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遮那瓦萨巴经复注

54 段

迦那瓦沙巴经注疏

关于那提咖等授记的注释

273-275“周围”(parito)一词,既是表达“四周”之义,也是表达“附近”之义的词语,故注释为“四周”、“附近”等义。而通过重复则凸显了“四周”之义。对于“附近”的那些地方,因经中说了“住在那提咖”,所以那提咖比丘的授记已被了知;对于“周围”的地方,世尊作了授记,在那里,那些仆役们的授记虽未明说而自然成立,或因后文将以举例方式说明,故此处只说“周围、周围的各个地方”。此处的“仆役”指近事男,因此注释中说“佛陀、法、僧伽的仆役们”。“于诸再生中”即“于诸出生中”。“于智趣与福德的诸再生中”:其中,“智趣的再生”指达到各种道智的出生,对此经中说了“由于五下分结的灭尽”等;“福德的再生”则指投生到诸天界。“在一切处”,是指在“跋耆、末罗等”所说的那一切四处地方。“在先前那些”,是指针对经文里说到的那些。“就在那十个地方中”:他为仆役们授记,是因为在那里有许多应被授记的人。“住在那提咖的比丘们……”

「已到达决定」:指已达到结论、作出决定。

阿难陀相关谈话的注释

276所谓“僧伽的善行”因法的善法性而有,而法的善法性又因佛陀的善觉性而有,因此说“奇哉法!奇哉僧伽!”这般对法与僧伽功德的赞颂,实质上也就是对佛陀功德的赞颂。所以,“呈现赞颂世尊的样子”这句话的含义,也是以“奇哉法”等形式表达的。

278“智趣”(Ñāṇagati)是指如“由于五下分结的灭尽”等语句所说的、以断除所应断而转起的道智之到达。正因依此智趣,诸圣者各有化生等差别,所以针对他们那样的来世,才说“即是指智的来世”。

279“Upasantapatiso”(已寂静恭敬者):因对已寂静者恭敬(sammati)、被看见(ālokīyatī)而得名,意即得见已寂静者、已寂静者充满。“如照耀般”(bhātiriva):其中,ra为词间连接音,iva含“极其”之义,故说“极其照耀”(ativiya bhātī)。

阇尼沙夜叉的解说

280“阇尼沙”:因为在人众中犹如牛王最为殊胜,所以成为这位天子的名字。

他从此处天界殁后,七次投生人界成为国王;从人界殁后,又七次投生为天人。“就在此处”是指就在这个四大王天中,在这里他也是多闻天王的同伴。

281“Āsisana”(渴望)即“āsā”(期望),也就是祈求。这里,“以期望”是指想要造作善法的善欲(kattukamyatākusalacchanda)。因此他说:“为了趣入一来道”等等。“从那天开始”中的“agga”一词是“开始”的同义词,故解释为“以那天为始”。“以前的……不堕落”:这是因为他在那么长的时间里,确实一直从善趣往生善趣,因为他已造作了那样的善业。从弗沙正自觉者的时代起,这位天子就已积集了善法资粮。“不稀有”即“一再地稀有”,所以说“仅仅屡屡稀有罢了”。“自己的会众”即自己的随从。所谓如同见到世尊一般,是指在他转向之后,就如同那些以智慧亲见世尊的二万四千位有情,你们所见的也是如此。他说:“这是我亲从多闻天王面前听来的。”

天众集会处的解说

282“为雨安居作招待”(Vassūpanāyikasaṅgahattha):即通过安排守护以照顾比丘们,心想:“令入雨安居的比丘能如此安乐地修习沙门法。”而他的自恣招待,则是为了令那些于自恣后前往导师处的比丘,能于途中避开危难。对于为闻法而赴远方者,其理亦同。他自己也为闻法而聚于此。“于这些处”(Etthettha):即此诸圣者所住之各处。

“时亦”(Tadāpi):即言“尊者,前些时日”之时。这正以雨安居为因缘。故于经中云:“于彼十五布萨日、逢雨安居时”等等。关于座次:于善法堂天众会所,初为三十三天众就座,后四大王乃坐于彼堂之四门,此即他们就座之常法。

“以何种目的”(yenatthena),即出于何种事务、何种需要。“为守护故”(ārakkhattha),即指守护本身的意义。“已为宣说者”(vuttavacanā),即指那些曾被叮嘱的大王们。

