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经义集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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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义集要地

60诸佛世尊的教法归纳为三类:蕴、界、处。其中,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十色处——眼处与色处,乃至身处与触处——此即色蕴。六受身,从眼触所生受至意触所生受,此即受蕴。六想身,从色想至法想,此即想蕴。六思身,从色思至法思,此即行蕴。六识身,从眼识至意识,此即识蕴。这就是五蕴。

如何遍知它们?即以无常、苦、无我而遍知。在此,什么是‘蕴’的含义?‘蕴’有坏义、聚义、堆义、总摄义。犹如土蕴、林蕴、木蕴、火蕴、水蕴、风蕴,如此,诸蕴总摄一切,这就是‘蕴’的含义。

此中,十八界即眼界、色界、眼识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识界。这就是十八界。对它们的遍知是:以无常、苦、无我而遍知,这就是对它们的遍知。在这里,什么是界的意思?所谓部分的意思就是界的意思。部分,如眼净色即是眼界。同样,在五界中又说断贪的意思就是界的意思,因为眼界已被断除。在五界中又说依自性本然的意思就是界的意思;犹如依自性说此人是胆汁型、痰型或风型,依自性,眼界在十种可爱处及一切根中……乃至相违的意思就是界的意思。

此中,什么是十二处?即六内处与六外处。眼处乃至意处为内处,色处乃至法处为外处。这就是十二处。对它们的遍知是什么?以无常、苦、无我而遍知,这就是对它们的遍知。然而,遍知有两种:所知遍知与断遍知。在这里,所知遍知即无常、苦、无我,这是所知遍知;断遍知则是断除欲贪,这是断遍知。在这里,什么是处的意思?所谓缘的意思就是处的意思。如同金匠与劣金匠,牛由这两种缘而生;同样,心与心所的牛由业与烦恼之缘而生,以及苦法。又说,来献的意思就是处的意思。如同国王由所献的财物而被称为‘得来’,同样,来献的意思就是处的意思。

61四圣谛即苦、集、灭、道。苦,简言之即法随与意;集,简言之即无明与渴爱;灭,简言之即明与解脱;道,简言之即止与观。

在此,什么是三十七觉支法?从四念处乃至八支圣道,这些便是三十七觉支法。这些法令过去、未来、现在诸佛世尊、独觉佛及声闻弟子趣向涅槃,此道即是四念处。哪四种?在此,比丘于身随观身而住;正勤……乃至……;如意足……乃至……;根……乃至……;力……乃至……。于中,什么是根义?主宰性是根义,增上性是根义,净信性是根义,不共作用性是根义。什么是力义?不可动摇性是力义,坚稳性是力义,执取性是力义,资益性是力义。

在此,什么是七觉支?即念觉支乃至舍觉支。在此,什么是八支圣道?即正见乃至正定。此中,八支圣道即是蕴:戒蕴、定蕴、慧蕴。其中,正语、正业、正命为戒蕴;正念、正精进、正定为定蕴;正思惟、正见为慧蕴。如是即是三学。如是依三行相而有十事……乃至……。

在此,住立于戒蕴的瑜伽行者不执取嗔不善法,根除嗔随眠,拔除嗔刺,遍知苦受,超越欲界。住立于定蕴者不执取贪不善法,根除贪随眠,拔除贪刺,遍知乐受,超越色界。住立于慧蕴者不执取痴不善法,根除无明随眠,拔除痴刺与见刺,遍知不苦不乐受,超越无色界。如此,依此三蕴,不执取三不善根,拔除四种刺,遍知三种受,超越三界。

