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自恣篇义注

38 段

4. 自恣犍度

不安乐住论

209在自恣犍度中,“既不应打招呼,也不应交谈”——此处“打招呼”指首先开口说话,“交谈”指随后的对话。“以手越过”意思是举手示意。“如畜生共住”指如同畜生那样的共住。因为畜生即使自身生起苦乐,也不互相告知,不互相问候;同样,这些人也是如此,因此他们的共住被称为“如畜生共住”。此理适用于一切处。诸比丘,不应持守外道所行的禁语戒,也就是不应持守“这三个月不应说话”这样的戒禁,因为这是非法的约定。“互相随顺”指彼此交谈的随顺状态。因为只有在说“请尊者对我说”时,才可能有所言说,否则便不能。“从罪中出罪、以律为先导”,是指从诸罪中出罪,并将律置于首位的安住状态。正因为这样说“请尊者对我说”,他便能从诸罪中出罪,并以律为先行而安住。

210尊者僧团,请听我说:今日是自恣日,若僧团时机已到,僧团应行自恣。这称为总摄一切之白;如是宣说后,即可作三语自恣,也可作二语、一语自恣。同岁者则不适用。若说“应作三语自恣”,则唯有三语适用,其余不适用。若说“应作二语自恣”,则二语和三语适用,一语和同岁者不适用。若说“应作一语自恣”,则一语、二语、三语皆适用,唯同岁者不适用。若说“同岁者”,则一切皆适用。

211“坐着不动”指他们只是坐着,不起立。“在那期间”指在那中间,即那段时间。

自恣分别论

212“十四日与十五日”者,此处若为十四日,应作前行准备,谓:“今日是十四日自恣”;若为十五日,应作:“今日是十五日自恣。”

于自恣羯磨中,若一住处有五位比丘共住,取一人之自恣,其余四人设立别众白而自恣,此一切乃非法别众自恣羯磨。若有四人或三人共住,取一人之自恣,其余三人或二人设立僧众白而自恣,此一切亦为非法别众自恣羯磨。

然而,若所有五人共集一处,设立别众白而自恣;或四人、三人、二人共住者,共集一处,设立僧众白而自恣,此一切乃是非法和合自恣羯磨。

若五人中,取一人自恣,其余四人作僧动议而自恣;若四人或三人中,取一人自恣,其余三人或二人作别众动议而自恣——如此皆为如法别众自恣羯磨。

然而,若所有五人共集一处,作僧动议而自恣;或四人、三人共集一处,作别众动议而自恣;二人相互对自恣;一人独住则作决意自恣——如此皆名为如法和合自恣羯磨。

允许受取自恣论

213213. “已授与自恣”:此处,当自恣已如此授与时,持自恣者应前往僧团,作如此自恣:“诸位尊者,比丘提舍向僧团自恣,依所见、所闻或所疑,愿僧团出于悲悯而告之,见罪后他将忏悔。”第二次……乃至第三次,“诸位尊者,比丘提舍向僧团自恣……见罪后他将忏悔。”然而,若他较年长,则应说:“尊者提舍长老”;如此,便是为他而作了自恣。

授予自恣时,也应给与意欲。此处,意欲的给与,应依布萨犍度中所说的方法而知。此处的意欲给与,也是为了其余羯磨。因此,若在授予自恣时给与了意欲,依所说的方法,由该比丘与僧团,自恣即已成就。若只授与自恣而不给与意欲,当他的自恣被宣告且僧团已自恣时,自恣一切善成,但其他羯磨则无效。若只给与意欲而不授与自恣,僧团的自恣及其余羯磨并非无效,但该比丘则未自恣。然而,若在自恣日,于界外决意自恣之后方前来者,亦应给与意欲,由此,僧团的自恣羯磨方不无效。

