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婆罗门相应

153 段

7. 与婆罗门相关的篇章(Brāhmaṇasaṃyuttaṃ)

1. 阿拉汉品

1. 《达那阇尼经》注释

187「达那阇尼种姓的」(Dhanañjānigottā)一句中,「种姓」(gotta)是指从先人继承而来的家族谱系的名号,它护持着这个人。(若问:那是何义?应知:它是与其他家族相续共通的、由该家族最初的先人所立、为该族中所有成员共有的通名。)这位女子具足达那阇尼种姓,故称「达那阇尼种姓的」。为从一开始便详细说明,先探问其感叹的缘由,因此说「据说那位……」等。「她布施种种味道的食物」,其句法关系是:以五种牛乳制品烹制,配有汤、蔬菜和菜肴的粳米饭,亦即具有种种味道的婆罗门食物。「圆顶剑」即名为圆顶的剑。剑有两种:圆顶剑与长顶剑。其中,剑尖呈圆环状安立者为圆顶剑;而像剑叶那样长者,则为长顶剑。

「教敕」(Sāsanā)意为教诫,即「礼敬……正自觉者……」等如是所说的五句偈。应知:在世尊的教法中,不依着世俗的欲,这本身就是五句偈。「持甘蔗族最上者」(Okkāvaradharā),指持守以先人中的甘蔗族为最胜传承之人。「能够」(Sakkā),即有可能。

「如是」(Evaṃ),指「如果我的肢体……」等用这样的方式。然而据称,「有五百偈收录于注释书中,此处只引用了两偈」。「打」(Paharituṃ vā)的意思是:哪怕一次,想用手或脚去击打、去触碰,也办不到。那位婆罗门由于那位圣弟子女的威神力,虽凭自身能力威吓,想要支配她,反而变得顺从于她,无法再逞凶。因此他说「尊姐……」等。

「那个婆罗门」(Tassa brāhmaṇassā):指她自己的丈夫婆罗门。「提醒」(Upasaṃharantī):意思是引导、带起。在痛苦生起的那个时刻,她忆念起世尊所说的“诸行皆苦”,并按照她所熟习的“十力(dasabala)世尊”等功德名号来忆念。因此说到“她忆念十力”(dasabalaṃ sarī)。

由于缺乏忍与柔和(khantisoracca),所以愤怒。因毫无自制,便以慈爱的破裂,使那婆罗门的内心分裂破坏。「同样地」(Evameva)意思是:就如现在无因而如此,其他时候也同样无因而如此。这里的「如此」(evaṃ)一词是为了显示无因性,「则」(eva)一词则是决定、强调的意思。所谓无因性,即是毫无意义(niratthakatā)。在此,应当根据无意义的戏论之语的作用,去寻求对「如此」一词用法的理解。或者,由于虚词有多种含义,这个「如此」一词具有谴责的意思,而且因为它紧挨着「贱女」(vasali)一词,所以它的谴责意味显而易见。

「被村庄、市镇、国人所崇敬」:这句话揭示了被村庄、市镇、国的主人崇敬的状态,因为那些村庄、市镇、国都处于他们(主人)的支配之下。「某位补特伽罗」(Asukassa nāma puggalassa)。其余的,如「殊妙」(abhikkanta)等,以及这里提及而前面已解释过的其他内容。

《陀然经》注释结束。

《阿拘娄康达经》注释

188“婆罗堕阇即是彼”:那位婆罗门正是名叫婆罗堕阇。这个名字是依族姓而取的,为了特别说明这是出身种姓,故说“约五百”等语。“因亲属而亏损”:指因亲族同党的损毁而亏损。“朋党破裂”:即因此亲族之党已失。正如会被称作“心怀忧恼、心意不悦”那样,他是心怀瞋怒者,故说“因忧恼而”。“以十”:是为了显示无余遍尽,也就是说,即使是以五百偈颂毁骂者,也能如此毁骂。然而,不管以何种方式毁骂,在此都称为毁骂。“你令我兄弟出家”

“共享”:即共同受用。以毁骂等方式,共同享用。“交换”:即作交换,意思是对于毁骂者,以还骂等方式进行交互。因此说“对已作之事作还报”。“对他”:即那位婆罗门依传闻听闻后,生起“他在骂我”这种想的人的怖畏,如此连接。“对他”指对那位婆罗门。“听闻”一词应连接两处:“听到‘婆罗门,这是你所为’”,以及“依传闻而听到”。“的确”:即使瘦牛犊等实际上并没有骂,此义唯属于天神,但当众生中生起如是认知时,他也就成了具足如是认知的人。因此说“依传闻”。

“于已调伏者”:因为他已完全达到调伏的状态。“于无悸动者”:指远离以贪、瞋等为因的悸动之人。“只对他自己”:即只对于那个还怒的补特伽罗,由于他的瞋怒,恶业存在,因为没有相续间转移。然而有些人说此处意为:“‘只对他自己’:即对那个还怒的男子,由于其还怒。‘更恶’:即那位还怒的补特伽罗更为下劣。”“具念而安住于思择,能够忍耐,而非以愚痴忍耐”——这是要表达的意思。“疗治二者”:是指疗治、平息二者已生起之名为“瞋”的烦恼病的那位补特伽罗。“有补特伽罗”等句,是为了连接展示前面偈颂中所用的词语。于五蕴中如实调伏者,才称为了知圣法者,因此说“‘法’即是五蕴的法”。今为圆满显示此义,便说:“或为四谛的法”

《阿拘娄康达经》注释结束

3. 《阿修罗王经》注释

189“Tenevā”:即那位由兄弟出家者。“Assevā”:即应亲近忍辱者。“彼为胜”(Taṃ jayaṃ hoti)之说,是因词性变化而说,故指出“so jayo hoti”(彼为胜),其意思是:能以忍辱征服极难战胜的瞋怒者,才是真正的胜利者。由于忍辱等品质不被瞋怒所奴役,那不过是愚者自以为是罢了。为阐明此义,此处才说“katamassā”(何者是彼)等语。“具慧者之胜”:意思是,此胜唯属具慧者,不属无慧者,因无慧者无忍辱故。无慧、愚痴者实不能战胜瞋怒。“唯思量为胜”:意谓某些人虽已被烦恼所败,却仍自以为胜,正是此义。

