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二次衍生·限量类

5. 派生 · 317 段

限量类。

495若表示“这是它的量度”,则加 ṇika 与 ka 后缀。

就“这是它的量度”这一意义而言,从第一格词干后加 ṇika 和 ka 后缀。所谓 parimāṇa(量度),意即“以此而量度”。

若以 doṇa(桶)为量度,则为 doṇika(一桶量的)。同样地,有 khārika(一驮量的)、kumbhika(一罐量的)。若以 asīti vassāni(八十岁)为量度,则为 āsītika(八十岁的),指年龄。同样地,有 nāvutika(九十岁的)。若以 upaḍḍhakāya(半身)为量度,则为 upaḍḍhakāyikaṃ(半身大的),指枕头。若以 dve(二)为量度,则为 dukaṃ(二合一的)。同样地,有 tikaṃ(三合一的)、catukkaṃ(四合一的)、pañcakaṃ(五合一的)、chakkaṃ(六合一的)、dvittaṃ(二重的)、dasakaṃ(十合一的)、satakaṃ(百合一的)。

496从 ya、ta、eta 等词之后,加 ttaka 后缀。

在表示“这是它的量度”这一意义时,从 ya、ta、eta 等词后,生成有别于 sadisa(相似)的 ttaka 后缀。

“具有何等量度”之义即为 yattakaṃ(多少)。同样地,tattakaṃ(那么多)也是如此。

497在 ttaka 之前,etassa 变为 eṭa。

当后接 ttaka 后缀时,etassa 变为 eṭa。

“这是它的量度者”为 ettakaṃ(这么多);“以何为量度者”为 yāvattakaṃ(多少)。同样地,还有 tāvattakaṃ(那么多)、etāvattakaṃ(这么多)。而根据“yatetehi”这一说法,yāva、tāva、etāva 也被涵盖在内。

498于 sabba 以及 yāva、tāva 等词后加 ṭāvantu 后缀。

在“这是它的量度”的含义中,从 ya、ta、eta 以及 sabba 等词之后,加上后缀 ṭāvantu,并且该后缀有两种形式。

“以全部为量度者”即 sabbāvantaṃ(全量的),含义为 sabbāvā;阳性、复数、体格 sabbāvanto,[阳性、]复数、[依主释]义 sabbāvantā;阴性、单数、体格 sabbāvatī,如 sabbāvantī parisā(全体大众)。同样地,还有 yāvā、yāvantā、yāvanto、tāvā、tāvantā、tāvanto、ettāvā、ettāvantā、ettāvanto 等。

在有些地方,据大语法家之说,会省略一个字母 t,例如:yāvatako kāyo(如身之量),tāvatako byāmo(如寻之量),yāvatikā yānassa bhūmi(车乘之地有几何)。

499kiṃ 词后加 rati、rīva、rīvataka、rittaka 这些后缀。

在表达“这是它的量度”这一意义时,kiṃ 词后出现这四种后缀。

500遇有以 r 为后续成分时,词末的 sarādi 等音删除。

当词尾带r的后续语素出现时,词末的元音等(sarādi)即被省略。所谓ādi一词,亦涵盖了词末的辅音。依据经文的分疏,还有rīvantu和rittāvantu等后缀。

“以何为量度者”即kati(多少)。如:“五蕴中,多少是善,多少是不善?”“比丘,你多少岁?”“世尊,我一岁。”“以何为量度者”即kīvaṃ(多少),如:“从此处到村庄有多远?”同理,还有kīvatakaṃ(多少)、kittakaṃ(多少)。

就rīvantu后缀而言,例句为:“愿乞求者们有多少?”

关于 rittāvantu 后缀:‘何种程度上,有诸蕴的施设?’‘尊者,何种程度上,被称为色?’‘尊者,何种程度上,被称为魔?’

关于 ṭāvantu 后缀,依前经所说:‘至此程度,有诸蕴的施设;至此程度,被称为色;至此程度,被称为魔。’

501于量度义中,加 matta 后缀。

所谓 māna(量),即‘依此被量度’之义。此量有二种:ummāna(上量)与 parimāṇa(周量)。向上量度者为 ummāna,其余的量度则为 parimāṇa。然而在此经中,由于是通称,故二种含义皆可适用。在二种量度之中,就表达手等含义的词而言,于‘这是它的量度’这一意义中,加 matta 后缀。

‘以手为量度者’,即是 hatthamattaṃ(一手量);‘以两手为量度者’,即是 dvihatthamattaṃ(两手量);‘以两指为量度者’,即是 dvaṅgulamattaṃ(两指量)。同理,有 caturaṅgulamattaṃ(四指量)、vidatthimattaṃ(一搩量)、yojanamattaṃ(一由旬量);‘以三由旬为量度者’,即是 tiyojanamattaṃ(三由旬量);又有 nāḷimattaṃ(一升量)、patthamattaṃ(一钵量)、doṇamattaṃ(一桶量)。所谓 pala(钱),是指称为 ummāna 的特定重量单位,‘以此钱为量度者’,即是 palamattaṃ(一钱量);pañcamattaṃ(五量),如 pañcamattehi bhikkhusatehi saddhiṃ(与五百位比丘一起)、tiṃsamattaṃ(三十量)、saṭṭhimattaṃ(六十量)、satamattaṃ(百量)、sahassamattaṃ(千量)、koṭimattaṃ(千万量)、kumbhamattaṃ(瓶量)、cāṭimattaṃ(罐量)、hatthimattaṃ(象量)、pabbatamattaṃ(山量)等。

