出家的故事

330330. 在破僧犍度中,“abhiññātā abhiññātā”就是众所周知、众所周知的意思。所谓释迦童子,是指以咖鲁达义为首的十位使者,连同他们的随从,以及许多其他人。“Amhākaṃ”意思是在我们之中;或者说,是指属于我们家族的。“我要教导在家之事”,意思是我要让他们知道在家生活中应当做什么。“水应当被引导”,意思是应当让水在所有地方都均匀分布,应当这样做。“应当清除”,意思是应当把草拔掉。“应当让人除去谷壳”,意思是应当从混有细秆的谷粒中把细秆扬走。“应当簸扬”,意思是应当把细秆去掉。“你自己以在家之事来了知吧”,意思是你自己要知道在家之事。“我随你随意出家吧”——在这里,他本来因为同伴之间的情谊,急切地想说“我要和你一起出家”,但随后心被王位荣华的贪欲所牵引,只说了“我随你”这么一点,就无法再说出剩下的话。应当这样理解其含义。

331“Nippātitā”就是已经出离、已经离开。“Mānassino”就是有慢的人,也就是依止于慢的人。

332内心没有嗔怒的人,因为第三道已经断除了嗔怒,所以他的心中没有嗔怒。然而,“有”是指兴盛,“非有”是指衰败;同样,“有”是指增长,“非有”是指减损;“有”是指常见,“非有”是指断见;“有”是指福德,“非有”是指恶行;而“非有”和“无有”在意义上是一样的。因此,“超越如是此有彼无之状态”这句应这样理解:这里所说的“此有彼无之状态”,是依兴盛与衰败、增长与减损、常见与断见、福德与恶行等种种方式而说的,种类繁多;修行者则依四道,随其可能,以相应方式超越它。“不经历”就是“达不到”;意思是说,连天神也难以见到他。

333333. “Ahimekhalikā”的意思是:把蛇系在腰上。“Ucchaṅge”的意思是在怀里。

334Sammannatī的意思是尊敬。Yaṃ tumo karissatī的意思是,他将要做的那件事。

六位释迦族人的出家故事终

关于宣告甘马等的讨论

336336. 关于“食唾沫者”:在这里,通过邪命而得到的资具,是圣者们应当唾弃的,就像唾沫一样;他受用这样的资具,因此世尊称他为“食唾沫者”。

340以僵硬的身体,也就是像木桩一样一动不动的身体。

342喂,我们是王亲国戚。他因为国王认得我们而抬高自己,说自己是王亲国戚。耳尾竖起:就是在捆绑中让他僵直不动。

象王啊,伤害龙象就是苦。意思是:象王啊,怀着杀害的心去接近、伤害佛陀这头龙象,这就叫苦。杀龙象的人,就是杀害佛陀这头龙象的人。

他像被击退一样往后倒退,也就是正对着如来,用脚跟倒退。这里“Alakkhiko”的意思是:不能辨识,所以叫“无辨识者”;意思是他不知道,他不知道“我正在造作恶业”。或者也可以说:不应被辨识,所以叫“无辨识者”;意思是不应被看见。

343343.“三人食”:这里指应当由三个人一起吃的食物。“我将制定它”,意思是“我将允许它”。但在僧团集体进食时,应当按戒律来处理。关于乞求五种事的说法,已经在桑喀地谢思注释中讲过了。“劫”,指寿命的劫。“梵福”,指最殊胜的福。“劫在天中”,也就是寿命的劫。

关于宣示甘马等的讲述终

破僧事

344那时,提婆达多破坏了僧团——据说,他让人这样取了筹,就在那里另行做了伍波萨他,然后离开了,所以这样说。

345345.“背痛”:因为久坐,被疼痛压住,很难受。“我要把它伸一伸”:就是我要把它舒展一下。所谓“示导神变与教诫神变”,就是像说“你的心是这样,你的心是那样”,这样知道别人的心之后,再按照那个样子为他说法。

346346. “模仿我”是指做出模仿我的行为。“Kapaṇo”就是痛苦的人。“大野猪”就是大龙象。“翻掘大地”就是扒开大地。“吃藕”就是吃藕。“在河中醒着”——这里说的是,那头象王傍晚时进入那个名叫“河”的莲池,疲惫地过了整整一夜,弄出水网戏水,所以才有“在河中醒着”这句话。

347所闻就是听受。他不扭曲地宣说,意思是毫无疑惑地宣说,按照前后文的脉络一处一处连接起来宣说。

350350. “将投生到恶趣”,所以叫“恶趣者”。同样地,叫“地狱者”。“将住一劫”,所以叫“劫住者”。如今,即使有一千尊佛也无法救治,所以叫“不可救者”。

愿世间任何时候都没有任何一个众生。Udapajjatha 就是再生。如火焰以名声而站立,就是像以名声燃烧着一样站立。我听闻提婆达多如是,是说世尊也曾听闻“提婆达多是这样的人”,就是取了这一点才这样说。彼行放逸,这里“行放逸”就是不断积聚放逸,意思是放逸没有被断除。伤害,就是以恶意触及,或者意思是使枯竭。堕入无间地狱,这是愿望句中的过去说法。Bhesmā 就是可怕的。

破僧事终

优波离问论

351351. 优波离,所谓“一边一人”,是指在主张正法的那一方有一个人。所谓“一边两人”,是指在主张非法的那一方有两个人。所谓“第四人宣告”,是指他作为主张非法那一方的第四人,心里想着“我要分裂僧团”而宣告;他用劝诱的方式告诉大家:“不是只有你们才有堕地狱的恐惧,我们也有;无间地狱之路对我们并不关闭;我们也不是不善,我们也不怕。如果这确实是非法的、非律的、不是导师的教导,我们就不会接受。”像这样,以“把非法说成是法”等方式,让人明白十八种导致分裂的事,这就是其含义。所谓“使他取筹”,是指这样宣告之后,又说“你们拿这个,你们同意这个”,就是使他取筹。

