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ggallāna pañcikā 复注

83 段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摩嘎剌那注》之复注

名为《妙义华饰》

《五论复注》

礼敬等之论述

仅是忆念那位拥有智慧宝藏者,

亦是证得清净智慧之宝的种种方便因。

那位法王,拥有无垢、光辉的称誉之环,

我以喜悦与恭敬,安放在心中。

这位大成就者,怀着大悲悯,

以及如同宝双璧般,为帝释等所尊敬的具德者,

那部由无上导师所造的《五论注》,

此善友之法,当深入探究学习。

具足大智慧的牟尼目犍连,于此获得胜利。

他的善德圆满增长,美称遍扬一切处。

如是,凭借能摧破自余恐惧等灾祸损害的能力,依止消除一切内外障碍的修行,愿求殊胜成就,并以三宝为所缘;对于彼作为成就爱乐之因、具足光明等超胜功德、伟大至堪恭敬的三宝,起净信而作随应的供养。

对那些于此全无师长之人,你为何要行足下之恭敬?

唯有那些沾上师长足尘的人,才真正是远离者。

依于文辞,以恭敬师长居先;名为“注释”之开演,已于篇首“注释”等处作施设故,今当开始注释“尊者”等论书的善士赞颂。

然而,在所造论的注释中既已标明“此为阿阇梨所作”,为何此处又以“尊者”等语开头而不显多余?这是为了显示三宝礼敬、造论、所依、造论之始、果报以及名目与所应作,令听者得以策励。其中,作三宝礼敬,是为了令所造之论无障碍而圆满成就,藉由破除障碍之业、生起破障之殊胜业。然而在此,言辞礼敬也令听者生起相应的义解,阿阇梨亦示现应如此行,因此仅在“显示三宝礼敬”等中,依言教之权威,言辞礼敬、身礼敬与心礼敬便已成就。显示造论,是为令人了知论的分量与自性;显示所依,是为令人了知属于己分之事而见其清净;显示造论之始与果,是为遮止违逆者的生起;显示名目与所应作,是为令听者审察先行应作之法,于教法中运转,亦即策励听者,使其以敬重心趣入论中,如说:

一切教法诸造作,

所为未宣孰能持?

莫非教法的目的与关联也应当被阐明,即“这是它的目的”?因为——

已成就目的者,希望听闻此关联;

因此,他应当说明“听闻者”等的关联与目的。

此处上偈曰:

七种目的,及两种关联与依止;

因为该目的已含于前述之中,故不另说明。

然而,目的与目的性应由义理而知,并应如同阿阇梨亲自以“不知声相之过失为何”等所说方式那样了知。

其中,以“大悲者”等两偈颂显示了归敬三宝;以“具神通者中”等显示了作者;以“声论”等显示了著作的依止处;以“以简略方式”及“成为核心、广博义理而不杂乱”等,显示了著作开篇的成果及对听众的策励;而以“注释”一词,通过依义立名的方式,显示了称为“所诠”的目的——即“由此注释、开显、广说其义,故为注释”;而此开显之说,因依止于声教论书,故其所诠即是整部论书所应宣说之义,此即前述声教所诠之目的。以上是此处之整体义理。