或者,‘mattā’是表示量度的同义词,‘手为其量度者’,即是 hatthamattaṃ。同样地,dvihatthamattaṃ 等复合词的构成也是合理的。不过,通过不作区分的转喻,将‘手之量度’径直称为‘手’,便得以成立‘dvihatthaṃ vatthaṃ(两手宽之布)、doṇo vīhi(一桶之米)、doṇo māso(一桶之绿豆)’等说法。

502在表示上方、量度之义中,有 taggha 后缀与 matta 等后缀。

那些出现在‘上方、量度’这一意义中的词,在表示‘这是它的量度’之义时,有 taggha 后缀与 matta 等后缀。

‘以膝为量度者’,意为 jaṇṇutagghaṃ(齐膝高的)、jaṇṇumattaṃ(齐膝量的)。

503从 purisa 词后亦可加 ṇa 后缀。

在表示“上量”之义时,从 purisa 词后加 ṇa 后缀,也加 taggha 和 matta 后缀。

四肘为人量,称 porisaṃ;同理有 tiporisaṃ(三人量)、sataporisaṃ(百人量)、gambhīraṃ(深量)等。同样,purisatagghaṃ(人之价值)、purisamattaṃ(人之量),以及向上伸展手臂合计五肘为人量,称为 porisa。又“ekūnatīso vayasā”(年二十九)中,其寿命量为二十九年,故称 ekūnatīso。如是,vīso(二十)、tīso(三十)、cattālīso(四十)、paññāso(五十),以及 sahasso(千)、dvisahasso(二千)、dasasahasso(一万)梵天神等,皆由 ṇa 词缀构成。在此,“sahassaparimāṇaṃ cakkavāḷaṃ assāti sahasso”(拥有千量轮围界者为千)等,即通过 ṇa 词缀而成。

限量类终

数目类。

504于无助伴之义,由“ka”而成“ekā”。

于无助伴之义,从“ekamhā”(即“从一”)得“ka”,或成“ākī”。

Asahāyo(无助伴)即eko(一)、ekako(单独)、ekākī(孤独),或即称eko。

在阴性中,变为 ekikā、ekākinī 或 ekā。依“adhātussa ke”这条经文,阴性词干后接 ka 时,词干末的 a 转为 i。

505dviti(第二)由 catūhi(四)而成 tīyatthā(第三义)。

由彼四者补足此(第三)之义,故成为 tīyo(第三)与 attho(义)。

506在 tīye(第三处格)中,dvitīnaṃ(第二的属格)变为 dutā。

在 tīye(第三)之后为 dvi(二);对于 tisaddānaṃ(三音词的属格),则为 du(二)。这些就是它们的形式。

二(dvi)的序数:阳性为 dutīyo、阴性为 dutīyā、中性为 dutīyaṃ。同样,三的序数:阳性为 tatīyo、阴性为 tatīyā、中性为 tatīyaṃ。四的序数:阳性为 catuttho、阴性为 catutthī、中性为 catutthaṃ。

507对于ma(词缀)、五等(pañcādi)及kati(多少)

从五等(pañcādi)及kati(多少),当表示它们的序数义时,便出现mo(词缀)。

pañcamo(第五,阳性)、pañcamī(第五,阴性)、pañcamaṃ(第五,中性)。依此类推,有sattama(第七)、aṭṭhama(第八)、navama(第九)、dasama(第十)、ekādasama(第十一)等。kati(多少)的序数形式为katimo、katimī、tithī。

508或者,其序数形式(pūraṇa)从‘十一’等开始。

意为‘以此完成’,故称为pūraṇa(序数);在‘从十一等开始的序数’这一意义上,字母ṭ的增入(ṭānubandha)并无词缀,或视作一种词缀。

十一的序数形式是ekādaso(阳性)、ekādasī(阴性)、ekādasaṃ(中性),或作ekādasamo。同样地,十二的序数为dvādaso、dvādasamo,十三为teraso、terasamo,十四为cuddaso、cuddasamo,十五为pañcadaso、pañcadasamo、pannaraso、pannarasamo,十六为soḷaso、soḷasamo,十七为sattaraso、sattarasamo,十八为aṭṭhāraso、aṭṭhārasamo。

509在 ṭe 中,satissa(即‘六’的属格形式)变为 tissa。

当 ṭe 位于其后时,satissa 的 ti-音脱落,从而成为 vīsati;而对于 tīsatīnaṃ(‘三十’的属格),则发生 tissa 的脱落。

如是则有:ekūnavīso(十九)、ekūnavīsatimo(第十九)、vīso(二十)、vīsatimo(第二十)、tīso(三十)、tīsatimo(第三十)、cattālīso(四十)、cattālīsamo(第四十)、paññāso(五十)、paññāsamo(第五十)。从 saṭṭhyādi(六十等)起,依前述经文规则而有 mo 词缀,故说:saṭṭhimo(第六十)、sattatimo(第七十)、asītimo(第八十)、navutimo(第九十)。

