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可念品义注

42 段

第二品:应忆念品

第一应忆念经的注释

11在第二经的第一部分中,「应忆念的」指值得被忆念者。「慈的身业」是指以慈心应作的身业。语业和意业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教导虽为比丘而说,但在家人也同样可以实践。对比丘而言,以慈心圆满阿毗娑摩罗律仪(ābhisamācārika-dhamma)的修持,便称为慈的身业。对在家人而言,为了礼敬塔庙、礼敬菩提树、迎请僧团而前往;见到比丘们入村托钵乞食时,前去迎接、接过钵、铺设座位、随行护送——诸如此类的行为,便称为慈的身业。

对比丘们来说,以慈心教导戒律学处、谈论禅修业处、开示佛法,乃至宣说三藏佛语,这些都称为慈的语业。对在家人来说,当他们说出——“我们去礼敬塔庙吧,我们去礼敬菩提树吧,我们去听闻法吧,我们去作灯花供养吧,我们受持三种善行去实行吧,我们布施筹票食等吧,我们布施雨安居的资具吧,今天我们向僧团布施四种资具吧,邀请僧团后,准备嚼食等吧,铺设座位吧,备好饮用水吧,前去迎接僧团并请入吧,请他们坐在已铺设的座位上,并生起热心尽力服务吧”这番话时,就称为慈的语业。

对比丘而言,清晨起来,先料理好身体,完成塔庙庭院等处的义务后,坐于空闲处,内心如是作意:“愿在此寺院中的比丘们快乐,没有怨仇,没有恼害。”这便是慈的意业。对在家人而言,内心作意:“愿尊者们快乐,没有怨仇,没有恼害。”这便是慈的意业。

“公开与私下”:即当面与背后。其中,对年少比丘,在做衣等事务时予以协助,是当面所行的慈身业;对长老比丘,为其洗脚、供养等一切应行的恭敬行,是当面所行的慈身业。对这两类比丘,将他人随意放置的木器等物,不轻视对方,视同己物般的收拾归位,是背后所行的慈身业。以恭敬的语气称“天长老、提舍长老”,是当面所行的慈语业。而询问不在寺院的人说:“我们的天长老在哪里?我们的提舍长老在哪里?他什么时候会来呢?”像这般的关切言语,是背后所行的慈语业。以慈爱温润的目光,面带喜悦而注视,是当面所行的慈意业。心中作意:“愿天长老、提舍长老健康无病”,是背后所行的慈意业。

“所得”:指衣等获得的资具。“如法”:指避免了欺诈等类的邪命,由如法、平等的乞食行仪而获得的。“乃至仅钵中所收的一点”:这是最低限度,即钵内所有的、属于钵中的,仅有两三匙的乞食。“不分而受用者”:此处有两种“分别”,即物资分别与个人分别。其中,以“我将给这么多,我将不给这么多”的心态来分配,称为物资分别;以“我将给某人,我将不给某人”的心态来分配,则称为个人分别。既不那种做,也不这样做,无论得何物都不加区分而受用的人,即称为不分而受用者。“与持戒同梵行者共享”:此处,共享者的特征是——无论得到何等精良之物,既不以希求更多利养的贪求口吻赠予在家人,也不自行独享;接受供养时,心中作意:“愿此成为僧团共享之物”后方才收下,随即敲钟,完全将其视为僧物而受用。

那么,谁能圆满此应忆念法,谁不能圆满呢?首先,破戒者不能圆满此法,因为持戒者不会接受属于他的东西。然而,戒行清净、不违犯各项义务的人,则能圆满此法。对此,有如此准则:若有人作特定布施,将东西布施给母亲、父亲、老师、亲教师等人,那样的布施是合适的。但这并非他修习应忆念法,而只是顾及一种牵挂罢了。因为应忆念法只适用于已摆脱牵挂的人。然而,那位作特定布施的人,应当布施给病人、看护人、客比丘、将行比丘,以及新出家还不懂得如何持取僧伽梨衣和钵的人。布施给他们之后,所剩余的部分,从长老的座位开始,不一一少量分发,而是随所需而给。如果这样分配后仍有剩余,则需再入村乞食。回来后,从长老开始,将乞得的精良食物全都布施出去,剩下的自己才食用。因为经中说“与持戒者”,所以即便不布施给破戒者,也是可以的。

