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派生品

113 段

4. Taddhita 品

非属格派生词缀(apaccataddhita)

232232. vā ṇa apacce.

以第六格结尾的词,在表示“此人的后代”这一意义时,可选择性地加上 ṇa 词缀。“vā”表示可选择性。由于 ṇa 词缀本身已经表达了非属格的意义,因此不再使用 apacca 一词。

“Tesaṃ vibhatyā”一句中,以 tesaṃ 的引用表示词尾脱落。后续亦然。

“Tesaṃ ṇo lopaṃ”意指词缀中 ṇ 的脱落。

“Vuddhādisarassa vā saṃyogantassa saṇe ce”意为:当 saṇa 词缀随后时,不以复辅音结尾之词的首元音发生增音。

其限制规则如下:

而a、i、u诸韵的增音分别是ā、e、o。

a、i、u诸韵的增音分别是ā、e、o;而“ca”一词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则不发生增音。

由于是taddhita派生词,在如同名词般构成时,可附加syādi等词尾,并适用元音省略等规则。

taddhita派生词的性、格、数应依其所表之义而定。

表集合与状态义者较为常见;后缀ṇya用于自身义,且构成中性词。

这些是不变词,以“dhā”与“ithaṃ”等为后缀。

婆私吒的后代:男性称婆私吒子,女性称婆私吒女,中性称婆私吒物。由于有替代规则,通过派生后缀构词可完全排除复合词,因此也有“婆私吒后裔”的说法。

或以中性词形式,声论学者们如是了知。

233233. “vā”与“apacca”等词皆为统摄词。

“ṇāyana”与“ṇāna”后缀,适用于“vaccha”等词之后。

从“vaccha”等族姓词起,可加后缀“ṇāyana”或“ṇāna”。

“后裔”谓自孙辈乃至其后之族姓。迦旃的后裔,称为迦旃延,或称作迦旃那。因词根以辅音丛结尾,故不发生增音。

234234. “ṇeyya后缀加于kattikā等词”——即ṇeyya;Vinatā的后代,称为Venateyya或Vinateyya。辅音前不增音。又依句别规则,“ṇeyya”亦用于“施予彼”之义:若供养施予彼人,此人即称dakkhiṇeyya(应受供养者)。

235规则二三五:从以‘a’结尾的词,可选择附加后缀‘ṇi’。

从以「a」结尾之词,表后裔义时,可选加「ṇi」后缀;再由「vā」一词,亦可加「ṇika」;至于以「a」结尾及不以「a」结尾之词,亦可加「bho」后缀。

例词如:dakkhi、sakyaputtiko、maṇḍabbo、bhātubbo。此中有双写。

236「Ṇavo pagvādīhī」:此句意为,于「pavādī」等词后加「ṇava」后缀。Manu的后裔,即māṇava。

237“Ṇera”接在“vidhavā”等词之后,故为“ṇera”,如“sāmaṇera”。

表示“与……混合”等多种意义的taddhita词缀。

238“以某物混合、渡越、行走、运载,则加Ṇiko”。此处“vā”字表示此词缀有多种意义及多种形式。与酥油混合的,称为ghātiko,即米饭;以筏渡越的,称为oḷūpiko或uḷūpiko,此处元音不加强化。

以车行路者,名为sākaṭiko。以头顶载者,名为sīsiko,此中无元音强化。

从阴性词干加后缀eyyako,亦可加后缀ṇako。生于瞻波城者,称为campeyyako;同理,生于波罗奈者,称为bārāṇaseyyako。加后缀ṇako之例:住于拘尸那罗者,称为kosinārako。又从国名加后缀ṇako:住于摩揭陀国者,或为摩揭陀之主者,称为māgadhako。

于同类中最为殊胜,名为ājānīyo。于马类中最为殊胜者,名为assājānīyo。加后缀ño:应知为最上者,名为aggaññaṃ,是为第二类。

239在“学习此”“由此所作”等义,以及存放、任命、技艺、货物、谋生等义中。

在“学习此”等义中,以“ādi”一词也包含了“杀”等义,此时可加后缀ṇiko。学习阿毗达摩者,称为ābhidhammiko或abhidhammiko,此处元音不发生强化。由言语所作之业,称为vācasikaṃ。同样地,mānasikaṃ。此处——

