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小品义注

34 段

5. 小品

1. 当面经注释

4141. 第五品初经的“sammukhībhāvā”指“以现前”,即“以现前的方式”,义为“存在”。“pasavati”是“产生”,即“获得”。“saddhāya sammukhībhāvā”是“以信的现前”:因为如果没有信,便不会有应施之物,也不会有名为应供者的接受者,那么如何造作福业呢?但由这些的现前,便能造作,故说“以信的现前”等。于此,有两种事物容易获得,即所施物与应供者,然而信却难生起。凡夫的信不稳固,随境而转,是故就连大目犍连尊者这样的上首弟子,亦不能为他人的信心作保证。因此他说:‘贤友,我可为你保证两事:财富与寿命;但信心,唯有你自己能为自己保证。’(《优陀那》18)

2. 处经注释

4242. 第二经中的“vigatamalamaccherena”是“已远离垢秽与悭吝的人”,即远离了悭吝之垢。“muttacāgo”是“解脱的施舍者”,指放舍、放下。“payatapāṇī”是“手常清净”,即手洁净。因为无信之人,纵然洗手百次,其手仍是污秽的;具信者则因乐于布施,手虽有垢,亦如同洗净。“vossaggarato”是“乐舍者”,指乐于名为弃舍的布施。“yācayogo”是“堪受乞者”,指适合被乞求,或与乞求者相关,也就是可被求取之人。“dānasaṃvibhāgarato”是“乐于布施与分享者”,指在布施的同时也作分享,故说乐于布施与分享。

「dassanakāmo sīlavantaṃ」是「想要见持戒者的人」,意思是即使要走十由旬、二十、三十甚至一百由旬,也想去见具足戒的人,就像华氏城的婆罗门和净信天大王那样。据说,在华氏城城门的厅堂里,有两位婆罗门坐着,听到住于黑藤亭的大象战士长老的功德事迹,心想:‘我们应该去见那位比丘。’于是两人出发。其中一人在途中去世。另一人到达海岸,乘船在大渡口港上岸,来到阿努罗陀普勒城,问:‘黑藤亭在哪里?’人们告诉他:‘在卢诃那地区。’他渐次到达长老的住处,在小城市村的一间主要屋舍里住下,为长老准备食物。清晨起来,问明长老住处后,便前往,站在人群外,远远看见长老走来,就在原地顶礼一次,然后再走上前去,紧紧握住长老的双踝顶礼,说:‘尊者,您真高啊!’长老身高适中,不算太高也不算矮,于是再次问他:‘我并不是特别高,而是你们的功德高过深色的大海,遍覆了整个赡部洲大地。而我当时坐在华氏城城门处,就听到了您的功德事迹。’他把乞食供养给长老,又为自己准备了僧衣。在长老跟前出家后,依止长老的教诲,只过了几天就证得了阿拉汉果。

净信天大王也曾问道:“尊者,请为我指示一位值得我礼拜的圣者。”比丘们告诉他:“住在吉祥寺的拘吒天长老。”于是国王率领众多随从,走了五由旬的路程前往。长老问比丘僧团:“贤友,这是什么喧闹声?”比丘们回答:“尊者,国王为了见您来了。”长老心想:“我已经这么大年纪了,还去王宫做什么呢?”便躺卧在昼住处的床上,在地上划了一道线。国王问:“长老在哪里?”听人说“在昼住处”,便去那里,看见长老在地上划线,心想:“一个漏尽者不会有这种手的不安举动,这人不是漏尽者。”因此没有顶礼便转身回去了。比丘僧团对长老说:“尊者,您为什么让这样有信心、有净心的国王感到失望呢?”长老说:“贤友们,守护国王的净信并非你们的责任,而是我这位大长老的责任。”后来,长老将要入无余涅槃界而般涅槃时,他对比丘僧团说:“在我的尖顶屋里,请再铺一个结跏趺座。”铺好之后,长老决意:“愿这尖顶屋不要停在空中,等到国王看见的时候再落下来。”然后便般涅槃。尖顶屋随即从空中飞越五由旬路程。在五由旬的沿途上,那些能持幢的树木纷纷举起了幢幡;灌木丛林也都朝向尖顶屋而立。

众人也送信给国王:“长老已经般涅槃了,尖顶屋正从空中飞来。”国王不信。尖顶屋从空中飞来,右绕塔园,来到石塔所在之处。石塔连同基座一起跃起,立在尖顶屋的顶上,同时成千的“善哉”声响起。那时,一位名叫大虎长老的比丘,正坐在铜殿第七层的尖顶屋里为比丘们作律法羯磨,听到那个声音便问:“这是什么声音?”答:“尊者,吉祥寺的拘吒天长老般涅槃了,尖顶屋从五由旬外经由空中飞来,那里发出的是善哉声。”大虎长老说:“贤友们,靠着这位具大福德者,我们也将受到恭敬。”于是他请求弟子们原谅,便直接从空中飞来,进入那座尖顶屋,在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入无余涅槃界而般涅槃。国王拿着香、花、香粉等前来,看见尖顶屋停在空中,便向尖顶屋作供养。那时,尖顶屋降下来,落在地上。国王以盛大的供奉举行遗体仪式,收取舍利并建造了塔庙。这便是所谓“想见持戒者”之人的事例。

