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业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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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业缘

业缘有两种:俱生业缘与异刹那业缘。

于此,一切于三小刹中具足的善、不善、无记思,是俱生业缘。与思相应的所有心、心所法,与结生心同时生起的业生色法,以及在生命流转期间的一切心生色法,是此缘的缘生法。

过去的善、不善思,是异刹那业缘。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与心所法,以及一切业生色法,是此缘的缘生法。

以何种含义称为业?以作用殊胜的含义,称为业。思即是作用的殊胜,因为它在一切业中最为上首。当身、语、意诸业现前时,为了成就彼彼业,它策励、安排、组织相应诸法,令其一同发动,因此在一切业中最为上首。如此,由作用殊胜而称为业;或者,由造作之义而称为业。造作什么?造作身行、语行、意行。其中,所谓身行,即行走、站立、坐等,前进、返回等,乃至眼皮的开合;所谓语行,即发出言语的行为;所谓意行,即善思维或恶思维的行为,乃至五识的见、闻等。有情的一切这些行为,皆由此思所造作、所安排,因此思称为业。

与自己的缘生法一同生起,故称“俱生”。既是俱生亦是业,故称“俱生业”。作为俱生业而为缘,即“俱生业缘”。也就是说,以俱生业的状态而为缘。

业生起于一个刹那,果报发生于另一个刹那,如此,其生起刹那各不相同,故称“异刹那”。既是异刹那亦是业,故称“异刹那业”。异刹那业为缘,故称“异刹那业缘”。以上即“以异刹那业缘的状态为缘”之义。圣道相应的思,于自身灭尽后的无间,便生起作为果报的圣果,此亦属异刹那。

在此,一个布施的善思,对于与之俱生的心、心所,以及表现为身行、语行的心生色,是俱生业缘。该思对于未来相隔一段时间后生起的果报蕴与业生色蕴,是异刹那业缘。如此,一个达到业道程度的善行或恶行之思,于两个时间、以两种缘力,作为两组缘生法的缘。

在此异刹那业缘中,业是指一种特定的作用。此作用即使在思灭去之后亦不灭去,仍随逐于该心相续。当获得成熟的机会时,这特定作用便于死心之后的无间,成为一个自体而成熟、显现。若未得机会,则随逐该相续百生、千生、百千生。而广大业若获得机会,则在第二生于梵天界中成为一个梵天自体而成熟、显现。然而,由于该业已完全成熟,故在第二生即耗尽,此后不再随逐。业缘的解释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