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道非道智见清净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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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道与非道智见清净的解说注释

思惟智的讨论注释

692已经如实辨明什么是正道、什么是非道之后,安住而生的那种智,就是远离随烦恼、已进入修行进程的内观智慧,属于圣道之前的前分道;而光明等十种随烦恼并不是道。像这样如实确定了正道与非道之后,安住而生的智。

把过去等种种差别之法按组归纳起来作观照,这叫“聚思惟”,据说这是赡部洲居民的叫法。用“凡任何色”这样的方式对诸法作观,这叫“理趣观”,据说这是铜掌岛居民的叫法。所以论中说“名为聚思惟的理趣观”。“tāva”这个词表示次第,用它来说明思惟方式有多种多样。正因为种类繁多,所以先教导从理趣观开始修行:“首先应当致力于理趣观。”为什么这样说?这是问难者提出的质疑。他的意思是:如果要成就道非道智见清净,那为什么说“应当从一开始就致力于理趣观”?对方为了显示这是证得它的方法,说了“已开始内观者”等话。由此表明:“有内观,才会生起生灭智;有生灭智,才会出现光明等随烦恼;由此才能确定道与非道。所以它不可能一开始就生起,因此应当先开始内观。”即便如此,为什么首先应当开始理趣观?论中说:“内观以聚思惟为开端。”因为聚思惟是把过去等种种差别之法归纳起来加以确定,对初学者来说容易观照,所以它是开端。

“因此”是因为它是起点。或者说,“因此”是因为对于已经开始内观的人……聚思惟是起点,所以用“因此”。“此”指的是聚思惟。“再者”等话,是为了显示聚思惟本身就是内观的起点这一助成理由。审察遍知以生灭智为终点,而在还没达到生灭智的时候,道与非道的确定就已经存在了,所以说“在审察遍知进行时”。在“首先应当致力于聚思惟”这句话里,它最初开始的理由也应当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来了知。因为所谓聚思惟,甚至不包含在一种清净之中,而有些人根本没有提到它就直接解说内观的修行。即便如此,它在诸经中既被部分显示,也被无余地显示。在《无碍解道》中,为了让初学者容易作意,把它安立为内观的起点。而且,当内观者心中生起光明等(随烦恼)时,道非道智就会产生,因此“想要成就它的人”等说法,应当理解为:这段论究就是为此而作的。

693这里说的是:在那种审察遍知紧接着知遍知之后的状态里,或者就在那些遍知当中。抉择,就是从自相、作用、地这三方面来确定。出世间的遍知,虽然在前面二谛中是与道相应的三种遍知,也可以从作用上说它存在,但这里特别限定为“世间遍知”才这样说。由于对自性法的相加以了知,面向所知的慧就是证智。于已知之义,就是以已知的状态为因。因为了知应当证知的对象,所以称为智。遍知慧,就是决断无常等相而了知的慧。于审察之义,就是以思惟的状态为因。断慧,就是断除应当断除之法的慧。由于没有感受等相,所以说坏相是自相。那些由了知自相而被把握的法,比如地界、触等各自的硬、触等相,在三时中都应当被了知,因为它们决定如此,是自性成就而被把握的;无常等相则不是这样。那些相是通过破坏、生灭、逼迫、无主等行相而被把握的,所以说是如同被附加的形态般被把握,因此说“附加共相”。因为这里只指世间遍知,所以以相为所缘的内观才说为断遍知。

“行断”是指由确定名色而说的“见清净”。不过有些人说:“因为这是观修蕴等的基础,所以对蕴等的一切思择都属于行断。”用“唯有通达自相才是增上”这句话,是在说明:了知名色与缘的智慧,并不具有审察和断除的能力。然而,对于名色,以“倾向为相的是名,变坏为相的是色”这样把握非色与色的共相而运作,由此可以从一个方面得到审察的作用;通过镇伏见与疑,可以得到断除的作用。因此他们说,在审察和断除上也有增上。但按最胜义的说明,应当知道:正如唯有见清净才是行断,唯有以相为所缘的观修才具有审察与断除的作用。这样,三种遍知才能成立,否则就会混乱。审察遍知的基础,在于那里的慧审察无常等相,所以说“于此……增上”。当然,生灭智也能断除某种邪执,但由于它力量弱,不算殊胜的断除,所以说“以坏随观为起点,以上是断遍知的基础”。观无常,就是从无常的方面观察、思择诸行。常想,就是“它们是常、是永恒”这种错误想法。应当知道,以想为首,也摄取了见和心。这个道理在下面几处也一样。厌离,就是由无常随观等所生的厌离随观,依厌离而见诸行。喜,就是带有喜的渴爱。离染,就是依离染随观,以离染的方式观察,使对诸行的贪不再生起。这样的人就说他舍断了贪。寂灭,就是依寂灭随观,观察诸行唯归寂灭,不再以未来的后有之缘而生起。这样的人就说他舍断了诸行的集起,因为他令诸行成为不再生起的法。弃舍,就是依舍遣随观,观察诸行不再被执取,如此而弃舍。所以说“舍断执取”,意思是以常等执取的方式而弃舍执取。已成就,就是已圆满达成。其余那些,就是审察遍知和断遍知。这样说明了遍知之后,又依遍知的次第,在度疑之后,有“应致力于聚取摄受”这个义理,为了总结而引回来说“因此说”等,这就是已经说过的内容。

694这里说的“于此”,是指在应当辨明的聚思择中,或者指那个聚思择的开始阶段。所谓“此圣典”,是指正在展示的《无碍解道》圣典。其中,“简略确定之慧”是指:对那些以过去等类别区分开来的诸法,把它们归拢到一起,以无常等方式进行抉择时,能完成这种抉择的慧。在思择中以无常等方式审察的智,被称为“思择智”,意思是:这种智是怎样生起的呢?“于确定”“于思择”是表示应当完成之义的处格。“任何色”等词句,其含义和前面所说的一样。至于“确定一切色为无常”等,因为后面将会详细说明,所以就在那里解释它们的含义。

