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 安乐住品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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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安稳住品

1. 《惭惶经》注疏

101在第三品第一经中,“带来无畏”意思是带来无畏惧的状态。“有惭惶”意思是生起忧恼。

2. 《被疑惧经》注疏

102在第二经中,「被疑惧并被猜疑」是指既被疑惧又被猜疑。「即使是不动法者」的意思是:即使是已证得不动的法、已是漏尽者的比丘,也仍会被其他恶比丘疑惧与猜疑。关于「以妓女为行境者」等词:「妓女」是指以容貌色相维生的女子;以她们为「行境」,意为经常前往其家。其余文句,亦依此方法理解。其中,「寡妇」指丧夫的妇女;「大姑娘」指年纪较长的未婚女子。

3. 《大盗经》注疏

103103. 在第三经中,“我将以此财富款待”的义理是:从我自己的财物中取出财富,以此款待他,并弥合我与他的隔阂。“取”指取走属于他人的物品。“秘密谋略”即应当隐藏的谋略。“执取边见者”是指执取了常见或断见,并依此安立的人。此处其余词义都很明了。在第四经中,一切解释都与前述相同。

5. 《安稳住经》注疏

105105. 在第五经中,“慈身业”是指由慈心所引发的身体行为。“无论公开或私下”即当面与背后。其余词句的道理也一样。“所谓那些戒…”等,是依据四遍净戒而说的。“导向定者”指能引生道定与果定。“达到戒平等者”意为达到了戒的平等性,成为戒行一致的人。“对此行者”指对于此修习者而言。因此,在这部经中,戒是综合而说的,见是指观正见。

《阿难经》注疏

106106. 在第六经中,“不依增上戒而指责他人”是指不会因他人的戒行而指责、非难他人。“观察自己”是指了知自己已做未做之行,从而观察自己。“不观察他人”是指对他人所作所为不加干预。“不显著”指不显著、福德微薄。“由不显著”是指由于这种不显著、福德微薄的状态。“不愁恼”是指不陷入忧愁苦恼。由此可见,在这部经中所说的正是漏尽者。

《戒经》等注释(Sīlasuttādivaṇṇanā)

107-108第七经中,戒、定、慧是结合起来说的;解脱指阿拉汉果;解脱知见即省察智,唯属世间。第八经亦同此理。然此处因省察智于无学者中生起,故称“无学”。

《四方经》等注释(Cātuddisasuttādivaṇṇanā)

109-110第九经中,“四方者”指于四方位中通行无碍之人。此经也唯说漏尽者。第十经中,“足够者”指适合、堪能之人。此经亦唯说漏尽者。

安稳住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