阿修罗因陀迦经的注释结束。

4. 比兰吉卡经注

190“净”:指纯一无杂,不夹杂任何资具。“具资具”:指混有辛辣物品等资具。“酸粥”:因由发酵所成,故名酸粥,即米醋、馊粥之意。结集时取其名,称“比兰吉卡婆罗堕阇”,以作区别。“三”:指陀然阇尼的丈夫婆罗堕阇、骂詈者婆罗堕阇、孙陀利迦婆罗堕阇等,即前三部经中所出的三位。“我”:即于我。

比兰吉卡经的注释结束。

5. 无害者经注

191“Esā”:即那位婆罗门。他为了成立“我是无害者”之义,怀此动机而说,故经文说“他问无害者之问”。“若如是”:意为若你的名字确有此义,你亦当如此,成为名副其实者,即应确实是一位无害者。“不令苦”:即丝毫痛苦也不令生起,意为令众生脱离苦恼,这是其含义。

无害者经的注释结束。

结发经注疏

192「结发之问」:指诸如“内有结发,外有结发”等以结发为同义语的问题。

结发经注疏结束。

清净者经注疏

193「清净之问」:指诸如“非婆罗门,不得清净”等依止于清净的问题。「具戒者」:指具足五种制戒特征的戒。「苦行」:纵使行持绝食、五火炙身等种种苦行,亦不能清净。「明」:指三吠陀,因其认为“藉此可知此世与他世之义利”,故称为明。「种姓与行仪」:指名为种姓的行仪。婆罗门自以为出身尊贵,唯有他得清净,方可称为苦行者,余人则不然。所谓其余低劣众生,即指其他种姓。纵使唱诵千首偈颂,若内心为烦恼所腐,其本性便是腐秽。这是指为染污的身业等——即身恶行等——所腐化。

清净者经注疏结束。

第八 火供经注疏

194「以奉事火」:指通过火供、祭祀而为之。「已和合」:指已达到混合的状态。因处于此状态时,它便与酥油相结合,故说为「已结合」。 「入于恶趣之道」:由于在自身的相续中生起了邪见、邪思惟等,因而踏入恶趣之道。因此,才说「此邪见」等语。

「以出身」:指因没有犯下有过失的行为,而得以清净的出身。「在种种名为十八明处的典籍当中」:「多闻者」:意指听闻之后到达了终点,因为他本身就是最上的应供者——这是内在的意旨。

「以宿住智」:这是依随世间及教法中既成的惯用说法而说的。因为其他人了知宿住时,的确只以宿住智来知晓;然而,世尊也能以一切知智来知晓。「以天眼」:此处亦同此理。「生尽」:因为依靠它,生被彻底灭尽,故称“生尽”,即最上道;由于应依此道证得、且已入此道故,“生尽”亦即阿拉汉果。「知已、所作已办」:指以道智了知所应了知的四谛法后,对于那十六种应作之事,亦皆已成办。

「示现起源」:即阐明乳粥布施的由来。「以偈颂歌咏」:即被我以两首偈颂所歌咏。「不应食用」:指不适合取用。为何说「不应食物」?难道世尊内心的意向不是全然清净的吗?这确实是事实。然而,那位婆罗门起初并不想布施,后来听闻偈颂,因闻法而心变得柔软,才生起布施之念;正因为如此,为了不让未来的比丘们产生“见而效仿”的心态,世尊才予以拒绝。正如在紧接着的经文,以及《耕田婆罗堕阇经》中,他也是这样做的。因此说了“你这婆罗门”等语。……“于……中被阐明”:这显示出,世尊将偈颂仅作为提示、点出主题后,便对婆罗门详尽地说示了法。「以歌唱者」:即通过那唱歌的人,或通过歌唱这种方式。「义与法」:即对含天神在内的世间的利益,以及达成该利益的因。「正观察者们」:即那些全然正确地观察着的人。「法」:此处指的并非那种传承而来的“行法”。为了显示食物中最顶级的一种,故说「净食」一词。「当法存在时」:意思是,当圣者们的行为法则存在时,对那些依此法则而生活的人来说。

「他注意到了」:指这位婆罗门。其余资具皆无过失,但当时并未就此展开讨论,故未涉及。关于「悔恨止息」一词,应如同理解“aggiāhita”一词的构词方式来领会其音义。至于「以食物、饮料」:这是一种特征性表述,正如“应用乌鸦来守护酥油”之说。正因如此,才说“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犹如已妥善整治、能结出丰硕果实的良田」:好比一块田地,经由正确犁耕、播种、灌溉与排水等步骤,已被善加整治;此处即是指以具足戒等种种殊胜功德而善加准备的福田。

《火供经》的注疏结束。

第九 《孙陀利咖经》注疏

195「供物」:因被带往而应受奉献,故称供物。人们在此处以酥油、蜜、乳粥等物向火献祭,故此地点称为「火供」,应被理解为特定的坛所。因此说了“火坛”等语。至于“他应被妥善清净”一句,意谓对那些出身下劣之人,他原可通过此仪式而得善净。句中补入“我”字以作连接。

「使其无果」:从这一词开始,直至“我施与”一词为止。这部分内容与紧随其后的经文注疏所说极为相似,因而用省略方式处理,并非指停止酥油的制作作用。至于“为了防护下雪与寒风”的说法,并无道理;因此不予采纳,为了指出另一个更为可行的理由,才说了“有能力的人”等语。「知晓后」:即知道“此人并非婆罗门”之后。

「低劣头发者」(Nīcakesanta)即指头发短少之人。为表明婆罗门是以清净为目的而蓄留顶髻,故说「纵使仅存少许,若不见顶髻」;也有人认为这是指「以殊胜的查验等方式」。