62第六十二问:其中,什么是无明?即对四圣谛的无知,应如先前在《钝刀集》中详细说明疑惑那样来理解。其中,什么是识?六识身。受、想、思、触、作意,这是名。其中,什么是色?即四大种所造,依于四大种而施设的所造色。如此,此前的名与这里的色,合称为名色。其中,六入即六内处:眼内处乃至意内处。触即六触身:眼触乃至意触,这是触。受即六受身。渴爱即六爱身,这是渴爱。取即四取: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这是取。有即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其中,什么是生?诸蕴初次生起、诸界初次生起、诸处初次生起,即生、诞生、入胎、再生、诸蕴的显现,这是生。其中,什么是老?所谓老,即牙齿脱落、头发灰白、皮肤起皱、四大种衰败、容色衰退,即老、衰败、衰颓、寿命减损、诸根毁坏、成熟,这是老。其中,什么是死?所谓死,即于各种有情种类中,那些有情的命终、死亡、死殁、命根断绝、身体破坏,这是死。如此,此前的生与这里的死,合称为老死。

其中,无明以黑暗、蒙昧、不如实了知为特相,是诸行的近因。诸行以造作为特相,现起为积聚与令再生投生,它们是识的近因。识以依于所依而了别为特相,是名色的近因。名色以多种依止为特相,是六入的近因。六入以确立诸根为特相,是触的近因。触以接触为特相,是受的近因。受以领纳为特相,是渴爱的近因。渴爱以耽著为特相,是取的近因。取以执取、不舍为特相,是有的近因。有以散播于种种趣为特相,是生的近因。生以诸蕴显现为特相,是老的近因。老以令衰败、成熟为特相,是死的近因。死以寿尽、命根断绝为特相,是苦的近因。苦以逼迫身为特相,是忧的近因。忧以逼迫心为特相,是悲的近因。悲以悲伤为特相,是号泣的近因。号泣以发出言语为特相,是恼的近因。凡此种种困乏,即是恼。

有九句,一切不善品皆被摄集、归入其中。哪九句?二根本烦恼、三不善根、四颠倒。其中,二根本烦恼为无明与有爱。三不善根为贪、嗔、痴。四颠倒为:于无常作常想,是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于苦作乐想,是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于无我作我想,是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于不净作净想,是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

63第六十三问:其中,无明是对四圣谛不如实了知,这称为无明。有爱是对诸有中的贪、染著、欲求、沉迷、希求、欢喜、耽著、不舍弃,这称为有爱。

其中,什么是不善根贪?

贪,即于种种他人的事物、他人的财物、他人的处所、他人的资产、他人所执持之物上所起的贪求、贪著、欲求、沉迷、希求、欢喜、耽著、不舍弃,这就是不善根贪。它是什么的根?贪是贪所生的不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这些业相应的诸心、心所法的根。

其中,什么是瞋不善根?

即对有情生起的愤怒、不忍、不悦、恶意、恼害、欲令不利、心的排斥,这便是瞋不善根。

此以何为根?

嗔所生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它们相应的诸心、心所法之根。

那么,什么是痴不善根?

即于四圣谛未现观、未正确把握、未通达,愚痴、迷惑、极度迷惑、极度昏昧,无明、黑暗、蒙昧、障碍、盖、遮蔽、覆盖、令远离善法——这是痴不善根。

此以何为根?

它是作为痴所生的不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他们相应的诸心、心所法之根。

其中,应当了知颠倒,应当了知颠倒的所依。若有某种颠倒,即应了知彼颠倒。其中,有一颠倒、三颠倒、四颠倒所依。何为一颠倒?即依其对立方而执取颠倒者。

于无常中作常想,于苦中作乐想,于无我中作我想,于不净中作净想,这是一颠倒。

什么是四颠倒所依?

身、受、心、法。这些就是四颠倒所依。

哪三种是颠倒?