283「超越」(atikkamitvā):即征服、压倒之后。

关于常童子梵天的解说

284「不可及」(anabhisambhavanīyo):指不可达到、不可证得、不可超越。故经文说“不可到达的”等。 「眼界」(cakkhupatha):眼本身就是道,是见色的途径与方便,故称眼界。因此,此处说“在眼净色中”,或由于眼界是眼所行境之处,故说“或在眼前范围”。 「不能胜」(nābhibhavati):即不能超越,不能成为所行境之意。 「一层一层向下」(heṭṭhā heṭṭhā):从三十三天开始,逐层向下,而非从四大王天开始,亦非从梵众天开始。有人说:“四大王天能见到三十三天的色身,同样,下层的梵天也能见到上层的。”此说不当。因为下层梵天并不能见到上层梵天的结生色,唯能见到化现之色,应如此理解。

「他听着听着便睡着了」(suṇantovaniddaṃ okkami):当他思虑诸趣时,向外扩散的寻中断,心因而收缩。他说「我的祖父」(mayhaṃ ayyakassa),乃指世尊。

「Pañcasikho(五髻)」:由于他有五束发髻,故称“五髻”;如同五髻乾闼婆一般,所以说“似五髻乾闼婆”。「Mamāyanti」指喜爱、爱着。

285285.「Sumutto(善解脱)」:指从音声的诸种过失中善得解脱。为了显示:因为没有了胆、痰等障碍,声音便不会浑浊不清,所以说「apalibuddho(无障无碍)」。声音能令人了知,故是「viññeyyo(所应了知)」。此“所应了知”一词含有内在原因,是能作之义,故解释为「atthaviññāpano(能令义理明了)」。音声的甘甜即是柔和,因此说「madhuro mudū(甘甜柔软)」。它值得听闻,故是「savanīyo(堪听)」。又因值得听闻且入耳舒适,所以说「kaṇṇasukho(悦耳)」。声音凝聚不散即「Bindu(凝聚)」,犹如被敲打破裂的铜器声,不是分成许多部分,而是浑然一体、没有分割,这就是它的含义,因此说「ekagghano(一体密实)」。正是以此赞叹他的声音不散漫。又因它生起的根源很深,所以说极为甚深,由此说“从脐底……”等。像这样生起的声音,仅是依于舌头等的击触而生。又不甜腻,因为各发声部位都很轻巧。也传不远,因为没有雄浑的气势。

「Pacchimaṃ pacchimaṃ(后句对后句)」:指每颂的第二、第四、第六、第八句。「Purimassa purimassa(前句对前句)」:依序指每颂的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句。「Atthoyeva(唯义)」:指只是阐明了义理。当知:他的声音清晰,故为“可了知性”;柔和,故为“堪听性”;凝聚,故为“不散性”;甚深,故为“深沉回响性”。关于「Yathāparisaṃ(随会众多少)」一词,此处的“yathā”是表示数量的词,并非表示方式等,故说“随顺会众的数量”,这显示了他的声音会随着听众人数的多寡而自然发出,正是他的特性。因此说“仅此数量”等。

“凡所有…”等句,是以陈述原因来论证前面“乃至彼世尊…”等所说之义:因其恒常依止于三皈依处,并安立于戒中,故而不生于六欲天中受用福报。因此说“凡所有…说”。“无疑受持皈依”:指通过圣道而入的皈依。因为他们已彻底断除疑惑,于三宝具不动摇的净信,依于凡夫的信解便能深入了知佛陀等功德,应知这是就权巧方便而称他们为“无疑受持皈依者”。“乾闼婆天众”:即乾闼婆天神之群。“乳树”:指一种产乳的树,也指以此树磨成的粉末。“其粉为乳树粉”:将此粉捣碎投入后,它便变得坚实,密无间隙地凝结而立。

已修习的神足的注释

287287.“善巧开显”:指通过种种方式善加晓示、令人觉悟;或以不混杂而安立之意。而此觉了、不混杂而安立,从义理上说即是说法,故言“善说”。以“成就”之义说:即圆满成就之义,指作为成就之因的性质。以“住持”之义说:即决意、住持之义。以神通为足,故名“神足”,即获得神通的方法。正是因为依此得以层层增进,获得殊胜的、称为“神通”的成就,所以称为“足”。“神通”者:能圆满成就、完成,即是神通。“神通”本身即是足,即“神足”,是神通的一个分类。在此,当知此四种神足的含义:“为神通之成就”,即为有能力成就神通。“为神通自在”,即为于成就神通中胜任自如。因词根多义,前缀“vi-”带有自在之义;或“自在之证得”即名为自在,于其中随心所欲,是为自在。故言“再三再四…”等。“为神通变化”:即为能施展种种变化神通,变现种种形态。