「无因」是指应供者性的因不存在,因为对导致不应供者性的恶法不加拒绝。「此」指戒等所区分的德行。由于通过分分断除那些造成不应供者性的恶法,德行便是应供者性的因。「他的」指这位婆罗门的。「那意义」指名为应供者性之因的意义,正用譬喻阐明:如同「生于大厅等木料者」指只生于大厅等清净木料,而生于木柴、槽等不净木料者,并不会就不作火之事。同样地,犹如火不论从何处生起皆能作火之事,即使生于旃陀罗族等之中,若具足德行成就而生于圣者的族系,也并非就不是应供者,因此说「以德行成就而有族姓」。为显示慧在德行成就中的主导地位,所以说「他确实」等。「其中,以慧」是指由精进,因为精进通过令未生起的善法生起并增长而护持他们善法。以惭制止过失,正是由于对恶法的厌离,它们生起的机会便根本不存在。以牟尼法,即那称为智的愧法。「能了知因与非因者」:指能了知一一法的如实状态,或能了知恶法变异自性之人。

以究竟义的涅槃——作为所缘缘的圣道——而调伏者,即由圣道所调伏。「由根律仪而到达者」:正是由此圣的根律仪而到达。「吠陀」指藉由它们而了知诸谛。那些道吠陀的终结即是圣果。诸烦恼的终结即是它们不复生起与灭尽之处。「祭祀」指最上之果,亦指奉献、给予。「无益的」即是无果,因为那些不来;纵使来,也因不存在最上的应供者而无果。

“善供”:因获得无上的应供者而成就的善妙布施。“善献”是其同义词。或者,“善供”是指如理、如实地呈献,使我的施物真正导向了精髓。“善献”在此也是同理。

“仅呈上时”:指当婆罗门说“请尊者受用”而刚呈上之时。“唯生起之味”:指不取带有物质基体的整体,而从中分离出纯粹的味。而那“转为微细”,是指那残余的部分全部转为微细,这是指由于食素本身并不粗显,仍显现为先前那样的状态,并非指仅仅摄取食素。因为食素不离物质基体而存在,不能单独摄取,所以诸天摄取时即带有物质基体。所说的“人的物质”,是指业生身。由于物质基体粗,人的消化之火不如诸天锐利,因此当天食与它相杂时,便不能很好地消化。天食虽微细,但与这乳粥相混合,因夹杂了粗显之物,对具有微细物质基体的诸天而言并不生乐,为显此义而说“然而在牛乳粥中”等。或者,因为受用物质之粗,诸天难以消化,而人类则因天食的沉重而不能消化。因此世尊说:“我确实不……”等。而从等至心生起的火界,依禅那威力所激发,则更为锐利,因此说“可能消化八……”等。世尊则仅以平常的火界就能消化,故说“以平常的”,即不依禅那,唯由自性本来成就。

“于少草处”的“少”字,如同“少欲”等词中的用法,是表示“无”的意思,因此说“于少草处”即“于无草处”。在钵中,也就是乳粥中。“不搅浊”是指不会变得浑浊。此人未受用便离去,他既未自己受用,也未让其他人受用,只是白白糟蹋了乳粥,因而心生忧恼。

「聚薪燃火者」指木柴神通,即在木柴中点燃火。「若」等语句,是为了说明木柴燃烧属于外在之事,因为那里不存在不善因的对治。「于蕴等中善巧者」指那些从自性、集、灭、味、过患、出离等方面了知蕴等的聪慧智者。「智光」指以智慧为体的光明。「我令炽燃」即我令其燃烧。「恒常燃烧之火」:由于破除了一切处的无明黑暗,故以唯一光明为相;因一切时无有散乱,故为「常定其心」。「如此宣说」:谓执持梵行而住,如同在宣说「我如此而行」,将那种亲近行持的状态安立于心中。

「荷担者」指如同担着篓担的人,因此说「犹如」等。「以肩挑运」即放入扁担后,用肩膀挑着走。由于担子沉重,扁担弯曲而触及地面。因我慢而高举自己的出身等,便不能容忍他人的这些,故说「于处处生起嫉妒」,意即在每一个出身等慢的所缘处,因执取沉重,必将沉没。忿怒如烟:正如明亮的火被烟所染污,此智火也同样被忿怒所染污。于彼智火,忿怒即是烟。妄语即是虚诳语。正如有智时便无妄语,有妄语时智亦似被覆蔽,因此说「妄语所覆之智」。如同婆罗门没有祭勺,祭祀便不能成功,同样地,没有广长舌,大师的法祭亦不成就,因此舌被作为祭勺的同义词而说。「光住处」指光依之而住之处,即火坛。有情的心是光住处,因为智火于彼炽燃。「我」是指心,因执取「我慢已安立于此」之想。

「法为湖」指圣道法如同不浊的湖。因无不信等懈怠,故能洗涤烦恼垢秽,带来最上寂灭。上下之沙,指变得如同翻动后的沙。混浊,即变得纷乱。为智者所称叹,意为在智者之中,它最为殊胜。以此最胜性,成为寂静、应受赞叹,并击破、断除烦恼,故称为「寂静者」。因此说「以最上义」。世尊亦言:「于诸道中,八支道最胜」。

“语谛”一词,以此显示具足四支、极为清净的“正语”。在谛与律仪等句中所开示的道法,在这里皆指“法”,所以说“以‘法’……开示”。由于接下去的偈颂以种种方式分别解说,所以此处是取“道谛”而说。从意义上看:指它具有前导状态等意义。因为正是由它执行自身的作用,其余的一切才会随顺它。说它是它们所向,是因为“正见”以助益的方式,与之同向。因为所缘被“寻”带来后,慧才能进行审察。也正是因此,寻被归在“慧蕴”中。“法”:从自性上说,是取“定”;其余二者则因对定的助益而被归类。正如“彼世尊如此之法”等说法中,定被称为“法”。此处取的是最殊胜的“究竟谛”,因为在一切法中它最为殊胜。恰如经中所说:“诸比丘,无论是有为法或无为法,离染被说为其中之最胜。”从意义上看:正是因此,它从究竟上成立;又或者,即将被宣说的道法,都以这究竟谛为所缘。五支被取,因为那些都是“道”。其中三支被称为“梵行”,这导向涅槃、以最上义为体的道,名为梵行。“住于中”指远离沉没与掉举等二边,安住于中道的修行。此处举出执取常见、断见为主要的例子,但