510以及 satādīnaṃ(即“百等”的属格)。

对于 satādi(百等),在表示其序数义时,会附加词缀 mo,同时“百等”的词末变为 itta。

“百”的序数是 satimo(第一百)、dvisatimo(第二百)、tisatimo(第三百)、sahassimo(第一千)。

511从cha(六)得到ṭṭha、ṭṭhamā等形式。

从cha而来的“完成其义”这个含义中,出现了ṭṭha、ṭṭhamā。

chaṭṭho(第六,阳性)、chaṭṭhī(第六,阴性)、chaṭṭhaṃ(第六,中性)、chaṭṭhamo(第六,阳性)、chaṭṭhamī(第六,阴性)、chaṭṭhamaṃ(第六,中性)。

512当数词以 saccu、tīsa、āsa、dasa 结尾,并表达“较此百千更多”之义时,带有 ṭa 词缀。

当数词以 sati、uti、īsa、āsa、dasa 结尾时,它们表示“较此百千更多”之义;在此义中,附有 ṭa 词缀,但并非真正的后缀。

此处,“satasahasse”一词,意指“在百中”或“在千中”。

在此,“千”(sahassa)一词,也涵盖了千、一万、十万、百万。

dasantā(十末)、satyanta(百末)、īsanta(四十末)、āsanta(五十末)、utyantā(九十末)——应当如此了知其次第。

其中,十(dasa),以及从十一(ekādasato)起直到十八(aṭṭhārasā)的这九个数字,称为“十末”(dasantā)。

vīsati(二十)、从ekavīsatito(二十一)起乃至aṭṭhavīsatiyā(二十八)之九数,及tīsati(三十)、从ekatīsatito(三十一)起乃至aṭṭhatīsatiyā(三十八)之九数,名为satyantā(百末)。

cattālīsa(四十)、从ekacattālīsato(四十一)起乃至aṭṭhacattālīsāya(四十八)之九数,名为īsantā(四十末)。

paññāsa(五十)、从ekapaññāsato(五十一)起乃至aṭṭhapaññāsāya(五十八)之九数,名为āsantā(五十末)。

navuti(九十),以及从ekanavuti(九十一)起至aṭṭhanavuti(九十八)这九个数,名为utyantā(九十末)。

其余ṭṭhuntā(六十末)与tyantā(七十末)也包含在此。ṭṭhuntā即saṭṭhi(六十)及从ekasaṭṭhi(六十一)等九个数。tyantā即sattati(七十)及从ekasattati(七十一)等九个数,以及asīti(八十)及从ekāsīti(八十一)等九个数。

dasantā(十末)中:比百多十者,即是dasasata(一千)。以此类推,dasasahassa(一万)、dasasatasahassa(百万)。比百多十一者,即是ekādasasata(一千一百)。以此类推,ekādasasahassa(一万一千)、ekādasasatasahassa(百一十万)。如是而有dvādasasata(一千二百)等。

在satyantā(以-tyantā结尾)中——于ṭ处脱落ti音,二十超过一百者,称为vīsasataṃ(一百二十)。以此类推,有ekavīsasataṃ(一百二十一)、dvāvīsasataṃ(一百二十二)等。三十超过一百者,称为tīsasataṃ(一百三十)。以此类推,有ekatīsasataṃ(一百三十一)、dvattīsasataṃ(一百三十二)等。此规则亦适用于千。

在īsantā(以-īsantā结尾)中——四十超过一百者,称为cattālīsasataṃ(一百四十)。以此类推,有ekacattālīsasataṃ(一百四十一)、dvecattālīsasataṃ(一百四十二)等。此规则亦适用于千。

在āsantā(以-āsantā结尾)中——凡比一百多出五十的数,即称为paññāsasataṃ(一百五十);以此类推,有ekapaññāsasataṃ(一百五十一)、dvepaññāsasataṃ(一百五十二)等。此规则也适用于千。

于ṭṭhuntā(六十末)中:六十超过百,即为saṭṭhisataṃ(一百六十)。同样,ekasaṭṭhisataṃ(一百六十一)、dvāsaṭṭhisataṃ(一百六十二)等。此规则亦适用于千。

于tyantā(七十末)中:应当说七十超过、七十一超过、八十超过、八十一超过等。

于utyantā(九十末)中:九十超过百,即为navutisataṃ(一百九十)。同样,ekanavutisataṃ(一百九十一)、dvenavutisataṃ(一百九十二)等。此规则亦适用于千。

又或谓“十末”,即从一算起,共计十数。

所谓“百末”,即从十一算起,共计二十数。

所谓“īsantā”,即从三十一算起,共计十数。

所谓“āsantā”,即从四十一算起的十个数。

当知ṭṭhunta、tyanta与utyanta,亦应如此理解。

若某百中多一,此即一百零一,如圣典所言:“此处一百零一刹帝利已说,令有声誉者随行”。若某百中多二,此即一百零二。一切皆应依此类推,此法式甚为明晰。

然而,正如“一与十为十一”或“比十多一为十一”得以成立,同样地,当说“十与百为一百一十”或“比百多十为一百一十”等时,所有这些规则皆依复合词而成立。

其中,“二百为二百、三百为三百”等,“二千为二千、三千为三千”等,以及“二十万为二十万、三十万为三十万”等,皆依双数复合词而成立。

513表次数的数词后加 kkhattuṃ。

表示次数的数词可添加 kkhattuṃ 词缀。

二次为dvikkhattuṃ。如此,三次、四次、五次、十次、百次、千次。

514从 kati 词后

与次数相关的kati词后加kkhattuṃ。“多少次”即为katikkhattuṃ。

515当bahu词与次数相关且有紧接关系时,则加dhā与kkhattuṃ。

与次数相关的bahu词,若有紧接关系,则加dhā及kkhattuṃ。

bahuvārā、bahukkhattuṃ,用bahu一词表示多次,即anekavārā、anekakkhattuṃ。同样,bahuvārā、bahudhā即多次,anekavārā、anekadhā也是多次。所谓“紧接性”,是指次数之间的紧密相邻:一日中多次进食、以多种方式进食时,便使用这些词缀;若次数相隔遥远,则不用这些词缀,因此一个月中多次进食不适用。

