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布施品复注

23 段

第1至4经:第一布施经等的注释

31-3431-34. 在第四经的第一句里,“āsajja”(亲近)是指:因为布施给某人,那人的到来就成了与他相会的缘由。“bhayā”(因恐惧)是指:以恐惧为原因。有人会问:恐惧难道不像已获得的欲贪等那样,会让思变得不清净吗?那为什么这里还把它拿来提呢?为了说明这里说的并不是那种世俗意义上的恐惧等,才说了“这是不布施的人、不造作的人”等等。“adāsi me”(他曾给我)是指:想到“他以前曾给我”这份恩惠而布施,这是针对这个说的。“dassati me”(他将给我)是指:怀着“他将来会回报我”的期待而布施,这是针对这个说的。“sāhu dānaṃ”(布施是善的)是指:布施是智者所安立的,是站在善行上而布施。“alaṅkāratthaṃ”(为了庄严)是指:为了美化、装点。因为布施之后,回想布施的人会生起欢喜、喜悦、满意等,贪、嗔、嫉妒、悭吝等也会远离。现在,布施通过增长随顺的法、通过让对立的法远离,既能庄严修习的心,也能成为它的资粮,所以说“既为了庄严,也为了资粮而布施”。因此说“因为布施能使心柔软”等等。得到布施的人心想“这个人摄受了我”,心就变得柔软;布施的人也一样。所以说“两者的心都变得柔软”。

未调伏者的调伏:那些未调伏、不听从的人,因为他的布施而变得调伏、听从,安住于他的掌控之中。不布施会破坏已调伏者:不布施会让先前已调伏、听从的人,因为心生苦恼而被污染。施主与说亲切话的人,因为成为他人敬重恭敬的对象,所以地位上升。接受布施的人因为布施和亲切的话而得到摄受,于是对施主恭敬低头。

以心庄严的布施才是最殊胜的,因为它没有染污、极为清净,又能成为殊胜功德的助缘。至于第二项等以下的内容,意思都很浅显明白。

《第一布施经》等的那部分注释终

5. 施生经的注释

3535. 第五经中,“以布施为缘”是指以布施为因,意思是由于布施所成的福德已被造作、已被累积。“再生处”是指在人间和天界的投生。“安置”是指:不是只生起一次,而是像上面所说的那样,以同样的方式持续下去,这样就是安置。而这正是它的决意,所以说“这只是它的同义词”。“增长”就是使它增长,不让它减少。“已解脱”是指已倾向,也就是心朝向、倾向、斜向那个方向。或者,“已解脱”是指已放开、已松开。就无余义而言,“更上”是指殊胜的,因为在中间阶段也有劣、中、胜的差别,所以说“更上未修习”,意思是:没有为了更高的道果而修习。如此已被导向的布施所成之心,能导向那里。但经典中所说的“然而那……”等,应当理解为是为了显示在此处往生没有成为障碍的恶戒不存在,而不应当理解为仅仅是为了显示单纯的布施福德就能导向那里。“已断尽贪”是指已断尽欲贪。因为他可能在梵天界投生,而已断尽有贪的人则不会。这里通过“离贪”一词,指的是对诸欲离贪,依靠这种离贪才可能在梵天界投生。因此说“仅仅以布施”等。如果这样,那布施在那里有什么用呢?所以说“然而布施”等。通过布施而心变柔软:即使对结下深仇的怨敌,也会由于对方接受了自己的布施而变得心柔软。

《布施再生经》的注释终

第6篇 福业事经的注释

36第六项中,它们能产生值得供养之有的果报,或者能净化自己的相续,所以叫“福”;又因为要依靠各种因缘去造作,属于行为,所以叫“福行”;而这些福行本身,又是各种可爱、悦意等利益的生起基础,所以叫“福行事”。

对于还没有断除轮回根源的人,出于护持的目的,或者出于恭敬供养的目的,把自己应当布施出去的东西舍给别人的那种思心所——因为通过这种思来完成布施,所以叫“施”;这施本身就是“施所成”。“maya”这个词只是用来补足音节的。在衣服等四种资具上,或者在食物等十种布施物上,或者在色等六种所缘上,布施者布施这些物品时,从最初生起那些思心所开始,在正式舍离之前、正在舍离之时、以及舍离之后以喜悦之心回忆之时——在这三个阶段中生起的思心所,就叫做“施所成的福行事”。