《孙陀利咖经》注释结束。

10. 《许多女儿经》注释

196“周围”:依右侧与左侧而说的周围。“结跏趺坐”:通过束缚大腿而成就的坐姿。针对两条大腿相互束缚的姿势,解释说“结跏趺坐即指交叉盘结”。下半身不挺直的安放,透过“坐”这个词就已表明,因此这里的“身”指上半身,解释说“将上半身保持正直”。为了从形态和作用上说明这种正直的安立,才说到“十八”等等。“面前”一词中,前缀 pari 与 abhi 意义相同,故说“朝向业处”,意思是从外在种种散乱的所缘中抽离,将业处放在首要位置。“pariggaha”的意义,正如在“驾驭者”等词中那样,是执取;“mukha”的意义,正如在“空解脱门”等词中那样,是出离。从对立的一边出离的意义,就是出离的意义,因此“遍持出离”意指:完全确立正念、舍弃忘失,安住于最上等的正念。具足六色……坐下,是为了令这位婆罗门生起净信。“在林间行走”是指执取行境。

“今日第六十”意思是:今天是第六十天,或者说从今天开始算起的六天。这里用的是表示时间完全相连接的业格。今日六日整,即指从今日起算的整整六天。低劣,指低下、无有结果。因此说“如同芝麻桩”等等。

“以精进”是指不断向上、向外扩展而成就的超越。为了显示他们这种超越,才说“耳、尾”等。

“撕裂虫”指那些如同撕裂皮肤般啃食的虫子,如虱子、跳蚤等。

“Kaḷārapiṅgalā”是指眼睛凸出而呈褐色,或者身体红色、眼睛褐色。“Tilakāhatā”是指身上布满芝麻粒般的斑点,全身遍布芝麻大小的斑点。

“以偈颂使婆罗门的说法增长”是指:他通过称说出家的功德,用七首偈颂,使本应宣说的法开示得以增长。“出家”是指:让诸债主以种种方式知晓自身的障碍之后,而出家。

为了显示世尊在那里如何行持,故说“次日”等语。

“将各个女儿送到各个家庭”是指:把那位婆罗门的各个女儿,一个个送给适合的婆罗门,送到各个家庭,这是因为不尊重婆罗门法。

当丈夫失踪、死亡、出家,乃至变为无性者时,

拥有最胜丈夫的妇人,不应再渴求别的丈夫。

“这即是婆罗门法”指的是这样的婆罗门法。“祖母之处”:为令导师心生欢喜,而将她安置在外祖母的位置上。

《多女经》注疏结束。

第一品注疏结束。

第二品:近事男品

《耕田婆罗堕阇经》注疏

197“南山”指南山地方,于彼南山地方有南山寺。“在肩上放好轭与绳索”意为:用绳索和轭套妥后供使用的牛,即同此义。

“第一天”:指播种等日子中的第一天,即开始的那一日。为了显示“五支都已具足,更何况其余支”,故只说“具足五支”。因在胸部等处涂了雌黄、雄黄、眼膏等,身体由光泽而闪耀。其余的是公牛。将疲乏的牛解开,再将不疲乏的牛套上轭,这称为疲乏牛的轮替。

「狮子耳环」:即带有狮子面容的耳环。「梵天缠头」:指与梵天的缠头相似,意思是与马蹄形缠头相似。

佛陀的事务按时间分为五种。食前义务,是指在用餐前佛陀应做的事。「度过」,是指以果等至度过时间。「有时单一」等,这是为了显示针对每位应受调伏者而采取的相应调伏方式。「常」,是指以平常的佛陀威仪。因为佛陀的色身有八十随形好、三十二大人相,以及身光、一寻光、顶光等庄严,这就是佛陀威仪。有时伴随着众多神变显现,这是表示由波罗蜜所成就的神变只是随喜好而显现,并非恒常。这样也能让「当右脚刚放入门槛内」等说法得以成立。由于世尊身上黄色光芒居多,所以说「犹如浇灌金汁」;又说身上各处有青等光与黄光混合,所以说「好像围裹着杂色布」。它们以美妙的方式发出声音,因为满足而极其愉悦地鸣叫。

「在那里」:指在寺院中。「在香圆堂」:指在用手涂抹过、并且散置着香花鬘的圆堂中。

“面前”指在近前。说“教诫”之后,为了从总体上呈示其中的教诫,便接着说了“比丘们”等语。“成就”指眼等根门的圆满,以及手等肢体的具足。“身体得安慰”指通过消除疲劳而得到舒缓。“而那确实是通过入定”,他们这样说。“以第二分”:这是将后一夜分作三份,其中前一份是以或卧或坐的方式、依等至而度过的,在此作了说明。“世间”指当时依止于王舍城等处而住的地方,或者在他处,世尊以佛眼所观察到的能觉悟、应调伏的有情世间。“适时”指与他们的根机成熟时间相应。“因缘相应”也是这个意思;或者说“因缘相应”,指与令他们能了知差别、获得证悟的因缘相应。

“独处静坐”指划定时间段后,进入等至。“圆满其意图而不违越”,指满足他的意图而不偏离,随顺其意乐,这就是它的意思。

“一切……诸天”:这里应理解为世界的一切,而非诸天的一切。因为并非如同大集会时那样,所有诸天总是在中夜时分、于一万轮围世界中的一切处都来到大师跟前。“疲劳性”即指疲劳。

「在精舍更换上下衣」:指于精舍内更换所穿着的衣服。「取」:指以披覆的方式拿起。因此说「著已」。「乞食处」:即为了乞食应前往的地方。

「极为照耀」:指超越一一方向,于一切方所普遍照耀。「身光」:指自身所放射的光芒。犹如移动的莲池:如同以宝为花蕊、以银为莲房,四周盛开着金色莲花、可以移动的湖泊。「虚空界」:如同去除了云雾等垢染,极为清净的虚空;又因星群光芒的交织而遍照。「金山顶」:即金山之顶。以「祥瑞照耀」:即以其全无过失、具足一切相、无与伦比的色身祥瑞而熠熠生辉。此祥瑞的美丽,胜过晴朗满月时如圆满白莲华朵般的月轮;其光明,超过具千道光曜、炽燃闪耀的日轮;其金色光辉,更超胜前二者,乃至盖过能于一刹那间照亮一万世界的大梵天光聚──如此照耀、炽燃、放射光辉。

