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归依义注

51 段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小部》

《小诵注疏》

著作起始之语

我皈依佛。

我皈依法。

我皈依僧。

此皈依解说,是《小部》诸经的开端。

现在,为了开显、分别、阐明此义,依名为“阐明究竟义”的《小部》注疏,而说出如下偈颂:

礼敬无上、应受礼敬的三宝已,

我将为某些小部经典作义释。

小部经典义理甚深,虽注释极为困难,

像我这样未通达教法者,来造此注释,

然而,前代师长们的定则至今未曾断绝,

而导师的九分教法,也同样安立不坏。

是故,我今欲释此义;

依止正法之教,及诸先贤之决断。

由尊敬正法,而非欲自赞;

并非为了贬损他人,故你们应当摄心谛听。

小部之界定

于此,由于前面说“我将为某些小部作义释”,所以先界定“诸小部”的范围,然后作义释。“诸小部”,是指小部的一部分;小部又属于五部的一部分。五部即是——

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

这五部,无论是在法上还是在义理上,都极为深奥。

其中,以《梵网经》为首的三十四部经,即是长部。以《根本法门经》为首的一百五十二部经,即是中部。以《渡暴流经》为首的七千七百六十二部经,即是相应部。以《心遍取经》为首的九千五百五十七部经,即是增支部。此外,小诵、法句、自说、如是语、经集、天宫事、饿鬼事、长老偈、长老尼偈、本生、义释、无碍解、譬喻、佛种姓、所行藏,并律藏与论藏——凡此一切,除去前述四部之外,所有其余的佛语,都称为“小部”。

为什么称它为“小部”呢?因为它是众多小的法蕴的聚集处和栖止处。“聚集”与“栖止”,即是所谓的“部”。正如经中所说:“比丘们,我不见有其他任何一部,如同畜生道的众生那样,其心种种多样。”(《相应部》3.100)而世间所说的“蚁聚”“蛆聚”等,也是如此例证。前面所列举的这些,便是小部的一部分内容。这些属于经藏的经典,之所以说为“小”,是为了在义理上加以简别、分析和阐明。其中,又以皈依、学处、三十二身分、童子问、吉祥经、宝经、墙外经、伏藏经、慈经等九部经典,作为《小诵》的开端。这种分类,是依历代师长的口诵传承而确立,并非世尊亲自规定。至于世尊亲口宣说的部分——

我流转于多生的轮回,漂泊不息,却未证得涅槃。

我寻觅那造屋者,一再受生确是苦。

造屋者!你已被发现,你将不能再建造屋宇。

你所有的椽子都已折断,屋顶也已拆毁;

心已至无为,证得渴爱灭尽。

这两首偈颂是一切佛语的开端。它们是以意门思惟而说,并非以语门发声宣说。若以语门发声宣说,则为:

当诸法真实显现之时,

对于精勤修习禅那的婆罗门,

他的一切疑惑便皆尽消散,

因为他了知有因之法。

这首偈颂是开头。因此,对于这部分为九类、为这些小部之首的《小诵》,我将从它的起始进行义注。

缘起之净化

它的开头即是:“我皈依佛,我皈依法,我皈依僧。”以下是对它进行义注的论纲——

由谁、在何处、于何时、因何故,而宣说了三皈依?

为何此处于最初便宣说,而在别处却未在开头宣说?

净化缘起之后,便是如此,从此以后。

阐明“皈依佛陀”,以及能导向皈依之法。

应说明差别与无差别、果报,及所应趣向之处。

诸如“皈依法”等,此理于二者中亦通。

于次第确立中,并阐明其因由;

此三皈依,当以譬喻阐明。

关于第一首偈颂,有五个问题:此三皈依为谁所说?于何处所说?何时所说?为何所说?虽非如来最初宣说,为何于此最先开示?

回答如下:「谁说的?」——是世尊所说,非声闻、非仙人、非天神所说。「在哪里说的?」——于波罗奈的仙人堕处鹿野苑。「何时说的?」——当尊者耶舍偕其同伴证得阿拉汉果,六十位阿拉汉为利益世间大众而说法之时。「为何而说?」——为出家与受具足戒的目的。如所说:

诸比丘,应这样令他出家,令他受具足戒:先剃除须发,让他穿上袈裟,将上衣披覆一肩,顶礼比丘们的双足,再让他蹲下、合掌,然后应告诉他:「你当如此说:『我皈依佛,我皈依法,我皈依僧。』」

为何于此最初宣说?应知,此九分教之世尊教法,由前辈诸师结集为三藏、并付之传诵时,因天与人正是由此道——或为近事男,或为出家人——进入教法,故以此道为入教之途径,遂于《小诵》中最初宣说。

缘起清净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