然而,此处‘此是部分义理’乃不定之说;依‘法王’一词,此处为阳性;因此,此处所说功德差别,乃指持者之特殊例示。‘dayati’即去除痛苦而给予他人安乐;或‘dayīyati’即被善士所行,于相续中生起;或‘dayati’即伤害他人之苦;或‘dayati’即执取他人之苦,由此而令自己心生忧恼,故为‘dayā’。‘daya’有给予、前往、伤害、执取之义,依‘itthiyamaṇattikayakyāce’(5-49)得a-后缀。因其境界广大,故有大或殊胜之悲,称为‘mahādayo’(大悲者)。于差别定语复合中,如‘saddhāditva’(4-84)将说,此为波罗蜜资粮、受苦经验之因词。由业与烦恼所生者,称为‘janā’(众生),即有情世间;以此,漏尽者亦被包含,因其亦给予现法乐住之利益。众生之集合为‘janatā’(众),为其利益、增长,即令其脱离整个轮回之苦,成为涅槃乐之分有者,此乃所说。而‘assaca sampūraya’与‘dukkhamanubhavī’相关联。‘sambodhi’中,‘saṃ’前缀表‘完全’之义;因此,唯由自身而非他悟,而觉悟、通达四谛,故为‘sambodhi’。‘saṃ’前缀加‘budh’词根,依‘i’等得ṇvādi(ko)i-后缀。能断除含习气之一切杂染者,即世尊之阿罗汉道智,亦称一切知智。‘sampāpayatī’为‘sampāpaka’(令到达者);‘sambodhiyā sampāpakaṃ’为第六格复合。‘kinti dhammajātaṃ’——此处‘dhamma’一词意指波罗蜜法及五大舍等;他们亦持载自身,且以令到达菩提之能力而持载他人,故称为‘dhammā’。‘dhara’有持载之义,依‘khīsu’等及‘viyādi’经得ṇvādi(ko)m-后缀。‘dhammānaṃ jātaṃ’或‘dhammā eva vā jātaṃ’,且‘sambodhisampāpakañca taṃ dhammajātaṃ ceti’为差别定语复合。‘sampūraya’为其业;‘sampūrayanti’即由修行成就,于燃灯佛足下,虽涅槃已在掌中亦舍弃,因具足前述悲德之清凉心,而‘如何令这些陷入极难忍轮回苦之众生,从彼大苦中解脱’——以此成为出离轮回苦之唯一因,而正圆满、增长、令至增广、繁茂、广大,此乃所说。此亦为受苦之因;而其大悲则为辗转之因。‘duṭṭhu khanati kāyikaṃ assādaṃ’——‘du’前缀加‘khan’,依‘kvī’(5-4)得kvi;‘dukkhaṃ’即身苦受。问‘何种’?答‘anantarūpaṃ’。‘rūpa’一词为自性词,如‘piyarūpa’等中;他们苦性因无尽之因缘而无尽;故‘anantaṃ rūpaṃ sabhāvo assā’为‘anantarūpaṃ’。彼苦为‘anubhavī’(体验),‘vindī’(感受)。问‘如何’?答‘sukhaṃ vā’。‘suṭṭhu khanati kāyikaṃ ābādhaṃ’为‘sukhaṃ’。‘iva’词表同法性之喻;同法性即是譬喻。曾言:‘喻与所喻,同法性为譬’。所说为何?‘虽苦受亦有不悦体验之自性,然由体验自性之共通,及意乐成就之差别,大悲者之(苦)与乐相似;故虽为苦,彼亦如乐而感受。’否则,如何能从轮回苦中拔济一切世间?或‘sukhamiva sukhaṃ vindanto viya’,即虽非他人所感,彼亦为利一切世间而感受如是之苦。故言‘akhinnarūpo’——‘akhinnaṃ parissamamappattaṃ rūpaṃ sabhāvo assā’为解析。

“彼法王”中的“彼”(taṃ),是对未加限定而提及、具备所述功德特质的补特伽罗的限定指称。或者,意为“依法而照耀,非不依法”;或者,意为“由自证故,以主人身份而为法之王、法之主”;或者,意为“于自所证悟的诸法中,即在此中照耀、辉耀”;或者,意为“为饶益他故,唯为此目的而践行,故为他人令法照耀、开显”,由此称为“法王”。与“向彼法王顶礼已”相连,即表示“敬礼已”。为说明是怎样的法王,而说“已胜魔之勇者、善冶炼之金色光辉者”。其中,魔且为勇者,故称“魔勇者”(māravīra);已被战胜、已摧破其力量的魔勇者,即“已胜魔勇者”(jitamāravīra)。对此,虽天子魔、烦恼魔、行魔、死魔、蕴魔均已被彼战胜,然因与“勇者”一词邻近,故取天子魔时,应知由战胜彼故,其余诸魔亦已被战胜。“善冶炼”(sudhanta)即善加吹炼、吹净、提炼。“金色”(sovaṇṇa)即黄金本身。善冶炼且为金色者,其光泽、光辉即属于此,如此构成复合词。或者,善冶炼的金色,其光辉如此,故称“善冶炼金色光辉者”。

