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在《相应部》中·蕴部复注

1. 蕴相应复注

全篇 408 段

那咕拉父品

那咕拉父经的注释

1跋伽族是地方上的王族子弟。他们的居住地虽然只是一个地区,但按习惯用法就以复数称为“跋伽族”,因此说“在名为跋伽的地区”,意思是“因为复数用法而得到这样的名称”。在那片密林中:指先前施给鹿群作为无畏处的密林,就在那片密林里。因为那位居士在那座城里因儿子的缘故而被称为“那咕拉父”,所以说“那咕拉父”,意思就是名叫那咕拉的男孩的父亲。他的妻子也被称为“那咕拉母”。

因老而衰朽,才是“老衰”,不是因为疾病等其他原因而衰朽。“年迈”是说,正因为衰朽,才达到年迈,不是因为戒行等增长而年迈。“生来长老”是因为出生以来年岁大、时间久。“经历三时”是指经历了初、中、后三个时期。其中,因为已经过了第一和第二时期,进入了最后时期,所以说是到了老年。“有苦身”是指苦受侵入、身体失去乐味。而疾病是趋向苦的,所以说为“病身”。同样,在《谛分别》(《分别论》190等)解说苦谛时,因为已经由“苦”这一词涵盖,所以疾病没有另外被指出。“以常流漏之义”是指以恒常不净流漏的状态。那正是由于他的病苦状态,所以说:“正名为病。”患病即病者。到达战场、身体被灼烧。因老而病,即“老病”。以增长善法类而修习意,故为“可修意”。或者以意而应受尊崇、应恭敬,故为“可修意”。“应教诫”即应反复教诫,这里的意思是这样,所以说:“应反复教诫。”即一次又一次发出的利益之言。在未入之事中,谁这样做,这是他的功德或过失,如此之言。“依传承”是指依传承而说,这名为教诫。“系脉”即是传承的异名。

就像鸡蛋一样:这是进一步用譬喻来说明,因为身体像蛋壳一样,极其脆弱无力。所以经文说“确实犹如鸡蛋”等等。愚人甚至具有这样的身体,还声称自己哪怕片刻是健康的。

极明净:超越了平常的样子,变得格外清净。因此说“极明净”。由于从清净心中生起的色法成就,使他的面容清净,所以说“清净就是没有过失”。因此又说“因为没有随烦恼”等等。应当知道,这里也一并说明了他的诸根极明净的原因。这是关于面容。所谓“这是持理之慧”,是就它不违逆、随顺法义而说的。

“非子”等那些话,正是针对世尊所说的“尊者,请世尊教导我们,让我们在来世也能彼此相遇”而说的。从导师面前得到的这甘露法教,因为他自己已被敬爱和恭敬所摄持,所以应当理解为“甘露灌顶”。

这是两个词。因为远离烦恼,又通过道把烦恼彻底断除,所以叫“圣”。“无益”就是不增长,意思是没有意义;也可以说是在无益、没有方法之中。因为不趋向、不运转。“益”就是增长,在意义和方法上。“应亲近”就是应当去承事。在前几种意义的抉择中,应当依照词源学的方式理解词的成立;但在最后一种中,也可以依照语法学来理解。虽然“圣”这个词在“那些圣者,身业清净”等(中部1.35)中,用在心意和行为都清净的凡夫身上也说得通,但在这里,为了显示通过证得圣道以及一切出世间性而成为圣者,所以说“佛等”。其中,独觉佛和如来弟子是善士,这是为了说明此处所说的“圣”和“善士”这两个词的含义不相混杂。又因为从究竟意义上说,圣者和善士的性质是无分别的,所以说“或一切等”。