516或者 sakiṃ。

在表示“一次”的意义上,sakiṃ 是不变词,或亦可。

“sakiṃ”指进食一次,即仅一次进食。

数目类终

小类。

方式类。

517于数词后附加 dhā。

表示方式时,在表数词后附加 dhā。

以两种方式为dvidhā。如此,三种、四种、五种、十种、百种、千种、多种、一种、多种。

518或在eka后加jjhaṃ。

表方式义时,可从eka词干后加jjhaṃ。

以“一种方式”说为 ekajjhaṃ 或 ekadhā。

519在 dvi、ti 之后加 edhā。

从 dvi、ti 等词之后,表方式义时,可加 edhā。

dvedhā(两种方式)、tedhā(三种方式),或 dvidhā(两种方式)、tidhā(三种方式)。

520表示方式义时,于“一切”等词后,加词尾“thā”。

多种类别,或共性的区分,或特殊的种类,即称为“方式”。在sabba等词之后,于方式义加thā。

以一切方式,以一切种类,为 sabbathā(以一切方式);以何种方式,以何种种类,为 yathā(以何种方式)。同样地,tathā(如此)、aññathā(别样)、ubhayathā(俱二方式)、itarathā(以其他方式)。

521为 kathaṃ(如何)、itthaṃ(如是)。

在表示方式的格中,这些词构成不变词。

“以何种方式”即kathaṃ,“以此方式”即itthaṃ。依此经,kathaṃ是由kiṃ变为ka后加上thaṃ词缀构成,itthaṃ则是由ima变为i后加上tthaṃ词缀构成。

522tabbati,表种类。

“有彼方式者”为tabba,在此基础上成tabbati,指具有方式的事物,这就是它的含义。从表彼共性的词后,加tabbati词缀,表种类。

特别相称的贤者,称为paṭujātiyo;特别柔软的事物,称为mudujātiyaṃ。

523so,表示分布与方式。

在分布义与方式义中,带有词缀so。

表遍取义时——

逐句诵,为padaso诵读;逐块制,为khaṇḍaso制作;逐份分配,为bilaso分配,等等。这里,“逐句”等是动作的差别,用第二格。

表方式义时——

puthuso 指“以种种方式”,sabbaso 指“以一切方式”,如这些等。

而 yoniso、upāyaso、ṭhānaso、hetuso、atthaso、dhammaso、suttaso、anubyañjanaso 等词,依大注书,乃是第三格单数的词形。同样,还有 dīghaso、oraso 等。

如是,方式类。

族类。

524于 pitṛ 词之后,若表“他的兄弟”之义,则加后缀 reyyaṇa。

由pitu一词,若欲表示“他的兄弟”之义,则附加后缀reyyaṇa。

父亲的兄弟称为petteyyo。依“rānubandhentasarādissā”规则,u应去除,t应叠写。

525从mātṛ和pitṛ之后,若表“姊妹”之义,则附加cha。

在“母”(mātā)与“父”(pitā)之后,若表“姊妹”之义,则附加cha。

母亲的姊妹称为mātucchā,父亲的姊妹称为pitucchā。

526在mātā与pitā之后,若表“他们的父母”之义,则加āmaho。

在mātā、pitū之后,若表“他们的父母”之义,则加āmaho。

母亲的母亲,称为mātāmahī;母亲的父亲,称为mātāmaho;父亲的母亲,称为pitāmahī;父亲的父亲,称为pitāmaho。

如是,族类之聚集。

有益、善、应供之聚集。

527表hita之义,加后缀reyyaṇa。

于 mātā、pitū 之后,在“对他们有益”之义中,加 reyyaṇa。

对母亲有益者称为 metteyyo,对父亲有益者称为 petteyyo。于父母处善行者。

528于 hita 之义,加 iya。

在“对它有益”的意义上,加后缀 iya。

对取蕴有益,即 upādāniyaṃ。同样地,oghaṇiyaṃ、yoganiyaṃ、ganthaniyaṃ、nīvaraṇiyaṃ 也是如此。在《经分别》所释之义外,其他义中也加 iya,如同一母所生者为 sodariyo。