“比丘以欲为增上后,获得定,获得心一境性,这称为欲定”(《分别论》432)。依此经文,省略“增上”一词而作复合词,故知“欲增上之定”即“欲定”;为显示“增上”一词的含义,注疏则说:“以欲为因,或以欲为增上的定,是为欲定”,当如此了知。有人说“勤行体”即是“精进体”。因为提到“勤行”是为遮止“有为行”等义。或者,能造作种种殊胜故名为“行”,而一切精进亦是“行”。其中,为遮止四种作用成就者之外的其他含义,而说“勤行”,故“勤行体”即“最胜体”之义。又因指四种精进,故以复数说明。依各别复合词的解释,前文于“神足”中所说的“足”之方法义、部分义,在此随宜而说。应知,这是就即将说到的种种获得的前分,作为作者神变而说;或者,就《后分小品》中所说,以欲等神足所应成就的神变为作者神变,而欲等则为工具神变而说的。因此,“以成就义为神变”中,是合取作者义与工具义而说。为先示作者义,故说“或以圆成同义语的成就义”,再示另一义,则说“依这些而成就…”等。“已说”:于何处说?于神足分别的经文中(《分别论》434)。“如是住者”:

在精进神足的解说中,“具足精进定勤行”这一句里,精进一词出现了两次。其中,前者是对定的简别,即“以精进为增上的定,名为精进定”;后者则是显示具足支。因为在一切处,具足支唯有两种:定与勤行。欲等只是定的简别,而勤行唯以“勤”字来简别,并非以欲等来简别,所以此处并没有说勤行以精进为增上。精进只是作为定的简别而存在;就具足支而言,由于说“勤行”一词而有所说明,但也并非是以两种精进来解说具足。然而,因为定由欲等而成为殊胜,与此殊胜定相应的勤行及余法也随之殊胜,所以依于定的简别而说四种神足。而欲等的简别性,是依显示各自的所依而成立的,因此在“欲定……神足”中,依“足”字也有所依之义,是以方法义而说欲等为神足。正因如此,阿毗达摩《后分小品》(《分别论》456)中,以“四种神足:欲神足……”等,只说欲等是神足。在《问分》(《分别论》457以下)中,虽以“四种神足:于此,比丘欲定……”等作为总说,也只是分别欲等的善等性。因为显示所依神足,正是为了显示方法神足。否则,便没有四种的差别。应知,此中是依经义而作抉择。如今为依获得的前分而分别显示神足,说“复次……”等,此易于了解。此处神足论仅为略说。

所谓“有人”,是指无畏山寺的住众。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说:“所谓神通,是不真实的”;另一部分人说:“然而神足道支是不真实的”。所谓“不真实”,是指在究竟义上不成立,也就是不存在。经文中的“引语”,是引自阿毗达摩(《分别论》458),并以不同于前述道理的方式,引入《长部注疏》(《长部注》2.287)而进行开示。“欲”本身就是神足,故称“欲神足”。对其余几项,也应当这样理解。而这里的“这些”,是指本经中所说到的那些神足。赖吒和罗长老心想:“只要有欲求,怎么可能不随许呢?”于是他七日不进食,求得父母允许后出家,完全依靠“欲”而证得了出世间法,所以这样说:“赖吒和罗长老……证得出世间法。”首那长老精进修习,极为勇猛。他身为极为柔软尊贵的王子,即使脚上磨出了水泡,也毫不退缩地坚持精进,因此说:“首那长老以精进为首要。”所生长老认为:“心意坚决的人,何事不能成办?”他便以心为前导而修习,故说:“所生长老以心为首要。”摩伽罗阇长老则依止于思择,世尊便为他说了“观察世间是空”的教导。

因为反复生起欲,就犹如不断的派遣,因此说,这即是欲的现起相似之处。

「以精勤」:即借精勤之名,说其勇悍之相。由于具足力量,应知精进与勇悍的相似性。

因为以思惟为精要,所以说心的状态与商议、筹划相似。

所谓「出身成就」,是指殊胜的出身。因为提到「于一切法中,慧为最胜」,所以将审察说成与出身成就相似。然而,在《迷惑冰消》(《分别论注》433)中,则是将心如意足说为与出身成就相似,而将审察如意足说为与咒力相似。