至此,已如上说明。

因、果与利他,此即一切赞颂的总摄。

自正觉以来,因先前已述;余法则从此之后。

已依所述因果与利乐有情,显示了以赞叹为先的佛宝敬礼;今为显示对彼法王亦应供养的法宝之敬礼,而说“及破无明黑暗之法”。其中,“及”字将“法”与敬礼的动作相连,即“敬礼法已”。为明其状,而说“破无明黑暗者”。“无明”即“迷惑”,指无知;“黑暗”即“盲”,因丧失能见之眼识故;“黑暗且极浓”故称“黑暗冥”,即极浓之黑暗。无明因与其相似而称为“无明黑暗”。以戒等支分破除、灭彼者,为“破无明黑暗者”。此处取“方式”义而舍“开显”义,故就教法而言——

预流等四道,及其四种果;

第四即涅槃——以上合为九种出世间法。

应知,这是总括已述的九种出世间法而说的。否则,就只会单取阿罗汉道了。然而,为何此处只说无明的断除,而不说其余呢?因为无明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当说断除无明时,正是以此为主,其余烦恼的断除也已被一并解说。

如此显示了对法宝的敬礼之后,现在为敬礼作为法宝之所依的僧宝,而说“及如是以功德而和合之僧伽”。其中,“如是”一词,或是表总括,或是表言辞适当。若取言辞适当之义,则须引来“及”字而作连接。摧伏、伤害烦恼等,故为“僧伽”:源自前缀saṃ-加√han(杀害),依“kvimhi”规则,再由“kvimhi处gho与paripaccasama等同”的规则,han变为gho。此处,烦恼的伤害是依彼分断等而取义的。由于“功德”一词是作为通称而说,因此,它也与通俗意义上的僧伽一起被涵盖。

四种行道者,四种住果者;

此僧伽正直而安住,具足慧与戒。

以上所说的八位圣补特伽罗,总括而言,是以“功德”指世间与出世间戒等功德,“和合”即已聚集之义。

如是,为无碍地圆成此论,作者先向具无量功德、为三界之顶珠的三宝致敬;继而,为明示作者等如前所述之义并作序引,欲自誓当造之论,遂说“yo iddhimantesu”等语。其中,“yo”与“tena nāmadheyyena”相关联。众生依之而成、增长、达至殊胜,故称为iddhi(神通),即神变等世间与出世间神通;具此神通者,称为iddhimanto(具神通者)。于彼具神通者中,即于具神通的大弟子中,意为“在大弟子中”。已证伟大、达至伟大之状态者,称为mahattaṃ gato(已证伟大者)。tena nāmadheyyena,即彼之名称,故称tannāmadheyyo(彼名称者),以彼名称,即指那位苦行具足的牟尼。所说为何?即:“诸比丘,我弟子中具神通比丘之第一者,即目犍连。”世尊于具神通者中将其置于第一,那位名为大目犍连长老的第二上首弟子……(以与其相同之名称)在指称他时——这位导师不以骄慢之态、不以直截了当的方式说出名字等,而是

Tassāpi,即对彼注(vutti)亦然。以声摄集而作略缩、弃置,是为saṅkhepa(略);其方法、次第,为saṅkhepanayo(略法)。以彼略法。bho,即那位声论与注的作者。今已完成经与注的著作,于今正当其时,应samārabheyya(正着手),即正确地开始,作为众多作用刹那之最初,实行彼作用刹那。为何?为作saṃvaṇṇanaṃ(广释)。依此而解释义理,故为saṃvaṇṇanā(广释);或依此而详细、分别、明了地解说注之义理,故为pañcikā(广解),即得名为pañcikā者。即彼pañcikā。

