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5. 提咖恩达基品义注

23 段

第五品 三荆棘品

1. 轻慢经注释

141第五品第一经中,「由于共住」(saṃvāsena)指由于同住一处。「能受之口」(Ādeyyamukho)即能接受之口,意思是能摄取之口。他因布施了那物反而轻蔑对方,即如此轻慢:「此人只知接受所施」。所谓「由于共住而轻慢他」,是指于某微不足道的小事心生恼怒,便说出这般话:「我知道你所行之事,我这长时间住在这里作什么?不正在审察你已作、未作的那些事吗?」于是对方心想:「我必定有何过失吧」,也就无从反驳。因此他很快就信受了,即对于那称赞或诽谤,迅速信受。正是由于「信受」这一意味,才被称为「能受之口」。而另本读作「ādheyyamukho」,则意指「放置之口」。犹如路上的坑洞,对往来的水无论好坏一概容纳;此处指由于信受,便将称赞与诽谤一并接纳,故称「放置之口」。

「信心微弱者」(Ittarasaddho)指信心极少之人。在「不知善与不善法」(Kusalākusale dhamme na jānāti)等文句中,意思是:对于善法,他不知「这些是善」;对于不善法,不知「这些是不善」。同样地,对于有罪、有过失的法,不知「这些是有罪过的」;对于无罪、无过失的法,不知「这些是无过失的」;对于低劣者,不知为低劣;对于殊胜者,不知为殊胜。于黑、白及相互对治(Kaṇhasukkasappaṭibhāge)诸法,他亦不知:「这些黑法因排除了白法而住立,故称对治白法者;这些白法因排除了黑法而住立,故称对治黑法者」。

2. 开始经注释

142142. 第二经中,“造作且追悔”(ārabhati ca vippaṭisārī ca hoti),是指因违犯戒律而造作,并由此而生起追悔。“心解脱、慧解脱”(cetovimuttiṃ paññāvimuttinti),是指阿拉汉定与阿拉汉果的智慧。他“不能了知”(nappajānāti),是因为尚未证得,故不了知。“造作而不追悔”,是指虽然犯戒,但已出罪,故不追悔。“不造作而追悔”,是指曾犯过一次戒,出罪后虽不再犯,却无法消除内心的悔恨。“不造作且不追悔”,是指既不再犯戒,也不追悔。然而,若他“心解脱……时会退失”,那是指他尚未证得阿拉汉果。以此第五种方式,说明了谁是诸漏尽者(阿拉汉)。

“由开始所生”(Ārambhajā),是指因违犯戒律而生起;“由追悔所生”(Vippaṭisārajā),是指从追悔中生起。“增长”(pavaḍḍhanti),是通过一再地生起而增长。“舍离由开始所生之漏”(Ārambhaje āsave pahāya),是说通过发露犯戒行为或通过出罪羯磨,舍断了由违犯而生起的诸漏。“驱除”(paṭivinodetvā),是通过审察自己安住于清净戒的状态而将其除去。“应修习心与慧”(cittaṃ paññañca bhāvetūti),是指应当修习与观相应之心,以及与之相配的慧。余下的内容也可依此方法理解。

3. 沙兰达达经注释

143143. 第三经中,“心趣于欲者”(kāmādhimuttānaṃ):指心专注于事欲与烦恼欲的人。“法随法行者”(dhammānudhammappaṭipanno):指为了九种出世间法,而修习与戒相应的前行道,并能圆满此道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是稀有的。

4. 三荆棘经注释

144144. 第四经中,“于无违逆处”(appaṭikūle):即于无违逆的所缘。“有违逆想者”(paṭikūlasaññī):指生起“此为违逆”之想的人。此法遍通一切处。然而,如何如此安住呢?于可意事,或遍满不净想,或导入无常想。如此,则于无违逆处有违逆想而安住。于不可意事,或遍满慈心,或导入界分别。如此,则于违逆处有无违逆想而安住。就两者合说,依先后二门,说第三、第四句;依六支舍,说第五句。此六支舍虽似漏尽者之舍,然非漏尽者之舍。此中,“应以舍而住”(upekkhako vihareyyāti)——应安住于中舍的状态。“于何处”(kvacanīti)——于任何所缘。“在何所”(katthacīti)——在任何地点。“为任何”(kiñcanati)——指任何微小的事物。如是,此经唯于五门说明观禅。已着手观照之比丘能办此;慧最上、多闻的沙门亦能办此。入流者、一来者、不来者自当能办;至于漏尽者,则已无更须造作之处。

6. 友经注释

146146. 第六经中,“令营劳作”(kammantaṃ kāretīti):指令人从事田地等种种劳作。“执取诤事”(adhikaraṇaṃ ādiyatīti):指执持四种诤事。“于诸上首比丘中”(pāmokkhesu bhikkhūsūti):指在各地最为秀出的比丘们当中。“成为敌对者”(paṭiviruddho hotīti):由于执取对立而成为敌对者。“住处不定而游方者”(anavatthacārikanti):指居处无定、四处游走的人。

7. 非善人布施经注释

147「不恭敬而施」:指不怀尊重、不令洁净而施与。「不以为意而施」:指以不以为意、不怀恭敬的态度而施与。「弃掷而施」:指非相续不绝地施与,又或如欲丢弃般施与。「无来报见而施」:谓对于“所造之业当有果报到来”之见,未生起来报之见便行布施。

「尊重而施」:指对应施物与应供者生起恭敬心而行布施。其中,将施物做得殊胜、丰厚而行布施,名为对应施物生起恭敬心;选择特定的对象而行布施,名为对应供者生起恭敬心。「亲手施」:指不通过命令或假借他人之手,而作意:‘在无始轮回中流转的我,手足皆已具足;现在我将修出离轮回、出离有之行’,便亲手布施。「见有来报者」:指相信‘这将成为有之资具’,深信业与果报而行布施的人。

8. 善士布施经注释

148第八:「以信」——深信布施及布施的果报。「适时地」——于恰当时机、合宜之时而行布施。「心无执取者」——心无执取,成为放舍的施者。「不损害」——不损害、不诋毁功德。「他的适时利益丰富地现前」:应得的利益不会等到老年才来,而是在恰当的时机,即于青年时期便现前,并且极为丰厚。

9. 第一时解脱经注释

149第九:「时解脱者」:仅在入安的刹那,由所镇伏的烦恼中获得解脱,以此名为时解脱的世间心解脱者。第十项意义明显。

帝甘达基品第五

第三组五十篇完成

第四组五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