圣典的判定应当这样理解:在这里,首先是为了让初学者修观作意时能顺利入手,所以依“任何色”等说法,先按过去、未来、现在等分类来把握五蕴。可是这些蕴,要连同门和所缘一起,依从门生起的法才能区分开来,因此紧接着按六门等分类,把握了十种六法。又因为在诸相之中,无我相属于苦的区分,为了阐明这一点,所以把握了六界。然后,为了说明外道在这些遍处上执著为我,而这些遍处对禅那来说只是作为所缘而显现的相,所以把握了十遍处。接着,作为苦随观的辅助,以厌恶的方式把握了三十二身分。先前依蕴简略把握的诸法,应当以不太简略也不太详细的方式,以及详细的方式作意,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把握了十二处和十八界。在这些法当中,虽然它们是空、无主、无作用的,却依法的自性而以增上之力生起,为了阐明无我相,所以把握了诸根。为了说明这些法虽然有种种差别,但归结在三地之中,所以只有三种,因此把握了三种界。

到这里,为了显示已显示的所缘相之后生起的活动,就举出了欲有等九有。为了说明在如此多的应知差别中,应当以对生起活动作意的善巧,把作意转向那些微细、殊胜的已生起的广大法,所以举出了禅那、无量、无色定。其中,禅那是指前面所说之外其余所缘的色界禅那。为了说明应当从缘与缘所生法的区别来辨析这些法之后再作意,所以举出了缘起支。因为对缘的运作方式作意,能轻松而且更好地阐明三相,所以放在后面举出。这样,这些以应思择的方式被收摄的蕴等法,按部分来分有二十五类。如果按差别来收摄,不涉及过去等区别,则有两百少二之数。

这里,“以无常来确定”等是第一组,即确定诸相的部分。“无常,是坏灭之义”等是第二组,即说明诸相之因的部分,因为这里说明了诸相的因。而“无常,是有为”等则是确立因的部分,因为它清楚地标示了(诸法的)性质。所谓“坏灭之义”,是从坏灭的本性来说:因为色具有坏灭的本性,生起之后就走向坏灭、消逝、破坏,所以是无常。“怖畏之义”,是从可怖畏的状态来说:因为色由于易破碎而令人恐惧,所以是苦。因此世尊说:“凡是无常的,那就是苦。”“无坚实之义”,是从无坚实的状态来说,意思是没有坚实核心。在第三组中,先说了“色是无常”,为了确立它的因,又说“有为”等。因为它是诸缘共同和合而造作的,依于适当的缘而生起,不是离开那些缘而同样地生起,所以是坏灭、消逝、离欲、灭尽的法。确实,不存在由缘所生而不会灭的事物。因此世尊说:“那色是已生、已成、有为、具有坏灭性质的法,要说它不坏灭,这是不可能的。”以此说明:地界是无常的,因为由缘所生,就像其他由缘所生的事物一样。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余诸法。

现在,为了从随顺和反向两方面确立有为法的无常性,所以说了“以生为缘”等话。这里其实要确立的就是无常相,因为一旦无常相确立,其余两个相的确立也就自然成立了。

用这个重复的方式,这些法聚就被简略地说明了,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关联。“与门和所缘一起在门中生起的法,即五蕴”,在《应遍知解说》里,先通过“比丘们,眼应遍知”等说法,展示了与门和所缘一起在门中生起的法,然后为了说明这些法被五蕴所包含,由于“色应遍知……识应遍知”这样经文出现,所以才这样说。但在《无碍解道》里,则是先通过“任何色”等说法展示五蕴,再通过“眼”等说法展示与门和所缘一起在门中生起的法。这样展示的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

那么,为什么这里把这些法类说得这么简略呢?为了说明这是因为巴利经典中已经详细讲过了,所以他说“因为已经说过”等话。因此他说“那在那里……省略……简略”。其中,“那”指的是应当遍知的法。“在那里”指的是在《应遍知解说》中。像“识、意、法”等这样,在各处分类中出现的那些出世间法。不过有些人说“这里指的是在《无碍解道》中”,这并不妥当。因为《无碍解道》是以思惟品为重点,所以只取了适合思惟的法,而不是像《应遍知解说》那样取一切应当遍知的法。那些色法和非色法,对于那位瑜伽行者来说,他应当从那些法中以明显的方式开始思惟,投入观照。之后,即使那些法不明显,也应当用方法让它们显现出来,然后毫无遗漏地加以思惟。

695对于“过去色是无常的”等等,以无常来思惟时,过去等分类就成了生起的立足处,所以他说“以十一种场合”。所谓确定,就是决断。而在这里,以无常来决断,就是“无常”这种观照,所以他说“思惟为无常”。

问“如何”是在问思惟的方式,对此他就在后面这里巴利经典第二遍所说的同样方法,只作简要回答。现在为了让这个意思更加清楚,就说“因为已经说过”等话。其中,“hi”是表示原因的不变词。因为已经这样说过:“色,无论过去、未来、现在,都是无常,以坏灭为义”,所以按照所说的这个方法,思惟为无常——这就是这里的关联。

即使这样,也仍然只是简略的说法。为了把它分开来详细说明,才说了“这是”等话。“过去”是指在过去的存在中。因为这是给初学者用的思惟方法,所以按“存在”来划分时间段。因此他说“没有到达这个存在”。这里的“iti”一词表示原因。这段话的意思是:属于过去存在中的色,就在过去的存在中已经灭尽了,没有到达这个存在,所以是无常的,以坏灭为含义;因为它具有坏灭的本性,所以就如此思惟。这个道理也适用于“未来……”等说法。

凡是外在的,也就在外在本身灭尽,不会进入内在的状态,所以是无常,以坏灭为义;凡是粗的,也就在那里灭尽,所以是无常,以坏灭为义。应当按这样的方式配合理解。

这“一切”是指:对按过去等分类的色进行观察思惟,把十一种观察思惟合为一种观察思惟,也就是以无常来观察思惟。

所谓“那”,就是指那十一种色。因为具有令人恐惧的性质,所以是可怕的。它带来恐惧:对于还没有断除颠倒想的人来说,当他心里想“我会毁灭,我的所有物会毁灭”时,它就会让人生起恐惧。就像在《狮子譬喻经》中诸天神那样,也就是在宣说《狮子譬喻经》时诸天神的情形那样。因为在那部经里——

