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性

1. 连声品解释 · 303 段

阴性。

接下来说明阴性词。

以a结尾的阴性名词并不常见。

以ā结尾的阴性名词,如“kaññā”一词。在安立“kaññā”时——

176阴性时,于词基末尾附加āp后缀。

当词基用于阴性时,若以a结尾,则于其后加āp后缀。

表示词干本身意义的阴性后缀,正如syā等格尾一样。

ṇa等后缀既表示后缀本身的意义,也表示词干自身的意义。

先依“元音省略”等规则省略前一元音,并完成后续操作。再依已经说过的“除词根、后缀与语尾之外,有意义者为名词性”这一规则,即使后缀部分本身并非名词,在语尾尚未生起时,也可依“taddhitasamāsakitakā nāmaṃ vā'tavetunādīsu cā”中“vā”一词的概括,把阴性后缀称为名词。接着如同之前一样生起格尾,再依“其余情况省略si与gas”省略si。于是得出sā kaññā(那位少女)。

在复数中,从“呼格中,si称为ga”取“称为”,从“te是阴性词的po”取“阴性词”,这两条规则继续适用。

177长音ā属gha类。

当词干末尾的长元音ā为阴性时,便称为gha。处于gha的称谓下,依“gha之后,yo的复数语尾可省略”之规则,可选择性省略yo。即tā kaññā, kaññāyo(那些少女们)。

在呼格中,从“sakha之后,gas可有替换”这一规则里,“gas的”之规则在此处依然适用。

178在 gha 之后也是如此。

当以 gha 结尾的词干后接词尾,并发生元音省略等情况时,其末音 a 变为 e。例如:bhoti kaññe(呼格单数)、bhotiyo kaññā kaññāyo(呼格复数)。

在词尾 aṃ 前,因元音省略及恢复本形,成为 kaññaṃ;另有 kaññā、kaññāyo 等形式。

在第三格等格位中,“āya catutthekavacanassa tu”与“āyo, ekavacanānaṃ”这两条规则继续适用。

179对以 gha 结尾的词干,后接 nādi 组词尾时。

凡称为 gha 的词干,其词干末的 ā 在后接乃至以 smiṃ 收尾的 nādi 组单数格词尾组时,变为 āya。元音省略等依例类推。例如:kaññāya(单数具格、从格、属格、处格),kaññāhi、kaññābhi(复数具格、从格),kaññāya(单数属格),kaññānaṃ(复数属格),kaññāya(单数处格),kaññāhi、kaññābhi(复数具格、从格),kaññāya(单数从格),kaññānaṃ(复数属格)。

处格单数词尾 smiṃ、mhi

180以 gha 与 pa 结尾的词干,后接词尾 smiṃ 时,可变为 yaṃ。

以 gha 与 pa 结尾的词干,其后 smiṃ 处格词尾可变为 yaṃ;其他情形下则变为 āya。例如:kaññāyaṃ、kaññāya(处格单数),kaññāsu(处格复数)。

其余一切,也是如此;

信、慧、智、明,思惟、策谋、琵琶、渴爱;

欲求、迷恋、渴望、幻术,慈、量、学处、乞食。

小腿、颈、舌、言语

影子、希望、江河、船只

偈语、军队、书写、厅堂

花环、时节、供养、嬉戏。

渴、受、想;思、渴爱、众生。

天神、鹌鹑、蜥蜴;鹤、大众、会堂。

虱、夜茉莉、楞伽,签筹、沙粒、火焰;

毗舍佉、街巷、树枝,菖蒲、石女、发髻、水罐。

最年长者、象鼻、争论,悲悯、妇女、藤蔓。

谈论、睡眠、甘露、罗陀,习气、尸沙树、饮水处。

光明、界、忍耐、妻子,

刹帝利、碎石、烈酒;

秋千、天平、石头、嬉戏,

唾液、豆蔻、腰带、技艺。

牝马、悬垂物、坩埚、箱箧、苏拉萨、诸方,

鼻、月光、洞窟、思慕、滑液、大地等。

仅在对母亲等称呼时,词形有所变化。如:母亲、母亲、母亲们。

当“ghate ca”中的“e”音应当出现时——

181不始于“母亲”等词。

对于以“母亲”(amma)、“食物”(annā)等词开头的呼唤单数形式,不发生e音变化,而依“或为ā音”的规则变成短音。

“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们。”同样地,“食物,食物,食物们;尊贵的食物,尊贵的食物,尊贵的食物们。”“母亲,母亲,母亲们;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们”等等。

长阿音结尾类。

以“i”元音结尾的阴性名词,如“ratti”(夜)。

依此,单数主格等词缀生起而“si”词缀脱落,即成“ratti”。

在复数形式中,前文所述“saññā”规则以及以“i”元音或“u”元音结尾的词等规则仍然适用。

182凡属阴性名称(itthikhyā)者,加上词尾“po”。

阴性名称(itthikhyā)即是阴性名词之称号。凡词干以i或u类元音结尾,且为阴性名称者,便称为“附阴性名称”(pasaññā)。于附阴性名称中,依“ghapato cā”等规则,词尾yo被省略;依“yosu kata”等规则,词干元音延长。例如:rattī, rattiyo, ratyo(诸夜);呼格单数:he ratti;呼格复数:he rattī, he rattiyo。