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这便是三种颠倒。

其中,对于令人愉悦的事物,在感官处或色境处,取著其相,此为想颠倒。当心安住于彼颠倒的事物上而生起认知,此为心颠倒。彼颠倒之心,对于该色法生起“于不净以净”的忍可、喜好、中舍、决断、邪见、标示、审察,此为见颠倒。依事物的差别,于身等之中有十二种颠倒:于身有三种,于受有三种,于心有三种,于法有三种;即四种想颠倒、四种心颠倒、四种见颠倒。从处所累积来说,眼识及与想相应者,于色法中有十二种颠倒;乃至意识及与想相应者,于法中有十二种颠倒,如此六组十二种,合为四种颠倒。依所缘的种种差别,于无量不可计数的众生,有无量不可计数的颠倒,并依下劣、殊胜、中等而有差别。

64其中,五蕴构成四种自体依处:色蕴是身自体依处,受蕴是受自体依处,想蕴与行蕴是法自体依处,识蕴是心自体依处。因此,五蕴即此四种自体依处。其中,于身中生起“不净为净”的颠倒;同样,于受……乃至……于心……乃至……于法中,生起有我的颠倒。为断除这四种颠倒,世尊开示、确立了四念处:安住于身随观身者,断除“不净为净”的颠倒;同样,于受、于心、于法,亦应如此修习。

其中,无明以黑暗、愚昧、不通达为相,它的近因是颠倒。渴爱以执取为相,它的近因是可爱、可意之色。贪以欺诳自心为相,它的近因是不与取。嗔以争斗为相,它的近因是杀生。痴以违逆事物为相,它的近因是邪行。常想以执取诸行不灭为相,它的近因是一切诸行。乐想以与有漏触相应为相,它的近因是我所执。我想以于法中执取为相,它的近因是我执。净想以执取颜色为相,它的近因是不守护根门。由此九句,一切不善分皆被阐明,而这唯有多闻者能知,非少闻者;唯有慧者能知,非无慧者;唯有相应者能知,非不相应者。

善句有九种,一切善分皆摄集、归入其中。是哪九种句?即:止、观、无贪、无嗔、无痴、无常想、苦想、无我想、不净想。

其中,什么是止?即心的安住、善住、坚住、住立、近住、现起、等持、等引、不散乱、不悔、寂静、心一境性,这称为止。

其中,什么是观?即对于蕴、界、处、名色、缘起、缘已生法、苦、集、灭、道、善与不善法、有罪与无罪、黑与白、应修与不应修法,如实地简择、审择、思察、遍察、执取、不执取、遍执取、以心熟习、衡量、审察,这便是智、明、眼、觉、慧、智、光、明、辉、耀、剑、箭、择法觉支、正见道支,这称为观。因此,这称为观;或者说,此观有种种观,故称为观。又,此观有两种,称为法观;依此二种,观净与不净、黑与白、应修与不应修、业与果、缚与解、积集与损减、流转与还灭、杂染与清净,由此称为观。或者,‘vi’是前缀,‘passanā’是见义,故称为观。这就是观。

65于此,众生有两种病:无明与有爱。为了消除这两种病,世尊开示了两种药:止与观。依此两种药而治疗,则能证得两种无病:离贪的离欲心解脱,与离无明的慧解脱。其中,对治渴爱之病,止是药,离贪的离欲心解脱是无病。对治无明之病,观是药,离无明的慧解脱是无病。正如世尊所说:‘有二法应遍知,即名与色;有二法应断除,即无明与有爱;有二法应修习,即止与观;有二法应证得,即明与解脱。’其中,修习止者遍知色,遍知色者断除渴爱,断除渴爱者证得离贪的离欲心解脱;修习观者遍知名,遍知名者断除无明,断除无明者证得离无明的慧解脱。当比丘遍知了二法——名与色,便断除了二法——无明与有爱,修习了二法——止与观,证得了二法——明与解脱。至此,比丘便成为所作已办者。此即有余涅槃界。当他寿尽、命根灭时,此苦灭尽,不再生起其他苦。这些蕴、界、处的灭尽、寂止,以及其他蕴、界、处不再结生、不再显现,即是无余涅槃界。

其中,何为无贪善根?即任何界所摄的无贪、不贪着、不执取的状态、不欲求、不希冀、不喜好、不耽着,此即无贪善根。它是什么的根?它是无贪所生的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这些相应的诸心、心所法的根。又,圣八支道被称为善,此是其中三支道支的根。哪三支?即正思惟、正精进、正定。这是它们的根,因此称为善根。