如此,在承诺了自己应作之论后,紧接着,依‘诸比丘,有两种缘能生起正见,哪两种?从他闻声与内正思维’之说,一切教法的成就皆系于正闻。由于语法是教法修习的根本因,为了劝导善士听闻此语法,而说‘taṃ sārabhūtaṃ’等语。其中,taṃ虽无‘ya’字,但因强调故,指称那部广释。‘taṃ suṇantu’相关联。sādhu是听闻行为的状语,意为:善巧地、如理地观察与义相应的文、与文相应的义,心不旁骛,恭敬而听。如同置于金器中的狮子脂不坏灭而安住于心,唯有恭敬听闻,对听者才有义利。santo表示听闻行为的主体,即那些具足殊胜语法的……正是那样的善士,才乐于善巧地听闻。问:是怎样的?答:‘sārabhūtaṃ’等。此处bhūta一词,如‘bhūtasmiṃ pācittiyaṃ’等中,是‘存在’之义。因无肤廓、不可舍弃,故为坚实,即sāra(坚实);具有此坚实之义与文者,为sārā(有坚实者),且是bhūtā(存在的),故为sārabhūtā。或者,因是成就世间、出世间功德殊胜的众多修行之所依,以最胜义而为坚实,且是存在的,故为sārabhūtā。此处,taṃ即那部著作,虽为略说,但义理因已把握纲要,亦已完全显示,故能执持广大义理,为vipulatthagāhī(持广大义者)。taṃ,因排除了被解说次第之差别所混乱的解说次第,而无任何混乱,故为anākulaṃ(无混乱者)。taṃ,以此显示在迦旃延语法注的诸广释中,并非如此。

正因如此强调,这位导师在著作开头先以“mahādayo yo”等开示,随后为了解释自己即将注释的著作之起始句,以不增不减的方式引出并解说,遂说“idha”等。其中,idha,指“在此摩揭陀语音声之构造所涵盖的范围”。māgadhānaṃ saddānaṃ idanti 即为 māgadhikaṃ(摩揭陀语);“摩揭陀语的音声构造”即 māgadhikaṃ saddalakkhaṇaṃ,此为定语复合词。viracayitukāmo,意为“欲著作”。能令欢喜者,称为 ratanaṃ(宝);或能令喜悦者,以 ana 语尾构成 ratanaṃ。又或在世间中,凡是被尊重等者,皆称为宝;此处亦因相似而称为宝。如是,有云:

被尊重、价值巨大、无可比拟、难得一见、

为殊胜之人所受用者,因此被称为宝。

这是佛陀等的同义语。因具有三部分而称为‘三’,意为集合体。宝的集合即是三宝,然而,离开各部分便无有集合体,因此只说为‘三宝’。礼敬即是敬礼,指心倾向于三宝功德;或者说,依此而行礼敬,故称为礼敬,它是成就礼敬行为的善思心所。对三宝的礼敬是第六格复合词。被解说、被阐明的是‘所说义’,即依集合的教理而应当解说的意义。而且,以何者阐明何义,那就是它的意义。这是依词根、词缀等的分别施设,对诸词之构造所作的解说。因为依据声明论理,仅仅是阐明词语的构造而已。‘三宝礼敬所说义’是义复合词。它的开示即是义,对此而言是依主释。何等语句?它们是语句庄严。即便如此,难道只应开示所说义吗?又何需语言上的礼敬?将‘以身、意所成之福,由自证得所欲义之成就,即有此成就’这样的问难置于心中,为了显示语言礼敬的依他义性,并分别解说其利益,故说‘其中’等语。此处‘功德’一词,如在‘应期望百功德之供养’等语句中,是功德利益的意思。随顺功德利益者为‘随顺’。这是有因的简别语。被导入殊胜状态的是‘殊胜’,即最上的意义。由殊胜而更殊胜,即是‘更殊胜’。心相续的连续称为‘心相续’。更殊胜且是心相续,随顺且是更殊胜心相续,这是简别复合词。由作……

真实复真实,举臂而宣说;