「一切善见」:指从一切方面令人心生净信。复因应当全然忆念,故称「能令净信」。「达于最上调伏寂静」:指以身与语达至无上的调御状态,以及无上的内心寂止。「无净信」:即无有净信,或指以拒绝净信之不信。所谓“此二皆无”:并非指无净信与悭吝二者,而是仅以不悦、指责之意表示不信,或为表达“欲闻世尊亲口说法”而作此说。为显明其中缘由,接下来说“然而世尊”等。「不满足」:指尚未达到满足。「业坏」:指业的损坏。

这位婆罗门是利慧者,正因如此,他不久便将亲证阿拉汉果。为了引出谈话,他同样这样说:“如此我就能从他那里听闻到一些法了。”「随应调伏者」:是指通过自称耕作者这种方式,专门针对所应调伏的众生而说。

「粗显的」:即平常可见的那些。他生起了深厚的敬重,心想:“这是最上的应供者。”圣典中“或轭或犁”的“或”字,表示未予明说的其他选项。以此涵盖了种子等物,因此便显示出种子、轭杆或持轭绳等含义。正因如此,世尊回答婆罗门时,才说“信为种子”等语。

「没有连接的」:是指从提问的关联性来看,彼此并不连贯。「像这样」:即如今所宣说的这种方式。「在此」:在这番教导之中。「他」:指世尊。「对他的」:即对那位婆罗门的。「出于悲悯」:若非一切知者,即便心怀悲悯,也可能在被问及后就止步不说;同样,虽有知见却无悲悯之人也是如此。然而,世尊圆满具足这两种功德,不会因为“此义未被问及”便舍弃不说,而是会为众生开示。他在详尽阐释以“有根”等略说的义理时,说了“在那里”等语。其中,种子之所以是耕作的根本,在于它的连续传导性,并且必须依其品类来安立,因此他说“在那之上……应该去做”。通过这样,他顺向与逆向地阐明了种子对于耕作的根源性。接着,以「善的」一词显示:不善之辈或许会以其他方式将事情弄反,然而那种善法却是无量的。

「对此」:既是对那位婆罗门,也是对作为种子安立处的法,因为皆有所助益。「因具法之联结能力故」:因能与所说之法的果相联结、相衔接。「苦行是雨」:这是针对所引用的言句而说的。为使略说的义理明了,故说「此即是」等。在对耕作者有所助益之后,紧接着种子便说雨,这并非不合时宜。为何?因为播种之时,本就应该希求合宜之雨;若等到最后或中间才说,这种联结法的能力便无法彰显。「在自己不能入的境地」:指禅那等超人法。「即使在后时」:即使在讲述了耕作的资粮之后。「应当被说」:是一定要说的。「即在其次」:便是指紧随种子之后。如此,紧随种子而说雨,方为有力——即表明它在种子与果的联结中是有力的,正是凭借这种相连而说,才显出它作为近助缘的效用。

「净信为相」:于值得净信的对象上,能正确地生起净信,此为其相。「信解为相」:于值得信受的对象上,以‘正是如此’而信入,此为其相。于「根种子」等语中,根本身即是种子,故称根种子。其余诸词,亦应同理理解,因为此处所指即是种子这一类别。至于地生类等,则可理解为:以其根为种子者,即名根种子,如是等。而第五种「种种子」:因为在缘的聚合中,对于产生相似之果,它起着特殊因的作用,故‘种子’一词原本即专用于那些具有生长力、能结坚实果之物;为表达此类意义,有时亦用于根等,是以为避免混淆,便再以‘种子’加以简别,而说「种种子」,如同说‘苦苦’‘色色’一般。虽如此,为显示依此义亦是其本义而非转喻的种子,故言:‘彼一切……能去’。

如今,为说明在可譬喻处,信如何具有种子之喻义,便以「于此,犹如」等开示。诚然,戒以信为近因,然而,犹如于定,一切无过失法皆以信为其初基与根本,故信亦是它们的安立处,因此说:「在下,以戒为根而安住」。因为一切人皆是依凭信而开始修习止观的,所以说信:「向上,令止观之嫩芽生出」。「彼」:指谷物种子。「地之味、水之味」:指含摄于地界与水界种种成分中之味。「摄取已」:依缘起之相续而摄取。「为取得谷物之成熟」:为产生谷物之成熟,即为令其生起。「味」:指汲取以信、戒为根本因的止观修习之味。「以圣道茎」:以圣道之流,「为取得圣果谷物之成熟」:即为产生圣果——圣果因可视为财,故亦喻为谷物,此即为令其生起。所谓谷物之茎,是指以最末节处为依,节为其内,如是依彼者为秆。嫩芽谓花。「增长」:由各部分圆备而增长。「茂盛」:由根之相续坚固而茂盛。「广博」:以叶与茎等而变得宽广。生乳:于嫩绿果期,生起作为米粒种子之种。

“作种子作用”:即造作种子的作用。所谓种子的作用,是指能令与自己相似或不相似的果得以安立、联结、产生的功能;由于造作、生起这种作用,所以说“如是,信作种子作用”。由此显示,信对于善法而言,具有不与其他法共通的种子意义。而“她又……”等语句,正是为了成立此义。现在,为给出此义的经典依据,他说了“已生信……”等。由此显示:正如亲近善士、听闻正法那样,信对于整个正道修行来说,是根本的原因。

根律仪与精进能焚烧、催迫不善法;苦行与头陀支则能焚烧、催迫不善法及身体,因此都称为“苦行”。根律仪是此处主要所指,因为它总持了精进所应承担的责任;其余几种则因为是随修的,所以具有“雨”的性质。以“等”字包含了灰、炭、雨等的收摄。“已摄受”:即已受持。通过萌芽、枯萎、成就这些词,显示了如同谷物种子相续不断那样,信的种子相续由于苦行之雨,在初、中、后各个阶段都得到了助益。

“于前句亦”:由“亦”字,应知亦涉及后句之义。因为希求“惭是我的轭,意为我的系绳”,所以“我的念”中的“我的”一词,也应引出而用于“惭”。连水也须从河流、湖池等处取来供给。结合四种精进之牛。“恒时存有”:此处省略了“说”字。

