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恼害品复注

18 段

2. 愤恨品

1-5. 第一 调伏愤恨经等的注释

161-165161-165. 第二集的第一经没有什么需要说明的。第二经中,“愤恨调伏”是指在这里调伏愤恨,或者是指通过这些方法而调伏,所以叫“愤恨调伏”。因此说“愤恨应当通过这些方法来调伏”等等。

所谓“无边际”,就是没有边、没有尽头的布片。因为如果它有边的话,就不会被称为“碎布”了。

“以苔”是指带有种子、穗、须等不同种类的苔。“以水皮”是指颜色像青绿蛙背那样、覆盖在水面上而生成的水面浮膜。“被炎热所侵袭”是指被炎热触及、压制。“心的生起”是指与瞋相应的心生起。

由于不合意感受的生起,就像用锯子切割一样,阻碍了身体姿势的正常活动,因此折磨人、压迫人,这就叫“病”;一个人有这种病,就是“有病的人”。因这病而生起苦的人,就是已经生起了苦。“重病者”是指病得极其严重的人。“村庄附近的引导者”是指能把人带到村庄附近的人。

由清净的状态,可知水的清澈状态,所以说“acchodakā”就是“清净的水”。因为味道甘美,所以令人欢喜,所以说“madhurodakā”就是“甘甜的水”。水又浅又特别清凉,不是又厚又浓,所以说“tanusītasalilā”就是“浅而清凉的水”。“setakā”就是没有污泥。因为带有泥泞等,水才变色。但从本性来说,它本来就是白色的。第三项等,意思明显。

《第一嗔恨调伏经》等经的注释终

第6篇 灭经的注释

166第六经的注释中,“amarisanatthe”就是“不能忍受”的意思。这里用了未来时的说法,也就是用了未来时的词,但意思其实是现在时。因为语法学家们(见波你尼3.3.145-146)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不认可”“不能忍受”等含义,当“存在”这个词作为搭配词出现时,即使是在现在时,也会用未来时的表达方式。

《灭经》的注释终

7-9. 《谏责经》等的注释

167-9第七经中,“事的显示”是指:他犯了什么事,就按那件事的本来样子把它显示出来。“犯戒的显示”是指:他犯了什么戒,就把那个犯戒显示出来。“拒绝共住”是指:拒绝参加伍波萨他、自恣等共住活动,不去做这些事。“拒绝合宜行为”是指:不做礼敬等合乎规矩的行为。“正在谏责者”是指正在劝谏责备的人。“被谏责者的时机”是指被谏责的人适合被谏责的时候。“补特伽罗”是指应当被谏责的那个人。“审察之后”是指这样考察:“这个人具不具备被谏责的条件,具不具备?”“使人蒙受非誉”是指这样想:“这些人用不实之事诽谤我,让我蒙受非誉和不幸”,于是使比丘们蒙受非誉。第八经和第九经的注释,文义浅显,容易明白。

《谏责经》等经的注释终

10. 《跋达吉经》的注释

170第十经中,“征服这些众生而安住”是他的意思。不过,因为他自认为“我以值得赞叹的性质和最殊胜的性质,征服了这些众生而安住”,所以称之为“长者”。至于“Aññadatthu daso”,他通过说“见”没有障碍,并以能总摄所知殊胜之相的方式,宣称自己是无遮障的见者,因此说“见一切”就是他的意思。

《跋陀耆经》的注释终

《嗔恨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