自利无有,确然无有,由不作他利故。

据言,善士当行他利。然而,若他利成就,则自利亦得名为成就——心怀此义,故说“此即是”等。以身、意正行而成办者,亦由语正行而成办;此义即由此句可了知,应如是解。以慧为先所作之业,名为“以慧为先”。以戒造作彼业者,乃是“以慧为先”的造作者。所说义之通达,以了知为先,于此即谓“所说义通达为先”。所谓“入”,即是转起。犹如见一分时,即说“见海”,由见一分而施设全体之名;故说余下之半颂。余下半颂之一分,即此“声相”之义。“所成就”者,乃词之构造。“能成就”者,乃语法。彼能成就者为相、为自性,对此而说“所成就能成相”。此是所成就之能成,此是能成之所成就——如是,此之此性,由自性之结合而被说示。“利益”即所说之声所示,即词之构造。其中,结合之所含攝……由所示、所成就之门,能成亦已显示,故依于所示。“精勤”即是正精进。“佛性”即是一切知智。圆满已——

获得人身,性别具足,具足因缘,得见导师;

出家,功德具足,精勤与意欲;

八法和合,胜愿成就。

即具足所说八法之胜愿已,圆满如前所说波罗蜜等法——此为义。已来者,由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而来。此处,于此世间。已来者,已到达、已生起。如来者,如现今已生之彼诸世尊以七步行走而去,如是此亦向上方而去——此为义。才生已,即现今已生。已说为生已随即。已迈步,即已行。行七步已,观察诸方——此乃依“诸比丘,此是法性,现今已生之菩萨以平足站立”等经典所说,因七步行走后站立、观察一切方而说。观察诸方,即遍观。然此“以平足触地”之后应见……因触地后随即观察十方。所谓八支——

流畅、美妙、易懂、悦耳、广远;

其声圆润、深沉而悠远,这就是八支之声。

以上所说的是八支。为了显示“如来”一词的另一种义理分别,而说“或者”等语。“以圣者之桥”,是指以名为止观的最上之道。“如这些”的“等”字,包含了“如实到达、如实证得了那些法的自性、味、特相者”、“凡是所证知即是所行,凡是所行即是所证知”等对“如来”一词的解释。“于彼彼处”,指在那些长部等经典之中。“如来性”,即成为“如来”的成就。“敬礼已”中的敬礼行为,与“归命”相关联,由此显示如来等是敬礼行为的对象。因为“敬礼已”是敬礼行为的定语,所以“敬礼”就是“作了敬礼”。“菩提”,指四道中的智,世尊在此处证得了它,因此“菩提”指菩提树。“根”,指树的根部附近,正如“直到正午时分树荫覆盖之处,在无风处树叶飘落所及之处,至此为树根”等说法。难道其他漏尽者不是也以“最上道”等将要说的方法而成就吗?考虑到这一诘问,而说“连同习气”。因为除了世尊,其他人不能将烦恼连同习气一并断除。由此显示世尊的阿罗汉果与他人不共。正因如此,在解释“成就”一词的含义时,将会说到“他们也是”等语。在此教说中,所谓的“习气”,是指虽然烦恼已断,却仍成为类似未断烦恼者之行为的加行之因,是烦恼所安立的。

“Idha”意为“成就”。“iddhavanto”、“iddhā”以“iddha”为缘。“guṇa”是呼唤格,为“bhū”等词根的残留;“guṇīyanti”意为被善人们所积集、增长,故“guṇā”以“kapp”为缘。“tepi”,即声闻、独觉佛亦然。“hi”字表示原因,意为“因为是最上……功德无减,所以……”。“一切知性等”这段话,是说明他们的功德减于一切知佛的原因。有些人错误地构想出“siddho middhaguṇo assāti siddhamiddhaguṇanti”这样的恶义,以此来毁谤此句。然而,他们不知道“并无所谓middha功德”、“如来并无middha功德”、“若有那样的功德,则此皈依供养便不成为依智的、不成为普遍适用的”,你们应当如此说后遣散他们。此处采用“siddha”一词是为了吉祥。因为吉祥等是诸论师所不遮止、所容许的,也是诸位尊者所乐闻的。“法、僧亦”以此部分,即使在分解句中,也由于整体是复合词,而显示这是“持业释”的“他词义复合”,故说“于他词义”等语。“虽为附属”,即虽非主要、虽为定语,但因他……