依“aṃmo”等规则,词干末音变为随韵(niggahīta)。例如:rattiṃ(夜,业格单数);rattī, rattiyo(主格、业格复数)。

在第三格等的情况中,亦适用“单数格格尾”与“以nā等起首的格格尾”之规则。

183于阴性名词词干后,接语尾yā。

凡属于阴性名词(pasaññā),其词干末尾为i类或u类元音者,其后以nā等起首的诸单数格格尾,悉皆替换为yā。例如:rattiyā(具格单数),rattīhi、rattībhi、rattihi、rattibhi(具格复数),rattiyā(与格、属格单数),rattīnaṃ、rattinaṃ(属格复数)。

在第五格中——

184从阴性名词词干之后,smiṃ与smā词尾可依次替换为aṃ和ā,此为可选。

从该阴性名词词干之后,smiṃ与smā二词尾可依次替换为aṃ和ā,此为可选项。此处的“vā”表示有条件的可选性,故以u音结尾者不进行此替换,以i音结尾者则视具体使用情形而定。

而且,“于元音前插入y”的规则同样适用;依据狮子与青蛙的比喻,这也包括单数和复数诸格。

185关于附阴性名称词干

当以i类元音结尾的附阴性名称词干之后,接以元音开头的单数或复数格语尾时,应插入y。此处需注意,由于y的插入规则专属于附阴性名称,故“附阴性名称”一语仅指以i类元音结尾者;而“ca”一词则用于排除如“ratto”等形式。例如:ratyā, rattiyā(具格单数);rattīhi, rattībhi, rattihi, rattibhi(具格复数);rattiyā(与格/属格单数);rattīnaṃ, rattinaṃ(属格复数)。至于依处格(smiṃ),则替换为aṃ并插入 y,成ratyaṃ。或依“ghapato smiṃ yaṃ vā”的规则,替换为yaṃ,成rattiyaṃ。

于他处,对“aṃ、smiṃ”或“vā”等规则亦通用。

186于词首,亦替换为“o”。

自“ādi”等词起,处格单数词尾可随意代换为“aṃ”或“o”。由“ca”字可知,于其他词亦可将“ā”代换为“aṃ”或“o”。例如:ratyā、rattiṃ、ratto、rattiyā,以及rattīsu、rattisu。

其他种种法也是如此——

得、相应、言说、名声、解脱、满足、忍辱、爱欲;

寂静、相续、成就、清净、神通、增长、觉、菩提。

地、生、喜、产、欢喜、合、筛、顶

见、增长、满足、杖、线、堤、管、戏

念、慧、趣、死、坚定、少女、变形

乐、喜爱、光芒、闪电、衣、药、指、尘、鼓、槽、林、皮等以i结尾的名词。

以i结尾。

以ī结尾、属阴性者,即itthī(女人)一词;

此处“ittha”(于女性)与“paccaya”(词缀)之说,随转适用。

187于nadi等词,或非nadi等词,附加词缀ī。

Nadādito vā anadādito vā:在阴性中,从词干附加ī词缀。说“或”是为了囊括非nadi等词的情况,由此,一般牛等词也附加ī。

元音省略后,依据“有时于相异元音省略时”之规则,在相异元音条件具足时,回归本形,此即称为名词词干;由此产生格词尾。Itthī、itthī,依“喉短音化”等规则短化,成为itthiyo。呼格则依“喉唇短音化”规则短化。呼格单数:bhoti itthi;呼格复数:bhotiyo itthī itthiyo。

在第二格单数的语法规则中,关于“gha等之后以smiṃ变为yaṃ,或可不变”,其中的“或”(vā)字是承续上文而来。

188第188条规则:若aṃ词尾位于从pasañña类词而来的ī音之后,则变为yaṃ。

若aṃ词尾位于从pasañña类词而来的ī音之后,则变为yaṃ,或可保留不变。例如:itthiyaṃ、itthiṃ,itthī、itthiyo,itthiyā,itthīhi、itthībhi,itthiyā,itthīnaṃ,itthiyā,itthīhi、itthībhi,itthiyā,itthīnaṃ,itthiyaṃ、itthiyā,itthīsu。

如此便成“nadī, nadī”。若不省略“yo”这一格尾,则依“tato yonamo tū”等规则——此处“tu”字表示格尾“yo”要换成“naṃ”——并依“pasaññassa cā”等规则,把长“ī”变为“ya”;再依“yavataṃ talana…”等规则,把“dya”中的“d”变为“j”,且使前后音重叠,于是得出“najjo sandanti”,也作“nadiyo”。