到这里为止,说的就是佛弟子。因为如果没有他人教导的声音作为助缘,初道就不可能生起,所以他一定要寻求善知识。而在这里,世尊尤其被认定为“善知识”。正如经文所说:“阿难,正是依靠我这个善知识,有生法的众生才从生中解脱……”(相应部1.129;5.2)。这位弟子也因证得不坏净信,而被称为具有坚固的信仰。经文也这样说:“我为弟子们制定的学处,我的弟子们即使为了活命,也不会违犯。”(优陀那45;小品385)。从知恩等功德说起,接着谈到独觉佛与佛:这里,知道所受的恩惠,就叫“知恩”。把所受的恩惠让人知道、彰显出来,就叫“报恩”。独觉佛即使对许多百千劫以前所受的恩惠也能知道,并且能通过让施主忆念、接受他们的供养等方式,把所受的恩惠彰显出来。同样,他们对被轮回之苦所逼迫的众生,会认真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至于正自觉者,则能知道无数千劫以前所受的恩惠,以及众生证得道果的潜力,并能令其显现。就像狮子一样,他们无论在哪里都认真宣说佛法,履行佛陀的职责。应当这样理解:对于圣者们所修行的那条道路,如果不实践、不恭敬,这就是“不见诸圣”的性质,而不是说在见到圣者时不能好好对待。“以眼不见”中的“眼”,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天眼,所以经文说“或以天眼不见”。所谓“圣的状态”,指的是那些与“圣”这个名称相应的道果法,这些法才是应当见到的。

这里说的“于此”,是指如实知见本身就处于“见”的状态。“所依”,是指让所诠的意义得以了知的根据。“虽然这样说”,意思是虽然通过别的说法把它和自己联系起来说了。“法”,是指出世间法,或者四圣谛法。能使人成为圣者的法,是指无常随观等修法,或者正在被观照的无常等法,又或者就是四圣谛本身。

“未调伏”就是没有调伏,没有在增上戒学等方面受过修学。为了说明由于缺少哪些防护、律仪等,这个人被称为“未调伏”,先说了“律有两种”等话。其中,“戒防护”应当理解为巴帝摩卡防护,它的实质就是身体和语言上不违犯。“念防护”就是守护诸根,它本身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现起的念。“智防护”:经中说“我说诸流的防护”,又说“它们被智慧遮护”,因此应当理解为:对被称为流的渴爱、邪见、恶行、无明及残余烦恼的防护,即遮止(亦即遍断智)。“忍防护”:忍耐,也就是在那样的情境下现起的诸蕴,或者无嗔,有些论师说是“慧”。“精进防护”就是以排除欲寻等而现起的精进本身。以彼彼支分而舍断彼彼支分,是彼分断。以镇伏方式而舍断,是镇伏断。其余三句也是同样的道理。

“以这个巴帝摩卡防护”等话,是对戒防护等的详细说明。其中,“具足”里的“iti”这个词表示“等”的意思。由此,通过“已到达”等说法,指出了《分别论》(分别论511)中讲到的防护分别。“身恶行等”,指的是被称为恶戒的身恶行、语恶行等,被称为失念的放逸,或者是指贪欲等,以及不忍、无知和懈怠。“防护”,意思是遮止。“调伏”,意思是调伏身、语、意的邪恶活动,或者去除身恶行等,或者断除身等的弯曲状态而使其正直。应当这样理解:在诸因缘和合时,对于本来可能生起的身恶行等,让它们完全不生起,这就是防护和调伏。

