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忿广说复注

4 段

1. 嗔恨重颂(Kodhapeyyālaṃ)

181接下来,在〈嗔恨品〉等品中:“缠缚之相”,是指因恼怒,如“他骂了我、他打了我”等,心被缠缚的特性。他将先前生起的嗔紧执不放,牢牢系缚,持续地造作并连结恼怒的形态。这种后起的嗔,犹如将心系缚于愤恨事之上,故名“怨恨”。“抹杀善行之相”,是指抹杀体现曾行善举的德行,如同用布擦去附着的水滴一样,令其消失;具此特性者,即是“抹杀”。正因它通过抹杀他人德行的意义,故称为抹杀。即使对多闻者,也会生起这样的念头:“这样的多闻者,并未得到确定的认可,你和我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此生起之心,便是执持对等比较的“嫉妒”,因此说:“执持对等之相的是嫉妒。”在此,“执持对等”是指旗鼓相当的对执。

“嫉妒之相”,是指对他人的恭敬等事进行非难诽谤的特性。悭吝的状态即是“悭吝”。此悭吝依住所悭等分为五种,故说:“五种悭吝的状态是悭吝。”“悭吝之相”,是指对于自己的成就,不能忍受与他人共享的特性。“覆藏恶行之相”,是指覆藏已作恶行的特性。以欺诈的状态而生起的,即是“谄曲”,故说:“欺诈之相是谄曲。”将那种以另一种方式表露自己的人,称为欺诈者、诡诈的商人。因为,欺诈的人就像名为“盲鱼”的鱼一样。

187“如同被运来而弃置,即被弃于地狱”,意思是:犹如有人被强行捉来并安置好,他正是如此被自己的业力弃置,安顿在地狱之中。这便是它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