在此,应知:注疏中对于如是成立的“najjo”等词,是以“ānatta”等引述来成就的;这样处理,是为了显示——如同“atraja”、“sugata”等词那样——另有成就的方法。

呼格单数作“he nadi, he nadī”,呼格复数作“he najjo, he nadiyo”;对格单数作“nadiyaṃ, nadiṃ”;主格复数作“nadī, najjo, nadiyo”。

在“am”等经中,依“ā pato”的区别瑜伽,有时也会发生鼻音等的转变,由此成就诸如“na jaccā vasalo hoti”“pathabyā ekarajjena”等例句的转变,如同前文所述,可出现y、j等音的二重等变化。

该词依格位呈现如下变化:具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具格复数有“nadīhi, nadībhi”;与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属格复数有“nadīnaṃ”;从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从格复数有“nadīhi, nadībhi”;属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属格复数有“nadīnaṃ”;处格单数有“najjaṃ, nadiyaṃ, nadiyā”;处格复数有“nadīsu”。

此外亦有其它的变化形式——

大地、韦陀罗尼河、池沼,波吒厘树、芭蕉、水罐;

女子、少女、妙龄女郎,瓦卢尼酒、婆罗门女、闺中密友。

乾闼婆女、紧那罗女、龙女、天女、夜叉女、母羊、母鹿;

母猴、母猪、母狮、母鹅、母鸦与母鸡——

上述这类词,与阴性名词相同。

同样地,从舅父等词干加上词缀ī时——

189舅父等词加ī词缀时的词形变化。

对于mātula(舅父)、ayyaka(祖父)、varuṇa(瓦卢纳)等词,当后接ī词缀时,词末发生词形变化。此变化基于属格关系,并伴有元音省略等规则。例如mātulānī(舅母),同样还有ayyakānī(祖母)、varuṇānī(瓦鲁纳尼),其余变格与阴性名词相同。

在anadā等词类中,puthu词干加ī词缀。依据“o sare cā”规则,此句中ca字表示u变为av。如puthavī(地)、puthaviyo(诸地)。从sasmā格到smiṃsu格,变格形式有puthabyā、puthaviyā等,例如puthabyā、puthaviyā,以及puthabyaṃ、puthaviyaṃ、puthaviyā等。

从go词干,依据“nadādito vā ī”规则加上ī词缀。或依《大释》中“gāva se”之说,以gāva一词通过分别释,将o变为ā的方式。如gāvī(母牛),单数、复数等形式,与阴性名词的变化相同。

此处“mānava”一词,依“itthiyaṃ, vā, ī”规则构成。

190239, 190. ṇava、ṇika、ṇeyya、ṇantu 等词缀。

凡以ṇava、ṇika、ṇeyya、ṇantu等后缀结尾,且用于表示女性的名词,皆加后缀ī。“或”字之用,意在于某些情形下取消该规则,如元音省略等变化。由此得:mānavī(学童女),同理有nāvikī(女船师)、venateyyī(维那达耶之女系)、gotamī(乔达弥)。

“具德者加ī”——此处“或”字承前继续适用。

191“学童”一词,此处依上文“于女性,或加ī”的规则继续适用。

当后续接īkāra词缀时,整个ntu后缀或变为takāra;在其他情况下,则有元音省略等变化。guṇavatī,guṇavatī guṇavatiyo,guṇavantī,guṇavantī guṇavantiyo等,其变格与itthī(女人)一词相同。

如此,则有kulavatī(具族姓者)、sīlavatī(具戒者)、yasavatī(具名声者)、rūpavatī(具容色者)、satimatī(具念者)、gottamatī(通达族姓者)。

从mahanta(大)一词,依“nadā等之后或加ī”之规则加ī词缀;其中ntu之称谓形式,则可有条件地替换为takāra。由此得mahatī、mahantī。

“bhavanta 加 ī”—— 于此,“īkāre”的规则适用。

192bhavata 变为 bhoto。

当阴性词缀 īkāra 随后时,整个 bhavanta 词干变为 bhotā。例如:sā bhotī, bhotī bhotiyo;呼格:he bhoti, he bhotī bhotiyo 等。

此处,“比丘(bhikkhu)”一词的规则,承上文“itthiyaṃ”(于阴性)及“vā”(或)而来。

193pati(主)、bhikkhu(比丘)、rāja(王),及以 īkāra 为尾之词,加 inī。

当 pati(主)、bhikkhu(比丘)、rāja(王)等词,以及以 īkāra 结尾之词,用于阴性时,加后缀 inī。

在“saralopo'mādesa”等经文中,因有 tu 的提及,于某些情况下遮止了前词干尾音的脱落,故依“vā paro asarūpā”句,此处所行的是元音省略,如 bhikkhunī、bhikkhunī bhikkhuniyo 等。

从 gahapati(家主)一词加上 inī 后缀,即顺着“atta”等规则而成。

194于 patissinī(顺从女)一词中。

当后接inī后缀时,pati一词内部的a音变为ī,如gahapatānī。同样,当后接元音被省略时,依“pubbo ca”规则,前部元音变长,如gahapatānī。