“欲听正法”是指想要听闻如来所宣说的正法,就如行乞食者长老等人那样。据说,在恒河林苑的空地上,有三十位比丘入雨安居。每逢半月布萨日,他们便会讲说“乐于修习、满足于四资具的伟大圣族”。有一位行乞食者长老后到,坐在隐蔽之处。这时,一条牛鼻蛇用利齿咬住他的小腿肚,犹如用钳子夹住一般。长老看了看那条牛鼻蛇,心想:“今天我不能让这条蛇障碍我听法。”于是他捉住蛇放入袋中,系紧袋口,放在不远处,继续坐着听法。曙光出现、蛇毒被压制、长老证得三果、毒液从咬伤处渗入大地、说法长老结束开示——这一切全都发生在同一刹那。随后长老说道:“贤友们,我捉到了一个贼。”他解开袋子,放走了牛鼻蛇。比丘们看见后问道:“尊者,您什么时候被咬的?”长老回答:“贤友们,昨天傍晚。”比丘们又问:“尊者,您为什么要做这么危险的事呢?”长老说:“贤友们,如果当时我说‘我被蛇咬了’,就不会得到这么大的利益了。”这就是行乞食者长老的故事。

在长潭,提沙大村提沙大寺有一位年轻比丘,听闻“诵大本生经的长老将开讲千偈的《大韦桑答拉本生》”,便从那里出发,于一日间赶了九由旬的路。就在他到达的那一刻,长老开始说法。这位年轻比丘因长途跋涉,身体极为疲惫,只记下了序分偈和结尾偈。当长老说完“此已说”并起身将要离去时,他站在那里哭泣,心想:“我白白奔波了这一趟。”有人听见此事,便去禀告长老:“尊者,有位年轻比丘从提沙大寺来,本为听您说法,如今因身体过于疲惫,觉得白跑一趟,正在那里哭泣。”长老说:“去告诉他,明日我再讲一次。”第二天,他听了长老说法,证得了入流果。

还有一位住在乌刺拘利枳尼的妇女,正在给幼儿喂奶时,听说“有位名为大无畏的长部诵者长老在开示圣种行道”,便走了五由旬的路。当日间说法长老刚刚就座,她便进入精舍,将孩子放在地上躺着,自己站着听日间说法长老说法。待诵经长老起身后,大无畏长部诵者长老便开始讲说“乐于修习、满足于四资具的广大圣种”。她就那样站着受持。长老只解说了前三种资具,便做出将要起身的样子。那位近事女说:“尊者,您说‘我要开示圣种’,却吃了精致的美食,喝了甘甜的饮品,还用甘草棒、油等制成药服下,如今到了该讲说之处,您却要起身!”长老说:“善哉,姊妹。”接着便继续安立乐于修习的法门。当长老说出“此已说”的结语、曙光出现,以及近事女证得入流果,这三件事发生在同一个刹那。

还有一位住在迦蓝巴罗的妇女,怀抱着儿子,心想“我要去听法”,便前往彩画山。她倚着一棵树,将孩子放下躺着,自己站着听法。后夜时分,一条长蛇当着她的面,用四颗毒牙咬了睡在旁边的孩子,随即离去。她心想:“若我说‘我的儿子被蛇咬了’,便会障碍我听法。在这轮回流转中,这孩子不知曾经多少次做过我的儿子,我还是应当继续行法。”于是,她整夜三时都站着领受佛法,证得入流果后,天明曙光出现时,藉由真实语的力量为儿子解除了蛇毒,然后抱起儿子回去了。像这样的人,即称为“欲听闻法者”。

3. 义利经(Atthavasasutta)注释

43第三句:「诸比丘,见有三种义利而……」,是指看到了三种利益、三种原因。「完全合适」指确实适当。「那位说法者」指宣说四圣谛法的人。「义之领受者」指以智慧领受义注的人。「法之领受者」指领受巴利圣典中法义的人。

4. 言论发起经(Kathāpavattisutta)注释

44第四句:「由处」指由于这些原因。「能发起」指无有障碍、能导向解脱。

《贤者经》(Paṇḍitasutta)注释

45第五句:「贤者所施设」指由贤者们所建立、宣说与称扬的。「善士所施设」指由善士、大人所建立、宣说与称扬的。「不害」就是悲悯及其前方便。「自制」指持戒的自制。「调伏」指根律仪,或者依布萨而调伏自身。在《满月经》中提到的「调伏」、《旷野经》中提到的「忍耐」,以及该经中提到的「智慧」,在此处也同样适用。「奉事父母」即对母亲的守护、保护与照料。「寂静者」在其他地方指佛陀、独觉佛、圣弟子,他们被称为寂静者;但在此处则指那些奉事父母的人。因此,从“最上”的意义上说,他们是「寂静者」;从“殊胜行”的意义上说,他们是「梵行者」。“这即是被善士所称扬的奉事父母”——应如是理解这里的含义。「善士们的这些处」

