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婆罗门品义注

26 段

(十九)第四 婆罗门品

《战士经》的注释

181181. 第四经的第一段。“处所善巧”:站在某个位置上,能够不射偏、准确射中,那就是对这个位置善巧。其余内容应当按前面所说的方式理解。

2. 《担保经》的注释

182182. 第二经里说“没有任何担保人”,意思是根本不存在能说“我为你担保”、这样为人作担保的人。 “老法”,就是老的本质。这个解释方式适用于一切处。

3. 《所闻经》的注释

183第三经。“从那里没有嗔”:意思是,在那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所谓的嗔。

第4经 无畏经的注释

184184. 在第四项里,因为这种病以令人困苦的方式折磨生命,所以病本身就是“病苦”。“被触者”是指被那种病苦所缠住的人。“捶胸而哭”就是捶打胸口哭泣。在“未作善者”等说法里,善是指福德业,这个人没有做那种善,所以叫“未作善者”。剩下的词也应当按同样的方式理解。福德业本身就是善,因为它是从善巧中产生的;又因为它能保护恐惧的人,所以叫“怖畏庇护”。在“已作恶者”等说法里,恶是指低劣的不善业。“粗暴”是指粗暴之业。“污垢”是指有垢染的不清净业。“有疑者”是指对于佛陀、法、僧的功德,以及学处、前际、后际、前后际,还有缘起——此八事,他生起疑惑。“有疑者”是指具有疑,于教法正法未得决断,不能藉由受持与询问达到决断。以此方式当知一切处之义。

《婆罗门谛经》的注释

185第五经。“婆罗门诸真理”:指婆罗门们所认为真实、如实的那些道理。“他因此不认为自己是沙门”:那位漏已尽的人,不会因为这条真理而以渴爱、慢、邪见生起“我是沙门”的想法。其余各句也依同样的方式理解。“凡在那里的真理,他便证知”:意思是,在那里,通过“一切众生都不应被杀”这一实践,有真实、如实、不颠倒的真理。这样就把言语上的真实包含进来,进而指出胜义谛的真理——涅槃。“证知它”:就是以殊胜的智慧了知这两种真理。“出于怜悯、出于慈愍而行道”:为了怜悯和慈愍,他践行那条道,意思是圆满地安住于那条道上。其余各种道也依同样的方式理解。

一切欲,就是指一切事欲和烦恼欲。这样说的时候,婆罗门说的是真实;即使这样说着,这位漏尽婆罗门也确实说的是真实。一切有,指欲有等三种有。而在“我不在任何处”这一句里,说的是四种角度的空性。因为所谓“我不在任何处”,就是他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我;所谓“对任何人的任何所有物”,就是他不把别人的我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来看待,也就是说,不在兄弟的位置上把对方看作兄弟,不在朋友的位置上把对方看作朋友,也不在资具的位置上把资具看作可执取的东西。在“也没有任何处是我的什么”这一句里,先放下“我的”这个词,意思是:他不把别人的我在任何地方看成属于自己的所有物。现在再把“我的”带进来说:他不把任何东西看成“我的”,也就是不把别人的我在任何地方看成自己的所有物——不在兄弟的位置上把对方看成兄弟,不在朋友的位置上把对方看成朋友,也不在资具的位置上把资具看成自己的所有物。这样,他既不在任何地方看到我,也不看到有谁的我可以被当成别人的所有物;既看不到别人的我,也看不到别人的我可以被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所谓“这样说的时候,婆罗门”,就是说,即使这样宣说四种角度的空性,这位漏尽婆罗门因为已经正确通达这种修行,所以说的确实是真实,不是虚妄;也应当知道,在每一句里,都是因为已经断除了种种臆想,所以他才不臆想。所谓“无所有本身就是修行”,就是说,他已经进入并圆满安住在远离所有物、没有障碍、无所执取的修行中。

游方者们,这四种婆罗门的真理,是我自己以神通亲自证知后宣说的。你们所说的那些自称婆罗门者的真理,与我所说的这四种真理不同。这是已摒弃诸恶的婆罗门的四种真理,我以四种道、依十六种作用方式了知并现证后,才宣说、开示、阐明的。意思是:在这部经中,这四个地方所说的,都是漏尽者言语的真实。

第6篇 邪道经的注释

186186. 第六经。“被牵引”:就是被拖拽。“浮现”:指浮现,意思是智慧的现起;或者,智慧本身以浮现之义而称为浮现。那智慧又以辩才之义而称为辩才。“随已生起之心势力而转”:这里应当知道,只是指那些随心势力而转的人。“了知义与了知法”:就是了知意义和圣典文句。“法随法行道”:就是修习与出世间法相应、包含戒在内的前行之道。“有穿透慧”:就是具有穿透洞察的智慧。“这是苦”:除了渴爱之外,其余三地五蕴,他闻知这就是苦。“以慧”:以道慧。“这是苦集”:那作为轮回根本的渴爱,就是此苦之集,他如此闻知。其余二谛也应当依此方式理解。应当知道,以第四问答,已说明阿拉汉果。

