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品

2. 拉特相应复注 · 5 段

1-12. 《魔经》等的注释

170-181170-181. 并没有离开色等诸法而单独存在的“死”;正是在色等诸法坏灭的时候,才安立了“死”这个名称。死法,就是具有坏灭性质的法。

《魔罗经》等的注释终

第二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