529从眼等词根之后,加 ssa。

在表达“对它有益”的意思时,于“眼”等词之后加ssa。

对眼有益之物称为cakkhussaṃ,即令容貌端严之色与眼药;对寿命有益之物称为āyussaṃ,即增长寿命的方法。

530在表达“于彼为善”的意思时,加ṇya。

在“于彼为善”的意义上,加ṇya。

于集会中是善的,称为sabbho;“善”即善巧、适宜或有益。对朋友有益的,称为mettaṃ。在经分别之外,也加ṇya,如“运载车辆”为racchā,即车道。

531于kamma词干后,加niya、ññā。

在“于彼为善”的含义中,从kamma一词之后,附加niya、ññā。

于业中为善者,称为“业善”、“业堪任”。

532五三二、说法者等。

其中,在“善”的意义上,于 kathā 等词后加 iko 词缀。

于言语为善者,称善说者;于说法为善者,称善说法者;于战斗为善者,称善战者;于村落居住为善者,称善居村落者;于斋戒为善者,称善斋戒者。

533五三三:由 patha 等词加 ṇeyya 词缀。

此处,“善”(sādhu)之义,是由 patha 等词加上 ṇeyya 词缀而构成的。

在道路中为善的,称为路粮;这即是所说的财富,财富的主人是守护者;在守护者中为善的,称为善守护财。

534五三四、应受供养之义。

于 dakkhiṇā 一词,在应受供养的意义上,加 ṇeyya 词缀。

能受供养,故名为应供者。

535从以 tum 结尾的词干,加 āyo 词缀。

从以 tum 结尾的词干,表应受供养义时,加 āyo 词缀。

因应被杀死,故称 ghātetāyo;因应被生起,故称 jāpetāyo;‘jāpetu’即除去;因应令出家,故称 pabbājetāyo。依大规则,在 āya 词缀中,有 bindu 者之 u 被删除。

如是为有益、善、应供之聚集。

变化之聚集。

536五三六、于彼之变化、部分等义,加 ṇa、ṇika、ṇeyya、maya 词缀。

在“彼之变化”与“彼之部分”的意义上,加 ṇa 等词缀。所谓变化,即从某一本性进一步转成另一种状态。

优昙钵树的变化,称为优昙钵性的,如木炭、灰烬等;优昙钵树的部分,称为优昙钵性的,如叶等。鸽子的部分,称为鸽性的,如肉、血、薄膜等。

在 ṇika 词缀的情形中:棉的变化,称为棉制品,即线及布。

于 ṇeyya 词缀:羚羊之部分,称为 eṇeyya,即肉。蚕虫之变体,称为 koseyya,即丝线与布。

于 maya 词缀:草之变体,称为 tiṇamaya,即草制品。同样,有 dārumaya(木制品)、naḷamaya(竹制品)、mattikāmaya(泥制品);牛之变体,称为 gomaya,即牛粪。

537五三七.在 jatu 等词之后,加 maya 或 ṇa。

表示其变化或部分之义时,在 jatu 等词后加 maya 或 ṇa。

虫胶之变化,称为虫胶制品。

如是为变化之聚集。

差别之聚集。

538五三八、于比较级、最高级以及 issika、iya、iṭṭha 等词缀,表极度之义。

这些词缀表示极度之义。

恶者因极度而更恶,故称更恶者、最恶者、极恶者、较恶者、最极恶者;于阴性中为更恶者。于极度中亦有极度词缀,因极度而最极恶者,更最极恶者。

539从 vaccha 等词,为表示幼小之义,加 tara 词缀。

在表示“幼小”的一切意义上,于 vaccha 等词后附加 tara 词缀。

极幼小的犊牛,称为幼犊牛;在阴性中,称为幼母犊牛。在已达青春者当中,就青春的幼小程度而言,极幼小的公牛,称为幼公牛;就马性的幼小程度而言,幼马,称为幼马;在阴性中,称为幼母马。就能力的幼小程度而言,幼公牛,称为幼公牛。

540五四〇、在表示简择义时,于 kiṃ 一词后附加 tara 与 tama 词缀。

当要表达简择之义时,由 kiṃ 加上 tara、tama 词缀。

“诸尊中,谁是提婆达多?”“诸尊中,谁是祭祀施者?”依“kissa ko”经句,在 tara、tama 中,kissa 变为 ka。

如是为差别之聚集。

集合之聚集。

541五四一、表示集合义时,加 kaṇa、ṇa、ṇikā 词缀。

若表示“彼之集合”义,则使用词缀 kaṇa、ṇa、ṇikā。

先就种姓词缀结尾者而言:刹帝利之集合,名为刹帝利众;人之集合,名人众。

从 ukkhā 等词来看:诸公牛之集合,称公牛群;诸骆驼之集合,称骆驼群;诸羊之集合,称羊群。如是,王众、王子众、象众、母牛众亦复如是。食兔者,因食兔而得名;他们之集合,称食兔者群。占相者群。

在 ṇa 词缀中:敌众的集合,称为敌军。

在 ṇika 词缀中:糕饼的集合,称为糕饼群;鸟的集合,称为鸟群。

542五四二、由 jana 等词加 tā 词缀。

tā 词缀,用于表示“其集合”之义。

众生、王众、亲族众、村落众、友众;城镇居民之集合,曰城镇众等。

543在 ubha、dvi、ti 之后加上 aya 词缀,表示部分之义。

在 ubha、dvi、ti 后,若表“部分”之义,则加 aya 词缀。

具有两部分者,为“二分”;具有两部分者,为“二”;具有三部分者,为“三”;如三物、三宝;具有二或三部分者,为“二三”。

如是为集合之聚集。

给予、产生之聚集。

544第五百四十四条:在“由彼所给予”之义上,加 la、iya 词缀。

表示“由彼所给”之义时,加 la、iya 词缀。依大规则,dinna 一词转为 datta。

“由天所给”者,故名天给。其巴利文亦作 Devilo。天给,或提婆达多。

如是,有梵给、梵给、梵授;由湿婆毗瑟奴天王所给者,为湿婆给、湿婆给;阴性则为湿婆给、湿婆给;其中 sī 为长元音。

545于“由彼所生”之义,附加 ima 词缀。

于“由彼所生”之义,附加 ima 词缀而成。

由煮所生者,名为煮生;由泡沫所生者,名为泡沫生;由缠缚所生者,名为缠缚生。同样地,有穿孔生;由踝所生者,名为踝生;花鬘;由造作所生者,名为造作生,或人造生;依大规则,karaṇa 变为 kitta 及 kutta。由线区分者,名为可移动者、可带来者等,如是成立。