218218. “今日是我的自恣日”一句:若是十四日,应如此决意:“今日是我的十四日自恣”;若是十五日,应如此决意:“今日是我的十五日自恣”。

219219. 至于“于当日自恣时,有罪……”等,一如所说的方法。

十五日等无犯论

222“应再次自恣”是指:再次完成前方便后,作白,从僧团上座开始进行自恣。其余应依《布萨犍度》注释中所说的方法而了知。

228228. “外来比丘应随顺常住比丘”:即“今日自恣为十四日”,此是所应作的前方便。十五日的情况亦同此理。常住比丘应出界外自恣——于自恣末尾,有此经教之外的抉择:若前安居有五比丘入雨安居,后安居亦有五比丘,前安居者已作白并自恣后,后安居者应于他们前作清净布萨,不可在同一布萨堂中作两次白。若后安居者为四人、三人、二人或一人,亦同此理。若前安居者为四人,后安居者亦四人、三人、二人或一人,亦同此理。若前安居者为三人,后安居者亦三人、二人或一人,亦同此理。此中要义:若后安居者人数少于或等于前安居者,他们便合为僧团自恣众,应依僧团自恣而作白。

然而,若前安居者为三人,后安居者仅一人,则与此人合计为四人,不可为四人作僧团白而自恣。然而,他可补满别众白之人数,因此应以别众作白,由前安居者自恣。后者应于他们前作清净布萨。若前安居者为二人,后安居者为二人或一人,亦同此理。若前安居者仅一人,后安居者也仅一人,则一人应于一人前自恣,另一人作清净布萨。然而,若后安居者人数多于前安居者,则应先诵巴帝摩卡,然后由人数较少者于其前自恣。

在迦提月的满月自恣时,若先入雨安居者已行大自恣,而后入雨安居者人数更多或相等,则应先作自恣白,再行自恣。待他们自恣后,其余比丘应行清净布萨。若大自恣中已自恣的比丘众多,而后入雨安居者较少或仅有一人,则在诵出巴帝摩卡后,由该人在他们面前自恣。

233233.“诸比丘,不应在未行自恣时自恣,除非僧团和合”——此处应知,和合即如憍赏弥和合那样。“今日自恣和合”——此时应作如是前行准备。凡因任何小事搁置自恣后而达成和合者,应即于该自恣日进行自恣。行和合自恣者,应从初次自恣被搁置后,自月朔日起直至迦提月满月,于此期间内进行,在此之前或之后均不得进行。

二语句等巴瓦喇那论

234234.“二语自恣”——此处,作白者亦应说:“若僧团已到适时,僧团应作二语自恣。”一语自恣时应说:“应作一语自恣。”同雨安居者中也应说:“应作同雨安居者自恣。”此处,众多同雨安居者亦可一同自恣。

关于遮止巴瓦喇那的论述

236第二百三十六条。“已说、已言、未完结”——此处,遮止自恣有两种方式:全体总括的和针对个人的。其中,全体总括的自恣,从“尊者,请僧团听我……僧团应作三语自恣”句中的“su”音开始,至“re”音为止,此时的自恣称为“已说、已言、未完结”。在此中间,哪怕只说一字来遮止,自恣即已被遮止。然而,当念至“yya”音时,则成为已完结,因此从那之后,即便有人遮止,被遮止也成未被遮止。针对个人的遮止中,从“尊者,我向僧团自恣……乃至第三次,尊者,我向僧团自恣,以所见……若见罪,应受持”中的“saṅ”音开始,直至最后的“ṭi”音,此时的自恣为“已说、已言、未完结”,在此中间,如果说一字遮止,自恣即被遮止。然而,当说出“我将做”时,则为已完结,所以到了说“我将做”这个词时,即使遮止,被遮止也成未被遮止。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二语自恣、一语自恣以及同雨安居者自恣。在这些自恣当中,遮止的范围也仅以“ṭi”音为终结。

237“被追问”——即依后文所述的方式被问:“你以何遮止他?” “压制”——是指说出了“够了,比丘,莫争论”等话语,在此,“压制”意谓言语上的压制。“承认未诋毁”——即这样承认:“我并未以无根的波罗夷诋毁此人。”“如法”:若以桑喀地谢沙罪进行诋毁,犯波逸提;若以其他罪诋毁,犯恶作。“灭除”——即以灭除相而灭除。