同样,由rāja(王)一词加inī后缀,因元音省略与词干还原,成为rājinī(女王)。在以ī结尾的词中,由daṇḍī(持杖者)一词加inī后缀,发生元音省略等变化,成为daṇḍinī,其变格如daṇḍinī、daṇḍiniyo,依此类推有hatthinī(母象)、medhāvinī(聪慧女)、tapassinī(苦行女)、piyabhāṇinī(爱语女)等。

此处“pokkharinī”一词,依“tesu vuddhī”等规则,ī音与n音分别变为a音与ṇ音,成为pokkharaṇī、pokkharaṇī。复依“tato yonamo tū”经句,由其中的“tu”字而有阳性词尾o,且ī音变为y音;再依“yavata”等经句,由“kāra”一词,使ṇy变为ñ并发生重叠,如pokkharañño、pokkharaṇiyo等。

“或”(vā)字的作用是表示未列举的其余情况。因此,即使是“通达者”“夜叉”等词,也构成 inī 后缀的形式,如 paracittavidunī(知他心女);由于元音省略和短音化,例如 paracittavidunī 与 paracittaviduniyo、yakkhinī 与 yakkhiniyo、sīhinī 与 sīhiniyo 等。

以ī音结尾。

以 u 音结尾且为阴性的 yāgu(酸粥)一词。

这便是 ratti 一词的变格方式。不同之处仅在于没有发生 a 音替换等。

yāgu(粥)一词的变格如下:yāgu, yāgū yāguyo, he yāgu, he yāgū yāguyo, yāguṃ, yāgū yāguyo, yāguyā, yāgūhi yāgūbhi yāguhi yāgubhi, yāguyā, yāgūnaṃ yāgunaṃ, yāguyā, yāgūhi yāgūbhi yāguhi yāgubhi, yāguyā, yāgūnaṃ yāgunaṃ, yāguyaṃ yāguyā, yāgūsu yāgusu.

同样地,界、母牛、坑、癣、疥、痒、绳、母象、荜茇、婆婆等词。

这是“母亲”一词的变格。其词形变化方式与“父亲”一词相同。在“Āratta”的修习解说中,由于没有“āra”等音,唯以“pato yā”的“yā”替代,即以此为差别。

母亲(主格单数)、母亲们(主格复数)、尊贵的母亲(呼格单数)、尊贵的母亲(呼格单数)、尊贵的母亲们(呼格复数)、母亲(宾格单数)、母亲们(宾格复数)、由母亲(具格单数)、母亲的(属格单数),并通过“tesu vuddhi”等规则发生u音的省略与缩短。与母亲们(具格复数)、母亲的(属格单数)、母亲们的(属格复数)、母亲们的(属格复数)、在母亲中(处格单数)、在母亲们中(处格复数)。

同样地,女儿、女儿们,女儿、女儿们等。

以u音结尾。

以ū音结尾的阴性名词“阎浮树”。

阎浮树、阎浮树们,呼格:喂阎浮树、喂阎浮树们,宾格:阎浮树、阎浮树们等,其变格与“女人”一词相同。

媳妇犀牛与壁虎,美人军旅美腿者;

象鼻腿者同变格,一一皆如阎浮树。

以ū音结尾。

以 o 音结尾的阴性名词“牛”。

其词形变化方式与阳性名词“牛”相同。

少女、夜晚、河流、女人、舅母及比丘尼。

持杖女、粥、母亲,以及阎浮树、牛,为阴性词之集合。

阴性终

中性

次说中性名词。

以a结尾的中性名词,如citta(心)一词。

如前一般,此处依格尾变化生成“citta si”——

而“于中性词及以a结尾者,恒常如是”这一规则亦持续适用。

195Siṃ.

“si”与“aṃ”——此为二词。凡以a结尾的中性词,其后的单数体格语尾si恒常变为aṃ,并依元音省略、恢复原形等规则,遂成cittaṃ。

在复数中,“从中性词,yonaṃ变为ni”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196凡以a结尾者,恒常如此。

对于以a结尾的中性名词,词尾yonaṃ恒常变为ni。在“sabbayonīnamāe”中,ni有时带ā音。在别处,则依“yosu kata”等规则而作长音变化。例如:citta → cittā / cittāni。

yonaṃ 成 ni 位、并成 ā 与 e 时,纵已成立(siddha),亦无分别;

自“ato nicca”起首,此处之 āettaṃ 唯于某些情形方有。

呼格发生元音省略(galopa):he citta, he cittā, he cittāni。在宾格中,ni有时转为e音。cittaṃ, citte, cittāni。其余变化与purisa一词相同。

其他诸词亦然。

功德、恶、果报、色、资具等词,

耳、鼻、乐、苦之因

布施、戒、财富、禅那、眼

根、岸、力、网、吉祥

莲花、相、面容、肢节、水生莲花,

沙洲、谷物、黄金、足之不死甘露

莲花、色、墓园、林、武器

心、衣、布、族根。

眼、面、车乘、感兴语、阶梯、饮;