当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出现在世间……他宣说法:“色是这样,色的集起是这样,色的灭尽是这样。受是这样……想是这样……行是这样……识是这样,识的集起是这样,识的灭尽是这样。”比丘们,那些长寿、容貌美好、多享快乐、久住于高广天宫的天神,听了如来的说法后,大多数都生起怖畏、悚惧、惊惶:“贤友,我们本来是无常的,却自以为常;本来是不坚固的……本来是不恒久的,却自以为恒久。贤友,我们也是无常、不坚固、不恒久,属于有身的。”

诸天神就是这样生起怖畏的。

五蕴整体,或其中的一部分,被执持“我”的人设想为“我”;而它完全是无常的、是苦的,所以说“凡是无常的,那就是苦”等等。在三种苦当中,只有行苦是普遍遍及的,而“凡是无常的,那就是苦”所指的正是这个意思,因此说“无常性,或者生灭的逼迫”。假如有一个“我”——是作者、是感受者、是自在者——假如存在这样的“我”,那么色法导致病痛就不合理了。正如对色蕴,从无分别的角度有三种观察,从分别的角度有三十三种观察,对受蕴等也是如此;因此以“这个理路”来推演这个意思。这样,依诸蕴,先从分别的角度,就显示了一百六十五种观察。依照这个理路,对六门等,也应当随其相应来了知观察的分别。

696“决定具有有为等差别”:意思是它确定具有有为性等特征,因为无常性不可能存在于无为等性质中。“它的”:指无常的。“为了显示同义词”:是为了显示别名,这应当依据“灭法”等词来理解,而不是依据前面三个词。因为那些并不是它的同义词,也不是在成为有为、缘起这些词之后,通过显示不存在或显示坏灭而来的。不过,通过显示坏灭,它们站在了成立无常性的这一边。正因为如此,所有词都不具有同义性,所以才采用了“或以种种方式”这一替代说法。“为了显示作意的生起”:是为了显示修习无常时作意的生起。

四十种行相的随观讨论的注释

697“他”指在业处修行的瑜伽行者。“它的”指前面所说的、具有种种差别的无常等观察。“为了坚固”是为了让它牢固,因为反复作意无常等行相,就会由于多修习而变得稳固。世尊在这个分别门中说了这种无常等观察,这是文句之间的关联。“随顺的”是指随顺于圣道的证得。“忍”是指智忍。因为智慧深入对象的自性并加以决断时,能够堪忍、能够承受,所以称为忍。“正性决定”是指圣道。因为它既是正见等正性,又因为不退转的性质而称为决定。“以等之理”这句话,应当结合病等对治来展开,比如“观五蕴为苦的人获得随顺忍,观蕴的灭为乐、为涅槃的人进入正性决定”等其余文句。通过“蕴的灭是常、是涅槃”这句话,以“以等之理”中的“理”字,说明了诸行的苦、病等对治,以及涅槃的乐、无病等性质。其余所有文句都已经显明了。

这四十种行相的观察,确实是随顺智中应当修习的方法。因此说“分别随顺智时……已说”。但从这里开始,只有已经熟练的人才能成就其作用,此处也是这样宣说的,应当如此理解。所谓“它的”也不仅指对诸聚的观察,还指如上所示、具有四十种差别的无常等观察。因为那能带来随顺忍的获得,以及正性决定的契入,所以确实应当被希求。正如所说:

比丘们,如果一位比丘把任何造作之法看成是常的,却还能具备随顺忍,这是不可能的;不具备随顺忍,却还能进入正性决定,这是不可能的;不进入正性决定,却还能证得入流果……乃至阿拉汉果,这是不可能的。比丘们,如果一位比丘把一切造作之法都看成是无常的……

开头应当详细展开白分。同样,也应该详细展开:“比丘们,那位比丘确实把任何行看作乐、看作苦,把任何法看作我、看作无我……”

698以无常等观察的方式观察每一蕴,这是关联。然而,因为这种观察是五蕴共通的,所以说“逐一观察每一蕴”。所谓“非究竟”,是因为没有究竟性,意思是不恒久。因为恒久就是究竟,由于另一端不存在。所谓“有始有末”,是因为有前后两端,意思是有生有灭的法。以无常来观察,这是关联。这个道理适用于一切处。

无常,就是不稳定。因为它不是恒常的,由于是刹那性的,或者由于没有实在性,所以不可希求、不可靠近,因此是无常。由于生灭的逼迫性:因为生与灭在每一刹那、每一刹那都逼迫着具有它们的诸法,或者因为它们自身就是应当被逼迫的。具有生灭的诸法确实常常被它们逼迫,这种逼迫就称为“行苦”。由于是苦的所依处:因为它是三种苦以及轮回之苦的立足处。由于依缘维持:因为需要依适当的缘来维持。由于是病根:就像根本的疾病是随后种种疾病的根源,通过这两个词也显示它如同需要维持的疾病。因为需要维持的病是疾病,另一种是病症。由于与苦性之刺相连:因为与称为三种苦性的苦痛相连。由于烦恼不净的流漏:因为依适当的所缘和具足的方式,流出贪等烦恼不净。由于本无今有、生起后膨胀。

从内部刺扎,就是从自身内部刺扎。因为就像苦受等一样,这些行本身就在自身内部,以生起和坏灭的方式刺扎。由于无法用圣道的钳子拔出来,所以难以拔出,这是因为渴爱和邪见的执取非常坚固。罪过,就像恶行一样,应当被圣者们呵责。因为它给众生带来无益、带来不利,又是恶行的基础,也就是五蕴,所以说应呵责……罪过。由于造成不自在,就是造成受他人控制。就像病人,躺下、起身等都要依赖他人,身体的活动系属于他人,是不自在的;同样,这些行也会造成不自在。由于不自主,就是不能随自己的意愿掌控。就像自主的人不会受他人控制一样,这些行也不能以净、乐等状态随自己的意愿运作。由于不可命令,就是不能用“不要老,不要死”这样的话来命令它。由于坏灭,就是因疾病等而以各种方式被切断、毁灭。或者是因为它们带来不幸。因为“不幸”是世间的说法,“pa”这个前缀应当理解为强调的意思。由于疾病等,诸蕴遭受不幸。带来不幸而到来,所以叫灾祸,这是外来的不善一方、不幸之因的名称。诸蕴也是如此,所以说由于带来种种不幸,所以是灾祸。