一个人以持守常戒、伍波萨他戒等方式,受持五戒、八戒或十戒;或者为了圆满戒而前往寺院准备出家,出家之后,使心愿达至顶点,作意“我已经出家了,这真是好,非常好”;或者以信心圆满巴帝摩卡;或者以智慧反复省察衣服等资具;或者以正念在面对眼前出现的色等对象时,守护眼门等根门;或者以精进净化自己的谋生方式——在这些情况下生起的思心所,就称为戒;或者说,因为它能持守,所以称为戒所成的福行事。

按照《无碍解道》(Paṭisambhidā 1.48)所说的观道,当一个人以无常、苦、无我的方式观照眼,观照耳……鼻……舌……身……诸色……诸法……眼识……意识……眼触……意触……眼触所生的受……意触所生的受……老死,在这些观照中生起的思,以及在地遍等全部三十八种所缘上生起的禅那思,还有在无过失的业处、技艺处、明处中,通过反复熟悉、作意等方式生起的思——所有这些思都因为“以此而修习”的缘故,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既是福行事,也是修所成,所以称为修所成的福行事。

在这里,对每一种情况,都应依其实际情形,从前行阶段开始,当人造作身体行为时,就有身业;为了这件事而说出话时,就有语业;不发动身体和语言,只用内心思虑时,就有意业。即使是在布施食物等的时候,心里想“我布施食物等”,或者转向布施巴拉密而行布施,在布施的当下,就有施所成的福行事。正如仅仅在布施时想“我布施食物等”,就有施所成的福行事;同样,当人转向布施巴拉密,想“愿这施所成成为正等正觉的助缘”而行布施时,因为在布施时也纯粹是以布施为首要而运作,所以仍然是施所成。若人站在持戒义务的立场上布施,想“这布施是我家族血统世代相传的习俗”,或者以持戒为首要而行布施,由于这是戒行,就成为戒所成的福行事。若人先建立起以灭尽、以坏灭来观照的作意,然后再布施,就成为修所成的福行事。正如以舍离应施之物的方式而运作的布施思,当人站在义务的立场上布施时,也成为戒所成的福行事,因为前行阶段的思和后来的思也是如此如戒转起。

《福行事的经注》注释终

7-8. 《善士施经》等经的注释

37-3837-38. 在第七项中,“简择而施”这里有两种简择:对受施者的简择和对布施物的简择。其中,舍弃戒行败坏的人,以及佛教之外九十五种外道之类不合格的受施对象,而选择在佛陀教法中出家、具足戒等功德的人来布施,这叫做对受施者的简择。去掉低劣和一般的资具,从中挑选最上等的资具来布施,这叫做对布施物的简择。因此经中说:“布施给这样的人会有大果报”等等。第八项没有什么需要说明的。

《善士施经》等经的注释终

9-10. 《续流经》等经的注释

39-4039-40. 第九项中,“福德之流”指的是福德的河流。“善之流”指的是善法的流注。“乐之食”指的是乐的资粮。“最高”是因为被了知为最高,所以叫最高。“久存”是因为长久以来被了知,所以叫久存。“传承知”是因为被了知为圣者和善人们的传承,所以叫传承知。“古旧”是因为属于远古最初的人,所以叫古旧。“不混杂”是因为无论以任何方式,从来不曾被善人们污染、丢弃、抛弃,所以叫不混杂。这个道理,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如此,所以说“以前不曾被混杂,现在不混杂,未来也不会被混杂”。正因如此,这些法是无过失的。因为明智的沙门婆罗门,从来不会认可伤害等邪恶之法。给无量众生无畏,意思是:由于对一切众生放下了刀杖,所以能给整个有情界带来无有恐怖的状态。“无怨”就是没有怨恨。“无恼”就是没有痛苦。以上,在第九项中,应当这样简要地理解经文的注释。第十项没有什么需要说明的。

《阿毗散陀经》等(相关经文)的注释终

《布施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