“所断除的”与后文相连。为什么说“在名色分别等观智之中”呢?难道名色分别智、把握缘智、度疑清净智不是观智吗?因为它们并不是以思察的方式运作。确实如此,但因为它们是观智的立足基础,所以才这样说。“这只是名色,其中没有我或我所”——这样运作的智就是名色的确定。当存在被称为五蕴聚的身体时,在那身体中执取自己、或执取那身体就是自己而生起的见,就是有身见,也就是“视色为我”这样运作的我见。对那名色,把握其业、无明等诸缘的智就是把握缘。“众生的杂染没有因、没有缘”等这样运作的是无因见。“世间由自在天、原人、生主、自性、极微、时节等而转起、还灭”这般种种运作的见是邪因见。“那个”就是指那把握缘智。“以度疑”就是以在三时中去除疑惑的智——如同现在名色由业等缘而生起,过去、未来也是如此。“疑惑状态”就是“我于过去世曾存在吗”等这样运作的疑虑之生起。“以聚思察”就是以“凡任何色,无论过去、未来、现在”等把五蕴纳入十一处、以思察方式运作的观智。“我、我所之执”就是对“我、我所”的执取。“以道非道的确定”就是以道非道智见清净。“于非道作道想”就是于光明等非道处生起“这是道”的想。因为正确地观见诸行生起的人会执取“这些行从相应之因生起,并非断灭”,所以说“以见生起断除断灭见”。又因为观见诸行坏灭的人会想“假如这些行相续不断地运转,但已生已生者却无结生地灭去”,哪里还会有常见执取呢?所以说“以见坏灭断除常见”。“以见怖畏”就是以怖畏现起智。“于有怖畏处”就是于作为一切怖畏之源、且与被称为一切苦寂灭的最上安稳相对立的、有怖畏的五蕴。“作无畏想”就是生起“这是无畏、安稳”的想。“味著想”就是在五取蕴中以品味方式运作的想,也称为“阿赖耶之执”。“欣乐想”就是在其中以欢乐方式运作的想,也称为“喜”。“不欲解脱”就是取著。“不厌离”就是对诸行不生厌,意思是仍有系著。“于法住”就是于缘起。“违逆之性”就是对缘起的常断执取,或是覆盖缘起行相的痴;对涅槃的违逆之性就是对诸行的倾向,或是覆盖涅槃的痴。“执取诸行之相”——凡因某种烦恼未断而致使观智不舍诸行之相者,那烦恼——也称为“结合之执”——就是执取诸行之相;或者,超越它本身就是断除。

“转起”本身就是转起的状态,意思是缠缚。“盖等法”中的“等”字,也包括了属于盖一类的烦恼,以及寻、伺等。因为修习了四种圣道,最终达到彻底不再转起的状态,所以说是“断”,前后就是这样关联的。那么,是靠什么来断的呢?可以知道,就是在圣道中断除的,因为经文说修习了它们之后就不再转起。“属于集这一类”这一句里,因为四道同样也是四谛的现观,所以那些法由于与各自应当断除的、被称为“集”的贪一起被断除,而且它们本身也具有“集”的性质,因此被称为“属于集这一类”。在《谛分别》中也说一切烦恼都是集,所以“属于集这一类”指的就是邪见等。“轻安”就是寂止的状态。

“出离有为”就是没有诸行的本质。“断一切有为”是指远离一切有为,也就是无为的意思。而“断”和“律”,按前一种含义,叫“断除律”。按第二种含义,则是说所断除的就是“断”,它和“律”相连接。

“防护已坏”是指防护已经失去,也就是没有防护的意思。因此,即使没有正式受持防护,也包括在内。因为防护必须通过受持才能完成,如果没有受持,就不会有防护。“圣”就是圣者,这是指个体的表述。“此此”就是“这个、这个”,从意义上说,就是没有差别。“同种类”从意义上说就是具有相同的本质:善士的本质就是圣者的本质,圣者的本质也就是善士的本质。

邪见者说“我”,是把他自己构想出来的我拿来宣说。因为持我论者的主张就是:被“我”的想法所束缚的,就是我。“不二”是指远离二元。就像把纯粹的色泽执取为“火焰”,然后认为“火焰就是色泽”,从而看到它们是一体的;同样,应当理解邪见者把他所构想的我执取为“色”,或者把他所见到的色执取为“我”,从而看到二者是一体的。在这里,即使“色是我”这种执取还没有生起,但在色上生起我执,就像在火焰上生起色泽执一样,这被称为“不二见”。那些譬喻只是为了说明对“不异”等的执取方式,并不是像显示色泽那样来显示我的实际存在。因为他不会把我看作主人,也不会把色看作所有物。说“我中有色”,是以我为色的本质所依。说“色中有我”,是以色为我的所依,以邪见的方式去观察。“住于缠缚者”,是指以已经成为缠缚的邪见和渴爱,通过“色是我、我有色”等方式错误地执取五蕴而安住。所以说“以缠缚的行相”等等。“同此理趣”,就是说:像这里通过“有人观色是我”等方式对色蕴所作的注释那样,对受蕴等其余诸蕴也应当以同样的方式理解。