所谓“带来伤害”,就是灾祸;意思是它制造不利,压制、压倒一切,这是王罚等的名称。诸蕴也是这样,所以说“对未知……从灾祸”。因为带来现世和来世的怖畏,又是安稳的对立面,所以诸蕴是怖畏,因此说“一切怖畏……从怖畏”。在外,因为亲属遭难等;在内,因为贪等不利之法逼近,又因为类似灾祸,所以是灾祸。灾祸也指由天神降下等而起的疾病等不利之事。想求利益的人,连片刻也不该忽视它。因此说“以种种……从灾祸”。因为与过患相伴:因为从所缘和相应两方面都与贪等过患相伴。世间法是以利得等为因生起的贪恋与嗔恨,由于这些以及疾病等,所以不稳定、动摇。

由加行:通过自己或他人的作用。由自性:即本性。易坏性:即具有趋向崩坏的习性。由于在一切状态下都坠落:就像树上的果实,从极幼嫩的时期开始,在一切阶段都有坠落的习性。即使不坠落,也因为完全没有坚实、没有坚固性。因为坚固才叫恒常。由于不能保护、守护,所以不是保护,这种状态就是无保护性。对前来寻求庇护的人,无法获得安稳。由于苦惧而执著、依止的意图,所以执著。止息苦是庇护的作用。对生等怖畏的伤害、摧毁,是怖畏的实质。由如所计执:以胜义上不存在、却被愚者计执的种种方式。由于空:即空虚、缺乏的意思。内部没有坚实就是空。这本身就是虚,所以说“空即是虚”。由于少:即微少,或低劣。用“空”这个词说了没有坚实等以及没有我之坚实之后,为了用“空”这个词显示仅仅没有出生之坚实,所以说“主……空”。正如这些以某种主宰等相的我而空,它们自身也是无我,所以说“自身……无我”。因为非我即无我。

“流转苦”是指:处在有(轮回)流转之苦的状态中。而有之流转,就是五蕴以无常等方式持续生灭流转的本身,这也就是过患。正如经中所说:“诸比丘,五取蕴是无常、苦、变易法。诸比丘,这就是五取蕴中的过患。”因此说“苦的过患性”。“过患”是中性名词的用法,就像“一边”那样,意思是极为可悲,因为这里的ā-前缀有“非常”的意思。正如“二重穿孔、穿孔”中vi-前缀表示“二”的意思,这里也是如此,所以说“由于具有二重变坏的性质,所以是变易法”。变易就是转向相反的状态。“无力”:因为自性不坚固,所以缺乏力量。有些柔弱的东西因为没有柔软堪能性,反而难以破坏,但这些蕴却极易破坏,所以说“像边材一样容易破碎”。是恶、罪恶的因性,所以是恶因性,因为一切罪恶都系缚于蕴。这些色等蕴是乐的因,不是苦的因——对于已生起如此信赖的人来说,它们具有摧毁的作用。因为众生以“这是我的”的执取而在蕴中遭受不幸,或者说它们破坏信赖,所以称为“破坏信赖者”,即具有那样的性质。

“已离有”是指已经离开了增长的状态。无有渴爱和无有见,因为省略了后一个词,所以称为“无有”。从那个无有而来,或者从像父亲一样的自性之因、从坏灭而来,因此生起。诸漏以所缘等作为缘的状态,就是“漏处”。种子等是不共因,地、水等是共缘。这个道理在内部也同样适用。由它们和合、共同生起而造作的,就是有为。因为它是死魔的住处,又是烦恼魔的缘而得以增长,所以是食性;蕴也因为作为缘而增长,所以对蕴来说也是食性,行蕴就包含在其中。而天子魔则以“这是我的”这种慢心作为食性,因此应当说,蕴等诸魔也各随其相应而具有食性。“法”这个词,像在“有生法”等中那样,是本性之义;像在“法无碍解”等中那样,是因之义。所以说“因为有生、老、病、死的本性,因为是忧、悲、苦、恼的因”。通过摄取三种杂染,应当知道也包含了与它们同处的十种烦恼事。因为以那些为所缘的法,由于不超出那些,所以也是有杂染性的。同样,在饥渴、渴爱、结缚等处,应当知道也包含了身体和杂染。

四十种思惟也都包含在三种随观里面。为了说明它们包含于其中的道理,所以说了“在此……”等话。无常随观,是从自相和从异门两方面来阐明无常性。其余随观也是同样的方法。“无坚实”这一句,是阐明常恒坚实的不存在。

到这里为止,只是把诸法按聚(kalāpa)归纳起来,从理趣(naya)方面显示了思惟(sammasana)本身而已,还没有进行逐法观(anupadadhammavipassanā),所以说这是“思惟起始的方法”。以上已说。

论根锐利之九种原因的注释

699有些人根器锐利、智慧广大,单靠理趣观的运作,生灭智就能生起;另一些人则生不起来。针对这一点,才说“然而若有人……不成就”。因为这里所说的“生灭智的生起”,指的就是理趣观的成就。因此,下面的关联是:依照接下来所说的九种方式——“以九种方式诸根变得锐利……以及中间无间断”——使诸根变得锐利,亲近适当的事物,然后应当修观。

