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3. 近事男品复注

18 段

(18) 3. 近事男品

1-6. 恐惧经等注疏

171-176第三品的第一、二、三、四经,无需解释。第五经中,「upāsakapacchimako」指卑劣的近事男。「闹热吉祥者」:因为他持有‘依于所见等,此将成为吉祥’的见解,此即愚人所计度、名为闹热的见、闻、触之吉祥,故称闹热吉祥者。因此他说:‘依此,此将发生’等。‘他相信吉祥’:即他希求见的吉祥等种种分类。‘他不相信业’:即他不希求业为自作。‘从此教法’:即从此一切智佛陀的教法。‘外部’:即外道的教法。‘他寻找应供者’:即他想‘那些邪行者是应供者’,便去寻找。此处将前寻应供者合并,当知有五种法。第六种显而易见。

《恐惧经》等注疏结束。

7-8. 贸易经等注疏

177-8在第七经中,「刀剑贸易」:指自己制作或令他人制作武器,或是获得已制成的武器后将其贩卖。而「令他人制作武器后贩卖」此句仅是例示。饲养猪、鹿等然后贩卖,是指饲养猪、鹿等动物,取其肉而贩卖。在此,刀剑贸易因以损害他人为因,故说不应做;活物贸易因令众生丧失自主;肉类贸易因是杀生之因;毒药贸易因是杀生之因;酒类贸易因是放逸的所依处。第八经意义明确。

《贸易经》等注疏结束。

9. 在家人经注疏

179在第九经中,「增上心的」:「增上心」指极为清净之心,亦即殊胜心。于增上心生起,或依增上心而住之法,即名为「增上心的」。因此他说「依止最胜心的」。「现法安乐住」指在现法中得安乐住。其中「现法」指当下这个自体;即在此自体之中安享其乐,这便是它的含义。此乃对色界禅那的异名。因为舍弃欲乐而安坐的禅修者,正是在此自体之中,体验无染的出离之乐,所以称之为「现法安乐住」。

「四种迷醉品」指:花酒、果酒、糖酒、蜜酒这四类迷醉品。「五种酒」则指:面酒、粉酒、米酒、酵母酒和混合成分酒这五类酒。所谓「以福德为目的」,意思是他的目的就是福德。因为他实是一位需要福德的人,所以经中说「为求福德者」。其余此处意义明了。

《在家人经》注疏结束。

10. 求者经注疏

180在第十经中,“善因”:指为圆满菩提绝对善妙的因。“微笑”:即微露笑意。“kahaṃ kahaṃ”:这是对笑声的模拟。“仅是欢喜踊跃的样子”:意思是仅显露出欢喜之人踊跃的神态。正如那些领会暗示者知道“世尊很欢喜”,这仅仅是示现一种表情而已。

现在,借此机缘,为按类别说明笑的生起,开始解释“所谓笑……”等内容。其中,即使以舍心亦不可能生笑,何况以忧心,故说“以十三种悦俱心”。或有人问:不是也有人因瞋怒而笑吗?并非如此。他们实是在喜爱瞋怒的所缘,心想“我们现在可以随心所欲了”,此时难以辨别的悦俱心方为笑生起之因。所说的“在这些心中”,是指五种悦俱唯作心。“强所缘”指面对极为殊胜的所缘时,如双神变等;“弱所缘”指面对不那么殊胜的所缘时。

然而,“在此处……生起”这段话,是依古注作如是传述而说,并非为了显示世尊不以有因悦俱心微笑。但《阿毗达摩复注》中说:“在宣说于过去等无碍之智后,因‘具足这些法的佛陀世尊,一切身业皆以智为先导、有智随转’等语,故应省察‘世尊生起此心’这一说法。”在此,虽然世尊微笑的行为是由那令微笑生起的心所策动,但由于它随顺着宿住随念智、未来分智及一切知智,因此便是有智随转的。如此成就了智随转的状态,与圣典及注疏之间即毫无矛盾。正如《阿毗达摩注》所说:“于这些智的惯行运转结束后,此心便生起。”而且必须如此理解,否则在那时,世尊就连转向心也不会生起,这并不合理。因为转向心也已被确定为能生起表色。正如论中所说:“若作此说,意门转向心能生起表色,也是合理的”,而并非因为它能生起表色,由它生起的身表便失去了身业的状态。

「hasitaṃ」(微笑):即就微笑本身而说。因此说“如此微小的(笑)”。「samosaritā vijjulatā」(聚集的闪电):它不像其他闪电那样仅存一瞬便迅速灭去,而是缓缓灭去,且并非恒常存在。此光芒从火大云或四大洲大云中放射出来。因此说“从四大洲大云之口”。据说,那些光芒有其规律:它右绕头部三匝后,便在牙尖处消失。余处所说,在此皆容易了知。

《牛主经》的注释解释完毕。

《近事男品》的注释解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