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3. 近事男品义注

22 段

第十八 近事男品

1-3. 畏惧经等注释

171-173在第三经的第一、第二、第三部分中,讲述了在家人的修行。即使证得入流果与一来果者,他们也依然在轮回中流转。

4. 怨恨经注释

174第四经中:「怖畏」指内心惊惶恐惧。「怨恨」既指不善的怨恨,也指对某个人生起的怨恨。「心所法」指依于心而生起的心理状态。「苦」指以身体净色为依处的身体之苦。「忧」指忧受。此经中宣说了由远离而断除。

5. 旃陀罗经注释

175第五经中:「近事男中最下劣者」,指最末等的近事男。「具有好奇吉祥者」,指这样的人:他认为‘以此将得彼’,由此具足了名为‘好奇’的、依所见所闻所觉而认定的吉祥。「信吉祥而非业」,即只观察吉祥,不观察业。「从此之外」,指从此教法之外。「作先行者」,指率先行布施等善业。

6. 喜悦经注释

176176. 第六经中,「我们如何」(kinti mayaṃ),意即‘我们以何方法’。「远离所生之喜」(pavivekaṃ pīti),指依于初禅与二禅而生起的喜。「与欲相应」(kāmūpasaṃhita),指依止于欲、以两种欲为所缘而生起者。「与不善相应」(akusalūpasaṃhita),指心想‘我要射杀鹿、猪等’而放箭,于射失时,心想‘我射失了’,如是依于不善而生起者。然而,若于彼处有人未曾射失,则生起‘我射得真准,打得真好’之想,这便称为与不善相应的乐与悦。而当布施等资具未能圆满成就时,所生起的则是「与善相应的苦与忧」(kusalūpasaṃhitaṃ dukkhaṃ domanassaṃ),当如是了知。

7. 商业经注释

177177. 第七经中,「贸易」(vaṇijjā),指商业行为。「优婆塞」(upāsaka),指已皈依三宝者。「武器贸易」(satthavaṇijjā),指制造武器等物品后将其贩卖。「人口贸易」(sattavaṇijjā),指贩卖人口。「肉品贸易」(maṃsavaṇijjā),指饲养猪、鹿等动物后将其贩卖。「酒类贸易」(majjavaṇijjā),指制造任何酒类后将其贩卖。「毒物贸易」(visavaṇijjā),指制造毒物后将其贩卖。因此,所有这些贸易,自己既不应做,也不应劝令他人做。

8. 国王经注释

178178. 第八经中,「驱逐」(pabbājenti),指将其摈出国土。「或随其所应而作」(yathāpaccayaṃ vā karontī),指随其意愿、随其喜好而行。「如实宣说其恶行」(tatheva pāpakammaṃ pavedentī),指如其所作,原原本本地向他人宣告、讲述。

9. 居士经注释

179179. 在第九经中,「隐密业」(saṃvutakammanta)指隐蔽的业行。「殊胜心者」(ābhicetasika)指依止于最上心的人。「现法安乐住者」(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ī)指于现法、在当下刹那安住于安乐的人。「圣者所爱」(ariyakanta)指圣者们所爱乐的道、果与戒。

“受持圣法”等处:「圣法」特指五戒。「谷酒与果酒」指四种谷酒和五种果酒。「并随念法」指以随念力随念九种出世间法。「无害、利益之心」指无苦的、以慈等梵住之心。「为天界而修习」指为了梵天界而修习。「希求福德者」指需要福德、寻求福德者。「于寂静者」指于佛陀、独觉佛与如来弟子。「此施物广」指如此所施成为大果。「渐次地」指通过圆满戒等而次第。其余义同《三聚经》所说。

10. Gavesī经注释

180180. 在第十经中,「显现微笑」:世尊正行于大道上,观察那片娑罗林时,心中思惟:“此处往昔可曾有人作过善行?”便见到迦叶佛时代,有位名叫伽维辛的优婆塞曾在此处行善。于是他心想:“这一善行,比丘僧团尚未知晓,一直隐藏,我今当令比丘僧团得知。”他便离开道路,于另一处站立,展露微笑,微现齿尖,露出柔和笑容。世间人常拍腹大笑,而诸佛则不然。佛陀的微笑仅是喜悦焕发之表相而已。

所谓“微笑”,由十三种喜悦俱行之心所生。其中,世间凡夫以四种不善心与四种欲界善心,共八种心而笑;有学圣者除去两种与邪见相应之不善于心,以六种心笑;诸漏尽者则以四种有因唯作心及一种无因唯作心,共五种心笑。于他们中,若遇强所缘,则以两种与智相应之心笑;若遇弱所缘,则以两种二因心及一种无因心,即三种心笑。而在此处,世尊唯由与喜悦俱行之无因唯作意识界心,生起那种仅为喜悦焕发的微笑。

然而,此微笑虽极微小,尊者阿难却了了分明。何以故?以如是之时,从如来四齿间放射出光芒,犹如从四大洲大云中同时迸发之闪电一般耀眼,又有如大棕榈树干般粗的光轮,右绕最胜之顶三匝后,隐没于齿尖。凭此征兆,尊者阿难虽随行世尊身后,亦能知微笑之出现。

“丰裕”,意为成功、富足。“繁荣”,意为极其丰足,如同全然盛开一般。“人众杂沓”,指人群聚集。“于戒不圆满作者”,指于五戒中尚未能圆满修行之人。“已表白”,即已表白成为优婆塞。“已劝令受持”,是说于三皈依处而得建立。所谓“如是此即平等如同等”,即以此因缘,于一切方面皆悉完全平等,非仅某一部分平等。“无有少许超出”,谓于我而言,比起他们实无任何超出之处。“好了!”是表示决心的语气词。“为了超出”,是指为殊胜的因由而修行。“于戒圆满作者应持”,当知,于五戒中圆满修行者,至此即名已受持五戒。“况我岂有不”,我们因何缘故而不成为圆满作者呢?此处其余内容,浅显易懂。

第三品:优婆塞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