家、世间、金属、火炭、喙、卵、座。

作、死、智、所缘、林、救护。

行、城、岸、伞、孔、水。

等等。

“业”这个词在第三格单数等形式中的形态变化。

业(单数主格)、诸业(复数主格)、业啊(单数呼格)、诸业啊(复数呼格)、业(单数宾格)、诸业(复数宾格)。

“vā、u、nāmhi、ca”等规则继续适用。

197以及非以“业”结尾者。

以“业”声结尾者,在nāmhi语尾前,u和a可有替换。以“anta”一词的摄取,也说明了以thāma等结尾者。以“ca”一词的摄取,以yuva、maghavā等结尾者在nāsu等语尾前有时变为ā。如:kammunā、kammanā、kammena(或),kammehi、kammebhi。

在sasmā等语尾中,依据“u nāmhi ca”此规则中的ca一词,以puma、kamma、thāma等结尾者在sasmā等语尾前可有cu音。如:kammuno kammassa, kammānaṃ, kammunā kammā kammamhā kammasmā, kammehi kammebhi, kammuno kammassa, kammānaṃ。

于格中,在“brahmato tu smiṃnī”这条规则里,“tu”字表示有时可用“ni”。因此,“业”一词的变格为:kammani, kamme, kammamhi, kammasmiṃ, kammesu。

如是,“以力量”作 thāmunā、thāmena 或 thāmasā;“力量之”为 thāmuno、thāmassa;“从力量”为 thāmunā、thāmā。“以路程”为 addhunā,“路程之”为 addhuno 等,其余类推。

“具德”一词接主格单数语尾“si”时,前述“连同语尾变化”及“ntu词尾在si前”等规则亦于此适用。

198【第一百九十八则】于中性词中,用“aṃ”。

与中性词相关联、带有格后缀的“ntu”后缀,在主格单数后缀“si”时变为“aṃ”。例如:guṇavaṃ cittaṃ(具德之心)。

而在接复数主格后缀“yo”时,依“ntussanto yosu cā”的规则,词尾变为“ant”,并加入“i”。故而有 guṇavanti、guṇavantāni 等形式,其余可类推而知。

“去者”(gacchanta)接主格单数后缀“si”时,依“simhi gacchantādīnaṃ ntasaddo a”规则,词尾变为“aṃ”,故有 gacchaṃ、gacchantaṃ;复数主格则为 gacchantā、gacchantāni。

以 a 结尾者。

以 ā 结尾的中性词,例如“assaddha”(无信)。

当“assaddhā”处于句中时——

依“复合词”规则,再依“中性词中元音缩短”规则,复合词末的音节得以缩短;因是复合词,故获得名词之称,进而衍生出格尾等。其余与“citta”相同。

例如:assaddhaṃ kulaṃ(无信之家),assaddhā assaddhāni kulāni(无信之诸家)等。

同样地,“口鼻”一词也是如此。因其为相违释复合词,具有单一性,故在一切格中均用单数。其变格为:mukhanāsikaṃ(口鼻,单数主格/宾格),he mukhanāsika(口鼻,呼格),mukhanāsikaṃ(口鼻,单数宾格),mukhanāsikena(由口鼻,单数具格)等。

以ā音结尾者。

以 i 音结尾、属中性的“骨”字(aṭṭhisaddo)。

依格等词尾生起后,复将词尾消去,即成 aṭṭhi。

“或者”(vā)这一规则继续有效。

199217,199。中性词干后,复数主格与宾格的词尾 yo 变为 ni。

于中性词之后,所有 yon 词尾亦可变为 ni。

aṭṭhīni(诸骨);其余场合,y 词尾必定脱落,且元音延长,成为 aṭṭhī;如是,呼格有 he aṭṭhi, he aṭṭhī, aṭṭhīni;宾格有 aṭṭhiṃ, aṭṭhī, aṭṭhīni;具格 aṭṭhinā 等,其变格与 aggi 词相同。

同样地,satthi(腿)、dadhi(酪)、vāri(水)、akkhi(眼)、acchi(眼)、acci(火焰)等词也是如此。

以i音结尾者。

以ī音结尾、属中性名词的“带来安乐者”(sukhakārī)。

此处,“带来安乐者”一词因属中性,故在si词尾上依“agho rassa”等规则发生元音缩短,随后词尾脱落。其变格如下:sukhakāri dānaṃ(带来安乐的布施,单数主格);sukhakārī, sukhakārīni(复数主格);he sukhakāri(单数呼格);he sukhakārī, he sukhakārīni(复数呼格);sukhakārinaṃ, sukhakāriṃ(单数宾格);sukhakārī, sukhakārīni(复数宾格)等。