然而,这一应忆念法,在训练有素的僧团中容易圆满。因为在训练有素的僧团中,有人从别处获得供养时,他不会接受;即使无法从别处获得,他也只取适量的,绝不多取。但像这样反复入村乞食,并将所得不断布施出去的人,此应忆念法也须历经十二年才能圆满,不会更短。若在第十二年,那位圆满应忆念法的行者将盛满团食的钵放在食堂后,便去沐浴,这时僧团长老问:“这是谁的钵?”得知“是那位应忆念法圆满者的”后,长老便说:“拿来吧。”于是将所有团食全部分配,自己享用后,只留下空钵放在那里。那时,那位比丘见到空钵,若生起“他们竟没给我留一点,就全吃光了”的忧恼心,他的应忆念法便损坏了,必须再修行圆满十二年。此应忆念法如同外道的遍住,一旦出现缺损,就须重新圆满。然而,若他在见到空钵时,能生起喜悦之心,心想:“我真是获益良多,我得大利益了!我钵中的食物,同梵行者们无需问我,便自行享用了。”对此人而言,此应忆念法才算圆满。

如此圆满了应忆念法的人,既无嫉妒,也无悭吝。他受人喜爱,受非人喜爱,资具易得。他钵中的食物虽不断布施出去,却似总不减少。在分配物品的场合,他总能得到最好的那份;当遇到危险或饥荒时,天神都会为他操心、给予帮助。

于此,有这些事例作为佐证:据说,住在森伽吉里山的帝沙长老依玛哈吉里村而住。一次,五十位大长老为朝礼佛塔前往龙岛,他们在吉里村次第乞食,却一无所获,便离开了。帝沙长老正要进村时见到他们,便问:“尊者们,乞得食物了吗?”他们回答:“贤友,我们刚巡行过一圈。”长老得知他们没有获得食物后,便说:“尊者们,请在我回来之前,先在此稍候。”长老们说:“贤友,我们五十个人,连让钵底湿润那么一点东西都没得到。”长老说:“尊者,常住在当地的人自有办法,即便一时乞不到,也知道哪些乞食路线合适。”于是长老们便留了下来。长老进入村庄,就在村口第一家,一位大近事女已备好乳粥,正望着长老的方向站立等候。长老刚走到她家门口,她便盛满整钵乳粥供养他。长老端着这钵粥,来到那些长老跟前,对僧团长老说:“尊者,请拿去用吧。”僧团长老心想:“我们这么多人一无所获,他却这么快就拿着食物回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望向其他长老。帝沙长老从长老的眼神便知道了他的疑惑。

用斋后,长老们问他:“贤友,你是何时证悟出世间法的?”他回答:“尊者,我并没有任何出世间法。”长老们又问:“贤友,那你是得禅那者吗?”他回答:“尊者,这个也没有。”长老们再问:“那么,贤友,难道具有神通变化吗?”他回答道:“尊者,我只是圆满了‘应忆念法’的修行而已。自从我圆满它的那一刻起,即使有十万比丘在场,我钵中的食物也不会耗尽。”长老们赞叹说:“善哉!善哉!善士,这功德确实与你相称。”这便是有关“钵中食物不会耗尽”的第一个事例。

还是这位长老,有一次在塔庙山举行盛大的“大山庄严”大供养时,他来到布施场所问道:“这次布施中,最好的供养品是什么?”有人回答:“是两件衣,尊者。”他便说:“那这两件衣应当归我所有了。”一位大臣听见,就去禀告国王:“有一位年轻比丘这样说道。”国王心想:“年轻比丘有如此想法也属自然,但那些细软的上好衣袍,还是给大长老们穿着更合适。”于是便将衣搁在一边,说道:“我要把这些布施给大长老们。”当国王依次排好座次,向比丘僧团供养时,放置在那些长老头顶上方的衣物,却无法落到他们手中,而是飘去了别处。等轮到供养那位年轻比丘时,衣物便自然地落在他手上。国王把衣放到他手上后,注视了大臣的脸,又请长老就座。供养结束,国王遣散僧团,自己则坐在这位年轻比丘面前,问道:“尊者,您是何时证得如此殊胜之法的呢?”那比丘不愿含糊其辞地否认不实之事,便直说道:“大王,我并无任何出世间法。”国王诧异地问:“尊者,可您之前不是那样说了吗?”他答道:“是的,大王,那是因为我是一位‘应忆念法’的圆满行者。自从我……”