“有多种”:即并非单一,而是具有种种类别、部分,故说“种种”。“种类”一词与“部分”同义,正如“以一种方式,智的所依……”等处(《分别论》751)所说。因此,“神变种类”即神变的种类部分。

三种得机会的解释

288“乐”:此词通说三种乐,故释为“禅那乐、道乐、果乐”。然而,未达到安止的近行禅那乐与观乐在此并非重点,故未纳入。在前两种得遇机缘中,这三种乐都能获得;但在第三种得遇机缘中又是如何呢?在那里,虽非三种全得,确实能获得其中两种。这只是依实际获得的情况来说明,就如“砂砾、石堆,或行或立的鱼群……”等例子中的说法。所谓“交杂”,即是与之混合、趋近、具备,因此也说为“相应心”。“圣法”指能成就圣位的法。“为方便”是从方法的角度说,“为道”是从道路的角度说,“为因”是从原因的角度说。正因如此,以这种方式进行的法随法行,便是“依此而达到”的方便;由于它成为证得那圣法的道路,所以称为“道”;由于它能造作、能成为因,所以称为“因”。

为展开说明“以无常等角度作意”这句概括性所说的含义,而说了“所谓如理作意”等。其中,“方便作意”是作为善法生起之因的作意。“道作意”则是作为那方便作意之道的作意。以无常等:因为诸行有边际、非恒常,所以对于无常的三地诸行,作意为“无常”——如此配合。对其余诸项,也依同样方式理解。不过,这里有一差别:在苦上,因为那些行本身受着生灭的逼迫,是苦的状态,所以作意为苦;在无我上,因为具有不自在的含义,是无我的自性;在不净上,因为具有不净的自性。实际上,一切三地有为法都流淌着烦恼的不净,都完全可以称为“不净”。“或以谛随顺”:这是从随顺通达谛理的方式来说的。“心的转向”等,是指那些成为转向的缘、在它之前生起的意门善速行过程,借由果报的名称这样来称呼它们。依它的力量,它就成为善法生起的亲依止缘。转向,因为是转向有分心,所以叫“心的转向”;一而再、再而三地转向,所以叫“再转向”。去取有分所缘以外的所缘,所以叫“投入”。完全地作意,所以叫“等持”。在随那个所缘一再紧接而生起时,便去作意。

“无交杂”:即不混杂,远离诸欲等,与之分离。由于远离诸欲等杂染而生起的乐,就是依远离而生的喜与乐,故说为“初禅之乐”。初禅之乐本身虽亦是喜,但在经典中,因其也能成为身乐之缘,故特别称为“乐”;此处亦然,将处于禅那状态的喜称为乐,将其他(非禅那的)称为喜。由此而说为“乐”。此处使用从格表示原因,因此说明“由于禅那乐的缘由”。“后后喜悦”:指因证得禅那,随后由观察等方式反复生起的喜悦。

Pamodana 即喜悦的状态,亦即 pamudo,指还很幼嫩的喜,由此而有 pamudā。在“欢悦,为喜之义”等语境中,幼嫩的喜称作“欢悦”;然而在此,是以“极为柔软、喜悦”之义作为 pamudo 的所指,即以“欢悦”为所要表达的意思。而且,它不可能脱离喜而存在,由于这层不离的关系,故解释为“更强的喜与喜悦”。为表明禅那的直接对立面,所以说“镇伏了五盖”。实际上,禅那镇伏与其同处的一切烦恼、一切不善法,因为它已夺取了自己的空间而安住,不为那些对立法所压倒。“因此”:即因夺取了空间,意思是获得了机会。或者,由于它成为证得道果乐的处所,故称为“机会”,对其证得即名“得机会”。而在前一种解释中,是依此而获得机会、适当时机,所以称为“得机会”。