其中,何为无嗔善根?即对于众生或诸行,无恼害、无违逆、无恶意、无嗔恚、无嗔怒、慈、慈爱、愿利益、愿安乐,以及信心清净,此即无嗔善根。它为谁的根?它为无嗔所生的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这些相应的诸心、心所法的根。又,它是三支道支的根。哪三支?即正语、正业、正命。它是这三支道支的根,因此称为善根。

其中,何为无痴善根?即对四圣谛的如实智见、现观、正通达、证悟,以及无痴、不迷乱、不愚蒙,是为明、光照、光明、无障,此即有学诸善法中的无痴善根。它是什么的根?它是无痴所生的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这些相应的诸心、心所法的根。又,它是二支道支的根。哪二支?即正见与正念。它是这二支道支的根,因此称为善根。应如此将八支道与三善根配合。

66其中,什么是无常想?即‘一切诸行是生灭法’的想、了知、确定、执取,这称为无常想。它的果报是什么?当无常想被修习、多修习时,心于八世间法不随顺、不倾向、不确立,而安住于舍或厌离,这是它的果报。

其中,什么是苦想?即‘一切诸行是苦’的想、了知、确定、执取,这称为苦想。它的果报是什么?当苦想被修习、多修习时,心于懈怠、放逸、惊奇中不随顺、不倾向、不确立,而安住于舍或厌离,这是它的果报。

其中,什么是无我想?即‘一切法无我’的想、了知、确定、执取,这称为无我想。它的果报是什么?当无我想被修习、多修习时,我慢不随顺、不倾向,我所慢不确立,而安住于舍或厌离,这是它的果报。

其中,什么是不净想?对于“七行是不净”的想、了知、确定、执取,这就是不净想。其果报为何?当不净想被修习、多修习时,心于净相便不随顺、不倾向、不安住,而安住于舍或厌离,这就是它的果报。

其中,世尊宣说了对五蕴的遍知:于此,不净想旨在遍知色蕴,苦想旨在遍知受蕴,无我想旨在遍知想蕴与行蕴,无常想旨在遍知识蕴。其中,以止断除渴爱,以观断除无明,以无嗔断除嗔,以无痴断除痴,以无常想断除常想,以苦想断除乐想,以无我想断除我想,以不净想断除净想。

止具有收摄散乱之心的特相,其近因是诸禅那。观具有如实通达一切法的特相,其近因是一切应所知法。无贪具有收摄贪欲的特相,其近因是离不与取。无嗔具有无恼害的特相,其近因是离杀生。无痴具有不为事物所障碍的特相,其近因是正行。无常想具有把握诸行坏灭的特相,其近因是生灭。苦想具有了知有漏触的特相,其近因是受。无我想具有不执取一切法的特相,其近因是法想。不净想具有总持青瘀、脓烂、膨胀等相的特相,其近因是厌离。这九个部分一经开示,一切善法聚即被开示,而此唯有博闻者能知,非寡闻者;唯有具慧者能知,非劣慧者;唯有如理行者能知,非不如理行者。

67其中,对于那些心向常想的人,若不以正念随观心念的相续流转,无常想便不会现起;对于那些在五种欲功德上倾向于乐味的人,若不随观威仪路的无常变易,苦想便不会现起;对于那些在蕴、界、处中执取有我的倾向者,若不以种种界、无量界的分析来随观,无我想便不会现起;对于那些喜爱色泽相貌、对身体持有净想的人,若不随观其中所隐藏的不净,不净想便不会现起。

信的特相为无追悔,以信解为现起,它的近因是四预流支。正如世尊所说:‘诸比丘,信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预流支这些善法中见。’

精进根具有勇悍坚持的特相,以精进根的发勤为现起,它的近因是四正勤。正如世尊所说:‘诸比丘,精进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正勤中见。’

念以忆持为特相,以不痴迷为现起,它的近因是过去所修习的四念处。如世尊所说:“诸比丘,念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念处中见。”

