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辱骂品义注

20 段

5. 骂詈品

4. 拘尸那罗经注疏

4444. 第五经第四注:“拘尸那罗”是指这样命名的城市。人们在这里为诸天神供奉祭品,因此称为“供祭处”(baliharaṇo),就在那个供祭处。“无穿孔、无赘肉”等:若身行因被任何事物击打,或接受过医疗等,其举止便像被白蚁啃食的扇叶一样出现穿孔,且因为能于某处抓住而拉扯,就有了赘肉;反之,没有这些过失的便是“无穿孔、无赘肉”。而语行则因妄语、恶口、离间、无根诽谤等而有穿孔和赘肉,远离这些便是无穿孔、无赘肉。“我的心是否慈呢?”:指通过断除障碍、进而修行业处而证得的慈心。“无愤恨”:没有愤恨,也就是以镇伏的方式断除了愤恨。“于何处说”:这条学处是在哪个城市宣说的。

“适时而说”:先征得对方同意之后再指出其过失,称为适时说。“非时说”:在僧众集会中、在大众中、在分发筹签处、布施食物处、思惟处、乞食行路处、坐卧处等,或在被侍者簇拥的时刻举罪,即称为非时说。“真实地说”即是如实地说。“粗恶说”:用“年轻人、长老、亲近众者、粪扫衣者、说法师,你这般有失妥当”等言语来指责,即是粗恶说。“柔和说”:基于正当理由而说:“尊者,您是长老、亲近众者、粪扫衣者、说法师,您这样做有失妥当”,如此则是柔和说。“有益说”:基于义理而说,即是讲有益之语。“以慈心说,非以嗔心”:安住于慈心而说,而不是怀着嗔恚而说。

5. 进入王宫内部经注疏

45第五经:“已作或将作”(kataṃ vā karissanti vā):指已经违犯或将要违犯淫欲的行为。“宝”(ratanaṃ):指摩尼宝等任何宝物。“希求”(pattheti):想要杀害。“象所拥挤”(hatthisambādhaṃ):被象群拥挤。或读作“象群践踏”(hatthisammaddaṃ),意为:此处被象群践踏。对其余词语的解释,也应依此方式理解。“能引生贪染的色、声、香、味、触”(rajanīyāni rūpasaddagandharasaphoṭṭhabbāni):这些令人贪染的色等对象,在那里完全具足。

6. 帝释经注疏

46第六经:“有忧有惧”(sokasabhayaṃ):因忧愁而有恐惧。或读作“忧惧”(sokabhayaṃ),意思相同。对第二句也应如此理解。“以任何工作”(yena kenaci kammaṭṭhānenāti):指农耕、经商等任何谋生之事。“不犯任何不善”(anāpajja akusalaṃ):不做任何不善的行为。“应产生、积聚”(nibbiseyya):应令其生起、不断累积。“聪明”(dakkho):善巧。“具足勤奋”(uṭṭhānasampanno):具备精进努力。“堪能言谈”(alaṃ vacanāya):适合与人交谈。“唯以智领受一向乐”(ekantasukhappaṭisaṃvedī vihareyya):只以智慧感受纯粹的身心快乐而安住。“无常”(aniccā):因为生起之后便坏灭。“空洞”(tucchā):没有实质。“虚假”(musā):看似恒常、快乐、有我,实际并非如此,故为虚假。“虚妄法”(mosadhammā):本性为坏灭。因此指示:缘于

《摩诃梨经》注疏

4747. 第七经中,「邪安置」指以错误的方式安立。所谓「非正法行、不平坦行」,就是以不善业道为内容的非正法行;与此相反,以善业道为内容的,应当知道就是正法行、平坦行。像这样,这里只说到流转(轮回)。

《出家者常经》注疏

48第八经中,「出家者」是指舍弃居家生活、于教法中出家的人。「常」指反复、再三地,应当去审视、观察、明记。「丑陋相」指变丑的样子。这种丑陋相有两种:身体的丑陋与资具的丑陋。其中,身体的丑陋应从剃除须发来了解。过去在家时,穿着各色鲜艳的细软衣服,用金器银器享用种种上妙美食,在吉祥的宫殿中,于高广床座上或卧或坐,以熟酥、生酥等为药物;但自出家之时起,便穿着割截缝缀、染成黄褐色的衣服,在铁钵或陶钵中食杂粮粥,在树下等住处铺上文阇草等垫子而卧,坐在皮片、木板等上面,以腐尿等为药物。所言‘资具丑陋’,应当这样了知。能如此省察的人,便可断除瞋怒与骄慢。