因为色法具有自性、因为教导只针对色法说过患、以及因为具有广遍扩散的特性,在承认出入息寻与伺的粗重性的前提下,说道“身行与语行姑且算是粗的”。然而,出于对立的立场,又承认某些受与想的粗重性,所以问:“心行怎么会是粗的呢?”另一位则回答:“因为未被断除之故”,并且用“身行等……”展开说明其中的含义。“那些”:是指心行。未被断除的行,由于还可以获得行的相,所以值得称为“粗”;已经被断除的,则因为没有那个相了,所以称为“细”。因此说:“依已断除的而言,由于未被断除,所以取得了名为粗的称谓。”在圣典当中,因为提到“身行之止息”,所以说明“乐”就是“第四禅果等至之乐”;而因为提到“心行之止息”,所以又说“从灭尽定出定者”。应当知道,语行的止息,是凭身行的止息而成就的。正因为这样才说:“第二禅……并未另外宣说。”虽然在圣典中,意义上已经成就了,但为了让这个意义显得更加清楚明白,还是从事相上来把握它。因为在圣者的律中,透过义理推论来阐明,并不是阿毗达摩教说的常规方式。就如同镇伏诸盖是证得初禅的方便那样,镇伏苦与乐也是证得第四禅的方便,因此说:“第四禅是镇伏了苦与乐而……”其余的部分,和前面说明的方式一样。

「有过失」:与无明、贪等过失在一起,故为有过失,即不善;由无此过失故,为「无过失」,即善。希望自己获得利益安乐者所应修习的,是「应修习」,即善;与此相反的,是「不应修习」,即不善。因性质低劣而称为「卑劣」,是不善;因性质殊胜而称为「殊胜」,是善。如是,有过失等三组二法,应知皆随顺于这些善与不善业道而得以了知。「一切」:即如上所述,被四种二法所摄的一切法类。随其所应,黑与白彼此对立,有对与无对则无二元性。覆蔽轮回的无明,因如实通达四圣谛而被断除。由此,阿拉汉道之明生起。「乐」:如上,通过业道之门遍察三地诸法,策励起观,依道的次第安住于阿拉汉果的行者,其所有之阿拉汉道乐与阿拉汉果乐,即此处所称的「乐」。这二者实相含摄,因为无有间隔。

「依照三十八种所缘」:即依巴利圣典中所记载的三十八种业处而说。「应详细解说」:意谓因以初禅等方式出现,故应详细解说。以「如何?」等语,即从理路上显示其详细解说。「在二十四个地方」等句中应说之义,在《大般涅槃经注》中已说。「引导进入灭尽定后」:此句亦包含了无色界禅那,因为没有无色界禅那便不可能证入灭尽定,而且它们也具备第四禅的体性。「十种近行禅那」:除身至念与入出息念外,八种随念与一种想差别,此十种为近行禅那。增上戒是导向定的,因此以增上戒为下端,以初禅为顶点,故说「增上戒学首先得到机会」。增上心以第四禅为顶点,因无色界禅那包含于其中,且果定禅那亦以其为究竟,故说「增上心学其次」。已达顶峰的增上慧学,即最上之道明,故说「增上慧学第三」。为显示

为显示:从三学按次第帮助三种机会获得时起,由于以这些为重点,三藏亦按次第帮助它们,故说「然而在三种藏中……」等。「分别三藏之后」:意谓依三种机会获得的次第,将三藏分别详细解说后,才能得以讲说。「会合之后」:即将其中所说之义,与此经之义融合归一。「如果说不好」:若以支离破碎之说,或以过分冗长之说而说得不好,则不能称为善说,因为唯有如此方为善说,故说「三部藏……便成为善说」。

四念处注

289不应仅依阿毗达摩法门理解善的含义,还应依《婆希提迦经》的法门,故说「以及果善」。「安稳」:即于四种轭中无所灾患。「正确地入定」:即依止与观而善入定。「心一境性」:因散乱已被远远驱除,心达至一境、不散乱。「于自身的身」:即依身随观,于自身内身正确入定者,如经云:「入定者如实了知、如实见。」他于此处对自身生起智见后,又于外部的他人之身生起智见,故说「将智导向他人之身」。「正确地明净」:因正确入定之缘,以与智相应的深信,于自身内身确然信解。「在一切处」:即于一切处。以此连结,即说「念」已被宣说。