“彼”指瑜伽行者。“以九种方式”指接下来要说的九种方式。“诸根”指信等诸根。“锐利”指锋利、明净、勇猛。“于已生已生”指在每一刹那已生起的诸行。“诸行”指所观的色法与非色法。“唯灭”指先见到生起,然后放下它,只见到灭、只见到坏。对于这样致力于见灭的人,他的观智锐利、勇猛地运行,其余诸根也是如此。“于此”指在见灭上。“由恭敬作”指以恭敬而行,使观智只以见灭为究竟而运转,这样具足恭敬的人就成就它。“由相续作”指由不间断而行,使观智以见灭的方式无间断地转起,如此以适当的精进而成就。“由适合作”指由随顺而行,依住处等七种适当。“由取相”指当如理作意者生起观定时,通过知晓其相的方式取止相而成就,此为关联。“由随转”指由随顺而转起:当修习时心沉滞,则修习喜、精进、择法觉支;当心掉举时,则修习轻安、定、舍觉支,此为义。“于身与命不恋著”指以自身身体之不净,犹如外来的无识死尸,于命犹如带来不利的怨敌,令心不恋著而现起。“于彼以出离而克服”指在彼身心中,以不恋著使诸根锐利,以精进克服已生、已生的苦,成就修习。“中间”指在如愿成就修习之前。“由不退缩”指由不缩。

所谓“这样说的”,就是指注释书里以“通过九种方式,诸根变得锐利”等说法所讲的内容。在这里,就像要穿透细小的珍珠、珊瑚等物,必须用更精细的穿孔工具一样,要把握细妙的色法和无色法以及它们的条件,也必须用锐利的智慧。而在观察它们的灭尽和坏灭时,就必须用更加锐利的智慧。这种更加锐利的状态,应当通过让诸根变得锐利来实现,就像在磨刀石上细细打磨,使斧刃变得锋利一样。在导致它变得锐利的九种方式中,首先说的是观察诸行刹那刹那坏灭的状态,也就是“只看见不断生起的诸行的灭尽”。如果智慧还没有达到更加锐利的状态,那种状态就不存在,所以其余诸根的锐利被说成是它的资粮,或者说两者不相分离。而“恭敬而行”等的列举,则是为了显示方法,也就是舍弃不适当的饮食等、避免不当受用,适量受用适当的饮食。由于色法和无色法的性质极为悬殊,不应把它们混在一起观察,而且这里也不指那种观察,所以说“应时而观色,应时而观无色”。其中,又因为色法粗显、容易了知,所以说应当先观察它。应当看见它的生起,也就是首先依据教理,以推论的方式来看。此后,当修习所生的智慧逐渐有力时,就能以现量亲自看见。

解说“观察色法生起方式”的部分

700“一切”是指欲界等、卵生等各类不同的所有众生。最初由业而生,因为时节生等色法是以业为根本的。之后,按转起的身体十法聚等而得的,说“以三种相续”,是指三种相续,或指相续的开端。

“迟灭”是指缓慢、迟钝,经过很久才灭,因为它的寿命有十七个心刹那。因此说“沉重而转”。“因此”:就是由于这个缘故,因为依据“比丘们,寿行比那灭得更快”这一说法,色法也是短暂的,而非色法比它们还要更加短暂,所以世尊这样说,这就是其中的含义。至于这里应当说明的内容,前面已经讨论过了。“与彼相似”:就是与心的生起和坏灭的刹那相似。因为一切诸行的生起和坏灭刹那都没有差别,它们是同一时间的。“到达住位”:就是到达住时刹那。“由彼”:就是由第二个有分心。所依色作为某一个心的所依之后,就不再作为其他心的所依,除非是临终时,所以说“与彼一同”等。

就这样,先说明了从结生开始一直到死心生起的整个过程;现在为了说明灭尽,才开始讲“结生心”等等。其中,“住时刹那”是指结生心的住时刹那。“只要还有转起”:意思是只要还有轮回的转起,或者只要还有心的转起。因为在无想有情那里,是没有心生起的。在色界投生中,湿生和化生类似,所以只取了化生;或者通过“pi”这个字,把湿生也一并归入化生。“以七种相续”:是指以眼十法聚等七种相续为首。

701这里说的是:从业而生的色法转起。这里所说的“业”,正是指作为不同刹那的业缘之因,所以说“业就是善与不善的思”。把命九法聚包含在眼十法聚等里面,而说“恰好七十种色”;或者说,它不像眼十法聚等那样容易被把握。“那即是”:指前面所说的异熟蕴和业生色。业对业生色是令生者,对命根是令成熟者;因为业生之火界有保护作用,又因为获得食物等是支持它的因,所以有支持缘的作用,因此说“也是支持缘”。而它的支持缘性,应当理解为就是依亲依止缘。业是它的缘,所以叫业缘;那心是它的等起,所以叫业缘心等起。异熟心所也应当说是业缘心等起,或者不必说,因为已经被业等起和业缘所包含。到达住位的食素,在随顺食而得的身中,能令其他的食素八法聚生起,应当这样理解。

在这里,即使是在业等起和食等起的食素八法聚中,也能连接。所谓“连接四转起或五转起”,就是依同类相续的方式,让四种或五种色聚的转起在相续中连接起来。不过,他们说,由于外缘的不同,也能连接许多不同类的转起。就像在业缘食等起中有相续的连接一样,在业缘时节等起中也是如此。为了说明这一点,才说了“名为业缘时节等起”等话。在这里,正如在各地以辗转相续的方式展示转起时,无混杂地展示了非业生的第二转起等;同样,他们也说,应当以混杂的方式展示色法的转起,即从业生食等起与时节的方面、从业生时节等起与食的方面、以及从业缘心生食时节等起与时节的方面来展示。其中,由业生起的食,在获得殊胜缘时,不能说它不会连接超过前面所说数量的转起。因为接下来会说:“连接十次或十二次转起”,以及“同样,即使长时间处于未执取的状态下,时节等起也照样转起”。