“纯粹只是色”是指:不与无色混合,仅仅只是色。“无色”是指纯粹的无色,因为色没有被执取。在四蕴中,以三个、三个为一组来执取的方式:在四蕴中,以三个、三个为一组执取的方式,说明了色与无色混杂的“我”,因为在每一种执取中,从受等法中脱离出来的无色法,与遍处之色以及一切色法,都被一并执取而成立。在五种情况中说了断灭见,因为把那些法执取为“我”,而它们具有断灭的性质。然而在其余十五种情况中,即使把色执取为“我”,持邪见的人在那里仍然不放弃常想,因为他把色与遍处之色混在一起,又看不到它的生起等,所以他在那里确实仍然有常见,也可以从执取部分常见的角度来说。这些见是圣道的障碍,因为是颠倒之见。它们不是生天的障碍,因为还没有达到业道的程度。只有无作业、无因、虚无见这三种见,才是业道之见。

“身”是指色身。它本身就是有病的,因为有不净烦恼(āsava)的本性。随贪嗔痴而行,是指在尚未断除贪嗔痴的相续中生起。在此经中,是以有病性来显示。由于无烦恼性,意思是自己已处于断除烦恼的相续中。就有学而言,依已断除的烦恼来说,并不是有病心;但依尚未断除的烦恼来说,则是有病心。他们只是倾向于无病心性,因为他们的心不像随顺轮回的凡夫那样,由于烦恼而成为有病。

《那咕拉父经》的注释终

2. 《天臂经》注释

2国王被称为“天”(deva),因为他们“以五种欲乐嬉戏、玩乐、欢闹,或者凭自己的福德威力而闪耀”。他们的池子就叫“天池”(devadaha)。又或者那个池子是自然形成的,因此也被称为“天池”。离它不远处有个市镇,就直接以“天池”为名,就像“瓦拉那城”“苟达村”那样。位于后方地区的国土叫“后方国土”,想去那里的人就是“去后方国土的人”。“让他们成为负担”(te sabhāre)的意思是:那些比丘想依靠长老,让自己变成有负担的人。如果长老是他们的负担,那么对长老来说,他们也是负担,所以说“想让他们成为有负担的人”。因为长老正是把这些比丘看作应当劝诫、应当教导的人。现在为了阐明这个意思,说了“凡是……”等话。所谓“无负担”,就是不把任何人当作自己的负担而继续前行。

“以四种方式”是指:界善巧、处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这样一共四种。

他们只带上年老、生病和年幼的人就出发了,因为这些人过两天疲劳就会完全恢复。讲了与象、猴、鹧鸪有关的故事后,他们又说:“Eḷakāḷagumba 就是黑草棚。”

“种种”是指各种不同的国土;“离种种”就是没有那些不同国土,也就是“无国土”,意思是到了那里,即到了外地。因此他说“于一处”等。质多善达多等人,是指质多居士、给孤独长者等人。“审查者”是指研核法义的人。“是怎样的?”意思是:是什么样的?“所见”是指已确立的究竟教理。“他说明怎样的?”就是此意。“法的”是指世尊所说的法。“随法”是指随顺而不相违的法。不过,那是随顺所化众生的意乐而广说的教法,所以说“对所问给予相应的解答”。“持”是指法能执持自己的果,是原因,所以说“共法者”就是具有原因的人。通过这个不同的文句,也只是显示了论说,并不是由它开显出作用。

