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1. 正法品义注

18 段

正法品

第一正性决定经注疏

151151. 第四经的第一部分中说:「于善法中名为正性者,不能进入决定」,意思是,不能进入那善法中的正性道决定,是不适合者。在「如何轻视」等句中,若说「这是什么话」,即是轻视所说的话;若说「他在说什么,他懂什么」,即是轻视说话者;若说「我们知道什么,我们哪有能力听这个」,即是轻视自己。相反,应知是白净分。

第二正性经注释

152152. 第二经中,「未证谓证」是指:于尚未了知时,便生起「此我已了知」的慢心。

第三正性经注释

153第三经中,“贬损者听闻法”:指身为贬损者,以贬低他人功德的心态听法。“指责心者”:指其心想要指责、压制对方。“寻找过失者”:指专门搜寻对方德行上的缺点和漏洞。

4. 第一《正法混乱经》的注释

154第四经中,“不恭敬地闻法”:虽然做出侧耳倾听、似在行善的样子,实则并非真心听闻。“不遍学者”:即使对所听闻的法有所实践,也不恭敬地奉行。第五经意义明显,不再解释。

6. 第三《正法混乱经》的注释

156第六经中,“无依止”指没有依止处。因为老师就是经典的依止处,缺少了老师,便成了无依止。其余部分依前所述便能理解。

7. 《非时语经》的注释

157第七经中,「以补特伽罗为例」意为举出某位补特伽罗,以他为证。「所说」指正在被讲述的。此经的其余部分以及第八经,意义都是清楚的。

《优陀夷经》注释

159第九经中,「我将开示次第论」意为:我将依照说法的次第——布施之后说戒、戒之后说生天——来宣说;或者,对于所安立的任一经句或偈颂句,我将开示与之相应的义理。如此确立了心意之后,才应当为他人说法。「通达方法」是指能揭示各个义理背后的原因,这里的原因即称为「方法」。「出于悲悯」,怀着“我将把陷入极大拥挤的众生从中解救出来”那样的悲悯心。「不贪图物质」即不因物质利益而说,不期望为自己获得四种资具。「不损害自己与他人」即不以自赞毁他等方式,损害自己与他人的功德。

《难遣除经》注释

160第十经中,「难遣除」指:为了成就嬉笑等行为而现起的那些所缘,在尚未达到顶点时,便中途难以导出、难以镇伏,故说难遣除。「辩才」是指想要说话的心意。这五法是难遣除的,而非容易遣除。然而,通过适当的方法与原因,借助恰当的观察、教诫等,是可以遣除的。

正法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