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Tevijjasutta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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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三明经》注释。

518如是对《罗希车经》注释完毕,现在注释《三明经》。为了显示依序注释的次第,或为了阐明在《罗希车经》之后结集的经典即是《三明经》,而说:“如是我闻……于拘萨罗国……《三明经》”。 “名为”只是名称而已。在与方位词连用时,以 ena 结尾的词有“不远”之义,借由这种用法,在从格意义上使用了属格,因此以“uttarena”一词表示不远之义,并为显示从格意义的属格而说“在摩那沙迦多不远处、北面”。有人说:“由于方位词的从格表示不远之义,为了显示不远,而以 ena 结尾的词如此说。” 而此处是表处格意义的具格,如“pubbena gāmaṃ ramaṇīyaṃ”等例。然而,文法家认为:在与 ena 结尾词结合时,表示界限的词用 accusative,但意义却依属格来理解,因此这里只是依属格而说(《长部注疏》1.518)。这是阿阇梨的意见。“在嫩芒果树林中”,即在嫩芒果树的聚集处。因为树木的集合称为林。

519“具足家族正行等功德”:此处“等”字含摄咒语、禅定、美貌等功德。“各处”指在各个地方或各个家族。为依住处而作区分,故说“那里”等。“为诵习咒语”:即为诵习阿闼婆咒语。因此说“阻止其他许多人进入”。“河岸”:即阿致罗筏底河的岸边。

道与非道之论的注释。

520“腿行”指经行,即从此处到彼处的行走。为消除腿部疲劳而行,故称“腿住”与“腿行”。因此圣典中说“正在经行、正在游行者”。粉、泥等是沐浴的资具。因此说:由于两者都能获得经行与游历,故如此说。此处的道是通往梵天界的行道,是正直之道。因为能正直地到达所欲之处,故为“道”,与此不同的为“非道”;或者,“a”字应视为有增长之义。如此,以“哪一个是呢?”等只显示道。“行道”:即通往梵天界之道的前分行道。

“安隐道”是正道的同义词,因显示同义词组的增上义,如同“足处”。在第二种解释中,“安隐”一词是正直的同义词。“能出离”:即能出离者,其本身即是能出离,以“正在出离”来显示。“能出离者出离”是说决定出离,即正在去而去的意义。为何道被称为“出离”?难道在去时没有作用吗?确实如此。然而,由于依出离的人而有出离的性质,因此,依如理行道的人,正在出离的道被称为“出离”。“作”:即在自相续中生起。因为如此生起时,才名为行道。“共住”:即共同存在、共同生活,其状态为“共住性”,故说“为了共住”。“共住”应知为同处或邻近。如此说“为了在同一处出现”。“自己的”:即自己老师波伽罗娑帝所说的。“称赞”:即“这就是正道,这就是安隐道”等赞叹。如此执取。婆罗堕阇也只执取、称赞自己老师多卢伽所说的师说而游历,这是联结。因此说:如圣典中以固执的方式所说。

521-522“非能出离”:即无神变,意为在指出对方论说中的过失之后,为了显示真实不虚的意义,而判定其为不足称上者。“秤”:即衡量谷物用的秤。相互论争,从一开始便执取对立的主张,这即是争论;而它本身又依争论的方式辗转生起,因此说“从先前生起”等。这包括两种:争执与口角。虽然分作两类,但本质上都是相互违反。由于不同师长的教说:即由于对各自师长教说的好乐状态。“种种论”:即种种不同的论说;不过,现在有文本为“不同师长的教说即是种种论”。

523“即便一个”:即在你们二人之中,即便一个人。“于一处”:即在自宗与他宗的论说中,于任何一方。没有疑惑:即没有“这是道,还是非道”这样的疑虑;然而,对于是否为安稳之道,疑惑依然存在。因此说“据说此”等。如此存在时:即若于一切处都认为是道,如此存在时,世尊便问:“你们在什么上有争执?”此处以“iti”一词,以初义含摄了争执与种种论。