这六个词的含义,应当完全依照渴爱来理解。因为贪等只是渴爱的不同状态。所以他说“渴爱确实……”等等。毁坏身心就叫恼,也就是苦,因此说“无恼即无苦”。使人忧恼就是使人受煎熬,也就是忧恼、热恼。与此相反的,则应看作无忧恼、无热恼。在一切段落中都是如此。

《天臂经》注释终

3. 《哈离迪咖尼经》的注释

3在其他经文里出现了“阿槃提南道”这个说法,所以这里解释说“名为阿槃提南道的地方”。因为从中部地区往南,就是阿槃提国。在那里生起了这种见解,所以叫“生起”,也就是应当生起的地方,所以说“见解生起之处”。由于色的自性是变坏,所以把色界说成色蕴。在色界中,以贪为所缘缘——不论是与贪同时生起的,还是不同时生起的,也不论是作为亲依止缘的——仅仅因为贪还没有被断除,业识就被它系缚、绑住了。这称为“住家者”,意思是“它在名为色界的住处中游走、活动”。进入这里、前往、活动,就是住处,也就是活动的地方。因此说“住家者、执著家者”。

在这里,与受等一起进入、结合,所以叫“住处”,也就是眼、色等。就“缘”来说,缘是通过所缘等方式而成为缘。成为缘,是通过无间缘、等无间缘等,以及业亲依止缘、所缘缘等。如果只说“居士,识界”,就可能让人迷惑:在业识和果报识当中,到底指的是哪一个?为了破除、消除这种迷惑,所以以“不混杂”——也就是不杂乱的方式来做开示。从所缘的角度,说了四种行作识住,比如“比丘们,依色而安住的识,若安住,就安住在色所缘”等,这也是为了显示那些识住。

以强烈执取的方式趋近所缘,所以叫“近取”,也就是渴爱和邪见。“成为立足处”,就是成为依止的地方。“成为执取”,就是对各种所缘,因为执取、执著而成为生起的原因。“成为随眠”,就是成为贪随眠和邪见随眠。“最高边际”,是指断除的最高边际,因为只有诸佛才能把这些连同习气一起彻底断尽。既然已经确定“先前未被执取的识就是未被执取”,那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开示呢?于是问难者质问:“为什么在这里执取识?”先前说到“以识界的贪为系缚的识”时,因为要区分缘和缘所生很困难,可能会产生种种迷惑;但在这里,由于是从五蕴整体上、以断除烦恼的角度来说的,迷惑根本没有产生的余地。因此说“为了显示烦恼的断除”等等。“不游走于业识的住处”——这是用工具格来描述这种状态。“不游走”,就是不趋近。

从缘的意义来说,就是以所缘等作为缘的状态。相是生起的。所缘……乃至……住处:以所缘的作用、以居住之处的状态,色本身就是住处,所以叫色相住处。

欲贪有强有弱,所以这样说:在内在的五蕴上,因为欲贪强,就把它称为“住处”(oka);在外的六种所缘上,因为欲贪弱,就把它们称为“住处”(niketa)。现在,为了把上面所说的意思清楚地展示出来,才说了“即使同样……”等话。所谓“住处”(oka),说的就是家,因为它是夜间停留的地方;所谓“住处”(niketa),说的就是园林等,因为它是白天停留的地方。相比之下,那里的欲贪就更弱了。

以依赖家的内心快乐而快乐:也就是依赖家、凭心的快乐,成为一个快乐、达到快乐的人。对于应当做的事,是指小事和大事等应当完成的事情。自己,是指亲自。内,是指心的意向。

“这样的形色”就是指这样的样子。就像“色”这个词既能表示色处,也能表示形状一样,这里是按“也能表示形状”这个意思来说的,所以说“在长、短、黑、白等各种色中”。关于“乐等”,指的是喜等。因为在那些状态里,可能会有“愿我常常保持欢喜”这样的希求。说“这样想”这个名字,是从所缘的角度来说明对想的特殊差别的希求。而“这样的识”,这里则是从所缘的角度来说明对识的特殊差别的希求:“愿我的识能够这样辨识微细的色,并且依靠由这五种净色所庄严的所依。”

