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2. 恶趣品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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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 第二品:堕恶趣者品

第一 《堕恶趣者经》注释

114第二集第一经中,“堕恶趣者”:因有在恶趣受生之习性,将投生恶趣,故名“堕恶趣者”。故云“将往恶趣者,即是堕恶趣者”。若见其他梵行者衣着齐整、覆身严好、持钵端严,游行于村落、市镇、王都中托钵以活命,自己亦依此行持,恰似自许“我是梵行者”,是故称为“自称梵行者”,即诈现梵行者。然而,若言“我亦是比丘”后,进而持守布萨支等,或受用僧团利养,则为真正的“自称梵行者”。由此故说“于他们……如是自许者”。“呵斥”:即以“你非沙门,却是沙门中自称者”等语呵斥。“责骂”:如言“你这等人,以为‘算了吧,我不过是个剃头沙门’,现在我便将你非沙门的本质彻底揭露出来”,以这些语责骂。

烦恼欲(kilesakāma):当烦恼欲被品味时,它原本就摄在事欲之中;而正是依于烦恼欲,才会对事欲产生品味,因此说“以烦恼欲而受用事欲者”。此处的“以烦恼欲”(kilesakāmena)是表工具的具格。所谓“没有过失”,意指品味之后,在感官的受用中并无过患,由此也不会招致任何障碍——这是其背后的意趣。“成为可饮物”(pātabbataṃ āpajjati):即达到可受用的状态。其中,“饮”(pā)音即是“受用”的意思;“可”(tabba)音则是作者成就之义,即随自己的喜好而受用。在“可饮性”(pivitabbataṃ)与“可受用性”(paribhuñjitabbataṃ)中,也应以作者成就的道理来理解其含义。

《堕恶趣者经》注释结束。

第二 《难得经》注释

115一一五 第二经中,对于他人所施的恩惠能作出如理的回报,了知并感念他人为自己的付出,这就是“知恩、感恩者”(kataññū katavedī)。所以说“以此,为我所作……”等。

《难得经》注释结束。

第三 《不可测量经》注释

116一一六 第三经中,“易被测量”(sukhena mettabbo):如同少量的水易于测知其量,同样,对于具足“掉举”等不善行相者,也能轻易地衡量其程度,因此说“易被测量”。“难被测量”(dukkhena mettabbo):犹如大海的水难以测量,对于具足“不掉举”等善行德相者,其程度则难以衡量,令人疑惑:“他是不来者(anāgāmī),还是漏尽者(khīṇāsava)?”故说此人“难被测量”。“无法测量”(pametuṃ na sakkoti):正如虚空终究无法度量,对于漏尽者也是如此,因此对他无法计量,他就是“不可测量”(appameyyo)。

因其本质空洞,如同芦苇一般,故称“芦苇”。所谓“骄慢者”,即指“高耸的芦苇”,意思是已生起空洞的骄慢。因此说:“其义为:将空洞的骄慢高高举起而安住者。”因为当心生起“我是优越的”“我与优越者相似”等念头而转动时,这种骄慢便尤为空洞。“以轻躁”:因轻佻的品性,即出于渴爱与贪求。“饶舌者”:以口说粗恶语的人,也就是粗恶语者。“言语散乱者”:说话漫无边际的人,因为说杂秽语,所以言语没有节制。因此被称为“不摄护语者”,意思是即使说上一整天,也是毫无意义的言辞。“远离心一境性者”:即未成就近行定与安止定的人,犹如一只被系缚在急流中的船,身心的行为不得稳固。“心散乱者”:心不安定的人,如同风中鬃毛飘拂的野兽。

《不可测量经》注释结束

第四 《不动经》注释

117一一七 在第四经中:“sahabyo”:因为“saha byayati gacchati”(一同衰灭、一同去),所以称为共住者,即一同生起的存在。这种状态就是“sahabyatā”,即一同生起的状态,所以经中说“他投生到共住的状态”。因为有经文说“当那些天人的全部寿命耗尽后,也会堕入地狱”,这使得从无色界死去的人看起来似乎会投生恶趣。为了消除此误解,阐明世尊的密意,注疏者指出:“这是隐密说法”,并解释说“因为并未脱离地狱等”。这是因为,对那些人来说,没有比近行禅那更强有力的不善业了。由此指出,从无色界死去的人,正是以近行禅那作为导致结生的业。“adhippayāso”:由“adhikaṃ payasati payujjati etena”(以此更加精进、被运用)而得,指尤其需要做的事情,故称为“过度的勤行”。其余的内容在这里意义明了。