702“能生”和“不能生”:前面三部分所包含的是能生,最后一部分所说的“十六”则被理解为不能生。就善和唯作来说,也就是从善心和唯作心来说。因为它是身体活动的运作处,呈现为道路的状态,所以称为威仪路,比如行走等;从意义上说,就是那时色法的转起。虽然这里并没有脱离色法的威仪路和表色,但并不是所有能生色的心都支撑威仪路并引发表色的变异。然而,凡是产生表色的心,必定也产生另一者,因为二者不相分离;同样,支撑威仪路的心也必定产生色法。为了显示这一差别,所以把“色、威仪路、表色”并列在一起。关于“除异熟外”,这里应该说“除异熟和神通两种”,因为其余的心可以由“其余”一词涵盖;或者不必这样说,因为“其余”一词本身就能排除神通心。广大善心等,因为寂静而不活跃,所以不产生表色。只有活跃的欲界善心等,才能生起表色;然而,即使处于寂静状态,由于禅那之力具有策励性,它们仍能支撑威仪路,因为它们执行速行的作用。与五有分心相连。它们只产生色法,不产生威仪路,因为无策励、寂静而极为羸弱。在唯作心与有分心不混杂地转起时,诸蕴和身体各部分以不动摇的状态安住。正如在有分心不间断地转起时,肢体下沉,好像塌陷了一样。然而,当所说的“三十二”等觉醒心生起时,肢体被支撑起来,就按照它们生起的方式呈现为威仪路。两种五识因为极其微弱,所以不产生色法。结生心因为所依处微弱。漏尽者的死心,在这里——

在欲界众生的最后心生起的那一刻,如果有一个心,在它之后无间地将会生起欲界众生的最后心;对于投生到色界、无色界的最后有者,以及那些投生到色界、无色界之后就会般涅槃的人,在他们死亡时,他们的语行将会灭去,但他们的身行不会灭去。

不过,从这句话本身也可以知道,其他众生的死亡心同样不产生色法。因为,当能产生色的心没有受到入胎等障碍时,并没有理由不能生起身行;而且说“死了之后,心和心所生的色法还在继续生起”,这也不合理;经典里也没有“死亡心产生色法”这样的文句。至于“漏尽者”这个限定语,应当这样理解:他们以不结生的方式灭尽,所以对他们来说,死亡心能产生色法这件事已经被清楚地表明了。所谓“十六种心”,是限定地选取的,因为就它们能产生色法这一点来说,可以确定无疑;而其他许多在无色界生起的心,因为无所依处,确实不产生色法。它们不是在住的那一刹那或灭的那一刹那产生色法,这是上下文中的关联;而在生的那一刹那,因为获得了强有力的无间缘等条件,所以能产生色法。

就像地等色法是以心为因、由心所生的,受等(名法)也是如此,所以说“所谓由心所生,就是三种非色蕴以及声九法聚等”。因此经中说:“哪些法是由心所生的?受蕴、想蕴、行蕴、身表、语表。”(《法集论》1201, 1535)其中应当知道,身表等法的“由心所生”是从间接意义上说的,因为它们并非实成。所谓“如此所说的四所生色”,这是显示非彼所等起的、唯属心生色的以心为缘。然而,正如业缘已被说明,当取心缘时,彼所生色以及俱生的受等也可以有心缘关系。但在心生和心缘中,为了不混淆地显示,应当知道是依后生缘而举出心缘的。由业生、时节、食所生的色法,比由心生、时节、食所生的色法更强,因此依它们而说有四或五种转起聚合;而依心生色,则说有二次或三次转起聚合,这是依平常心而说;依广大心、无上心,则可期望有更多的转起。因为由它们所生的心生色是殊胜、美妙的。

703“已执取的业生色得到缘之后”,这句话是在说明:外在的、未执取的食素不执行引生色法的功能。而它得到缘,是依于以业生(大种)为所依这一点,所以说“在那里安立”。在这里,业缘、心生等色法也因为以业为根本,也可能有“业生”这一同义说法;为了排除这种可能,特别用“已执取”来限定。为了说明食缘中的食物不只是支持者,还是能生者,所以说“四所生色”。说了“十次或十二次”之后,针对“这食本身如何于十次或十二次中转起组合”这一追问,回答说“一天所吃的食物”等等。扩散到幼儿的身体,意思是说,通过从脐根随行的食素输送管道而扩散;否则,如果只是在羊膜内的身体中涂抹,食物就不可能被正确地分配。

在执取与非执取两种食当中,前面已经说明非执取食是食缘食,为了说明另一种,就说了“业生食”等。那正是按照业缘食生起的说法来讲的。因此说“组合起四种或五种转起”。食缘所生的时节色,也应当像时节缘食那样,理解为有十次或十二次的转起组合。因为已经说过了,所以不再引用。所谓“其余的”,是指业、心、时节所生的三续色。因为段食对其他食所等起的色,以及对三续色,以资助的方式成为其自身所生色的生起者而作缘。这样,正在作为食缘的同时,也以有缘、不离去缘的方式作缘,但依止的状态在《发趣论》的方法中并不存在。依食缘而转起的色,在经典的方法中被称为“依食而住者”,应当这样理解。下面阐明时节为依止时,也是同样的道理。

704业等四种生起方式都能让火界产生色法,所以说“时节就是四种所生的火界”。这个时节又分两种:虽然它在火界这一点上没有差别,但按强弱的不同,分为热和冷两种。这里该说的内容,前面已经讨论过了。虽然时节不依靠执取所生之色也能产生色法,但在与根结合的情况下,没有执取所生之色就不能产生色法,所以说“获得执取所生之色为缘”。因此说“四种所生的时节”。因为只有时节所生的时节,才能在没有执取所生之色时产生色法。所谓时节缘,就是指四种所生的色法。因为时节所生的十五种色,以及其余三续的色,对于这一切,同类的时节都成为资助缘。而不同类的时节,比如寒冷等对于莲花等,则成为产生不同类色法的原因,就像破坏先前的色法一样。所以把同类和不同类合起来说:“时节对于四种所生色法的生起和坏灭,都是缘。”

所谓“长时间”,是指比有人所说的“十次或十二次”那种限定更长的时间。因为时节依靠同类相续的力量而得到缘,即使没有执取作为所依,也能在更长的时间里,让色以相似的形态在相续中生起,更何况在其他情况下。所以说“即使站在没有执取的那一边”,意思是在活着的身体中,比如离开肉的发、毛、爪、皮、硬皮、痣等,以及在别处,比如死尸等。由于已经看见色的生起,它的坏灭也必然能被看见,因为诸法的生起时间很短,所以说“看见生起的人,按时观察色”。因为仅仅看见生起,并不叫观察;必须看见生灭,这才是更殊胜的。这个道理,在下文其他提到生起的地方也一样。