定以心一境性为特相,以不散乱为现起,它的近因是四智。如世尊所说:“诸比丘,定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禅那中见。”

慧以了知为特相,以审察真实义为现起,它的近因是四圣谛。如世尊所说:“诸比丘,慧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圣谛中见。”

有四轮:住适宜处为一轮,亲近善士为一轮,自正如愿为一轮,宿世善业为一轮。其中,住适宜处,其相为亲近圣者,是亲近善士的近因。亲近善士,其相为亲近圣者,是自正如愿的近因。自正如愿,其相为正行,是善业的近因。善业,其相为善法增长,是一切成就的近因。

有十一种以戒为根之法:具戒者生起无追悔……乃至……他以解脱智见而了知‘不再有此后有’。其中,戒,其相为远离,是无追悔的近因。无追悔,其相为不自责,是喜悦的近因。喜悦,其相为欢喜,是喜的近因。喜,其相为心满足,是轻安的近因。轻安,其相为适业性,是乐的近因。乐,其相为无嗔害,是定的近因。定,其相为不散乱,是如实智见的近因。慧,其相为无颠倒审察,是厌离的近因。厌离,其相为无执着,是离欲的近因。离欲,其相为无杂染,是解脱的近因。解脱,其相为远离不善法,是解脱清净的近因。

6868. 四圣地即四沙门果。其中,如实了知,是为见地。彼如实了知已生厌离,此为薄贪欲、薄嗔恚的近因,即斯陀含果。微细离欲,为离欲贪之心解脱,即阿那含果。从无明离欲而得解脱,是为所作地,即阿罗汉果。所谓沙门果,其义云何?圣八支道是沙门性,这些是彼之果,故称沙门果。何故称梵行果?圣八支道是梵行,这些是彼之果,故称梵行果。

其中,如何是须陀洹?圣弟子于现观圣谛时,断除三结——有身见、疑、戒禁取。由于此三结的断除与灭尽,圣弟子成为须陀洹,得不堕恶趣法,乃至穷尽苦际。

其中,什么是有身见?未听闻圣法的愚痴凡夫,不通晓圣法,他观察色是我,乃至观察识是我,对这五蕴执取为我或执取为我的,认为:‘这是我的,我是独一的、有主宰力的、被赋予的、受扶持的、随眠的、肢节相连的。’对此状态之认可、欢喜、审察、观察、思惟推度、见之审虑、净信,即称为有身见。

其中,五种见偏向断灭见。哪五种?观察色是我,乃至观察识是我。这五种偏向断灭见,其余十五种偏向常见。如此,由于有身见的断除,六十二种邪见便得断除。既已断除,便不偏向断灭见,也不偏向常见。如是,由于断灭了断见与常见,圣弟子无任何邪见,唯除出世间的正见。然而,如何没有有身见?于此,圣弟子是多闻者,一切善法皆应修作,乃至精通圣法,观察色是无我,乃至观察识是无我……如此观察者,有身见便不存在。

如何方无疑惑?在此,圣弟子于佛不怀疑、不犹豫,全然净信——“彼世尊是……”等一切功德。于法不怀疑、不犹豫……乃至“此即渴爱灭尽、离欲、灭、涅槃”,他具足这第二种可期望的法。于僧不怀疑……乃至“是诸天与人的应供养者”,他具足这第三种可期望的法。

“一切行是苦”——于此不怀疑、不犹豫,决意信解,全然净信。“渴爱是苦之集”——于此不怀疑、不犹豫。“渴爱灭则苦灭”——于此不怀疑、不犹豫。“圣八支道是导向苦灭之行道”——于此不怀疑、不犹豫,决意信解,全然净信。凡对佛、法、僧,对苦、集、灭、道的疑惑、犹豫、怀疑、歧路、徘徊、踌躇、不确立、不决定、非一向、非一向性,这些在他已断除、被驱除、根绝,如截顶之棕榈树,成非有,于未来不再生起。