现在,那些音声——其特相即将被宣说,已作承诺——故说“音声如瓶、布等”,以“等”字摄树等。难道不是还有云声、海声等吗?并非如此,因为无意义者在此无用,唯那些随顺世间共许而能表达意义的有意义音声,才在此处说明其特相。再者,说“音声如瓶、布等”时,应知:如同对吠陀学者而言,并无“unti”等字母的次第决定安立,因此,即使音声是依序产生的,也表明它们只是世间性的表达。那么,音声的表达意义,是由聚合体而成,还是由各个字母而成?其中,若各个字母能表达,则在“ghaṭa”声中,只有“gha”字母表达瓶义,如此,其他如“a”等字母便成无意义。若聚合体表达,则因字母在发音后立即灭去,聚合体本身便不存在。若问:如此,音声如何表达意义?答:由次第被耳识、意识等执取的字句系列,以及那应被理解为“音声”的有意义的心行境。然而,即使是心行境的音声,为了启发愚者,也只是以假立的方式,依词根等分类而作说明,并非依自性而作解释。因此说“词根”等。难道不是:当确立了“go”等为正确音声的规则时,“gota”等便被理解为不正确的音声,如同确定了应行之道,不应行之道便被了知;或者,当确立了“gota”等为不正确音声的规则时,“go”等音声便是正确的,如同确定了不应行之道,应行之道便被了知。那么,为何还要对音声作解释呢?为了遣除这一疑惑,说了“特相之宣说”等。为了显示在理解音声时,逐词读诵并非方法,说了“否则”等。“否则”指若无特相之宣说。“梵语等”以“等”字摄俗语等。多种多样:以梵语、俗语、鬼语、半梵语等方式。“于摩揭陀国所了知”:为了显示在此义中,“摩揭陀”一词的构成应如此理解:依“aññasmiṃ”(4-121)规则,表“在摩揭陀国中”之义;依“ṇo”(4-34)规则,表“摩揭陀人的”之义,加上ṇa后缀,构成“māgadha”一词,故说“于摩揭陀国”等。为了阐明“于摩揭陀国所了知”等的意趣,说“此是所说”等。其中,“此”指现在将说的摩揭陀语……“是”指此是所说,即:于摩揭陀国……特相是摩揭陀语,如此说时,已表明。hi字证实“于摩揭陀国”等所说。“特相被限定”:由于“音声特相”一词中,后分义为主,故以“摩揭陀的”来限定“特相”,即由释词方式加以简别。“从义理上”:即从逻辑上,音声也被限定了,即“音声特相”一词被限定于摩揭陀语本身。此处的意趣是:取“于摩揭陀国所了知的摩揭陀语”为音声,以其为摩揭陀语,故以“摩揭陀”一词限定“音声特相”一词中的“特相”;因此,在“音声特相”一词中,若音声非摩揭陀语,特相又如何是摩揭陀的呢?由此逻辑,音声也被限定了。难道不是:因“摩揭陀的”表明特相与摩揭陀音声相关联,故“音声特相”中的“音声”一词便成无意义?并非如此,因为对于所表达的意义,音声的使用是随意的;或者,“音声特相”一词在复合义上已约定俗成,如“此是善逝的善逝衣量”等句中。“忿怒等音声特相”:以此显示了所诠即目的,故有以彼目的为问的诘难。“答”等是回答,如于一切时欲自他利者。

可爱、可敬、应受尊重,能言且堪忍言辞;

能作深奥之论,不于非处劝诱。

具足前说乃至更为殊胜的诸功德,这样一位最胜之师。

因此,欲求利乐者,应当成就文字的善巧;

以起立等五项行仪,如理承事师长。

从言说上,以起立、承事、侍奉、谛听、恭敬领受技艺而如理承事者,须通过闻、解、持、遍问、修习来断除疑惑,方能了知音声特相;不如是了知者,即为不了知音声特相之人。hi字表决定,此义应见于“于法、律不善巧”一句中。不善巧,即不精通。其中,“于法、律”指于经、阿毗达摩所摄之法及于律。何以故?