《不动经》注释结束

第五 《衰败与成就经》注释

118在第五经中,“已施”是以应施法为首而说布施,这是针对“已施之物没有果报”而说的。然而,食物等施物,他怎么能否定得了呢?对于“已供”和“已献”这两个词,也是同样的道理。“大施”是指对一切人普遍施与的大布施。“款待宾客的恭敬供养”是指对来访客人所应做的恭敬供养。“果”指利益果和等流果。“异熟”则指同类果。所谓“对于住在他世的人来说,这个世界不存在”,意思是:对于住在他世者,由业引生的这个世界是不会出现的。同理,“对于住在此世的人来说,他世也不存在”,意思是:对于住在此世者,由业引生的他世也是不会出现的。他接着说明了原因:“一切有情都在彼处彼处断灭”,意思是:这些有情不论住在哪里——有、胎、趣等之中,就在彼处断灭,以二者的毁灭而灭亡。

“以无果报为理由”的意思是:他因为认为对父母的正行与邪行没有果报,所以说“无母、无父”,并非说父母本身不存在,也不是因为对父母的正行与邪行不存在而说他们不存在,因为父母是世间现量可见的。为了表明“这些有情的生起,纯粹像水泡一样,完全没有前导的刹那”,他解释说:他所指的“无化生有情”,就是“没有死后结生的有情”。所谓“亲身以证智现证后而宣说者”,是指那些以殊胜智慧对此世与他世亲自现证后,为他人宣说的人。他说“这样的人不存在”,实际上是在指明全知佛陀并不存在。

《衰败与成就经》的注疏至此结束。

《无疑经》等的注疏

119-120第六经中,“具足六面的骰子”:其四个侧面有四张面,两个尖端有两张面,如此共具六面。这是精于骰子游戏者所用的一种类似宝石的特殊骰子。第七经文义直白。

《无疑经》等的注疏至此结束。

第八 《第一清净经》注疏

121第八经中,“清净”是指:由于烦恼等不净的远离,而达到的清净状态、不杂染的状态。从义理上说,即指身善行等。

《第一清净经》注疏结束。

第九 《第二清净经》注疏

122第九经中:由于彻底断除一切身恶行,于身方面,或通过身而清净,称为“身净”。因此说“在身门”等。“成就清净”:因为烦恼止息,具足清净成就。“洗净罪恶者”:指以最勝道水洗净、洗除罪恶之人,即诸漏尽者。因此说“这里说的就是漏尽者”。

《第二清净经》注疏结束。

第十 《牟尼经》注疏

123第十经中:牟尼的状态即是牟尼行。那些法由于能使为自他两方面利益而成为牟尼者,这些令成牟尼的行道法,便称为牟尼行。或者,这些牟尼行属于牟尼,即如上所说的那些法。其中,由于通过身体,不应做的事就不做,应做的事就做;以及认知名为“身”的所缘,如“于此身有发、毛……”等;还要从身的集起与坏灭,从爱味、过患、出离等方面,如实遍知此身;进而,基于此遍知所转起的观道,以及由此道断除对身的欲贪;又或是由身行止灭而证得的等至——所有这些通过身门转起的牟尼行道法,便称为“身牟尼”。因此,为了阐明此义,圣典中说:“什么是身牟尼?三种身恶行的断除是身牟尼,三种身善行也是身牟尼”等。这里,同样依此圣典理趣开示义理,所以说:“三种身恶行的断除,名为身牟尼”等。

现在,为阐明“什么是语牟尼?四种语恶行的断除是语牟尼,四种语善行,以语为所缘的智,语遍知,与遍知俱行的道,对语的欲贪的断除,语行的灭尽——第二禅那等至是语牟尼”这段经文的义理,他接着说:“对于语牟尼,也是同样的道理”等。此处,以攻击性言语和音声性言语为所缘而生起的慧,即是“以语为所缘的智”。对该语从集起等方面加以遍知,便是“语遍知”。

为了阐明“什么是意牟尼?三种意恶行的断除是意牟尼,三种意善行,以意为所缘的智,意遍知,与遍知俱行的道,对意的欲贪的断除,心行的灭尽——想受灭等至是意牟尼”这段经文所依据的道理,他解释义理说:“对于意牟尼,也依此同样的道理去理解”等。在此,以八十一种世间心为所缘而生起的智,称为“以意为所缘的智”。对它从集起等方面遍知,称为“意遍知”。这就是它与前面两种的区别。

《牟尼经》注疏至此结束。

《堕处品》的注释到这里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