524“所欲达之处,依之而正直地寻获、抵达,故为‘道’,即正直之道。与此相异者,是为非道;此处‘a-’字亦可视为具有增益之义。”这与前文所释之义相同。在“非正直道”一义中,此“a-”字同样兼具增益之义。“那同一事”:指一切婆罗门之道都被称为“道之本质”,而自宗之道则称为“正直道之本质”,正是这同一回事。“所有那些”:指所有那些由不同导师所宣说之道,即经文中以“阿达利耶婆罗门”等语所宣说者。此段经文之义为:“阿达罗”是一种特定的祭祀;因适用于该祭祀,祭仪中所用的咒语便称为“阿达利耶”;诵习这些咒语者,即是阿达利耶,为通达夜柔吠陀者。由名为底提利的仙人所造之咒语,称为底提利;诵习这些咒语者,即是底提利耶,他们同样是通达夜柔吠陀者,因为此即夜柔吠陀中所谓底提利派的一个分支。“阐陀”,特指娑摩吠陀;以音声吟唱此吠陀者,称为阐陀迦,即通达娑摩吠陀者。亦或读作“阐陀伽”,其义相同。此处因拥有众多赞颂之辞,故为巴诃利,即梨俱吠陀;研习此吠陀者,称为巴诃利阇。

此处是譬喻的对应:正如那些不同的道路,最终都通向那个村庄或城镇的入口;同样,婆罗门们所宣说的种种不同道路,最终也都通向梵天界,为与梵天共住。

525先承认,而后被驳斥时又否认——意思是:先前认为无过失而承认,后来因有过失而被驳斥时,便说“这不是我的话”而加以否认,即不再承认。

527-529“三明者”:指那些自称具备三明的婆罗门。以“eva”字所示之义在此处不存在,故取“va”字;而此字无意义,故以“仅是经文的连音”来说明,其义为:通过字母的增入,仅构成了词与词之间的连音。“盲人的传承”,即如盲人一般。“五十六十位盲人”,这是显示该盲人传承中,一大群人无法依次跟随行走的情形。由此,他们便生起“我们已走了很久的路”的想法。以盲人辗转相牵的说法,显示了无持杖者的情况,故说“持杖者”等。为显示例证,便开始叙述“据说有一位……”等。“依次跟随而行”,即于某段时间内,按顺序周遍而行。“kaccha”,指衣角或腰带布端。犹如在“系腰带”等语中,kaccha一词是特定衣物的同义词。又或者,kaccha指腋下之处。犹如在“所谓拥挤,是指两腋及小便处”等语中,kaccha一词是身体部位之称。“有眼者”,指持杖之人。“前者”等,应依前述次第了知。“仅是名称而已”,因无实质,故仅为名称;而他们所说虽被视为精华,但因仅是名称而无实质,故是低劣的;以“低劣而已”一语,显示此仅为名称之义。

530“Yo”指梵天界。“Yato”是处格作从格使用。为了在表一般性的指示中凸显特殊,而作特殊指称,故说“在何时”。接着以“上升之时”等句,说明从上下文所得之义。“他们乞求”即渴望其上升。为什么?因为对世间有大利益。于赞叹等场合也是如此。“Sommo”意为清凉。据说这是婆罗门的执见:“往昔由于婆罗门的祈请,日月才前来,在世间放出光明。”

532然而这里还有什么可说呢?意思是:对于并非现量可见的梵天共住之道,这些三明婆罗门还能有所宣说;可是,对于现量可见的日月共住之道,他们竟无法宣说。对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yattha”一词,即回指前面所说的“idha”之义。

阿致罗筏底河譬喻之论的注释。

542“充满”即盈满,正因为如此,甚至乌鸦也能就饮。“彼岸”指对岸;为了显示这是呼唤语,故说“喂”。“此岸”即近岸。“来”是请前来。“诚然”即决定无疑。“那么你就来吧”,如此连结句义。“有……”等句,是呼唤的原因。

544五戒等,应知是属于婆罗门法中的禁制、劝制等所摄。与五戒等相反的,即是五怨等。‘Inda’指名为因陀的天子,或指帝释。以‘坐于阿致罗筏底河畔’所说,法王因善通达法界,便即彼所坐之河畔取为譬喻而作引述。在说了‘又’之后,再说‘再者’,是为了含摄另一河喻。