依据“在元音前有插入音”的规则,并以随后的“ādi”一词表示有s插入音。

存于身中的感受,称为身受(sārīrikā)。被派到门处者,称为守门人(dovāriko)。此处,“在适当位置有māyū的插入音”,指的是在vakāra之前插入okāra。

技艺,指歌唱等艺术。以维那琴为技艺者,称为琴师(veṇiko),这里的vīṇā指弹奏维那琴。以香为货物者,称为香商(gandhiko)。以猎鹿维生者,称为猎鹿人(māgaviko),此处有vakāra的插入音。以网捕杀者,称为网师(jāliko)。以线缚者,称为线匠(suttiko)。以弓为武器者,称为弓手(cāpiko)。患有风病者,称为风病者(vātiko)。信敬佛陀者,称为信佛者(buddhiko)。以布换得之物,称为布易物(vatthikaṃ)。

“坛”是其量度,适合它,或它们的堆集,故为“坛器者”。以骰子博戏,故为“骰子戏者”;住于摩揭陀国,或因生于该地,故为“摩揭陀人”等。

240后缀 ṇo 用于“以彼而染”“此是其物”等义,亦用于其他义。

于“以彼而染”等义中,可有后缀 ṇo。例如,为 kasāva(黄褐色)所染者,即 kāsāva(黄褐色衣)。

如是,nīla(青)、pīta(黄)等。无元音增长;例如,水牛(mahisa)之物,为 māhisa(水牛的),如角。

如是,rājaporisa(王臣)。此处,依“ayuvaṇṇānañca”规则,由再取增长而使后分增长。māgadha(摩揭陀人):从摩揭陀而来、生于该处、或其主、或他们所住处;kattika(卡提卡月):与kattikā星宿相应,即是月份。

以佛陀为其天神者,称为buddha(佛陀)。通达记论而学习者,称为veyyākaraṇa(记论师)。此处,依“māyūnamā”等规则,在ya字母之前增入e,并重叠ya。从sagara(萨嘎罗)诸人所生者,为sāgara(萨嘎罗人)等。

241241. ‘生’等词,以‘imi’及‘iya’后缀构成。

在“生”等词之后,有imo和iyo后缀;又因ca字,亦有kiyo。于后出生者,为pacchima(最后);从人类种姓出生者,为manussajātiya(人类种姓者)。系缚于末端者,为antima(最后)、antiya(末端)。

同样地,andhakiya(安达卡人)。他有儿子,故为puttima(有儿子者)、puttiya(有儿子者)。同样地,kappiya(适合的)。

242242.“此为其处所”等义中,有īyo后缀;因ca字,亦用于利益等义。系缚的处所,为bandhanīya(应系缚的);经行的利益,为caṅkamanīya(适于经行)。

243243.“多具彼者”即是ālu:凡多具贪欲者,称为abhijjhālu(多贪欲者)。

【特殊派生词】

244244. 于差别中,则有 taratamissikiyiṭṭhā 等词。

表达最高级含义时,有 tara 等词缀。

这些之中,以更恶故,称为 pāpataro、pāpatamo、pāpissiko、pāpiyo 或 pāpiṭṭho。

“Vuddhassa jo iyiṭṭhesū”此条规则,是对 vuddha 的替换——由于“saralopā”等规则,通过取原形之故,原形状态得以保持,因此 i 变为 e。即 jeyyo、jeṭṭho。

同样地,‘pasatthassa so ce’等句,在替换后即为seyyo、seṭṭho。

Assatthitaddhita(表‘所属’之派生后缀)