在婆罗门帝沙所引起的恐怖时期,住在兄弟村的比丘尼们,没有告知大长老尼就自行逃走了。破晓时分,那位长老尼觉得村里异常寂静,便吩咐几位年轻比丘尼:“你们先去查看一下。”她们便前去查看,得知所有人都已离开,回来禀报了长老尼。她听后说:“你们不必为她们的离去而忧心,应致力于自己该做的读诵、讨论与如理作意上。”到了乞食时分,她披好衣,连同自己正好十二人,一同站在村口的一棵孟加拉榕树下。住在树上的天神便供养了十二位比丘尼团食,并说道:“圣尼们,请不必再去其他地方了,以后长年都可来此接受供养。”而那位长老尼的弟弟,法号大龙长老,心想:“这实在太恐怖了,根本没法过活,我得渡到对岸去。”于是他也带着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二人,离开住处,心想“见过长老尼再走”,便来到了兄弟村。长老尼听说长老们来了,上前问道:“尊者,有什么事吗?”长老说明了情况。她说:“今日就在这精舍安住一日,明日再走吧。”长老们便去了精舍。

次日,长老尼在树下托钵乞食后,来到长老面前,说:“请受用这钵食吧。”长老说:“长老尼,这如法吗?”说罢便默然不语。长老尼说:“贤者,这是如法的食,请莫生疑虑,放心受用。”长老依然说:“长老尼,这如法吗?”于是她取钵抛向空中,钵便悬停于空中。长老却说:“纵使它能悬浮于七棵棕榈树的高处,那也仍是比丘尼的食物啊,长老尼。”接着又说:“所谓的怖畏,也并非恒常存在。待怖畏平息之后,若有人谈起圣者的传承时,心中带着指责说:‘喂,你这行乞食者,那时是靠比丘尼的食物才撑过来的吧。’若被这样的念头责难,我实难承受。诸位比丘尼,切莫放逸,善自精进。”说完,他便启程了。

那棵树的神祇心中也一直思惟:“如果长老受用了长老尼手授的钵食,我就不阻拦他;若他不受用,我必设法挽留。”当她看见长老正要离去,便从树上下来,说:“尊者,请把钵给我。”接钵后,她将长老带回那棵榕树下,敷设座位,供养钵食。待他受食毕,并令其作出允诺,此后的七年里,这位天神一直护持着这十二位比丘尼与十二位比丘。这正是“天神为之殷勤操持”的事例。在这个故事中,那位长老尼正是圆满修习“应忆念法”的行者。

于“无缺”等中:若有人于七种犯戒聚中,在开头或末尾毁破了学处,他的戒便如边缘绽裂之衣,名为“破缺”;若在中间毁破,则如中间穿孔之衣,名为“有洞”;若次第毁破二条或三条,则如牛背或牛腹生起异色斑块,名为“有斑”;若间隔毁破,则如各处夹杂异色斑点的母牛,名为“杂色”。若全然未破,彼戒则称为“无缺”“无洞”“无斑”“无杂色”。再者,这些戒由于从渴爱的奴役中解脱而获自主,故称“自在”;因被佛陀等智者所赞叹,故称“智者所赞”;因不被渴爱与邪见执取,且无任何人能指斥“你曾犯此”,故称“不执取”;因能引生近行定或安止定,故称“定的资助者”。

「戒同分而住」是指:与居住于各处的比丘达到戒的同等状态而安住。因为入流者等人的戒,即使对于住在大海之中或天界的其他入流者,其戒也完全等同;在道戒上并无差别。这是依此义而说的。

「此见」即与道相应的正见。「圣」即无过失。「能出离」即导向出离。「于彼行者」即对于如此修行的人。「为苦灭尽」即为灭尽一切苦。「见同分而住」即达到同见而安住。

第二可念经注释

1212. 在第二经中:「他圆满那些法,令同梵行者喜爱」——因此称为「作喜爱」;「令尊重」——因此称为「作尊重」;「为摄受」指为摄持之义;「为无诤」指为不诤论之义;「为和合」指为和合状态之义;「为一体」指为单一、无差别之义;「转起」指发生、运行。

出离经注(Nissāraṇīyasuttavaṇṇanā)