如是为给予、产生之聚集。

la、ita、ka 词缀类。

546五四六、在“依止于彼”的意义上,加 la 词缀。

在“依止于彼”的意义上,加 la 词缀。

依止于明(智)者,称为吠陀依(vedalla),其中 la 被重复;恶依止者,称为恶依止(duṭṭhulla)。诸如‘令人陶醉者、令人束缚者、令人昏迷者、令人染著者、应去者、应见者’等词,是在具格或处格的意义上,通过 anīya 词缀而成就的。

在“如烟状态”等词中:所谓“如烟状态”,是如同烟一般展现自身之义;天空亦属此类;“如烟状态”即是“如烟状态性”,于自性义上加 tta。同样地,“如暗状态”等词,则是由名词词根加 āya 词缀而成。

547五四七、从 tāraka 等词,在“已生”之义上,加 ita 词缀。

从 tāraka 等词,在“彼之此已生”之义上,加 ita 词缀。

“星星已生起”即“有星的”,指天空;“花已生起”即“有花的”;同样,“有果的”指树;“嫩叶已生起”即“有嫩叶的”,指藤蔓;“苦已生起”即“有苦的”;“乐已生起”即“有乐的”。

“智慧”即paññā,“智慧已生起”即“有智慧的”;“杖已生起”即“有杖的”。依大通行者,于此则无此;“污垢已生起”即“有污垢的”。同样,“渴已生起”即“有渴的”;“饥已生起”即“有饥的”;“饿已生起”即“有饿的”;“昏迷已生起”即“有昏迷的”;“无想已生起”即“无想的”;“谴责已生起”即“受谴责的”。

同样,“骄傲已生起”即“骄傲的”;“能力已生起”即“有能力的”;“内部已生起”即“内部的”;“粪便已生起”即“有粪便的”。

548在谴责、未知、少量、相似、矮小、怜爱、名称等义中,[接尾词]ka。

当要表明谴责等意义时,从名词后生起[接尾词]ka。

表谴责义:如“可鄙的沙门”即 samaṇako。同样地,muṇḍako(秃头者)、assako(无所有者)、uddhumātakaṃ(膨胀尸)、vinīlakaṃ(青瘀尸)、vipubbakaṃ(脓烂尸)、aṭṭhikaṃ(骨骸)等。

表“未知”义:如“未知的马”称为assako,或“这是谁的马?”亦为assako,等等。

表“少量”义:如“少量的油”为telakaṃ。同样,ghatakaṃ(少量的酥油)、khuddakaṃ dhanu即dhanukaṃ(小弓)、rathakaṃ(小车)、gāmakaṃ(小村)等。

表“相似”义:如“象之像”称为hatthikaṃ。同样,assakaṃ(马之像)、balībaddako(牛之像)等。

矮小义:“矮小的人”即 manussako。同理,rukkhako(小树)、pilakkhako(小榕树)等。

怜爱义:“被怜爱的儿子”即 puttako。同理,vacchako(小牛犊)、itthikā(小女人)、ambakā(小母亲)、kumārikā(小少女)等。

名称义:仅凭名称而称,如孔雀称为 morako 等。

以上为 la、ita、ka 类。

未曾有而成为彼状态类

549当需要表达“先前并非如此而后成为如此”之义时,若与kṛ、as、bhū词根结合,则从表示变异的名词后,生起接尾词cvi。

某事物先前并不存在,而后于某时成为那样,即“未曾有而成彼状态”(abhūtatabbhāva)。当需要表明此义时,在与kṛ、as、bhū词根结合的情况下,从表示变异的名词后,生起接尾词ī。

使非白变成白色,即dhavalīkaroti;非白变成白色,即dhavalīsiyā;非白变成白色,即dhavalībhavati。同样地,有dhavalīkāro(变白之事)、dhavalībhūto(已变白者)。

“未曾有而成彼状态”这一限制为何?是为了排除“作瓶”、“瓶存在”、“瓶变成”等说法。

“kṛ、as、bhū的结合”这一限制为何?是为了排除“非白变为白”等说法。

“表示变异的”这一限制为何?是为了不涉及本来状态。如“以金作耳环”——制作金耳环,在世间便被称为本来状态;同样,“金是耳环”、“金变成耳环”也是如此。

以上为未曾有而成彼状态类。

自义类

550自义

接尾词也见于表示自义的情况。“自义”,即词本身的意义,也就是指其本来的性及词义。

低劣者即hīnako,儿子即potako,天即devatā,如实即yathābhuccaṃ,悲悯即kāruññaṃ,适时即pattakallaṃ,空无边即ākāsānañcaṃ,熟练即pāguññatā,适业即kammaññatā,布施所成即dānamayaṃ,戒所成即sīlamayaṃ。同样地,“修习所成”等也是如此。