其余与 daṇḍī(杖)一词相同。同样地,sīghayāyī(速行者)等也如此。

以 i 结尾者。

以 u 结尾的中性名词 āyu(寿命)。其变格方式与 aṭṭhi(骨)一词完全相同。

āyu、āyū、āyūni;he āyu、he āyū、he āyūni;āyuṃ、āyū、āyūni;āyunā、āyusā——依“意等群”而成立。āyūhi、āyūbhi;āyuno、āyussa;āyūnam 等。

同样地,cakkhu(眼)、vasu(财)、dhanu(弓)、dāru(木)、tipu(锡)、madhu(蜜)、hiṅgu(阿魏)、siggu(木槿)、vatthu(处)、matthu(凝乳)、jatu(漆)、ambu(水)、assu(泪)等词也是如此。

以 ū 结尾者。

以ū结尾的中性词gotrabhū(种姓)。

Gotrabhū si,因为中性,元音缩短,si脱落。Gotrabhu cittaṃ, gotrabhū gotrabhūni, he gotrabhu, he gotrabhū he gotrabhūni, gotrabhuṃ, gotrabhū gotrabhūni, gotrabhunā等——阳性变化与abhibhū(胜者)一词相同。

同样的,对 abhibhū(胜者)、sayambhū(自在者)、dhammaññū(知法者)等词,也是如此。

以 u 结尾者。

cittagu(意为“有斑纹牛之族”)一词,是以 o 音结尾的中性词。

在表达“此族之牛有斑纹”(cittā gāvo assa kulassā)的意义时,作有财释。依“中性时元音缩短”(saro rasso napuṃsake)的规则,o 音因发音部位与努力相近而缩短为 u 音。接着产生名词格语尾(syādi)等,并发生语尾省略(silopa)。例如:cittagu kulaṃ,以及 cittagū、cittagūni 等形式,其变格与 āyu(寿命)一词相同。

以 o 结尾者。

心、业、无信、骨、作乐者,

寿、种姓、知法、知心者,此诸词皆属中性。

中性词性终

一切代名词

接着讲述一切代名词。

一切、哪个、哪些、两者、其余、另外、某一、任一、先、后、次、右、上、下、那、彼、此、此、某、何、一、二、三、四、你们、我们——这二十七种是一切代名词,因其为一切代名词,故有三性。

其中,“一切”一词意指无余。当它表示阳性特定意义时,则有词形变化。如前所述,生起格语尾,“so”中的 o 字母,以及元音省略等后续规则。一切人。

在复数中,“一切”与“那”等词,依“随他名使用”的规则,一切等词得一切代名词之称。

继而,“那”字现起。

一切代名词中,此为第一格。

一切阴性、阳性、中性之名称,皆是一切代名词。于这一切称为一切代名词的性中,从“a”音之后,第一格“那”字即出现。例如“一切人”。

在复数形式中,若取“所有者”之义,则称为“他人缘合”,即对于所有者名词的认知。

呼!一切(女性呼格)、呼!一切(男性呼格)、一切(中性主格)、一切(男性主格)、以一切(具格)、从诸一切(从格)等。

当第四格单数以āya替代的形式出现时——

“ato, ā e, smāsmiṃnaṃ, āya catutthekavacanassā”等句亦继续适用。

201且唯从这些代词。

对于以a结尾的代词之后的smā、smiṃ等,以及第四格单数的ā、e、āya等替代,皆不发生,故无āya替代。ca字是为在某些处遮除否定而设,由此,对于pubbādi等词,smā、smiṃ的ā、e替代得以发生。一切(中性单数主格)。

“akāro, e”等句亦随之延续。

202第102条,第202节。一切代词在构成“南”格时,亦同。

一切代词的末尾 a 音,于语尾 naṃ 中即转为 e。

“从代词”一句亦同此理。

203于一切代词之后,naṃ 变为 saṃ、sānaṃ。

于一切代词之后的 naṃ 词尾,有 saṃ、sānaṃ 等替代形式。

一切(代词)的:sabbesaṃ/sabbesānaṃ(属格复数)、sabbasmā/sabbamhā(从格单数)、sabbehi/sabbebhi(具格复数)、sabbassa(属格单数)、sabbesaṃ/sabbesānaṃ(属格复数)、sabbasmiṃ/sabbamhi(处格单数)、sabbesu(处格复数)。

在阴性中,依“itthiyamato āppaccayo”而有 āp 词缀。除 sa、naṃ、smiṃ 的语尾变化外,其余与 kaññā 词相同。sabbā pajā, sabbā sabbāyo, he sabbe, he sabbā sabbāyo, sabbaṃ, sabbā sabbāyo, sabbāya, sabbāhi sabbābhi。

在第四格单数中,依“sabbanāmato vā”,此形式源自 sabbato,故此处亦作“sabbato”。

204对于 ghapata、smiṃ、sa 等词,得 saṃ、sā 作为替代。

对于 sabbato(即一切代词)、ghapa 之标记、smiṃ 及 sa 诸项,依次有 saṃ、sā 等替代形式,或作此。

“saṃsāsvekavacanesu ca”这一规则仍得适用。

205gho 变为短音。

以 gha 为标识的 ā 音,在 saṃ、sā 等单数语尾变化之前,变为短音。

“sāgamo”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206且于 saṃ、sā 等单数语尾中。