245第245条:‘Tadassatthīti vī ce’云云,即vī后缀。他具有智慧,故为medhāvī(有慧者)。

246二百四十六、同样,'从tapa等之后有sī'等,即sī词缀,双写辅音,即成tapassī(苦行者)。

247二百四十七、'从daṇḍa等之后有ika和ī'等,即iko与ī词缀,成daṇḍiko、daṇḍī(持杖者)。

248二百四十八、'从guṇa等之后有vantu'等,即vantu词缀。如guṇavā(有德者)、paññavā(有慧者)。依'yadā'等规则,元音缩短。

249二百四十九、“从 sati 等词后接 mantu”这一规则,即运用 mantu 词缀。如 satimā(有念者)、bhānumā(有光者)。

250二百五十、“于 āyussukārā 等词中,asmantumhi”这一规则,ussa 变为 asa,构成 āyasmā(具寿者)。

251251.『由信而有』等,即『信者』。

252“说明其质料之语,加mayo”者,即是maya。以金制成者,为suvaṇṇamayaṃ,或称suvaṇṇamayaṃ。在Pakkha中——以y等开头而有增益。

这皆是省略的缘故。

在格语尾省略时,mana等词的词末音变为o。如manomayaṃ(意所成)。

数词派生词。

253253. 在数词补足中,ty词缀起主导作用。

‘以二与三为tiyo’,即是tiyo;‘若于tiye中亦有二者,则为二之dutā’,即是dvitīnaṃ之dutā。二者之补足为dutiyo(第二),同样地,tatiyo(第三)也是如此。

254254.“于四与六为thaṭhā”是指thaṭhā,例如catuttho(第四)、chaṭṭho(第六)。

255255.他们以aḍḍha(半)添词,而有aḍḍhuḍḍha、divaḍḍha、diyaḍḍha、aḍḍhatiyā等形式。

第四、第二、第三与aḍḍha(半)组合添词,便成为aḍḍhuḍḍha、divaḍḍha、diyaḍḍha、aḍḍhatiyā。

“半”与“第四”合成为 aḍḍhuḍḍha(半第四,即第三半);“半”与“第二”合成为 divaḍḍha 或 diyaḍḍha(半第二,即第一半);“半”与“第三”合成为 aḍḍhatiya(半第三,即第二半)。

256256. “在数词的序数构成中加 mo”:此 mo 即如 pañcamo(第五)。于阴性,五的序数补足形式为 pañcamī(第五)。

当“一”与“十”组成相违释复合词时:

在“二”与“一”两个位置上,变成ā音。

在数词中,当后分为“二”“一”“八”等时,其尾音变为ā。例如“十一”(ekādasa)、“十五”(pañcīva)。同样地,“十二”(dvādasa)也是如此。

以“yadā”等开头,在“三”发生“te”等替换时,依“从十一等起,数词中das的ra”这一规则,“十”音节中的“das”变为“ra”。例如“十三”(terasa)。

257257. 依“伴随‘四’时,其末尾音消失,后分起始音变为 cu、na 或 vā”之规则,于“四”一词中,其末尾音消失,且变为 cu。例如“十四”(cuddasa)。

依“十常替换为 so”之规则,“六”替换为 so——依“ḷa darānaṃ”之规则,“十”一词中的 das 变为 ḷa。例如“十六”(soḷasa)、“十八”(aṭṭhārasa)。

258258. 依“于二十与十之中,二的 bā”之规则,“二”变为 bā。例如“二十二”(bāvīsati)。“十一”的序数为“第十一”(ekādasamo)。

259259. 依‘自“一”等数词,“十”变为ī’之规则,于阴性中添加ī。如Ekādasī(第十一日)等。

依‘从二开始,表示“具有此量”之义时加ko’之规则,添加ka。具有两个量的,称为dvikaṃ(二组)。同理,tika等类推。

260260. 依‘于集合义,用kaṇṇā’之规则,添加kaṇa与ṇa。众人之集合,称为mānussaka或mānusso。

加‘ṇe’之后——依‘jhalānam iya uva,于元音前或不’的规则,以‘vā’字标示,将‘i’替换为‘aya’——则得‘dvayaṃ’、‘tayaṃ’。同样,依‘gāma、jana、bandhu、sahāya等词,加tā后缀’的规则,而成‘tā’,如‘gāmatā’、‘nāgaratā’。

状态派生词(bhāva-taddhita)。

261在表示状态义时,则加ṇya、tta、tā等后缀。

在表状态义时,有ṇya、tta、tā等后缀;而用“tu”音也表示tta。在表自身等义时,也有ṇya;在表自身义时,也有tā。

262二六二

因为这些而生起声与智,

有既是声之转起;