546‘以可欲为义’:即以其可爱之性质。‘以系缚为义’:由于可欲之物,众生之心被系缚的性质。固然,‘功德’一词在其它义项中亦见有使用,然以此处那些义项皆不适用,故依排除余义之理,唯‘系缚’之义方为契合。为显示此理,遂展开此义的抉择。‘未洗涤者’:即未经洗涤之新衣。‘此处’:于蕴篇巴利文中,指‘层叠’一词之义,即层叠之义,或指称为层叠之义。‘功德之义’:即‘功德’一词之义,余处类推。‘超越’:即超过而转起。‘此处’:在善见本生故事的巴利文中。‘施物’:施予旁生的布施思。‘此处’:在《施分别经》(中部第三册第三七九节)的巴利文中。‘花鬘串’:即花鬘的绳串。‘此处’:在《念处》(长部第二册第三七八节;中部第一册第一〇九节)及《法句经》(第五十三节)的巴利文中。这仅是举例示其义,因此义于份量、殊胜、戒等、净善、成就、弓弦等语中亦同样通行。此处又有——

功德、层叠、积聚、利益、份量、系缚。

戒等、净善、殊胜,成就与弓弦。

“正是此”即只指系缚之义。因为若论色等诸法的可欲性,层叠之义便不成立,这是由于他们并非以可欲性为其所指。在积聚等义中,道理也一样。然而依排除余义的方法,则只有系缚之义才相契合。因为诸法越是具有可欲性,其束缚性便越深。

此处,部分之义也得以成立,因为他们是以眼所识等部分的性质而成为可欲的。而“功德”一词也见于部分之义,如在“应增长为二倍”等说法中。

「大牟尼具诸功德,名称无量难可数;

纵有千名,亦依功德而称其一。」(《法集论注》1313;《优陀那注》53;《无碍解道注》1.1.76)——

然于「二倍」等语境中,「功德」一词作「成就」之义,彼义于此亦不适用,故未予举出。

此处,“见”即“了知”,故说“应被见”。以“应被耳识所闻”等义,而以“依此方法”作指授。虽所寻求者亦可称为“所欲”,但此处并非所指,为显明此义,故说“无论已寻得或未寻得”。在这里,唯有被欲求的才是“所欲”,因此说“成为所欲所缘”,即成为乐所缘之义。“可爱”指应被欲求。“适意”指以所欲的特质令心满足、增长。“生可爱”即可爱的性质。“取为所缘”即以自身为所缘。于业处所缘现前时,贪欲生起;为指示其因相,故说“成为贪欲生起之因”。

“以贪”:即以贪欲。被贪欲征服后而受用五种欲功德,如此连接。“痴相”:即愚痴的行相。“深陷”:即执取、执著而沉没,故说“沉入”。“终”:即终结。“达究竟”:即吞没后,以使之究竟而达至究竟。“不见过患”:即于欲受用中,不见现在与未来的过患。由于衣食等受用因所生的杂染而脱离、离去,依此而离,故为“出离”,也就是如理作意后,他们受用的智慧。因为没有这种智慧,所以是无出离慧;为显明此义,故说“此中”等。“无观察受用”:即远离如所说那样以观察慧而受用。

548-9“遮蔽”:即从初始便阻止善法生起。“遮止”:即无余遮止。“缠裹”:即如沉入般覆盖。“遍缠”:即全面覆盖。所谓依遮蔽等义,即依如前所说的遮蔽等义。盖因它们通过串习之力,前前的与后后的,达到越来越坚固等的状态。

相合之论的注释。

550因为有摄受女人时,男子摄受五种欲功德便告圆满,故说“以摄受女人为有摄受”。而说“以摄受女人为无摄受”,这是为了显示在三明婆罗门中所见的有摄受者,实无粗重之摄受。如此,存在的三明婆罗门与梵天有何相合?然而梵天乃无一切摄受。无嗔心故无嗔,他又如何运用嗔?这是意趣所在。所谓心之病,即心生之病,以此指彼之色身有病。所谓恼害,即指苦。所谓掉举、恶作等,此处的“等”字即包含同类的杂染法。因此,这里“因无掉举、恶作故”的说法,仅以彼二者无有之因而言,已经得以成立。当有疑成为无行道之因时,心在任何时候都不随人意而转;但若此疑已断,心则可能随人意而转,故说“以疑”等。“随心而转”意指心被支配,所以说“随心意而转”。“非如是”是指不像婆罗门那样被心支配,实因已得禅那与神通的自在,能令心随自意而转,所以称为“自在者”。

