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4. 摇动品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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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不动品

第一至第五 杀生等五经的注释

81-8581-85. 第四品的第一等诸经,其义自明。第五经中,由“生于卑贱之家”等句,因与暗相应,故为“暗”;又因由身恶行等而前往地狱之暗,故为“以暗为归宿”。如此,这两方面所说的,都只是蕴的暗。由“生于豪贵之家”等句,因与明相应,故为“明”,即说为光明者;又因由身善行等而成就生天的光明状态、趣向明处,故为“以明为归宿”。依此理趣,其余二者也应了知。

「竹匠家」:编织竹器之家。「尼沙陀家」:猎鹿人等家庭。「车匠种家」:皮革匠家庭。「普库萨家」:弃花者家庭。「维生艰难」:生活困苦。「丑陋」:如同食粪鬼,色如焦枯的木桩。「难见」:连亲生母亲也不愿见到的相貌。「矮小」:侏儒。「独眼」:或一只眼盲,或两眼盲。「手挛」:或一只手挛曲,或两只手挛曲。「跛足」:或一只脚跛,或两只脚跛。「半身不遂」:半身瘫痪,如椅子般匍匐而行。「灯具之类」:油碗等灯所需的用具。「诸比丘,确实如此」:此处,有一类人没有看见外部的光明,于母胎中便已死去,堕于恶趣,整整流转一劫,他也是以暗为归宿者。然而,那人应当是骗人者。据说,骗人者会有这样的果报。

在此,以「生于卑贱之家」等句,显示了来处的缺失与现前资具的缺失;以「贫穷」等句,显示了存续资具的缺失;以「维生艰难」等句,显示了谋生方式的缺失;以「丑陋」等句,显示了自体的缺失;以「多病」等句,显示了苦因的聚合;以「不得」等句,显示了乐因的缺失与受用的缺失;以「身行恶行」等句,显示了成为以暗为归宿者的原因之聚合;以「身坏命终」等句,显示了来世趋向黑暗。光明部分,应依与所说相反的理趣而了知。

第六 《下下经》的解释

86第六经中,「下下」:指现在卑下者,未来仍卑下;「下高」:指现在卑下者,未来成为高贵;「高下」:指现在高贵者,未来卑下;「高高」:指现在高贵者,未来仍高贵。这些的详细解说,应依前经的理趣而了知。

第七 《儿子经》的解释

87在第七经中,「沙门不动」:指不动的沙门,其中“ma”是连音字,意思即为稳固不动的沙门。以此宣说七种有学。因为有学于教法中,以最初生起的信为立足处,故而称为不动。「沙门白莲」:指如同白莲般的沙门。“白莲”是指花瓣不足百瓣的水生花。以此宣说纯观漏尽者。由于这类漏尽者欠缺禅那与神通,功德尚未完全圆满,所以称为沙门白莲。「沙门红莲」:指如同红莲般的沙门。“红莲”是指花瓣具足百瓣的水生花。以此宣说俱分解脱之漏尽者。由于这类漏尽者具备禅那与神通,功德完全圆满,所以称为沙门红莲。「于诸沙门中沙门柔软」:在这一切沙门中最为柔软的沙门,心意柔和、身行柔软,远离了身心的痛苦,恒常安住于安乐。以此彰显世尊自身,以及与世尊同等的人。

如此安立纲要后,现在依序作解释,因此经文说:「诸比丘,如何」等语。其中,「有学」:指七种有学。「行道者」:即正在修行的人。「志求无上安稳而住」:即是希求阿拉汉果而安住。「已灌顶者」:指在头顶上浇灌过的人,意思是已行过灌顶的人。「应灌顶」:指应当进行灌顶的人。「尚未灌顶」:指还没有灌顶的人。「得住不动位」:因为他既是已灌顶刹帝利王的儿子,又是儿子中最年长的,加上目前尚未灌顶的状态,故而对于获得灌顶的地位,他安住于不动摇、稳固的状态。其中的“ma”只是语助词。「以身触」:即以名身来触证。

“他主要受用被请求而得的衣袍”:意思是,施主们以“尊者,请受用此”这样的请求而呈上的衣袍,他受用得很多,不请自来的只是极少部分,如同拔古喇长老那样。关于团食,如同尸婆罗长老在紫檀林道中受用那样;关于坐卧具,如同《八城经》中的阿难长老那样受用;关于病缘药,如同毕陵达瓦洽长老那样受用。“Tyassāti”就是“那些对于他来说”。“Manāpenevāti”指以能摄持心意、令人愉悦的方式。“Samudācarantīti”指施主们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这些资具自然现起。“Upahāraṃ upaharantīti”指他们呈献身心的奉养,供养上来。“Sannipātikānīti”指由三种体液和合所产生的病。“Utupariṇāmajānīti”指由季节变化,例如过冷、过热等时节所产生的病。“Visamaparihārajānīti”指由不平等的维持方式,例如久坐、久立等所产生的病。“Opakkamikānīti”指由杀害、捆绑等人为加害方式所产生的病。“Kammavipākajānīti”指即使没有上述那些因缘,仅仅由过去业力成熟所产生的病。

第八 结经注释

88第八经中,由于在教法中获得了稳固立足,故说入流者为“不动沙门”;由于功德尚非众多,犹如瓣数不多的莲花,故说一来者为“沙门白莲”;由于功德较前更多,犹如百瓣莲花,故说不来者为“沙门红莲”;由于令心僵直的烦恼已彻底断尽而达至柔软的状态,故说漏尽者为“沙门柔软”。

第九 正见经注释

89第九经中,以“正见”等开头,依八支道,如同第一经,举出了七种有学。第二番中,或依十支道——连同阿拉汉果智与阿拉汉果解脱,或依八支道,讲述了干观漏尽者。第三番中,是俱分解脱者;第四番中,是如来以及与如来同等的漏尽者。如此,此经是依据第一经中所说的那几种人而讲述的,唯在教说的表达方式上有所差别。

第十 蕴经注释

90第十经中,第一部分阐明:尚未为证得阿拉汉果而发起精进、安住于放逸的有学之人。第二部分阐明:尚未生起禅那,但已着手修观、安住于不放逸的有学之人。第三部分阐明:已着手修观、安住于不放逸且获得八解脱的有学之人。第四部分阐明:最为柔和微细的漏尽者。

第四品是「不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