1313. 第三偈中,“应出离的界”(nissāraṇīyā dhātuyo)就是指那个出离界本身(nissaraṇadhātuyova)。“我的慈心解脱”(mettā hi kho me cetovimuttīti)——在此,由于从敌对法(paccanīkadhammehi)中解脱,依三禅或四禅的慈就称为慈心解脱(mettācetovimutti)。“已修习”(bhāvitā)指已增长(vaḍḍhitā)。“多所作”(bahulīkatā)指反复做(punappunaṃ katā)。“乘具所作”(yānīkatā)指使它成为如同已套好的车乘一样(yuttayānasadisā katā)。“基所作”(vatthukatā)指使成为依止(patiṭṭhā katā)。“近住”(anuṭṭhitā)指使安立(adhiṭṭhitā)。“善累积”(paricitā)指从各方面累积、聚集、修习(samantato citā ācitā upacitā)。“善策励”(susamāraddhā)指以善巧熟练地策励(suppaguṇakaraṇena suṭṭhu samāraddhā)。“遍取而住”(pariyādāya tiṭṭhati)指遍取并执持后而安住(pariyādiyitvā gahetvā tiṭṭhati)。“不应对他说”(mā hevantissa vacanīyo)——因为他说了不真实的记说,所以应当说“不要这样说”。“所谓慈心解脱者”(yadidaṃ mettācetovimutti)即这就是慈心解脱,这是对嗔恚(byāpāda)的出离,意思是从嗔恚中脱离。然而,有些人从慈的三禅或四禅出定后,观察诸行,证得第三道后,以第三果见涅槃,“不再有嗔恚”,他的心就是对嗔恚的究竟出离。以这个方法,应知一切处的意义。

“无相心解脱”指有力的观。然而长部诵者说它是阿拉汉果定。因为那里没有贪等相、色等相及常等相,故说为无相。“随逐相者”:即具有随逐所说种种相的性质。

“我是”即我慢。“此是我”指于五蕴中,认为“此是我”。至此,即已记说阿拉汉果。“疑与犹豫之箭”指成为疑的犹豫之箭。“不应对他说”意为:若你生起初道所断之疑,则阿拉汉果的记说便成虚妄,故应遮止他说:“莫执取不实”。“我慢的断除”即阿拉汉道。正因为以阿拉汉道与阿拉汉果之力见涅槃后,不再有任何我慢,阿拉汉道才被称为“我慢的断除”。如此,在这部经中,便讲述了不实的记说。

4. 跋达迦经注(Bhaddakasuttavaṇṇanā)

14第十四偈中:“非善”是指没有得到好的。在此,若人恐惧而死,他的死便不是好的;若人在恶趣中结生,他的命终便不是好的。“喜爱造作的人”等词中,乐于对象就称为乐,即欣喜投入的意思。“喜爱造作的人”是指对建造精舍等新工程事务感到有乐趣的人。“安住于造作之乐的人”是指沉迷于此造作业的人。“持续投入造作的人”则是指反复不断地投入这种造作之乐的人。这一解释方法适用于以下一切情况。在这里,“谈论”指交谈、闲聊;“睡眠”指睡觉;“聚会”指与众人混在一起。这应这样理解:“当一人有第二个伙伴时,两人就会有第三个伙伴等等类似情形。”“交际”是指通过相见、相闻、相互交谈、共享物品而产生的交往。

5. 阿奴答毘耶经注(Anutappiyasuttavaṇṇanā)

15第十五偈中:“无追悔”是指没有可悔恨的事,因而不会导致追悔之苦。在这两篇经的偈颂中,叙说了轮回与出离。

6. 那拘罗父经注(Nakulapitusuttavaṇṇanā)

16第六经中:“重病”即是极重的病。“她说了这番话”的意思是:她(那拘罗母)为丈夫施用药物后,仍无法平息疾病,于是为了发出狮子吼,以真实语的力量平息丈夫的病,便坐在他身旁,说了“你千万不要……”等这番话。“有所期望”是指仍存有渴爱的人。“并非像那拘罗母那样”这一句中,否定词“不”应与后文连接起来理解,即“不能”的意思。“缝合起来”的意思是使其没有缝隙、安顿好。“把羊毛梳理成辫子”的意思是,将山羊毛梳理、拆解开来后编织成辫子。

“会去另一个家”(aññaṃ gharaṃ gamissati)意思是她将接受另一丈夫,即改嫁。“在这十六年中,我圆满行持了在家梵行生活”(soḷasa vassāni gahaṭṭhakaṃ brahmacariyaṃ samāciṇṇaṃ)意思是:从十六岁起,她圆满行持了在家人的梵行。“更渴望见到您”(dassanakāmatarā)指极度渴望见到世尊。她以此三事作狮子吼,并说真实语:“凭借此真实之语,愿你身体的疾病平息。”