此处主要指与观相应的道慧,因为旨在获得不死之果的耕作。观与慧这两种慧,皆能成为近因,由于它们皆属殊胜。因此说“犹如”等。"慧":以种种方式了知,故称为慧。对于有慧者,慧行于前,因为它对如理作意是特胜的缘,且在俱生缘与增上缘中最为殊胜。"祥瑞":指美丽、光辉。"善士之法":指信等诸法。"随行的":即跟随而行。"被轭系缚":指被名为轭的惭所系缚;但因慧有时不相应,此处以意为首而说定,故说“称为意之定绳”。由于将两边均平牵引,令其结合而成为系缚的绳索,故称定绳。"避免单向而行":遮止昏沉或掉举等偏向一边的行进。因依中道的观行修习,在去除对身等事物美丽、乐、常等执著时,慧是念的特胜之缘,因此说为“与念相应的慧”——这是因为慧永不离念。至于相续密集等的差别如下:前后诸法因无间生起,显现为单一合相,称为相续密集;显现为各个单一聚集而合为一体之相,称为组合密集;因难以了别的作用区分而显现为单一合相,称为作用密集。

"惭"(hirīyatīti)指羞愧、厌离的意思。因此,应将“pāpakehi dhammehi(于恶法)”视为从格,或在表原因时视为具格。"愧"(ottappa)也同样被包含在内;因为不可能有离开怖畏的羞愧,也不可能有无惭的恶怖畏。"木杆"(rukkhalaṭṭhīti)即木杖。由于它是在那个部位用来耕作,故特称为犁,因此说“轭持着牛轭犁”(īsā yuganaṅgalaṃ dhāreti)。的确存在不与慧相伴的惭,但绝无不与惭相伴的慧,所以说“由于没有惭……(慧也就)没有”(hiri…pe… abhāvato)。因为在连接处无动摇,所以是"不动";因为坚固,所以是"不松弛"。与惭相连的慧,由于它对立于无惭,且自身不松弛,故为不动、不松弛的,因而说“不与无惭者相杂”(abbokiṇṇā ahirikenā)。就像用容器量度的人一样,它能了知所缘,并以区分的方式了知,因此称为"意"(mano)。"以意为首"(manosīsenāti)是指通过意的名

"久所行等义"(cirakatādimatthanti):指即使是久远之前所说的义理。"随念"(sarati):指忆念,以身等为不净等而省察。"令破裂"(phāletīti):即令破除。"驱赶、令行"(pājenti gamentīti):即驱赶、使行进;那"驱策"(pācana)一词,是把ja音转成ca音而成的。为显示“犁头驱策”(phālapācananti)的意义,故说“犹如,婆罗门……念”(yathā hi brāhmaṇa…pe… satī)。现在,为详显其义,而说“在那,犹如”(tattha yathā)等。"守护犁"(naṅgalaṃ anurakkhati):因为犁会破裂、被破坏,故加守护。"并且走在它的前面"(purato cassa gacchatīti):当犁在耕作、划破地面时,它走在前头,成为前导。"以行"(gatiyoti):以转起、以作用。"正在寻求"(samanvesamānāti):以忆念的作用而搜寻。于所缘上,以身等为对象而使之现在前,以不净等方式守护。

巴帝摩卡律仪戒,是因讲说了身、语业的节制而说的。由显示对所应受用的食物应加节制的状态,也彰显了对四种资具都应节制受用的道理,因此说“以食物为门”等。这里的“节制状态”,是以资具为因、没有非法寻求的,故说“意为无杂染”。由于“食物”一词通常指食物的受用,所以名为“以于食物知量之门”;若从受用的意义上说,称为“以食物之辞为门”,也能得到所期望的含义。由它,即由“身善守护”等文句——这些文句不劫夺——这里引出“阐明”一词,作为连接。

“以两种方式”,即对未见等依未见等的方式,对所见等依所见等的方式,如此以两种方式。“不欺诳”即不欺骗、不说虚妄语。“切割”指在根部截断,“割截”指在任何处切割,“拔除”指连根拔除。“以镰刀”即用镰刀,“以割取”即此意。这是针对名为欺诳的草——也就是那八种卑贱语。“如实智”即名为名色分别的智慧。由于说真实语而应知为“谛”,故说“割断者”,即能割断者。“令沉睡”即使之沉睡。持有“仅此为谛,余皆虚妄”的见解,称为“谛见”。“于两种解释中”,即依主动完成式与被动完成式两种解释。而“令沉睡”,唯是依被动意义来解释。

“戒”本身被称为“柔和性”,这是依“善能远离杀生等之业”而说的。由于没有行苦等,且因为殊胜,而在殊胜的涅槃中以作所缘的方式乐住,所以称为“善乐者”,即阿拉汉。此状态即是柔和性,也就是阿拉汉果。仅仅是未解脱,并不成为究竟的解脱。

为了显示:从某一时刻起,观慧及其相应的精进即具有犁轭的性质,同时,那时所生起的善修习也具有耕作的性质;既然此时如此,则在此之前已生起的慧与精进巴拉密,亦具有犁轭的性质,而当时所生起的善修习也具有耕作的性质——应如此理解。因此说“犹如”等。“能荷轭”即能负荷轭。“厚块”指依我慢等而区分的厚块。初始的轭应被负荷而存在于他们之中,故称“轭者”,即负担初始轭的人。以这些轭者为根基而负担第二个轭的人,则称为“轭之负荷者”。轭者与轭之负荷者合在一起,依单一体的意义,称为“轭与轭之负荷者”。“正负荷”即指通过此耕作而运转。

由于从欲轭等轭中得安稳,故称“无灾祸”。它以涅槃为所缘、为目的。“被运载”指与观一同前行的。“向对面被运载”指属于圣道的。“田端”即田地的边界。“于见一处”指在与见俱生的一处以及应断的一处。所谓“于粗”,是依上道所应断的烦恼而说,否则第二道所应断的烦恼,虽也可由见所断,但仍属粗。“与细俱行”指处于微细的状态,这是依下道所应断的烦恼而说。在断尽一切烦恼——即断尽残余的一切烦恼时,它不退转地行进,因为再无应断的。“无退转”即不退回而行。因此说“无退转”等。然而,这便是你的轭与轭之负荷者。