正如“大臣之子”称为amaccaputtiyā,同样,“释迦子”即是sakyaputtiyo,非沙门则称为非释迦子;nāṭaputtiyo、dāsaputtiyo等词的用法也是如此。

在“怖畏见者、义利见者”等词中,后缀vantu、mantu也可用于表达自身义。关于“梵色者、天色者”——此处,brahmavaṇṇo是“梵的颜色”,若取“具有如梵色那样的颜色”之义,后缀ī即成为后缀义,而非自身义。若取“彼有如梵色那样的颜色,此即brahmavaṇṇī”之义,则成自身义。而且,当一个词中含有他词之义时,两种复合词和taddhita亦同样适用。同样地,在“熟练的状态即pāguññatā”等例中,于状态义中包含有两个taddhita后缀。

以上为自义类。

已说明的缘类

551于他处。

先前所明示的ṇa等接尾词,除了已明示的意义之外,也见于其他意义中。

生于摩揭陀者、在摩揭陀成长者、在摩揭陀居住者,以及摩揭陀人的首领或摩揭陀的统治者,皆称为māgadho。如这些等,是接尾词ṇa的用法。

值一迦尸者,即kāsiyo;所谓“迦尸”,是指一百或一千。这是接尾词iya的用法。

同样地,其余接尾词也应如其相应之理而了知。

552其技艺包括戒律、能力、武器等缚绊。

除了先前已指明的接尾词之外,其余接尾词亦见于已指明与未指明的意义中。

异母者,称为 vimātaro;她们的儿子,称为 vemātikā;词尾为 ika。

行于道者,称为 pathāvino;行于恶、苦或罪者,称为 aghāvī;词缀为 āvī。

具嫉妒者,称为 issukī;词缀为 ukī。

“承担重担者”即 dhorayhā,词尾为 yha。

lobhaneyyā:对贪有益者;dosaneyyā:对嗔有益者;mohaneyyā:对痴有益者;aneyyo:应被带来者。

dassaneyyo:值得见者;同样,vandaneyyo:值得礼敬者,pūjaneyyo:值得供养者,namassaneyyo:值得恭敬者,词缀为 eyya。

所谓 oghaniyā,即对暴流有益者;yoganiyā(对轭有益者)、ganthaniyā(对系缚有益者)、kammaniyaṃ(适业者)、attaniyaṃ(属于自己者)、dassaniyaṃ(应被见者)、pūjaniyo(应供养者)、namassaniyo(应恭敬者)等,皆带有接尾词 anīya。

凡具如是量者,称为 yāvaṃ;yāvant 的状态,称为 yāvatvaṃ。同理,tāvatvaṃ,带接尾词 tva。

最上者、最胜人的状态或业,称为 pāramī;和合者的状态或业,称为 sāmaggī,带接尾词 ṇī。

在‘nāgavatā(龙象的状态)、sīhavatā(狮子的状态)、ājaññavatā(良马的状态)’等词中,当表状态义时,[语法家们]认为应用vantu接尾词。

‘母亲的兄弟’这一义,即mātulo(舅父),由接尾词ula构成。

以上为已说明的缘类。

增广类。

若词首的a、i、u有ṇ随伴,则依次增广为ā、e、o。

例如:Ādicco、vāsiṭṭho、venateyyo、meniko、pettikaṃ、odumbaraṃ、oḷumpiko、odagyaṃ、dobhaggaṃ、sobhaggaṃ等。

为何称为“ṇ随伴”?如nāmako、padako、purātano。

“中间”:依此经句,词中间亦有增广,例如vāseṭṭho、aḍḍhateyyo等。

553在某些情况下,辅音结合时亦有增广。

当带有ṇ随伴的缘处于后位时,于结合中,某些情况下亦有增广。

如petteyyo、pettikaṃ、decco,pamukhe之善哉pāmokkhaṃ,pamuditassa之性为pāmojjaṃ,vattabbaṃ即vākyaṃ,bhajitabbaṃ即bhāgyaṃ,bhoggaṃ、yoggaṃ等。

以上为增广类。

省略类。

所谓“avaṇṇa与ivaṇṇa的省略”,依经句,是指当后面有ṇya时,省略avaṇṇa与ivaṇṇa。

其中,属于avaṇṇa的例子有:paṇḍiccaṃ, tacchaṃ, dāyajjaṃ, dvidhā bhāvo dvejjhaṃ, karuṇāyeva kāruññaṃ等。

属于ivaṇṇa的例子有:adhipatissa bhāvo ādhipaccaṃ。同样地,ādicco, koṇḍañño等。

‘Uvaṇṇassāvaṅa sare’这条规则的意思是:当后面跟着元音时,uvaṇṇa变为avaṇṇa。

关于‘ṇamhi’:lahuno bhāvo 变为 lāghavaṃ,rāghavaṃ;jamburukkhe bhavaṃ 变为 jambavaṃ。同样地,kapilavatthumhi bhavaṃ 变为 kāpilavatthavaṃ,vanaṃ;bhātuno apaccaṃ 变为 bhātabyo,gabyaṃ,dabyaṃ。