若人不学释词,纵学三藏,

于句句处疑惑丛生,如盲象行于林中。

依言说而言,此处的意趣是:“依前所说之理,若对所生之语句有所迷惑,则于句义亦生迷惑;于经所示见的阐明、阿毗达摩所摄的名色判别、律中所明的防护与非防护,便都可能不善巧。”“如法”一词,即指法、律所含的律、经、阿毗达摩,其义正在于此;不逾越此法而修习。若不能如此修习,则在彼处所说的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中便无力运作。然而善巧者能够运作,因为他们已获得慧的殊胜光明。故有言:

只要诸经尚存,只要律教流布,

便能见到光明,犹如日轮升起。

“修行”意即应当修习,故称“修行”,即如前所说的三种修行;“放弃”即是毁坏,因为修行只会灭失于那些人中——他们犹如箭入疮口,深陷烦恼。故如是说:

当经教不存,律藏被遗忘之际,

世间将生起黑暗,如同太阳西沉一般。

他仅仅是生死流转之苦的分担者……因为,如所说,所应证得的安稳涅槃,须由随顺法行、不舍次第而证得;而已说此随顺法行是其根本——

当经教得到守护时,修行即获守护;

坚定安住于修行的智者,不会从安稳(涅槃)中退堕。

以此说明了不了知词相者自身利益的损减后,现在为了显示“自利成就乃他利成就之根基”——即由于缺乏自利,这样的人也无法成为利益他人的因缘,故说“也不”等语。“住立”即受持,在此则指对良家子弟施设法与律的教导,以及从种种羯磨中出罪等:这二者即是住立的所依。但最主要的,是安住于以此为根本的极为清净的戒,教导等仅是助成之义。在此,成就此事的人,随顺而被称为“住立”。“hi”字如前所述,是表能力之义。“唯知词相者”这一限定,是依论典显示“唯他们中了知此者方能如此”。如果自己缺乏善护戒蕴,则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如前所说的住立者……因为正法住立与有他依止者都以此为根本,所以世尊为显示持律者的利益,以此为首而说:“诸比丘,持律者具足五种利益。何等为五?自己戒蕴得善护、善守;能为造罪者作皈依;于僧团中无所畏惧而安住;能依法如律地降伏外道;推动正法住立。”义相应,即适合作为所说法义的表达者;文相应,即适合成为表达者的所说文句。“于别住等”之“等”字,包含别住及出罪等。“该项羯磨”,即别住等该项羯磨。“他人”,即不了知词相者。不仅以此说明了自利与他利的湮灭,更欲显示……

以“即是彼”等归纳上述后,开示施设名称的作用。“taṃ”是表因的助词,义为:因为了知词相的智慧是原因,所以……。“evaṃ”是表指示的助词,联结为:如是具有作用。或者,“tadeva”等助词组合,用于“以所述方式”这一意义。若有人思惟:“对有想者的想而言,‘a等四十三字母’等句各自非常庞大,圣典何以如此简略?”则以“如是”等成就施设名称的简略性。以“即是”的限定,显示并非如同别处的外道圣典那样不具简略。于此修行上的简略性同样“即是”,如此,“以随音之音亦”等,抽绎出音等之想,若他人不问则不能自行了知,应问他人而得知,由此随顺于想,这是想与想者的抉择,它的随行须依传承,因为修行中缺乏敬重。现在,为了简略开示圣典的次第而说“如是初”等。“tāva”即“初”,由其被运用故。所缘即行境,syā等在此被制定,与所缘同处即有所缘。先作即本源,由它而syā等被制定,与本源同处即有本源。“于性等中”:“等”字包含“以兔影”等,及单数等。阴性——女性等即于性中而生起。一义转为复合,由此,相通即为同,同即如“王等所余,人唯二数”等,于非过去等义中转起。

如是于《摩嘎剌那五书复注·义理庄严》中

三宝礼敬等之论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