“如是,此即是耕作”,这是对前面所述内容的回顾。故言“作结语”,实为对已说之义再作陈述。“以慧犁击打念犁头”是指:以名为慧的犁,与念的犁头结合为一体而击打。此处“耕作”一词应引来“耕”字,连接为“耕作之耕”。“业终”即指前面所说耕作业的终点。虽然先前以“慧是我轭犁”等语,以自我开示的方式显示了这不死果的耕作,但为了显示大悲世尊的教导对一切众生界都是共通的,所以接着说“然而此即”等。

“即在当日”:即指那一日。“说了起始……”——此处“起始”一词,将说法终了时所应诵读的段落也涵盖在内,因此,对于“如是说已”等后续文字,才说“此后……”。

耕田婆罗堕阇经的注疏结束。

2. 上扬经注疏

198“此为所说”:是指“以饭食充满”这句话已如此说出。他们说:“所谓‘没有能力去拿’,意思是因世尊的决意力而使他无法取到。”据说,世尊是为了调伏那位婆罗门,才这样示现的。

“因害怕被指责”:意思是害怕遭受他人指责。他未说法便折返,是因为婆罗门的规矩中说:“即使是远道而来的外道沙门,也不应仅凭寥寥数语就对其表示恭敬。”“他离开了”:指他并未讲说婆罗门的法便离开了,因为那位婆罗门的智慧尚未成熟。……(中略)……他前往摩揭陀,内心实是热切渴望说法,正如“人们一再又一再地播种种子”等经文所表明的。“味爱的强烈抓取者”:此词解释为“味爱的强烈抓取者”,即被味爱牢牢执取的人。因此,经中称他为“味贪”。

此处连接上下文:开始宣说“人们一再又一再地播种种子”这段开示。而“种子”一词,与“如是”一样,是举例说明,借由部分指示整体。“你退缩了”:意思是畏缩不前。“已完成播种”:指耕耘播种的动作已经完成。因此经中说“到此为止已足够”。“降雨之后”:指降下雨水之后。

这段开示……(中略)……表明:世尊在纠正那位婆罗门的不当言论时,也指出比丘们日复一日进行乞食,本身就是他们的“身至念”所系的生活方式。“乳引导者”:即挤奶女工,指用手引导挤奶的人。“他感到疲倦”:指因忙于种种事务而感到身心疲惫。“他挣扎”:指因陷入无意义的纠葛而痛苦挣扎。“为了不再有后有”:即为了在未来不再受生。“那称为‘道’”:指道路,也就是涅槃,因为证得涅槃便不再有后有。由于抓住了“一再又一再”这个词,播种等事物都成了不断重复的法,因此说“这开示了十六种一再重复的法”。

《上扬经》注疏结束。

第三篇 《提婆希多经》注释

199“udaravātehi”:指由腹内风(气体)不断运行所导致的穿刺、刺痛等情形,或者这些风的种种变异表现。然而,在他担任佛陀常随侍者的期间,他其实是佛法库藏的管理者。“arañña”:指世尊与比丘们居住的处所,即被称为苦行林的地方。那里之所以“没有烟”,是因为他们连烧水都不做。至于“因此”:意思是,因为此人靠卖温水维持生计,所以如此说。

世尊此举是“合适的”,因为借此可以帮助他康复,并可借机进行交谈等。接下来,为了阐明其中的理由及其所属范畴,才说“因为功德(vaṇṇaṃ hi)”等语句。实际上,世尊完全明白:尊者优波婆那将会为提婆希多婆罗门带来这样的信心,而且通过这温水能平息自己的疾病;借着这个因缘,提婆希多婆罗门会来到我面前,听闻正法之后,就将安住于皈依与持戒之中。正是因为明了这所有的一切,世尊才这样说:“来吧,优波婆那,请你为我找一些温水。”由于佛陀所行乃是“无上人法”,因此将这一段前往前的引导过程,也就是先行的实践与准备,称为“可达之道”也是恰当的。“含天神的世间”:这是指毫无遗漏地包含了整个世间。“应供养者”:因为期望他们能带来特殊殊胜的果报,所以值得被供养,这里指的就是那些值得被供养的对象。同理,“应恭敬”指的是由于这样的对象实在应当以虔诚恭敬之心去供养,所以经文将原始词形中的元音 a 变短,并把音节 ri 替换为 re,形成了“sakkareyyā”这个表达。而“应尊敬”一词,在原本应说“Apacayeyyā”之处

“凭借这样微小的事”:指的是像上前问候、准备温水等,哪怕只是尽了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义务与侍奉,这位婆罗门便获得了……如此称誉与声望,内心因而“生起了极大的喜悦”。

“祭祀者”:指的是正在布施应施之物的施主。供养得以顺利成就,其义即能获得广大果报,故佛陀说“成为大果”。“已了知”:指已经彻底通达,经由现观而亲自证知的。关于“彻底了知”:是指完全穷尽地了知并通达“有”的止息等真谛。而“了知之后”:是指顺着道之次第,通达了四圣谛。由于达到了最高的境界,故成为“所作已办”的圣者。这位婆罗门亲自所作的侍奉,其功德犹如直接呈现在世尊面前一般。为显明此义,注释才说:“以如是方式,依这种对诸漏尽者进行供养的方式而祭祀的人”

《提婆希多经》注释终。

第四篇 《大娑罗经》注释

200因为那位无所依怙的婆罗门年事已高,身体尤其变得干枯粗糙,他所穿的衣服是由许多老旧碎布片拼凑缝制而成。因此,“粗劣衣着者”一语的词义,被解释为“穿着陈旧破衣者”。而“各自”一词,则是针对他每一个儿子,以不同言辞逐一、分别地说明。

“询问”在这里即是商议的意思,所以经文说“一同商议后”。“欣喜”指喜悦。这是以未来式的语词表达过去的意义,因此才说“生起欣喜……成为”。“喧哗者”是指他们以吠叫的方式发出喧闹之声。

“入于衰老”意指进入生命的最后阶段。然而,因为他已经以超越的方式度过了前两个生命阶段,而最后一个阶段也正以部分超越的方式在度过,所以注疏说:“已度过、超越了三个生命阶段,立足于最后的晚年阶段。”