552“通往梵天之路”意指应行于通往梵天界的道路,或应被教导的道路;他们教导那条路,这是意旨。“接近”指以邪行接近,或宣称(那是道)。以“平坦”之想,指因(地面)干燥,顶部仅有一指节或半指节(的水),便生起“平坦”之想。犹如陷入泥沼,如同陷入深达数人高的巨大泥沼。“进入”指以通往梵天之路的想而沉入恶趣之道,由此沉没而陷入沮丧。如此,以“平坦”等所述的方式。“沉没”即陷没。“以阳焰”指以阳焰(鹿渴)为作者。“欺骗”指以显现为河流的方式欺骗。“正在努力”指正在努力,或者这就是原文。“以为在渡干枯的河”指以为在渡干涸河道的渡口,这也是对不存在的事物进行分别的说法。“因此”指因为那些三明者将非道执为“道”而接近并沉没,所以。如同那些以“平坦”之想陷入泥沼的众生,遭受手足等的摧折破坏一样。“就在此处”指就在此世。“不得乐或悦”指不得禅那之乐或观之悦,更不必说道乐或涅槃之悦,这是意旨。“道灯”指被他们执为“道灯”者。“三明”指三明义之说明者。“圣教”指被尊为殊胜语之文句。关于三明婆罗门,在关联中为属格。iriṇa 是

554难道以‘已生’一词此义不就成立了吗?为了排除此问难,说‘因为……’等。导师说:‘已生之后被养育,称为已生且被养育。’然而,‘已生且被养育’即‘已生且被养育’,这样解释才合理,因为这是被修饰词后置的复合词。并非完全被否认,因为缺乏熟悉。‘久已出家’指出家后经过了很长时间。因为‘久已出家者’即‘久已出家’。由于‘已生且被养育’两个词并未使意义完整,所以说‘他’这个业格词进一步以‘那时立即离去’来限定。‘迟钝’指在解答中缓慢、徐缓而行;然而,那由于疑惑而拖延,故说‘因疑惑而拖延’。‘展开’指执著。但在注疏中,‘展开’意指僵硬,故以‘执取僵硬状态’的意旨而说。显示无碍的状态,因为那正是无盖之智。难道这不会被障碍所阻吗?为了排除此疑虑,说‘因为他的……’等。以魔的诱惑等,此处包括眼的迷惑、昏昧、时机等。不能有任何障碍能障碍他,因为他已包含在四种无障碍法中。

555与前缀“ud”结合时,词根“lup”或“lup”具有“拔出”的意义,因此说“让他拔出”(uddharatu)。因为加上不同的前缀,动词词根会表达不同的意义,例如“ādāna”(取)。由于上下文已知,“pajā”一词指孩子,因此说“婆罗门童子”。

通往梵天界之道的开示之注释。

556-7‘前所未有’以此显示应被赞叹的原因。对于具有极强力量者,称为‘具力者’,故说‘具足力量’。‘吹螺者’即吹螺人,吹响螺后由此发出声音。‘具力’等修饰语有何目的?说‘因为弱者……’等。然而,具力者的螺声,这是关联。只有安止定才合适,因为从对立面完全解脱了心,因此这样说,这是意旨。

所谓“有限业”,是指欲界业,因为它不能镇伏有限量的杂染法。同样,作为梵住前行分的它,不能超越限量,以限定、非限定、遍满诸方的方式增长。相反,色界、无色界业则称为“无限业”。因此说“因为那……”等。其中,无色界业不能以限定、非限定的方式遍满,同样也不能遍满诸方。然而,有些人说:“那是通过来由的方式而得的。”这不合理。因为无色界并非梵住的果报,而是遍处的果报。因此,应知那已被善修、达到自在的无色界定,是无限业。另有人说:“凡是以梵住修习所累积的相续而生的,以及从梵住等至出定后所入的无色界禅那,以此理趣,依遍满之量而称为无限业。”应审察后接受。

所谓“色界与无色界业”,是指色界业与无色界业存在之时。“不滞留、不存留”的意思是:即使已造作并积累的欲界业,在已证得、未退失的广大禅那面前,被其压倒、排斥后,自身成为被滞留者,而无法安立于堪能给予结生的状态。“不残留”一句,正是对“不滞留”的解释,“不滞留”则是对“不存留”的特别说明,或为同义语。因此说“有何言”等。“黏着”指障碍、阻止。“存留”指成为有能而安立。“遍满”指反遍满。“统摄”指耗尽其能力。“取得机会”指取得给予果报的机会,应知这是对“黏着或存留”这句的展开。“那时”等是显示事理推论。所谓业的统摄,是指阻止该业的果报生起,而只生起自己的果报,因此说“对那个”等。“对那个”指排斥了欲界业的果报之后。“自己”指色界业、无色界业本身。引导至梵天界,是说在没有那样的心愿差别时。应知,如同帝沙梵天等事例,由于大福德者的心愿差别,广大业亦不会排斥小业的果报。