238“他的那事已如法应对”——只应说完这句话后,接着说“你们自恣吧”,而不应说出“某某罪”,因为那将成为争论的源头。

关于安立事由等的论述

239“此事已知,而人未知”——据说,曾有盗贼在森林寺院的水池中捕鱼,煮熟食用后离去。那位比丘看到这破坏的痕迹,或是在寺院中看到某个无赖造成的破坏痕迹后,便认定“这一定是比丘所为”,于是这样说。所谓“除事之外,僧团应举行自恣”,意思是:“当我们知道那个人时,自会举发他。但现在,请僧团举行自恣吧。”所谓“现在就指出他”,意思是:如果你根据这件事而怀疑某个人,现在就指明他。如果指明了,就应先对那个人进行调查,然后再举行自恣;如果不指明,则应说“我们考察后就会知道”,然后举行自恣。

“此人已知,而事未知”——在此,有一位比丘曾以花、香、涂香等供养佛塔,或饮用了阿梨咤酒,他的身体因而产生了相应的香气。他针对这香气,公开此事说:“这位比丘有这样的身体香气。”所谓“除人之外,僧团应举行自恣”,意思是:把此人搁置一旁,让僧团举行自恣。所谓“现在就指出他”,意思是:就你搁置的那个人,现在就说出他的过失。如果他说“这就是他的过失”,那么应在澄清那人之后再举行自恣。如果他说“我不知道”,则应说“我们考察后就会知道”,然后举行自恣。

“此事和此人都已知”——如同前文所述,有人看到盗贼捕鱼、煮熟、享用的地点,以及用香等沐浴的地点后,认为“这是出家者的行为”,便这样说。所谓“现在就指出他”,意思是:现在就指出依那件事而被怀疑的人。然而,在两者都已被看见的情况下,应当从看见之时起作出判断,然后再举行自恣。所谓“kallaṃ vacanāya”,意思是“适合举发”,即“可以举发”。为何这样说?因为在自恣之前未作判断,后来看见后才举发。所谓“ukkoṭanakaṃ pācittiyaṃ”(翻案波逸提),这是因为比丘们在先前的自恣时,看见了两者并作出了判断后才举行自恣,因此,之后对此提出翻案者,便有罪过。

关于造争者事缘的论述

240“应作两个或三个十四日布萨”:此处,第四与第五为两个,而第三通常也是十四日。因此,应作第三与第四,或第三、第四与第五,即两个或三个十四日布萨。若于第四日举行时听闻(他们到来),则应在第五日作十四日布萨。这样也是两个十四日布萨。如此行持者,会在十三日或十四日,为那些制造争论者举行十五日的自恣。而在如此举行自恣时,应将界外的沙弥安顿好,听闻“他们来了”之后,应迅速集会举行自恣。为说明此义,故说:“诸比丘,若他们……应如是行。”

“未作安排”:意为未为了知他们之到来而作安排,即未作安排;换言之,“未被告知”。“令其混乱”:即用“你们疲累了,且休息片刻”等方法,使其迷惑。“若不能获得”:意指若不能前往界外;因制造争论者的沙弥及年轻比丘们紧随不舍,毫无间断。“于约定的月明之日”:若就某日,他们提出动议:“我等将于约定的月明之日举行自恣”,则于该约定的月明之日——即迦摩底月满月日的四个月自恣日,纵使不愿,亦必须举行自恣,必须自恣,因为不得超越该日举行自恣。“诸比丘,若那些比丘正举行自恣”:意为如此于四个月自恣日举行自恣时。

关于巴瓦喇那摄要的论述

241“某一安适住处”:指新修止或新修观。“我们将成为局外人”:由于无固定夜间住处与日间住处等,不能圆成修行之实践,而将成为局外人。“一切皆应集于一处”:以此遮止授与意欲。因为于分裂僧团和合时、草覆地和合时,以及此自恣摄受——这三种情况下,不可授与意欲。所谓“自恣摄受”:不应给予舍弃业处者、止观已稳固者,以及须陀洹等圣者。然而,对于新获得止观者——无论是全体、半数,乃至仅一人,纵使只为一人,亦应当给予。给予自恣摄受后,于雨安居期间即享有免除权,外来者不得占用其住处。他们亦不应中断雨安居,但于自恣后,即使在此期中亦得出行。为说明此义,故说:“诸比丘,若彼……”其余各处,其义皆明了。

巴瓦喇那篇集的注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