当 saṃ、sā 等居于单数位的语尾接在词干之后时,要增入 s 音。

sabba 的(相关形式):sabbassā、sabbāya,sabbāsaṃ、sabbāsānaṃ,sabbāya,sabbāhi、sabbābhi,sabbassā、sabbāya,sabbāsaṃ、sabbāsānaṃ。

在 smiṃ 语尾的情形中,“从一切代词”与“从 ghapa”的规则继续适用。

207以 netā 等词为例,其 smiṃ 格位语尾转为 āya。

对于这些被称为 ghapa 的一切代词,其后所接的 smiṃ 语尾并不会出现 āya 等替代形式,因此没有 āya 的变化。而根据“或可”的补充规则,有时亦会出现,例如 dakkhiṇāya、uttarāyā 等。

其替换后的形式为:sabbassaṃ、sabbāyaṃ、sabbāsu。

中性词形:sabbaṃ cittaṃ、sabbāni;呼格:he sabba、he sabbāni;业格:sabbaṃ、sabbāni。其余变化可参照阳性词形类推。

同样,像katarā这样、乃至以aññatama结尾的词,其三性词形变化的方法亦应如此了知。

其中,katarā与katama是表示疑问的词。

ubhaya一词指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集合体。

itara一词表示与前述相对者。

añña一词表示“其他”“另外的”。

aññatara与aññatama二词表示不确定义。

于此,“yo, sabbanāmakārate paṭhamo”这一规则亦得延续。

208或处于双复合位置。

在双复合位置时,从一切代词词基之后,第一个语尾 yo 变为 ettaṃ 形,或如此。例如:kataro 与 katamo 合成 katarakatame 或 katarakatamā 等。

pubbādayo(前等)这一类词,是表示方位等确定意义的词语。

pubbo kālo(前时)。就复数而言:“从动词根、语基之后,诸缘(paccayā)”这一句里说明的是“parā”(之后),依据这一说明,随 pubbādi(前等)等词而来的 yo 语尾,其替代形式可以带 e 音。

pubbe(前)的变格为:pubbā, he pubba, he pubbe he pubbā, pubbaṃ, pubbe, pubbena, pubbehi pubbebhi, pubbassa, pubbesaṃ pubbesānaṃ。由于“Smāsmiṃnaṃ vā”规则,可有 ā 与 e 的替代形式。pubbā pubbasmā pubbamhā, pubbehi pubbebhi, pubbassa, pubbesaṃ pubbesānaṃ, pubbe pubbasmiṃ pubbamhi, pubbesu。

阴性词中:pubbā disā(东方)、pubbā pubbāyo 等,一切变格与 sabba(一切)一词相同。

中性词的变化:pubbaṃ ṭhānaṃ(前处)、pubbāni、he pubba、he pubbāni、pubbaṃ、pubbāni,其余形式与阳性相同。同样,para(后)、apara(后)、dakkhiṇa(右)、uttara(上)、adhara(下)等词也如此。

“从一切名词”与“双处”这两个主题继续有效。

209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

在双处复合中,从名词词基之后,除了ettaṃ之外,yo语尾不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因此没有saṃsāna等替代形式。例如:pubbāparānaṃ, pubbuttarānaṃ, adharuttarānaṃ。由“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这一规则,即使没有统领规则,也可通过关联将其用于第三格复合。例如:māsapubbāya, māsapubbānaṃ。

“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这一规则仍然适用。

210在多财释中也是如此。

在有财复合词中,所有代词的构词规则也并无别异。例如:piyapubbāya(对以前所爱者)、piyapubbānaṃ(以前所爱者们的)、piyapubbe(在以前所爱者中)。

通过加入“ca”一词,表明在有财复合词中,方位意义代词的代名词构词规则方始成立。

当表达南方与东方二者之间的区域这一意义时,构成有财复合词。例如:dakkhiṇapubbassaṃ(在东南之间)、dakkhiṇapubbassā(东南之间的);同样,uttarapubbassaṃ(在东北之间)、uttarapubbassā(东北之间的),等等。

当以“ya”、“eta”等词为起始时,其词形便不出现。“ya”一词表示不确定的意义。

有财复合词中,凡适用一切名词通则者,不应另立规则。例如:〔与格〕单数:为爱前者;〔属格〕复数:诸爱前者之;〔位格〕复数:于诸爱前者中。

“ta”、“eta”、“ima”、“amu”、“kiṃ”这些词,分别表示远指、近指、极近指、远指及疑问的意义。

这是关于“ta”词的变化。此处,“ta”与“si”——

“非中性词,在si语尾前,其词干末音变为sa”,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211“eta”与“ta”这两个词,若非中性,在si语尾前,其末音“ta”变为“sa”。例如:so puriso(那位男子)。