「我的生活依赖于他人」:我的四资具生计,是依赖于他人、受他人支配的。如此省察的人,其活命得以清净,所乞的抟食也受到尊重,对四种资具不会有不加省察的受用。「我应行持另一种威仪」:在家人挺胸伸颈,以嬉戏之态、不规则的步法行走——与那种威仪不同,我应行持另一种威仪:守护诸根,心意寂静,只注视眼前一轭之距,在不平坦处如运水车般安稳徐缓地举步。如此省察的人,其威仪变得适宜,三学得以圆满。「是否」:这是一个表示自我省察的虚词。「自己」此处指心。「不会因为戒而受谴责」:不会以‘你的戒不清净’这样的戒因缘而受谴责。如此省察的人,内在生起惭,惭成就三门防护,三门防护即是四种遍清净戒,安住于四种遍清净戒后,增长观,证得阿拉汉果。「经过智慧的同梵行者审察之后」:智慧的同梵行者们仔细审察之后。如此省察的人,外在的愧得以建立,愧成就三门防护——如前述方法应知。

「种种别离」与「分离」:「种种别离」指因出生而有种种差异,「分离」指因死亡而分离。如此省察的人,于三门中不会有防护缺失,死随念得以善住。「我是业的所有者」等:业是我自己的,属于自身,故称‘业的所有者’;业所给的果报即是遗产,业的遗产称为‘业遗产’,我继承彼遗产,故称‘业继承者’;业是我的根源、我的因,故称‘业为根源’;业是我的亲戚、亲族,故称‘业为亲族’;业是我的皈依、我的支撑,故称‘业为皈依’。我将成为彼业的继承者:我将成为彼业的继承者,承受彼业所给予的果报。然而,能如此省察业所有性的人,绝不造作恶行。「我的日日夜夜是如何度过的呢?」:我是在行道修习中度过的,还是未曾修习?是在讽诵佛语中度过的,还是未曾讽诵?是在如理作意上精勤的,还是未曾精勤?意思是:我的日日夜夜是在怎样的状态中度过、流转的呢?如此省察的人,不放逸得以圆满。

“我是否乐于空寂之处”:在独处的空间、于一切威仪中,我是否唯独一人而心生欢喜?如此省察之人,其身远离便得圆满。“超人法”:这是超越凡常之人、为人类中最优胜者——即修习禅那者与圣者们——所具备的禅那等法;或者说,是比十善业道所摄的“人法”更为超越、更为殊胜的法。这样的法,于我的相续中存在吗?具足吗?“足以称为圣者的如实知见殊胜”:广大与出世间的慧,以了知为义,故称为“知”;如同眼之所见,以亲证诸法为义,故称为“见”——因此合称“知见”。圣洁、清净、无上的知见,名为“圣知见”;能摧破烦恼的圣知见在此处,或拥有此种知见,便称为“足以称为圣知见”。禅那等不同种类的超人法,以及足以称为圣知见——这既是超人法,同时又是殊胜,所以称为“足以称为圣者的如实知见殊胜”。或者,那种能摧破烦恼的清净知见本身即是殊胜,因此也可称为“足以称为圣者的如实知见殊胜”。“证得”:已经获得,在我这里有吗?“我”:就是那位已证得殊胜的我。“在最后时刻”:卧于临终的床榻时。“被问”:被同梵行者们询问

第九、第十 《身至念经》等注疏

49-5049-50. 第九经中,“导致后有”(ponobbhavika)指招感后有的。“有行”(bhavasaṅkhāro)指造作轮回之有的业。在这部经中,唯说轮回。第十经中,则说了戒、多闻、精进、念、慧——这些既有世间法,也有出世间法。其余各处,其义甚明,易于领会。

第五品 骂詈品

第一五十经结束。

2. 第二五十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