无色生起观行相的注释

705只按世间心生起的方式来说,这是限定用语,因为其余的心不是它的范围。

它依各自对应的“有”而生起。正是那十九种差别的心,依有分的方式生起,这就是它们的关联。同样地,依死亡的方式、依彼所缘的方式,在这里也是如此。“在这里”是指在那些十九种心生起之中。从无间心开始等,也是在说转起本身。

那只是结生心在转起时的转起方式。为了说明纯粹转起心的生起,所以说了“但在转起中”等话。由于不坏,就是由于没有坏失。为了展开“由于眼不坏”等简略说过的义理,所以说了“因为眼净色”等话。用“达到住位者”这句话,是在显示:就像正在坏灭的色不能成为任何法的缘一样,正在生起的色也是如此。眼识生起,这是关联。其余亦然。在欲界善、不善、唯作心中,或者一个、或者五个、或者七个速行心生起,这是关联。应当把“或”字带过来,连接到“舍俱无因心”。这是针对确定心而说的,但应知那是依第二空转起来说的。五个速行应知是在睡眠、闷绝等时候,七个速行是在平常时候。“随顺速行与所缘”是指:如“若速行是三因,则彼所缘是三因或二因”等,以及“若所缘是可意,则速行是喜俱”等,随顺于速行与所缘。“在其他诸门中”是指在耳门等其他诸门中。

“依次”是指:按照证得生灭智的次第,使智慧修习得以圆满,从而证得阿拉汉果。

色七法思惟的论注释

706在诸色法上,作意的七法就是色七法,意思是以七种方式对色法作意。无色七法也应当这样理解。“以这些方式”,是指以这些执取、舍弃、作意等的方式,或者以前面所说的那些分类。“赋予”是指赋予三相。

从执取与舍弃来说,是指对存在的抓取和放开,也就是从生和死亡来说的意思。从衰老与走向衰亡来说,是指因为年岁增长而走向灭尽,也就是归于灭尽的意思。从食来说,是指以食为因,也就是作为色的缘的食,是这个意思。这里说的法性色,是指铁、铜等地、石头等类,种种颜色和形状,不依赖业、由自性本身成立的色。七种,是指以七种方式、七种行相。观,是指把各个部分都加上三相之后去观、去遍察。

因为“在世间,执取负担是苦”这句话,所以把执取五蕴负担的最初阶段说成“执取就是结生”。而依据“一切生于世间的众生,最终都将舍弃这个身体”这句话,因为说的是舍弃五蕴负担,所以就说“舍弃就是死”。依据“长寿者活到一百岁”这句话,因为比这更短或更长都无法确定,所以说“以一百岁为界限”。在这中间,所谓“一切诸行”,就是指在这执取与舍弃之间生起的一切诸行,包括四大种和所造色等种种色法。因为这里是对色法的遍察方法,为了把仅仅把握到的“无常”这一概念如理地安立在心中,所以说了“为什么呢”等话。其中,“依生灭而转”,意思是依生起的方式和灭尽的方式而转,也就是从无而有、生起之后又趋向坏灭。“依变易而转”,他们说是相续的前后状态变得不相似。这应该就是针对以百岁为限的色法说这种遍察,意思是由老和死而变易。即使法的类别没有差别,状态的差别也应该承认。因为生起时的状态和坏灭时的状态不可能是同一个。正如所说:“由老和死两者,具有变易的性质。”或者,这里的变易就是自性的消失;刹那性就是暂时性;无常就是对常的否定,也就是常的自性不存在。因为无常法正是以它自己的自性,对认知它的人否定了常性。由于不是常的,所以是无常;诸行在生起那一刹那是什么状态,在住那一刹那就不是那个状态,因此可以知道它们有疲惫相,所以说“在住时被老所疲惫”,这个意思要通过明显的衰老来理解。至于那些不承认诸行有住的人,那里应该说的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诸法的自性确实是难以超越的,老之后紧接着就是坏灭,所以说“到了老就必定坏灭”。因此,诸行依生、老、坏灭而不断逼迫,又难以承受,所以是苦;它们是三种苦性和轮回苦的所依处,所以是苦的处所。其时,反复地……是苦。这就是衔接。

“由否定乐”这一句,就是前面所说的意思。它的意思是:愿它们不要达到住位,只以正在生起的方式持续运作。“已生”这个词,是用来说明具足了生时。为什么又说“已达到住位的愿它们不要衰老”呢?难道从意义上说,住本身就是老吗?确实如此,不过这里应当理解为:由老而带来的疲惫,在此是以“老”这个说法被涵盖进去了。“愿它们不要坏灭”,就是希求永恒。即使是对诸法得自在的世尊,也没有主宰控制的能力。因为任何人都无法让诸法的自相发生改变。神变所能作用的领域,只是让状态发生改变而已。诸行是空的,因此在三个阶段都没有主宰控制的能力。“因此”这一句,是指向前面所说的原因。说“空”,是因为没有居住者、作者、受者、住持者,所以说是空,并不是说没有自性,不是某些人所设想的那种“自性空”。说“无主”,是因为没有任何作为主宰者的人。以此显示决定无我。说“不自在”,是因为没有前面所说的那种主宰控制的状态。说“否定我”,是否定他人所设想的我。因为用“空”等说法,是说明诸法没有外道所设想的我;而这里则是说,由于诸法并非以我的自性而存在,所以不是我。

707在这里,对于色法,他先以“生灭而转”等四种理由观察为无常,再以“不断逼迫”等四种理由观察为苦,又以“空”等四种理由观察为无我;对于自己以前没有清楚观见的、已经确定的三相,现在清楚了知并反复观察,然后把它安放在那里,所以说“他将三相安放在色上”。又因为他是以执取和舍弃的方式反复观察的,所以说“将三相安放在色上”。