现在,她以世尊为证,依恃自己的戒等功德来作真实语,于是说出“可能有的,那对你……”这段话。其中:“paripūrakārinī”,意为圆满的行者。“Cetosamathassā”,指心寂止,即定业处。“Ogādhappattā”,意为达到深入、完全渗透。“Patigādhappattā”,意为达到立足处、获得安止。“Assāsappattā”,意为获得安心、获得依处。“Vesārajjappattā”,意为得无所畏,即获得喜悦智。“Aparappaccayā”,意为不依赖他人;所谓“他依”是指依靠他人的信仰、依靠他人的皈依,因此这个词表示远离那种依赖。她以这三支,依恃自己的功德作了真实语。“Gilānā vuṭṭhito”,意为从病中起来,即康复。“Yāvatā”,意为凡有。“Tāsaṃ aññatarā”,意为在她们之中的一位。“Anukampikā”,意为有利益悲悯的人。“Ovādikā”,意为给予教诫的人。“Anusāsikā”,意为给予教导的人。

《睡眠者经》注

17在第七经中,“paṭisallānā vuṭṭhito”意指从独处禅修、法审察忍及果等至定中起身。“Yathāvihāran”指各自的住处。“Navā”指刚出家不久的新学比丘,大约有五百人。“Kākacchamānā”指发出如乌鸦般的声音,咬牙切齿。“Therā”指达到稳固境界的长老。“Tena no”意为“是由于那个吗?”“Seyyasukhādīni”指前面已说的内容。“Raṭṭhiko”指治理国家的人。“Pettaṇiko”指继承父业的人。“Senāpatiko”指军队统帅。“Gāmagāmaṇiko”指管理村落的人,即村长。“Pūgagāmaṇiko”指群体的首领。“Avipassako kusalānaṃ dhammānan”意为对于善法不寻求、不探究。“Bodhipakkhiyānaṃ dhammānan”指三十七菩提分法。

《鱼缚经》注

18第八经中,“macchikaṃ”指捕鱼人,即杀鱼者。“Hatthinā yātī”指骑象而行者,以下类推。“Vajjhe”指应被处决者。“Vadhāyanīte”指被带去行刑者。“Pāpakena manasā”指以低劣的杀心。经文中则写作“vadhāyupanīte”。“Māgaviko”即猎鹿者。“Ko pana vādo manussabhūtan”:若有人以恶心对待人类,那就更不待言了。这是为了显示恶业带来不可意果报的相状。然而,如果有人虽从事那样的恶业却获得名声,当知那是依于彼不善业而使善业成熟的结果;但由于被彼不善业所损害,这样的果报并不得久长。本经所阐述的,是不善的一面。

《第一死念经》注

19第九经中,“nātike”指名为那低卡村的村落。“Giñjakāvasathe”指砖砌的殿堂。“Amatogadhā”意为潜入不死,即深入涅槃,以涅槃为安立处。“Bhāvetha no”:意思是“你们应当修习吗?”“Maraṇassatin”:即死随念业处。“Aho vatā”:是表示希求的感叹词。“Bahuṃ vata me kataṃ assā”:意即“但愿我在你们的教法中,已做了许多应做之事。”“Tadantaran”:指在那刹那间、那个间隙、那个时机。“Assasitvā vā passasāmī”:其中,“assāso”指入息,即进入身体的风;“passāso”指出息,即呼出身体的风。这位比丘如此说:就在入息之后出息、出息之后入息,于这呼吸之间,希望能维持生命。“Dandhan”:意为缓慢、沉重、不轻快。“Āsavānaṃ khayāyā”:为了漏尽,即为证得阿拉汉果。本经中,死随念业处被说为能导向阿拉汉果。

《第二死念经》注

20第十经中,“patigatāya”意为已行道。“iti paṭisañcikkhati”指如此省察。“So mamassa antarāyo”(这对我成为障碍)中,有三种障碍:生命障碍、沙门法障碍,以及对于寿尽而死的凡夫,既有生天障碍又有道障碍。这一切是针对这些而说。“Byāpajjeyya”指因不消化等原因而败坏。“Adhimatta”指强猛的。“Chanda”指想要做的欲。“Vāyāma”指精勤。“Ussāha”指策励。“Ussoḷhī”指成就的精进。“Appaṭivānī”指不厌倦、不退转。其余各处,其义易明。

第二品为「应被忆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