七定资具注

290「在这里」(etthāti):在这段论述里。对于以禅那为轴、以精进为轮、以圣道为车的修行者,戒被说为它的庄严,因此说「装饰,即名为资具」(alaṅkāro parikkhāro nāmā)。「以七种城的资具」(sattahi nagaraparikkhārehi):即围绕城市而作防护的设施,也就是护城河(parikhā)、壁垒(uddāpo)、城墙(pākāro)、大城门柱(esikā)、横闩门栓(palighā)、城墙上的垛口(pākārapakkhaṇḍila)——这七种城的资具。「果由它而具备」(sambharīyati phalaṃ etenāti),所以称为「资粮」(sambhāro),也就是因。就像药物通过平息疾病,而成为维持生命的因。「以随从资具来说」(parivāraparikkhāravasenāti):就是以称为随从的资具来说。因为资具——即正见等道法——通过对正定作俱生缘等方式,进行协助与建设。「亲近而依止」(Upecca nissīyatīti),这就是「近依」(upanisā)。与近依俱行的,就是「有近依」(saupanisayo),因此说「有近依」(saupanissayo)。这里所讲的「近依」,指的是作为助力因缘而存在的法群。「此人有正确、殊胜、美好的见」(sammā pasatthā sundarā diṭṭhi etassāti),因此称为「正见者」(sammādiṭṭhi),指那个人。而因为他已是安立了正见的人,所以说「安住于正见者」(sammādiṭṭhiyaṃ ṭhitassā)。正思惟能胜任:当道正见完成对苦等的遍知等作用时,正思惟在断除欲贪寻思等之后,为了显示它如何在自己的作用成就上得以胜任,而说「正思惟生起」(sammāsaṅkappo pavattati)。「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句子」(esa nayo sabbapadesūti):意思是,在「正思惟者的正语能胜任」等其余句子中,也依此已说的道理类推。

在这里,对于为证得涅槃而修行的瑜伽行者,正见有极大的帮助。正如所说:「慧是明灯,慧是武器。」因为他以那慧破除无明黑暗,杀灭烦恼之贼,安稳地到达涅槃,所以在圣道的论述中,正见最先被提及。而在此处,因是依人施设的教导,所以说「于正见者」。又因正见者依出离寻等正确地思惟,而非依邪欲寻等,所以正见者的正思惟能胜任。又因正思惟对正语有帮助,如所说:「居士,先寻思伺察,而后发语。」因此,正思惟者的正语能胜任。又因通常人们先以语言约定「我们将做这做那」,然后那些身业才被正确地实行,所以语对身业有帮助,因此正语者的正业能胜任。又因只有断除了四种语恶行、三种身恶行,并圆满两种善行的人,才能圆满以正命为第八的戒,其他人则不能,所以正语者与正业者的正命能胜任。由于具足清净见等而成就正命者,才有如理精进的生起,因而正命者的正精进能胜任。如理精进者,在身等四个对象上,念能善巧安立,所以正精进者的正念能胜任。又因如此善巧安立的念,在勘察了对定有帮助与无帮助的诸法后,能胜任将心安住于单一所缘。

“道智”(Maggañāṇeti):指安住于道所摄之智、具足此智者的状态。因为道慧以正确照见四圣谛的意义,被称为“道正见”;而正是此慧,由于如实了知、通达四圣谛,在此也被称为“道智”。“道解脱”(Maggavimuttīti):指通过道而从烦恼解脱,即正断断除。“果正见”只是以异名被说为“果正智”,此异名应依前已宣说的道理来理解。而“果解脱”则应视为止息断。

“不死之门”(Amatassa dvārāti):指圣道。然而,它不握有导师的拳头,无间隔、无隐藏,只要被人们善巧阐明,就是敞开的。“依法调伏者”(Dhammavinītāti):指于圣法中受到调伏的人。而在此处,应依烦恼的彻底断除调伏来理解,故说“依正出离而得出离者”。

“Atthi”是一个表示存在意义的质词,正如在“于此身中,有头发”等(长部2.377;中部1.110;3.154;相应部4.127;增支部6.29;10.60;分别论356;小诵2.1三十二身分;导论47)中的用法,故说“有不还者存在”。由此也说“而且这里确有斯陀含者”。外在的、以结缚为缘、成为再生之因的福分,在她那里尚存在,因此称为“有福分者”。这里应知,“有”在此表示一种特别殊胜的意义。“有惭者”:意为惊恐、害怕。它并非显示“不存在”,而是强调“确实存在”。

291“assa”指毗沙门天王。然而,因他已证悟真理,故无邪见。文中说“在现观上没有差别”,是为了表明一切佛陀的一切知功德悉皆等同。

292由于理由相同,此处所说的“这些文句”不仅指“这即是梵行”等文句,也包含“阇尼沙夜叉说明此义”等文句。

《阇尼沙经》注疏——隐义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