优波离,在“一边两人”等说法里,道理也是一样。优波离,这样一来,就既有僧团裂痕,也有僧团分裂;但仅仅到这一步,僧团还不算已经被分裂。

优波离,比丘确实是本性清净者、同一共住者、站在同一界内的人,却分裂了僧团。在这里,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提婆达多怎么会是本性清净者呢?他为什么不是本性清净者呢?因为他派人杀害国王,又造成了出佛身血。对此,我们回答说:首先,因为命令被违背了,所以派人杀害国王这件事并不成立。他当时的命令是这样的:“那么,王子,你杀了父亲当国王,我杀了世尊当佛陀。”可是王子是先当了国王,后来才杀了父亲。所以,由于命令被违背,派人杀害国王这件事并不成立。至于出佛身血,就在造成出佛身血的那一刻,世尊并没有以出佛身血为理由说他是不能者;而且,如果没有世尊的言教,就不能把不能者这个名目加在他身上。

比丘们,出佛身血的人,如果还没有受具足戒,就不应该给他授具足戒;如果已经受了具足戒,就应该把他灭摈。

不过,这是世尊在僧团分裂之后才说的,所以僧团就是因为他本身那种惯常的状态而分裂的。

在“把非法说成是法”等十八种导致分裂的事由中,先按经教的分类来说:十善业道是法,十不善业道是非法。同样地,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支圣道,这三十七种菩提分法是法;而三念处、三正勤、三神足、六根、六力、八觉支、九支道,以及四取、五盖、七随眠、八邪行,这些就是非法。

在这里,如果有人抓住任何一条属于非法的部分,心想:“我们要把这条非法说成是法;这样依靠我们的师承,就能成为导向解脱的,我们也会在世间出名。”然后他们讲说“这是法”,这就是在把非法说成是法。同样,在属于法的各部分中,抓住其中一条,讲说“这是非法”,这就是在把法说成是非法。不过,按照律教的分类方式,以真实的事情举罪、提醒之后,依照当事人自己承认而该做的甘马,叫做法;以不真实的事情,不举罪、不提醒,在当事人不承认的情况下所做的甘马,叫做非法。

从经教的角度来说,调伏贪、调伏嗔、调伏痴,也就是守护、断除、审察,这叫作律;不调伏贪等,也就是不守护、不断除、不审察,这叫作非律。从律教的角度来说,事成就、白成就、甘马语成就、界成就、众成就,这叫作律;事不成就……乃至……众不成就,这叫作非律。

按经教的分类,四念处……八支道,这是如来所说、所讲的;三念处、三正勤、三神足、六根、六力、八觉支、九支道,这是如来没有说、没有讲的。按律教的分类,四巴拉基格、十三桑喀地谢思、二不定、三十尼萨耆亚巴吉帝亚,这是如来所说、所讲的;三巴拉基格、十四桑喀地谢思、三不定、三十一尼萨耆亚巴吉帝亚,这是如来没有说、没有讲的。

按经教的说法,每天进入果定、进入大悲定、用佛眼观察世间、随具体因缘而说法、讲本生故事,这些是常规做法;不每天进入果定……乃至……不讲本生故事,这些就不是常规做法。按律教的说法,受邀请后住过雨安居,辞别之后外出游方;自恣之后外出游方;先与客来比丘互相问候接待,这些是常规做法;不这样做,就叫非常规做法。

按经教的方式来说,四念处……乃至……八支道,这叫作已制立;三念处……乃至……九支道,这叫作未制立。按律教的方式来说,四巴拉基格……乃至……三十尼萨耆亚巴吉帝亚,这叫作已制立;三巴拉基格……乃至……三十一尼萨耆亚巴吉帝亚,这叫作未制立。

不知道、没有偷盗心、没有杀人的意图、没有劝人还俗的意图、没有放走(犯人)的意图,这些情况在各地经论中说的“无犯”,就叫无犯。而“知道、有偷盗心”等等方式所说的犯戒,就叫犯戒。五种罪聚叫轻罪,两种罪聚叫重罪。六种罪聚叫有余罪,一种巴拉基格罪聚叫无余罪。两种罪聚叫粗重罪,五种罪聚叫非粗重罪。

同样按照前面说的方式,把本来是法的说成“这是非法”,这就是在宣示“法是非法的”。把不是律的说成“这是律”……把不是粗重罪的说成“这是粗重罪”,这就是在宣示“非粗重罪是粗重罪”。像这样,把“非法是法”……把“非粗重罪说成粗重罪”,取得一方支持后,在同一界内,由一些人另外举行四种僧团甘马中的任何一种,这时僧团就称为分裂了。因此说:“他们以这十八种事进行排斥”等等。

其中,“拉走”是指把大众拽过去、拆散开来,推到一边。“往外宣扬”是指过分地宣扬,使他们好像散开了一样,就这样去做。“别众”就是分开。到此为止,优波离,僧团就算分裂了——也就是说,在十八种破僧事里,只要指出其中任何一种事,用种种理由劝他们“你们接受这个、认可这个”,让他们取筹,然后另外做僧团甘马,僧团就算分裂了。不过,《附随》里说“优波离,僧团以五种方式分裂”等等,这跟这里所说的僧团分裂的特征,在意义上并没有差别。它没有差别这一点,我们就在那里说明。其余各处都很明白。

优波离问论讲解终

《破僧犍度》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