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出生地考

27 段

对出生地的考察

1在这里,那位法喜说:“说佛音出生在菩提道场附近(菩提迦耶),这是不对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举出了四种相反的理由。是哪四种呢?

有人提出第一个理由说:在佛音所说明的那些当时发生的事迹里,连一件发生在摩揭陀的都没有。但这根本算不上理由。因为阿阇梨佛音长老编撰《摄义注》时,只是把古注浓缩了一下,又仅仅通过语言转换加以区别,并没有把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任何事情展示出来。阿阇梨确实这样说过:

当他开始撰写这部注释时,

以它为《大注》的主体;

依《大筏注》那样做,

在《库伦德》等著名著作中亦如是。

在注释书中已经作出的判定,

如果有人不放弃相应的义理,

此外,我将妥善起笔,

撰作含摄上座长老之说的注释。

既舍诸异语,

亦摄广途。

将一切决断彻底完成而无余,

不偏离任何圣典文句次第。

经藏语句的含义,

他们随顺经文而阐明;

因为这也将成为注释

因此,应当恭敬地修学。

就像佛音阿阇梨在自己的注疏里没有说明当时的摩揭陀事迹一样,他同样也没有说明锡兰和南印度地区的事迹。因为在那些注疏里,除了摩诃舍那王的事迹之外,看不到瓦沙巴王时代(佛历609—653年)之后出现的事迹;而佛音阿阇梨是在那之后大约三百年、玛哈那玛王时代(佛历953—975年)才来到锡兰岛的。因此,不能仅仅因为注疏没有说明当时的摩揭陀事迹,就认定他不是摩揭陀人。

再者,他又举出第二个理由:“在佛音的所有著作中,都没有像亲眼所见那样阐述北印度地区的情况。”这同样不能成为理由,依照前面所说的就可以明白。另外,在名为《显扬真义》的《相应部注》和名为《吉祥悦意》的《长部注》中,也有相关的解释,应当从中了解。其中确实这样说:

就像从迦兰巴河这边的岸上,要经过王母寺的门才能到塔园一样;同样,从名叫金河的那条河的对岸,也要到娑罗林园。就像阿努拉德普勒城有塔园那样,拘尸那罗也有那个园子。从塔园经南门进入城里的路,是先朝东走,然后折向北;同样,从园林起的沙罗树行,是先朝东走,然后折向北。因此,那处地方就叫作“回转”。

就像亲眼所见一样,这种阐述本身也是看得见的。不过,这也应当理解为只是把古代义注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而已,因为这样的义理解释,必定从大马欣德长老的时代起就已经在讲述了。

再者,他先引述《清净道论》(第1册第30页)中的解释——“所谓‘热’,是指火的热,应当知道它产生于森林火灾等情形”,然后讥笑说:“不过,它的可笑之处本来就明摆着。”接着又以更强烈的语气举出第三个理由:“可是在印度北部地区,夏天时,没有衣物遮蔽的人体皮肤会被太阳的热完全灼伤,而南印度人却不知道这回事。”这里,如果“被太阳的热完全灼伤”这句话是直接指被太阳光线的热所灼伤,那么这样一来,它就和“虻、蚊、风、热、爬虫类接触”这一句里的“热”字意思相同,所以并不恰当。但如果是指被太阳的热所引发的暑热灼伤,那么这样一来,在印度北部以及其他类似的极热地方,人们为了抵挡太阳的热所引发的暑热而使用衣服和住处,这个意思就没有什么不妥。正如《律注》(第3册第58页)中所说:

冷和热是就季节差异来说的。

不过,《清净道论》中的这段词义解释应该来自古经注。正如名为《破除迷执》的《中部注》在《一切漏经》的注释(1, 58)中说:“这里说的‘热’,应理解为正是火的热,但这段事是依太阳的热来说的。”如果这个意思真是阿阇梨按自己的想法说的,那他就应该说明:这件事在古注中已有解说,而对这个意思的解释属于他自己的见解,并且是合理的。因为阿阇梨凡是在古注没有说、而他特别提出来说明的地方,都会作出这样的提示。比如在《吉祥悦意》(1, 72)中说:“在这里,与命令、尼萨耆亚、不动产等相关的做法也说得通,但因为注疏中没有提到,所以应当审察之后再采纳。”又如在《破除迷执》(1, 30)中说:“这是古师没有审察的,而这是我的看法。”但在这里,他并没有作出任何这样的提示。因此应当知道:“所谓‘热就是火的热’,以及‘这里说的热,应理解为正是火的热’这些话,都是古经注的话。”

再者,有人又提出第四个理由:觉音在名为《破除迷执》的《中部注》中注释《牧牛者经》时,似乎相信“摩揭陀国与毗提诃国之间的恒河中央有沙洲岛屿”这种说法。然而觉音所见的恒河,只是锡兰岛上的大威利河,并不是印度人尊崇的那条大河,这一点本来就明明白白。不过,这种说法只是由于现在没看到恒河中央那个地方有那样的岛屿,就一口咬定“过去也应当是这样”,才这么说的罢了。可是河流并不总是保持同一个样子,所以不能这样断定,这一点同样明明白白。因此应当这样理解:正如从前那位牧牛者的时代,恒河中央确实有那样的岛屿,古注就是这样解释的,而阿阇梨只是把那句话作了语言转换之后加以阐明。所以,那也算不上一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