而名即成为相,

类、物、作、德。

263例如:月亮的本质即是‘月亮性’。这里,依名称,‘月亮’一词用于指称月亮事物,而智则随顺于因相的色法。同样,‘人性’是依人类的种类。当以‘等’字含摄ī的缩短时:‘杖性’是与杖事物的关联;‘能煮性’是与煮行为的关联;‘蓝色性’是依蓝色性质。

同样,对于ṇya等后缀,也应如此了知。ṇya。

在ya前,无a音者即被删除。

当其后为ya时,无a音者被删除;以ca字亦可摄i音。

y、v、t、l、ṇ、d、k、r诸辅音,分别变为c、l、ñ、j、k等;带y者,亦变为c等。以“kāra”一词为例,从sakapabha等词起始,与后随的ya音之前分结合时,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前分音与重叠。例如:paṇḍiccaṃ(贤明性)、kosallaṃ(善巧性)、sāmaññaṃ(沙门性)、sohajjaṃ(友善性)、porissaṃ(丈夫性)、nepakkaṃ(审慎性)、sāruppaṃ(适宜性)、osabbhaṃ(卑劣性)、opammaṃ(譬喻性)。

以及“自身”之义。

在此,i 与 u 发生替换,并依规则插入 ri 音。

通过音节删除等规则,i 被省略。此即仙人的状态。

Ārissaṃ。同样地,柔和性、阿拉汉的状态,是由以 yad 等开头的规则删除 nt 而成的。

凡夫性;无所有即为无所有处;kuṇḍani 的后嗣为 koṇḍañño,在此,通过 vā 音的变化,即使复合辅音结尾的词干也发生元音增长。

于足有益者为诗偈,带来财富者为谷物,从真实而生者为真理;此处 i 脱落,三性之中并无元音增长。天神即是天。

264264. 依‘ṇavidhānasutta’规则,表状态之 ṇa 后缀。——由‘visama’加 ṇa 构成‘vesamaṃ’,即不平坦的状态。由‘ujju’加 ṇa 构成‘ajjavaṃ’,即正直的状态,此中词干元音 u 转为 ā,并以‘yad’等规则将 r 转为 a。

265于“ramaṇīya”等词干后加后缀“kaṇa”。例如“mānaññakaṃ”。

不变词类的“达希达”(附缀词缀)。

266“表分别义时,用‘dhā’,并以‘ca’字兼摄‘so’后缀”:以一种方式分别,即“ekadhā”(一一地),因属不变化词,故省略“si”格尾。依词语分别,则为“padaso”(逐词地)。

267“从一切代词,表达方式之义时,用 thā”——由此得词尾 thā;又因 tu 字,亦得词尾 thattā。一切方式,或以一切方式,即 sabbathā。同理,而有 aññathattā。

268“从 kim、ima 等词,用 tha”——由此得词尾 thaṃ;语基替换为 ka 时,得 kathaṃ;替换为 i 时,得 itthaṃ;通过规则拆分运用,亦得 thaṃ 与 bahutthaṃ。

269当表达“将非污者变为污者”等义,即理解“非本有性状之转化”,且与“作”或“成”结合时,从名词依 yā 等规则加上后缀 ī:如 malinīkaroti setaṃ(令白布变污)。“将非灰者变为灰”的行为,即 bhasmīkaraṇaṃ kaṭṭhassa(薪柴之灰化)。“非污者变为污者”的状态,即 malinībhavati seto(白布变污)。加 ī 后缀者亦用作不变词。何以要说“非本有性状之转化”呢?若说“作瓶”(ghaṭaṃ karoti)、“成为瓶”(ghaṭo bhavati),则不适用,因为此处并非将非瓶者转变为瓶。

“与作或成结合”是何意?若说“无染者生起为染污”(amalino malino jāyate),则于此不适用——因这里用的是“生起”,并非“作”或“成”。

“Avatthāvatovatthayā”一词,是以存在的事物为所缘,执取事物的相;亦即对存在事物的想,依于事物而断定其有。

依此事物之相而存在,智者了知此为“非本有性状的转化”。

此为派生词(taddh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