69其中,戒禁取有两种——对戒的执取与对清净的执取。于中,对戒的戒禁取是:“我借此戒,或借此禁制,或借此苦行,或借此梵行,将成为天神或某类天神,在那里与鸽足天女一同游戏、享乐、侍奉。”所谓“如实见”,是指喜好解脱、贪染、被贪染所转的见之形貌及观察,这是不满足者的戒禁取。于此,什么是对清净的戒禁取?世间有人执取戒,认为“由戒而清净,由戒而导出,由戒而解脱,超越乐,超越苦,超越乐苦而达到更上”。他执取此两种戒禁,以为“由这两种戒禁而清净、解脱、导出,超越乐,超越苦,超越乐苦而达到”。对于并非清净法、并非解脱法而执为清净、解脱者,对于如此存在者的认可、喜好、解脱、观察、思惟推度、见之审虑与观察,这便是对清净的戒禁取。圣弟子已断除这两种执取,乃至未来不再生起。他成为具戒者,具足圣者所爱的戒,无毁坏……乃至导向寂止。多闻圣弟子因断除此三种结,成为须陀洹,不堕恶趣,决定、确立,趋向正等觉。

“俱时现观”,此语是何义?有四种现观:遍知现观、断现观、证现观、修习现观。

其中,圣弟子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以断现观而现观集,以证现观而现观灭,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何以故?苦乃是遍知现观,集乃是断现观,灭乃是证现观,道乃是修习现观。如何以止观现观?将心系缚于所缘后,观见五蕴为苦。其中,那种系缚即是止;那种洞察即是观。当观见五蕴为苦时,对五蕴的喜爱、欲求、亲近、执著、意欲、迷恋、爱乐、希求便皆断除。其中,五蕴即是苦;其中那种喜爱、欲求、亲近、执著、意欲、迷恋、爱乐、希求,即是集;那种断除,即是灭;止与观,即是道。如此,对四圣谛的现观在同一时、同一刹那、同一心中,非前非后地发生。因此,世尊说:“由于俱时现观,圣弟子的三结得以断除。”

70七十。其中,止观双运而行时,于同一时、同一刹那、同一心中,完成四种作用: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乃至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何以故?苦是遍知现观,乃至道是修习现观。譬喻如此:犹如船行于水中,完成四种作用——抵达彼岸、舍弃此岸、承载货物、截断水流;同样地,止观双运而行时,于同一时、同一刹那、同一心中,完成四种作用: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乃至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又如太阳升起时,于同一时,非前非后,完成四种作用——驱散黑暗、令光明显现、令色显现、消除寒冷;同样地,止观双运而行时,于同一时……(中略)……又如灯火燃烧时,于同一时,非前非后,完成四种作用——驱散黑暗、令光明显现、令色显现、耗尽燃料;同样地,止观双运而行时,于同一时……(中略)……应知。

当圣弟子成为须陀洹,成为不堕恶趣者、决定者,直至作苦之边际,这是见地。证得须陀洹果并安住于须陀洹果者,更向上修习止观,止观双运,以欲贪与瞋恚的多分断除而成为圣弟子。斯陀含圆满故,唯一次来此世间而作苦之边际,这是薄地。

证得斯陀含果并安住于斯陀含果者,修习观,将尚有随眠的欲贪与瞋恚无余断除。当欲贪与瞋恚无余断除时,五下分结即断:有身见、戒禁取、疑、欲贪、瞋恚。由此五下分结断除,圣弟子成为阿那含,于彼处般涅槃,得不还法,不还此世间,这是离欲地。

证得阿那含果并安住于阿那含果者,更向上修习止观,断除五上分结: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由此五上分结断除,圣弟子成为阿罗汉、漏尽者,梵行已立,以正智解脱,有结已尽,所作已办,这是所作地。