《瓦萨咖拉经》的注释

187第七经。“多迭亚的”:指住在都提村的人。“于集会中”:在众人聚集的地方。“议论他人的过失”:就是说别人的坏话、挑别人的毛病。“这位国王是愚人”等话,是为了说明他们议论的那些过失。“对沙门拉玛子”:指对在水中修行的拉玛之子。“极度净信”:信得超过了平常程度。“行最高恭敬”:做出最卑下的服侍行为。“仆役”:就是随身侍候的人。“亚玛加”等是他们的名字。其中一人叫亚玛加,一人叫摩咖拉,一人叫乌咖,一人叫那文达基,一人叫干达婆,一人叫阿耆婆沙。“Tyāssudanti”中的“assudanti”只是虚词,意思是他们坐在自己的集会中。“以此方式引导”:以此道理令人了知、领悟。“应作与更应作之事”:指智者应作之事及更应作之事。“应说与更应说之事”:指应说之事及更应说之事。“以那些极能见义者”:此处所说“能见义”,指有能力见义;他们超胜一般人而安住,因此名为“极能见义者”,也就是前面说的“以那些极能见义者”。“极能见义者”:指比能见义者更优胜,比聪慧者更聪慧,比智者更智者;有人问起时,就是这样回答的。然后那些反问的人说“尊者”等话。如此,婆罗门以自己的善人品质,赞叹那位埃雷亚王,也赞叹他的随从,也赞叹水中的拉玛子。犹如盲人看不见非盲者与盲者,不善人也既不知善人、也不知不善人;犹如具眼者能见盲者与非盲者,善人则知善人与不善人。多迭亚也以善人品质而识知不善人,由于此义,婆罗门心生欢喜,说“稀有啊,乔达摩”等话,随喜如来的说法后离去。

第8经《伍巴咖经》的注释

188第八经。“伍巴咖”是他的名字。“曼谛迦之子”,就是曼谛迦的儿子。“前去拜访”:据说他是提婆达多的侍者,心里盘算:“我到他跟前去的时候,导师会称赞我,还是会说我不好?”为了试探才去的。也有人说,他听到“提婆达多是地狱众生、要在地狱待一劫、无可救药”这番话之后,想去冲撞导师,所以才去拜访。“议论他人的过失”:就是说别人的坏话。“这一切,他都没法让它成立”:他完全没法让善法生起,也没法让自己说的话站得住脚、说得通。“没法让它成立的人,就该受呵责”:既不能让善法生起,又不能让自己说的话有理有据、站得住脚的人,就该受呵责。“应被非难”:就是该受指责,或者说是有过失、有毛病。

这时,世尊抓住他的主张,反过来套到他自己的脖子上,说了“议论他人的过失……”等话。“恰如刚把头从水里抬起来”:就是从水里刚抬起头来。其中,在“有着不可计量的语句”等表述中,当世尊开示“这是不善”时,所用的词句、文字和说法也都是不可计量的。“这也是不善”:就是“这也是不善,这也是不善,由于这个原因,由于这个原因,是不善”——像这样在关于“不善”的施设中出现的语词,也是不可计量的。而且,假如如来以另一种方式来解说这个法,他的开示同样会无穷无尽。正如经中所说:“如来的开示不会穷尽,法句与音节也不会穷尽。”这个方法适用于所有类似的文句。“他竟会以为……”:所谓“他竟会”,就是“他竟会”。“真是个毁德的人哪”:意思是,这人真是毁坏功德。“制盐村童”:就是制盐村的小孩子。“他竟会以为……”:他竟以为可以冒犯。“滚开”:走开,别站在我面前。说完这话,便令人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撵了出去。

9. 《应证作经》的注释

189第九经中,“以身”指的是名身。“应作证”是指应当亲自现前证得。“以念”是指以宿住随念。“以眼”是指以天眼。“以慧”是指:应当以禅那慧作证观慧;以观慧证得道慧,以道慧证得果慧,以果慧证得省察慧——意思是应当证得、应当达到。至于被称为漏尽的阿拉汉果,则是依省察的方式,以省察慧来作证的。

第10经《伍波萨他经》的注释

190第十经中,“保持沉默”的意思是:他无论看向哪里,那里都只是沉默。“告诉比丘们”:他用清净的眼睛环视那些修行圆满的比丘,心中生起对法的欢喜,因为想要赞叹,就开口告诉他们。“不虚妄”:就是没有虚妄不实。另一个词是它的同义词。“清净”:就是没有垢染。“安住在核心”:就是安住在戒等核心之中。“足够”:就是合适。“由旬的计数”:一由旬就是一由旬,十由旬就是十由旬,超过这个数目,就叫做“由旬的计数”。这里指的是百由旬、千由旬。“即使带着口粮”:所谓口粮,就是旅途中的食物。意思是,即使带着旅途食物前去,也是应该的。也有读作“肩囊”的。它的意思是:把包裹放在肩上,就叫“肩囊”;也就是说,即使用肩膀扛着口粮包裹,也应当去。

现在,为了说明“在这里,有具备这样那样功德的比丘们”,经文接着说“有比丘们”等等。其中,“证得天者”:是指通过能带来天神再生的天住,并借助天住证得阿拉汉果。“证得梵者”:是指通过以无过失之义能成就梵的境界的梵住,并借助梵住证得阿拉汉果。“证得不动者”:是指通过能成就不动状态的不动,并借助不动证得阿拉汉果。“证得圣者”:是指超越凡夫的状态,达到了圣者的状态。在“比丘们,就这样,比丘成为证得天者”等句中:安住在色界第四禅那,然后令心转向,证得阿拉汉果,就叫作“证得天者”;安住在四梵住,然后令心转向,证得阿拉汉果,就叫作“证得梵者”;安住在四无色禅那,然后令心转向,证得阿拉汉果,就叫作“证得不动者”。通过“这是苦”等四圣谛,说明了四道和三果。因此,证得这个圣法的比丘,就叫作“证得圣者”。

第四品,婆罗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