以上所述的‘ta’、‘eta’等词,当为非中性时,在si语尾前,其末音‘ta’变为‘sa’。例如:so puriso(那位男子)。

再者,“一切代名词”的统摄,以及从此处开始的“ta”等词的统摄,也同样适用。

212或者,在一切处,“ta”词中的“ta”变为“na”。

因此,此一切名称中的t音,于一切性中皆变为n音。即:ne te, naṃ taṃ, ne te, nena tena, nehi nebhi tehi tebhi。

且(经中)如是说:“于一切,或于彼,于一切处。”

213Sa、smā、smiṃ、saṃ、sā,即:彼、从彼、于彼、彼、彼(阴性)。

由此,“一切”此词的所有形式本身便含有 atta;或者说,在 sa、smā、smiṃ、saṃ、sā 等诸词中,不论何种性别,皆含有 atta。即:assa、nassa、tassa;nesaṃ、tesaṃ、nesānaṃ、tesānaṃ。

从“smāhi smiṃ naṃ mhā bhimhi vā”这一语句,便有“smā smiṃ naṃ, mhā mhī”之说。

214213. 并非由他们所造作的行相(na te mehi katākārehi)。

这些,凭借这些已作之相,于他方并不成为 smā、smiṃ、naṃ、mhā、mhi 等教法。

自然连声法则(Pakatisandhividhāna)。

其次,当连声运作时,便只说元音的自然状态。

并且说:“元音即是自然。”

35元音有时(kvaci)。

意思是:当元音之后接元音时,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因韵律差异或为便于发音,以及在不需连声之处——它们保持本来面貌,不发生省略或增音等变化。

其中,所谓“保持自然形态”是指:在呼格末尾、在“iti”一词中、在不护韵律时、在非复合词中、词末长音、名词词末的i与u音,以及在名词词末过去时等之前,如是等。

首先,在呼格末尾:如“katamā cānanda aniccasaññā, katamā cānanda ādīnavasaññā, sāriputta idhekacco, ehi sivika uṭṭhehi, upāsakā idhekacco, bhoti ayye, bhikkhu arogaṃ tava sīlaṃ, siñca bhikkhu imaṃ nāvaṃ, bhikkhave evaṃ vadāmi, pañcime gahapatayo ānisaṃsā”等例子中,保持原本形式,既不发生前部元音省略,也不插入y或v等音变。

通过“kvaci”一词,在“iti”中为守护韵律而产生连音,例如:sakkā devīti, namo te buddha vīratthu。

“在元音前”是指什么?例如:sādhu mahārājāti, evaṃ kira bhikkhūti。

在非复合词中,词末长音的实例如:āyasmā ānando gāthā ajjhabhāsi、devā ābhassarā yathā、tevijjā iddhippattā ca、bhagavā uṭṭhāyāsanā、bhagavā etadavoca、abhivādetvā ekamantaṃ aṭṭhāsi、gantvā olokento、bhūtavādī atthavādī、yaṃ itthī arahā assa、sāmāvatī āha、pāpakārī ubhayattha tappati、nadī ottharati、ye te bhikkhū appicchā、bhikkhū āmantesi、bhikkhūujjhāyiṃsu、bhikkhū evamāhaṃsu、imasmiṃ gāme ārakkhakā、sabbe ime、katame ekādasa、gambhīre odakantike、appamādo amatapadaṃ、saṅgho āgacchatu、ko imaṃ pathaviṃ viccessati、āloko udapādi、eko ekāya、cattāro oghā。

不变词当中也同样如此:are ahampi、sace imassa kāyassa、no abhikkamo、aho acchariyo、atho anto ca、atha kho āyasmā、atho oṭṭhavacittakā、tato āmantayī satthā。

通过“kvaci”一词的涵摄,在“akāra”“itī”等情形中也发生连音。例如:āgatattha、āgatamhā、katamāssu cattāro、appassutāyaṃ puriso、itthīti、ca marīva、sabbeva、sveva、eseva nayo、parisuddhetthāyasmanto、nettha、taṃ kutettha labbhā、sacesa brāhmaṇa、tathūpamaṃ、yathāha。

所谓“非复合词”(asamāseti)是指哪些呢?例如:jivhāyatanaṃ, avijjogho, itthindriyaṃ, abhibhāyatanaṃ, bhayatupaṭṭhānaṃ。所谓“未守护韵律”(acchandānurakkhaṇeti)是指哪些呢?例如:saddhīdha vittaṃ purisassa seṭṭhaṃ, yo missaro。

在名词词尾的i与u音变化的情形中,例如:gāthāhi ajjhabhāsi, pupphāni āhariṃsu, satthu adāsi。

此处“kvaci”所指为何?例如:manasākāsi。

36元音处于辅音之前时,保持原状。

诚然,元音在后续辅音前,大多保持原本形态,即没有因长音、短音或脱落而产生的变化。例如:accayo, paccayo, bhāsati vā karoti vā, vedanākkhandho, bhāgyavā, bhadro kasāmiva, dīyati, tuṇhībhūto, so dhammaṃ deseti。

原状连声规则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