此阿拉汉即是有余涅槃界。当其寿尽、命根灭时,此苦灭尽,余苦不生。此苦之灭尽、寂止,及余苦之不现起,即是无余涅槃界。此为二涅槃界。如是,诸谛已宣说,谛之通达已宣说,烦恼之断定已宣说,断除已宣说,诸地已宣说,诸果已宣说,涅槃界已宣说。如此宣说之时,一切菩提已宣说。于此应当精勤努力。

7171. 其中,何等为九次第定?即四禅、四无色定与灭尽定。其中,何等为四禅?诸比丘,于此,比丘离诸欲……(广说应作)。其中,何等为四无色定?应说为离色者,乃至灭尽定(广说应作)。此即九次第定。

其中,何等为初禅?离五支、具五支。离何等五支?离五盖。其中,何等为五盖?即欲贪等(应广说)。其中,何等为欲贪?即于五种欲功德中的欲贪、喜爱、亲爱、耽着、欲求、迷醉、希求、不舍、随眠、缠缚,此即欲贪盖。其中,何等为瞋恚盖?即于有情及诸行中的瞋怒……乃至……如于瞋中所说,此即瞋恚盖。其中,何等为昏沉?即心的迟钝、沉重、不适业性、沉滞,以及睡眠、瞌睡、点头、点头状、点头而行,此即昏沉。其中,何等为睡眠?即身的懈怠、迟钝、沉重、不轻安,此即睡眠。如是,此睡眠与前述之昏沉,二者合称昏沉睡眠盖。其中,何等为掉举?即心的不寂静,此即掉举。其中,何等为恶作?即心的散乱、不安、纷扰、心的划痕、追悔,此即恶作。如是,此恶作与前述之掉举,二者合称掉举恶作盖。其中,何等为疑盖?即于佛、或法、或僧……乃至……此即疑。复次,有五种疑:等无间障疑、处障疑、定障疑、道障疑、天障疑,此为五种疑。此处则是指定障疑。此即五盖。

其中,所谓“盖”者,是何语义?又从何而遮止?答曰:它们从一切善法方面遮止。如何遮止呢?欲贪由不净遮止,嗔恚由慈遮止,睡眠由轻安遮止,昏沉由精进策励遮止,掉举由奢摩他遮止,恶作由不追悔遮止,疑由慧、由缘起遮止。

另一说法:欲贪遮止无贪善根,嗔恚遮止无嗔善根,惛沉睡眠遮止定,掉举恶作遮止念住,疑遮止无痴善根。

另一说法:有三种住处——天住、梵住、圣住。天住即四禅,梵住即四无量,圣住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其中,欲贪、掉举、恶作遮止天住;嗔恚遮止梵住;惛沉睡眠与疑遮止圣住。

另一说法:贪欲、嗔恚、掉举恶作障碍止,昏沉睡眠与疑障碍观,因此称为“盖”。初禅即远离此五支。

初禅与哪五支相应?即寻、伺、喜、乐、心一境性。此五支的生起、获得、具足与实现,名为证得初禅。生起此五支而安住,故称“具足住于初禅”,即以天住而住。

第二禅具足四支,即喜、乐、心一境性与内心澄净。生起并成就此四支而安住,故称“具足住于第二禅”。

其中,具足五支的第三禅:以念、正知、乐、心一境性与舍——生起并成就这五支而住,即名为“具足住于第三禅”。

其中,具足四支的第四禅:舍、念清净、不苦不乐受与心一境性。具足此四支者,即是第四禅。如此,这四支的生起、获得、具足与现证,便称为证得第四禅。生起、成就、具足此四禅而住,故称“住于天住”。

其中,什么是无常义?压迫义是无常义,破坏义、达成义、离贪义也是无常义。这就是无常义。

其中,什么是苦义?逼迫义是苦义,逼恼义、悚惧义、疾病义,这即是苦义。

其中,什么是空义?无执取义是空义,不共住义、离去义、空缺义,这即是空义。

其中,什么是无我义?无主宰义是无我义,不能自在转义、不随欲起义、为他所限义,这即是无我义。

名为《经义集》的趣向近依之筐地已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