那么,广大业作为重业,排斥其果报之后,小业、轻业又如何能为自己果报创造机会呢?据说律藏的《结要》中这样说:“仅由欲乐之力,禅那退失;由禅那退失故,小业便得到机会。”然而另有人说:“应通过观察在无盖障状态下,由欲乐导致禅那退失来理解。”此处更合理的理由是:即便小业无力排斥广大业的果报,然依“诸比丘,具戒者的心愿因戒清净而成就”(长部1.504等)的说法,在欲有中,心愿排斥广大业的果报,而为小业的果报创造机会。如此,修习慈等梵住者,即依前述方式,安住于到达安止的慈等梵住。

559559. 将第一与第二并排比较,其意为何?何者是被并排?故说“正是第一”等。“在中分五十篇中被宣说”,这是添加的连接。反复皈依更加坚固、果报更大,因此应知是作了第二次皈依。“过了几天后”,指过了两三天后。“出家”,谓受持沙弥出家。为了表明《起世经》(长部3.112)正是对此婆私吒而说,非对他人,所以说“在《起世经》中”等。依其中所说的方法,他们获得了具足戒及阿罗汉果——这是此处的意趣。此处于意义未予分别者,则极易了知。

如此,在名为《吉祥悦意》的长部经注中,为阐明极其微细、甚深、难以了悟的义理,为生起极清净、广大的智慧辩才,由一位具足正直、柔和、调顺、信、念、慧、忍、精进诸法,于有注释的三藏中运行无滞、无畏之智,深入自他种种宗派学说丛林,名为智种法军长老的大法王师所造。这便是名为《善悦意》的隐义阐明,亦即《三明经》注释的隐义阐明。

《三明经》详释终了。

此中,于《善悦意》的善悦意性,有:

文句与意义,以及通盘的决断;

若无成就者解说,此处便无任何依凭。

令智者、善士见之,心生欢喜;

它作种种解说,故名‘善悦意’。

结论

以上——

为于正法得善巧,为令教法得增长;

此所著之注释,即是戒蕴论。

这部名为《善悦意》的著作,已彻底完成;

总计超过五十诵分的篇幅。

这位善破众多异部者,具足无量威力的大军;

他名为吉祥最胜,是诸国之王。

在可爱的赡部洲洲,缅甸境内而作;

于铜色洲国中,有城名为阿摩罗补罗。

依曼陀罗山畔,傍伊罗婆底河;

众民之所聚居,金殿以为严饰。

于彼处灌顶登位,彼依法以治其国;

建造王宫大塔,令生净信。

舍离非法非律,于胜者教法

恒常坚固其心,如实净化。

是彼所造,可爱而树荫水泽具足;

以二重墙环绕,为乐修习者所适宜。

那名为大牟尼的像,于正自觉者面前所造;

那尊像,就在那座殿堂的右侧近旁。

在无忧园寺中,有一座五层的大殿堂;

名为“宝地称”,以法殿庄严。

同样,由南妃建造在城邑近郊;

以及在东北方,建起了名为胜地的处所;

同样,由北妃建造在都城之内;

金窟塔旁,有度量处。

副王在城西所建处,

大窟塔旁,有吉祥住处。

如此,于诸金寺中,次第安居;

为一切王所敬重,三度获王印;

名为智种法军,名称远闻;

通达二种分别等,得和尚、阿阇梨位。

从楞伽岛等处而来、居住他洲的

为比丘们说法,教导修行。

此王依止他,清净了教法。

他撰写了这部义理与文句圆满的注释。

正觉者般涅槃后,经四十五年,

经三百又两千年,它已圆满完成。

此是对《导论》的美妙注释,名为《藏庄严》;

我造此论时,所累积的功德,

愿以此功德,亦得证无上菩提。

度脱众多众生已,愿我解脱有缚。

愿诸国王常以正法,护佑此诸人民。

愿他们乐行善业,令胜者之教法光辉闪耀。

愿这一切众生,恒时离诸灾厄;

常怀善思惟,证入不死之境。

如是长部注疏戒蕴品释义中

名为《善喜》的新疏完毕。

戒蕴品新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