《持戒者经》(Sīlavantasutta)注释

46第六句中,「由三处」(tīhi ṭhānehīti)是指由三种原因(kāraṇa)。「以身」(Kāyenāti)等,是指见到比丘们前来时,便起身迎接;离去时,便随行相送;在集会堂中洒扫、涂抹地面等;铺设座位;供奉饮水——如是名为「以身生福」。见到比丘僧团乞食时,便说:“请供养粥、饭食,请供养酥油、鲜奶油等,请以香、花等供养,请持守布萨,请听法,请礼敬塔庙”——如是名为「以语生福」。见到比丘们乞食时,内心作意“愿他们有所得”——如是名为「以意生福」。「生」(Pasavantīti)即获得、得到。这里所说的福,包括世间福、出世间福,以及二者兼具的福。

《有为相经》(Saṅkhatalakkhaṇasutta)注释

47第七经中,「有为的」(saṅkhatassāti)是指由诸缘和合而造作出来的。「有为相」是指令人了知“这是有为”的根据、标记。「生起」即是生。「灭」即是坏灭。「住立后的变化」称为老。在这里,「有为」指三界的一切法,而道与果因不可作为观照的对象,此处不论。生起等便名为“有为相”。其中,生起的刹那即是「生起」;住立的刹那即是「老」;坏灭的刹那即是「灭」。相不是有为,有为也不是相;然而依于相,有为得以被认定。如同对于象、马、牛、水牛等,以矛、桩等作为标记来识别,这些标记并非象等本身,象等亦非标记;然由这些标记,便可了知“这是某人的象,这是某人的马”等。应知此中道理亦是如此。

《无为之相经》(Asaṅkhatalakkhaṇasutta)注释

48第八经中,「无为的」:谓非由诸缘和合而造作的。「无为之相」:即令人了知“这是无为”的根据、标记。以“不现见生起”等语,说明了无有生、老、坏灭。正是由于无有生起等,故知为「无为」。

9. 山王经注释

49第九经中,「大娑罗树」:即大树。「族主」:指家族中的年长者。「岩石的」:指由岩石构成的。「在阿兰若」:指在没有聚落的地方。「梵天」:意为“大”。「在林中」:指在旷野。「林主」:即树林中的年长者。在此,「已行法」:指已践行那被称为趣向善趣之道的法。

10. 应作精勤经注释

50第十经中,「应作精勤」:即应当修习的精进。「为令未生起」:是为了未生起(之善法)的生起,即“我将成就未生起的(善法)”,基于这一原因而必须修行,这就是其含义。后面的内容也遵循同样的道理。「属于身体的」:指由身体所产生的。「苦受」:即令人痛苦的感受。「猛利的」:指粗重,或因有逼迫性而称为猛利。「粗的」:指粗糙的。「烈的」:指尖锐的。「不可意的」:指不甜美的。「不可悦的」:指不能让心增长欢喜的。「夺命的」:指能夺走生命的。「堪忍」:为能忍受,为能忍耐,为能安忍。

在此,大师下了教诫、转动了教令之后,现在为作劝勉而说道:“诸比丘,若……”等等。其中,「若」:即“当……时”。「精勤者」:指具足精进的人。「明智者」:指具足善巧智慧的人。「念者」:指具足正念的人。「为作苦的边际」:即为了将轮回之苦彻底断除、摧破。而且,此处的精勤、明智与念这三者,也被解释为世间与出世间的混合。

11. 大贼经注释

51第十一经中,'大盗':指大力、强力的盗贼。'连接':指房屋的缝隙。'掠夺':指大规模劫掠。'独户强劫':指包围独一家宅进行抢掠。'于险途伏守':指从事拦路截劫的勾当。'河险处':指河流中难以涉渡之处,如河中岛,可容两三千同伙藏身。'山不平坦处':指山岭中地势崎岖不平的地方,如山间谷地,可容七八千同伙藏身。'草丛':指被杂草长满、覆盖达二由旬之广的区域。'密林':指树木茂密、枝条相缠、连成一片的大丛林。'覆蔽而说义':意思是加以掩盖,并掺杂种种理由来解说事情。'他们对他':指那些人对于他。'覆蔽而说义':意思是每当有人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别这么说,我们从祖辈相传下来的了解并非如此,他是不会做出这种事的。'像这样掺杂种种理由,即便有大过失,也一边化解一边美言。或者,'覆蔽'也有'隐藏'之意,因为他们也会隐藏他的过失而说好话。'损毁与破坏':指因挖掘德行而损毁,因打击德行而破坏。'以身不平坦业':指以身行

第五:小品(Cūḷavaggo pañcamo)。

「第一个五十篇」结束(Paṭhamapaṇṇāsakaṃ niṭṭhitaṃ)。

第二个五十篇(Dutiyapaṇṇāsaka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