‘Ṭe satissā…’这条规则意为:当后面接ṭa缘时,vīsati与tīsati中的ti被省略。

二十之满数称为“vīsa”,缺一则为“ekūnavīsa”。同理,“tīsa”即三十,“ekūnatīsa”即二十九。

所谓“当r随伴时,词末元音等被省略”,是指当带有随伴r之缘现前时,词末的元音等便被省略。

Metteyyo(慈氏)、petteyyo(父系相关者)、kivaṃ(多少)、kittakaṃ(几何)、īdī(如此)、īdikkho(如是者)、īdiso(如此者)、āhacca(打击后)、upahacca(接近后)、sakkacca(恭敬地)、adhikicca(作意后)、kiriyā(动作)、vedagū(知吠陀者)、pāragū(到彼岸者)等等。

554诸缘省略。

诸缘在某些处有所省略。

对于佛,宝是殊胜的;眼是空的,无论从我或从我所(来看皆空)。在这里,宝性即是宝,我性即是我,我所性即是我所——如是,这是性缘的省略。

于“佛随念”“法随念”等中,依“佛之体性即佛,佛之此功德即佛”等理趣,应知此为缘的省略。

555词尾vī、mantu、vantu的省略。

当后有iya、iṭṭha等时,词尾vī、mantu、vantu便被省略。

medhāvī(有慧者)一词,因在同类中最超越而称medhāvī,故有medhiyo、medhiṭṭho等形式;satimant(具念者)一词,因最超越而称satimā,故有satiyo、satiṭṭho;guṇavant(有德者)一词,因最超越而称guṇavā,故有guṇiyo、guṇiṭṭho。

省略类至此。

小类终

差别类。

556vuddha一词在iya、iṭṭha之前变为jo。

当后缀iya、iṭṭha等位于其后时,vuddha一词变为jo。

vuddha 由“极其”义而成为 vuddha,即是 jeyyo、jeṭṭho。

557bāḷha、antika、pasattha 转而成为 sādha、neda、sa、ja。

当 iya、iṭṭha 等缘随其后时,bāḷha、antika、pasattha 等词便替换为 sādha、neda、sa、ja。

bāḷha一词,以更甚之义,其比较级、最高级形变为 sādhiyo、sādhiṭṭho;antika一词,以更近之义,其比较级、最高级形变为 nediyo、nediṭṭho;pasattha一词,以更胜之义,其比较级、最高级形变为 seyyo、seṭṭho、jeyyo、jeṭṭho。

558appa与yuva二词,其词形变化为 kaṇa、kana。

当其后接 iya、iṭṭha 等词缀时,appa 与 yuva 二词会分别变为 kaṇa 与 kana。

于诸“appa”(新)中,由超越之义而成为“appa”(新),故得kaṇiyo、kaṇiṭṭho;于诸“yuva”(年轻)中,由超越之义而成为“yuva”(年轻),故得kaniyo、kaniṭṭho;依于kaniye vaye而出生者,名为kaññā。

559kosajja(懈怠)、ajjava(正直)、pārisajja(会众所生)、suhajja(善心者之状态)、maddava(柔软)、ārisya(仙人之处境)、āsabha(牛王之处境)、ājañña(良种之状态)、theyya(盗之状态/盗业)、bāhusacca(多闻之状态)。

在性、业中,当条件以ṇ为随伴、随后现起时,这些词得以安立。其中,ajjava、maddava、āsabha等词在ṇ中成立,其余诸词则在ṇya中成立。

其中,“ujuno bhāvo ajjavaṃ”,依此经句,ṇamhi 中的 u 变作 a;又依“uvaṇṇassāvaṅa…”的规则,u 变作 ava。同理,“muduno bhāvo maddavaṃ”,“usabhassa bhāvo āsabhaṃ”,u 变作 ā。“kusitassa bhāvo kosajjaṃ”,依此,i 被省略,tya 变作 jja。“parisāsu uppanno pārisajjo”,插入 da。“suhadayo eva suhado”,ya 被省略。“suhadassa bhāvo sohajjaṃ”。“isino idaṃ ārisyaṃ”,i 变作 āri。“ājāniyassa bhāvo ājaññaṃ”,ya 省略,再依“lopovaṇṇivaṇṇānaṃ”,i 被省略,此后成为连音形式。或者,“ājāniyo eva ājañño”,于自义加 ṇya。“thenassa bhāvo, kammaṃ vā theyyaṃ”,na 变作 ya。“bahusutassa bhāvo bāhusaccaṃ”,u 变作 a,之后成为连音形式。

560对于非词根者,当 ghi 中的 k 音后接 asyādi 等时,……

所谓 “ghessi”,即 ghe + assa + i,此为第六经句。

若为非词根,其组成部分为k音,且随后出现时,前面的a音多数变为i;当ghi在kani中,且asyādi等随行在前时。

少女、独女、小象、老妇、陶匠女、业作女、施食女、近事女、声闻女、说法女。

为何说“非词根者”?例如kulupakā比丘尼、dhenupakā、khīrupakā牛犊等:在此,纵使k是词根等起,也同样获得词根之想。

为何说“k”?vedanā与cetanā。

为何说“asyādi等”?bahuparibbājakā rājadhānī。

为何说“assa”?bahukattukā sālā。

此处,bahavo paribbājakā yassā sā bahuparibbājakā,这是分离释。paribbājaka 一词属于原始等类词(pakatisyādi),因此,那落在 kani 中的、称为 ghi 的 ā 音,由于后面有 syādi 等词尾,前面的 a 不变为 i。倘若变 i,则会有“众多游方女”(bahukā paribbājikāyo)的义理过失。

差别类终

如是,名为“语义阐明”的目犍连文法之释论中

《语义阐明》之二次衍生品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