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愚品

21 段

愚人品

恐怖经注疏

1在三集的第一经中,「恐怖」指心的惊恐,故说「心之惊惧」。「灾患」是障碍。因其能导致散乱,故说「心不专一的状态」。「灾祸」意为逼近,指因天神加害等而遭到的无法抵抗的损毁之灾。然而,当人因毫无抵抗而受苦、无能为力、陷入消沉时,这种灾祸便是消沉之因,故说「处处粘着的样子」。「在所说的那天他们没有回来」指的是在约定的日子,他们欺骗后便未归来。「在门口放了火」意为在门口放了火,以阻挡他们出去。

「以芦苇覆盖而遮蔽」:用芦苇——即以草盖的方式——覆盖顶部,并按照木屋的样式,四周也用这些芦苇加以遮蔽。「同样的方法」:以此指出,其余部分用草覆盖,其余构件则是木制的。

「寡妇之子」是对最后有的描述。因为他们没有父亲,未受调伏、无有节制,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此处的其余内容十分明白。

恐怖经注疏结束。

相经注疏

2在第二经中,“被标知”(lakkhīyati)意为“藉由它而知道‘这是愚者’”,故称其为“相”(lakkhaṇa)。业即是此相,因此名为“业相”(kammalakkhaṇa),故有“依身门等所起之业”等语。“依处”(apadāna)意为:藉由它而防护过失、得受保护,或藉由它割断、截断过失,亦即众生的正行或邪行之造作。以此而为庄严,故称“依处庄严”(apadānasobhanī)。因此接着言及“所谓慧”等。“唯以自修行”即指仅依止于自己的修行。此处其余文义甚为明了。

《相经》的注疏结束。

《思经》等的注疏

3-4第三、四经中,“依这些”即指依邪思维等。此句表明了“相”一词的皈依义。“他们即是”指那些相本身。“属彼”指属于愚者的。通过这些可以衡量、识别出“这是愚者”,故称为“愚者征相”。“依处”即指著名的业;而邪思维等,正因其为愚者所特有,故成其为众所周知。因此说“愚者的著名依处”。被贪欲等所染污、所毁坏的思维,即是“邪思维”,造作这种思维的人,便是“邪思维者”。依于贪等所染污的言语而说妄语等,便是“恶语者”。依于这些染污而行应作的恶业,如杀生等,其作者便是“恶业行者”。由此而有“在思维时”等语。依所述而说:随着“这是愚者”等已说出的义理文句,以“通过这些被标知为‘这是智者’”等来随念。以意善行等来说:如同“在思维时,基于无贪、无嗔、正见,唯作正思维”等,应结合三种意善行来进行解说。第四经义已由前述方法阐明,故文义易了。

《思者经》等的注释完毕。

第5至10经:《非如理作意经》等的注释

5-10第五至第十经中,诸如“有多少随念处呢”等内容,将在第六经中显现。如此思维,即是不如理作意。他将“此即是个非问题的问题”误以为是“这非问题确是个问题”,并以此作答,从而讲述了“非问题的问题”。不失十种言词觉知而说:

轻音、重音,长音、短音,紧音、松音,随韵音,连接音、确定音、解脱音——这十种即是音节觉知的分类。

——《长部注疏》1.190,《中部注疏》2.291,《无碍解道注疏》485,《分别论注疏》252。

如此,他便不会退失所说的十种音节觉知。

其中,发音部位与方式松缓而出声的音,称为“轻音”;这些部位紧张、不松缓而出声的音,称为“重音”。持续两个摩呾时间的,是“长音”;只持续一个摩呾时间的,是“短音”。“紧音”即指长音本身,或如“尊者觉护长老”中那样,以后随结合音的方式说出的音;“松音”即指短音本身,或如“尊者觉护长老”中那样,不以后随结合音的方式说出的音。“随韵”是以发音部位收摄、不释放、不开口而带鼻音的方式应说出的音。“连接”是指与后一词相连,说成“tuṇhassā”那样的方式。“确定”是指不与后一词相连,分隔开来说成“tuṇhī assā”那样的方式。“解脱”是指发音部位不收摄、释放,以开口且不带鼻音的方式说出的音。对音节觉知的十种分类,即是依轻音等所做的十种划分,此划分是对生起音声之心识的分类。因为一切音声皆从心生,并能随所欲表达的义理。

“贤友舍利弗,这确实是非处”等内容,将在第五经中出现。而“阿难,有多少随念处呢”等内容,则将在第六经中出现。至于第六经以后,便无需再述。

《非如理作意经》等经文的注释至此结束。

《愚者品》的注释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