不预先造作轮回,就是不让心贪求世间。不黏着,就是前后不相连接。他们因此这样说,所以叫论议;至于过失,则说“你的过失”等等。就在这里,就在这一次集会中。从过失中解开,把自己从过失中解脱出来。

《哈利迪卡尼经》的注释终

4. 《第二哈离迪咖尼经》的注释

4《小六问经》指的是《根本五十篇》里的《小渴爱灭尽经》(中部1.390等)。《大帝释问经》则指《大渴爱灭尽经》(中部1.396等)。“此”指的是“那些沙门婆罗门”等经文语句。渴爱在这里被彻底灭尽,所以叫“渴爱灭尽”;它又是无为界,因此说“在渴爱灭尽处,即涅槃”。已超越边际,就是超越终结,所以说“常终结”。在其余语句中,就是指“究竟安稳、脱离轭缚”等说法。

《第二哈离迪咖尼经》的注释终

5. 《定经》的注释

5所谓定,就是安止定或近行定。业处,就是作为定之基础的观业处。“将增长”是文本的读法。希望,就是“啊,但愿我能有这样的色”。宣称,就是依着渴爱和邪见而说出执取。因此说“以那胜喜”等。即使没有发出言语,当那样的贪爱生起时,也仍然叫做宣称,所以说“未破语言”。为了显示将所缘当作“这是我的”而归属于自己、使其像不共行境一样地执取、紧执不舍者就叫做执著,所以说“吞下,即令究竟后而执取”。“胜喜”等是从前分说的,“喜生起”则是从现前说的。有人认为:前几句是随眠,最后一句是缠缚,并安立为“以执取之义为取”。不胜喜、不宣称在这里,应依与前面相反的方式了知其义。不说“可爱、悦意”,就是不说“可爱”,也不说“悦意”。他由于不以渴爱去执取,所以确实不宣称。

《定经》的注释终

第6篇《独坐经》的注释

6了知之后才说:身离存在时,心离才存在;心离存在时,依离也存在——这些是能够获得的,了知这一点之后才说。

《独坐经》的注释终

7. 《取恐惧经》的注释

7因执取而生起的恐惧:在五蕴中,由于执取“我”和“我的”而生起的渴爱恐惧与邪见恐惧。没有恐惧:指恐惧不存在,或指恐惧的对立面。曾经确实有我的这些力量、青春等。业识:指以变坏为所缘、与渴爱和邪见相应的识,以及随它而转的识。所谓随转,即取那个所缘而生起。因此说“从以变坏为所缘的心”。不善法的生起:指由渴爱而生起的其他不善法。耗尽:即灭尽,不给它生起的机会。有恐惧者:指因渴爱和邪见而有恐惧。执取:以渴爱和邪见的执取而执取,正是由于那些执取而成为恐惧者。随色变坏而转的心不存在。当说:以一切方式说,是合理的,此即其义。

《执取恐惧经》的注释终

第8项《执取恐惧经》的注释

8这段开示是依渴爱、慢和邪见而说的,因为经文中出现了“这是我的,我就是这个,这是我的我”这样的说法。所谓“在四部经中”,是指从第五经开始的那四部经。而第四经只讲了还灭。

《第二执取恐惧经》的注释终

《三时无常经》的注释

9如果过去和未来因为现在不存在而是无常的,那么现在在那时也不存在,关于它的无常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关于现在又怎能谈论呢?因为它被生灭所限定。正如经中所说:已经生起而还停留着的,就像针尖上的芥子。

《三时无常经》的注释终

10-11. 《三时苦经》等的注释

10-11“以同样的方式”:就像根据那种人的意乐而说了第九经一样,以同样的方式。据说,那些比丘把过去、未来观照为“苦”,也同样观照为“无我”之后,便对现在感到苦恼。“然后对他们……”等一切,都应依照前文所说的方法来理解。

《三时苦经》等经的注释终

《那咕拉父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