“不应享用者”:因年老力衰、精力与行动力减退,故不再受用,不应受用。“从饲料移除”:即若不供给干草,便将之从该处逐出。“长老”:即年高德劭者。

“不随顺者”:指不听从教导者。“无恭敬者”:指缺乏恭敬者。“不随我意转者”:指不依循我之意趣而行者。“更善美者”:以能作扶持故,更为善美。

“于前”:即作为支撑而置于身前。“于水中得立足处”:因依之能在水中获得稳固的立足之地故。诚然,半立于地的拐杖,能令持杖之人获得支撑。

“婆罗门女们”:指他自己的婆罗门妻子们。“各自”:即如说“在某人家、在某人家”这样一一指定,各自分散而行。“不必遣送我们,我们只去合意之处”——意思就是在你儿子们的家中,那些令我们合意的地方。“我们去那里就好”——为慈愍他们所有人,世尊如此说道。

“从那时起”:即从他证得入流果之后。我们以广大财施等方式护持这位婆罗门,其用意不仅利益了他,也成就了他的儿子与眷属。因此,导师并非始终前往那位婆罗门儿子们的家;后来,他们自己时常来到导师跟前,随力供养、恭敬承事。

《大娑罗经注》结束。

5. 《骄慢顽固经》注疏

201“骄慢顽固者”:指因执取“这就是我”等而生起慢心,顽固不化,内心束缚,犹如僵硬的铁条,对任何人都不肯低头。由于连世间最起码的应接往来都不知晓,所以于世间一无所知。

「稀有喜悦生起者」:谓已生起稀有喜悦。此处的“vitta”(财富)与“vitti”(喜悦)皆为“满足(tuṭṭhi)”的同义词。 「未曾有者」:当时,该众的喜悦方才生起,而在此之前从未有过,故说“未曾有……具足”。 「对此补特伽罗」:即依此补特伽罗而言。 「被恭敬者」:从应受至上的供养这一共同意义来说,此处将自己的教说归入其中,这便是开示的善巧。

《骄慢顽固经》注疏结束。

6. 《对立者经》注疏

202当有人说“一切是白色”时,这位婆罗门只是在持对立之见。 “调伏(vinetvā)”即摧毁。 “听(suṇāti)”:义为了知。因经中说“应知善说(jaññā subhāsita)”,故须取“suṇāti”这个动词来理解偈颂的义理。若不听闻所开示的法,便不可能了知。

《对立者经》注疏终。

7. 《林作者经》注疏

203「林作者」:指从事森林工作的人,因他手头有正在进行的森林活计,故称林作者。「在这片林丛中」:即在这片如此广大的林丛中。「我在林中没有应作的事」:正如「婆罗门,你的」所表达的意思。而另一片「林」——大烦恼林,则已被道智之斧彻底断除。那斧在定所成的磨刀石上磨得极其锋利,将其连根斩断,从此再无丛林之刺,也无烦恼密林。因为远离了对立,他独自乐于远离,所以说「舍断了不乐……」。

林作者经注疏结束。

8. 《拾薪者经》注疏

204「法弟子」:指未付任何财物,纯粹只是弟子。因此说「以承事而学得技艺」。「甚深性」:从远处望去,四周便被稠密的丛林、参天大树、灌木与藤蔓所覆盖;又因此时雪块消融,孔雀群无法停驻,故说彼处具有甚深的状态。

「多怖畏」:即多有恐怖之处。「以不动身」:这是表示「处于如此状态」这一意义的工具格用法。「极其美妙啊」:意思是说,在这样的山林中,身体如此端坐不动地修习禅定,这本身就极为殊胜,而你还说「你修习如此殊胜的禅那」。

“稀有之相”:即稀有性。“以最胜获得”:即达到最胜的状态。

“希望与世界主为伴”:婆罗门以此询问与世界主为伴的关系;而通过“为何存在”等,则是询问除此之外的其他特定期望,故说“以另一种方式询问”。

“疑”:即渴爱,以频频转起为义。“于种种自性中”:即依色等、内等,在如是种种自性的所缘中。味著之贪、贪、贪欲,有种种不同;或指其余烦恼,如见、慢、嗔等。恒常依附:因是众生所依附的状态故。以种种渴爱:即依种种方式渴爱。无间断:即消失无余。

“不趣向”:即不执取。此语阐明一切知智,因为正是依于此智,世尊才以周遍眼观见种种自性,故说“见一切……”。这是就阿罗汉果而言,因为阿罗汉果在究竟义上被称为“无上”。

《拾薪者经》注释结束。

9. 《供养母亲经》注疏

205“从此”:即从人趣的状态。“前往后”:即到达之后。因为生于天界者,由业果的法性,从结生时起,便以喜安住,即名为“喜乐”。

《供养母亲经》注释结束。

10. 《乞食者经》注疏

206“产生怪异之香”:即恶臭,难闻的气味。“已排除”:即从自己的相续中排除、取出。而这是无余断除,所以说“以最上道断除”。“考量”:即依此而正确决断,故称为考量,也就是智,因而说“以考量即是以智”。“因烦恼已破故”:这是依词源学的方法,说明“比丘”一词的成立。

《乞食者经》注释结束。

11. 《伤歌逻经》注疏

207“确信”:即通晓、相信。如此之人正是在欲求此义,故说“欲求、希求”。在“善哉,尊者”中,“善哉”一词是请求的意思,并非随喜,因此说“以请求而说”之后,为说明请求的原因而说“据说长老……”。“水清净者”并非注定堕恶趣,但其执取属于有过失的烦恼状态,所以才请求。为指出另一原因而说“另外……”。“此有果之义”:即义利、原因,故说“义利、利益,原因”。然而在《破斥犹豫》中则说“果本身即是义,原因”,而作“义即是义利,因此二义利即二义、二因”。

《伤歌逻经》注疏结束。

12. 《寇玛杜萨经》注疏

208“以如是得名而入村托钵”:这是释义。同样地:即不为他人所请而自行前往。“界不适”:即不适当的界。“集会法”:即在集会中应行之法。“不使动摇”:即不令从座起身。“正直而来”:世间最胜导师世尊正直而来,是一切众生中最上者,因无有比己更上者,故不示现世间的礼敬。彻底舍断一切杂染者,他即在智者中显现为“寂静”,于是说“这些”等。

《寇玛杜萨经》注疏结束。

第二品注释结束了。

《显扬心义》——相应部注疏中

《婆罗门相应》注疏的隐义阐明已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