在这里,因为把握无常相在前,把握苦相在后;或者把握苦相在前,把握无我相在后。而这里的无常相,在以色法的差别来显示时,应当从粗显的层面来说明。所以,先以百岁为限度来显示,把住立百岁者按“十岁或二十岁”等来划分,渐次乃至以拔举等部分见到色的坏灭,由此把“无常、苦、无我”三相加上去,从衰老、灭尽来遍察。为了说明这一点,就以“即彼百岁”等开始,依坏灭来开示色的遍察方法。在这里,因为最初这色法的差别是以粗显的方式被把握的,所以百岁并不是以均等的部分来划分;又因为中年的状态也是如此,所以在中年时增长一岁。

708以迟钝之众多而持续存在的十年,就是迟钝十年。其余的也按这个方式类推。

那时指第一个十年。所谓“他”指这个人。“轻浮”指因为行为不稳定而飘忽不定。以此区别于愚昧的状态。因为他并不像第九个十年那样因愚昧而迟钝,而是因为轻浮。因此说“童子”。在第三个十年,因为肌肉丰满,肤色相应地变得明净,所以说“容色达到圆满”。在第四个十年,因为骨骼和筋腱达到坚固,力量和体力也达到圆满。在第五个十年,由于青春骄慢已经远离,烦恼大多数变得薄弱,慧相应地变得非常明净。对嬉戏的喜爱就是嬉戏之乐。就像灯火的清净等取决于灯盏等特定依托,在第五和第六个十年中,慧的增长和衰退依特定依托也应如此理解。由于腰关节和颈关节的缘故,即使是矮小的人也身体前倾,高大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前倾”是指因沉重而下垂。由于念和慧的远离而变得愚昧。因为无法以站立等方式承受身体的重量,他大多数时间都躺着。

709“每三年”是就大多数情况来说的。因为即使四年,也可以算作一个单位。也应理解为:分成两百个部分,按每一个半年来说明。

在雨季中产生的色即是关联。

这个雨季则有两种圆满方式,不像以前那样是四个月,所以说“两个月”。这里是和持续联系有关的业格用法。而雨季的时节应当这样理解:沙瓦那月和跋陀罗月是雨季,阿说示月和迦提月是秋季,末伽始罗月和弗沙月是冬季,磨祛月和颇勒窭那月是寒季,制呾罗月和吠舍佉月是春季,逝瑟咤月和沙荼月是夏季。分成六个部分,也就是按每十昼夜为一组,分成六组。

710朝向正前方行进,叫前进。以转身返回的方式行进,叫后退。面向前方看,叫前视。来来回回、四处多样地看,叫环视。手脚的收缩,叫屈。手脚的伸展,叫伸。

“提脚时”是指提起第二只脚的时候。“脚的”是指被提起的那只脚。“Omattā”是指从力量上说是低劣的分量,所以他说“迟缓”。“其他”是指火界和风界。就像脚的提起能够完成那样,在现行心等起色中,应当确定认定火界和风界具有优势,因为它们具有轻快的性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地界和水界的低劣,是因为它们具有沉重的性质。然而,由于与它们相关联,其余三种等起色就只是随它们而转起。在身表和语表的转起中,风界与地界的优势应当被视为这一道理的例证。在向前移动和向后移动中,就像提起时一样,有轻快性质的色在转起,因此必须认定那两种界的优势,所以他说“同样在向前移动和向后移动中”。为了说明:就像在提起等动作中,由于轻快的性质,后两种界的作用更多,地界和水界的作用更少;同样,在放下等三个动作中,由于沉重的性质,前两种界的作用更多,火界和风界的作用更少,因此他说“在放下时”等。

“依止那些界而生起的所造色”就是指那些依止界而生起的所造色。这里说的“就在此处”是指正在提起的时候。因此说“还没有到达向前移动的时候”。“如此”就是这个意思。“在每一个地方”是指在提起等的每一个阶段中。“一节一节地”等说法,是为了显示那些法在不同阶段之间没有混杂。“嗒嗒作响地”就是像发出嗒嗒声那样,借此显示它们生起刹那的短暂。

711“Assa”是属于观察的。“在木柴火把、草火把等中”就是在木柴火把、草火把等当中。“愚痴的盲人啊,你以为这是一整块、恒常、永远存在、单一的吗?”出于这个用意,才说“这里有什么悦意的呢?”“这也是”是指前面所说的,因为灯油和灯芯耗尽而看不见灯,这也是。“在一指宽与一指宽之间”是指以手指量度、名为一指宽的范围内,也就是指量所及的地方,这是它的意思。针对作为线的一部分、残余少许、达到极微细状态的纤维,才说“然而,除了纤维之外”。

这里“在那里”等,是譬喻和所喻的对应。其中,虽然就像所喻那样,譬喻里并没有明显的时间差别,但只要“属于一部分的不能到达另一部分”,仅凭这一点就该知道譬喻已经成立。或者,在譬喻里,“直到……只要……”这种时间上的差别毕竟还是可以得到的,所以在采用它的时候,也可以按时间差别来安立譬喻。

712先前按执取、放下等方式,把四相续的色合起来展示;现在则按食等所生等方式,把它拆开来展示,所以说“把那色拆解之后”等等。这里,“拆解之后”就是分析之后。或者读作“拆散之后”,意思一样。“食所成”指由食产生的。“饥饿”指憔悴。“疲惫”指困乏。“满足”指饱足。“丰盈”指因肌肉增长而丰满,正因如此才是柔软的。“润滑”指因皮肤润滑而细滑,正因如此才有触感。

713在热季生起的色,是就因暑热而变得灼热的色来说的。以冷季,是指以适宜的冷季。

714以处门而言,是指以被称为处的门而言。取处是为了排除业门。于身门,是指在净色身门。意门,是指伴随转向的有分。由于它是所依,所以依能依的假名说法,就心所依处而说于意门,也就是意门生起的地方。

715依有喜者与有忧者来说,就是依有喜或有忧的人,或者依有喜或有忧的时机。

这个“义”,指的就是现在要说的:诸行极度短暂的刹那性。

命,就是命根。苦乐,就是苦受和乐受。舍受其实也包含在苦乐里面,因为它属于可意或不可意的状态。自身,是指除了命、受、识以外剩下的那些法。有些人说是指想。唯,是指以自性恒常的状态,或者不混杂。与一心相应,就是与每一个心相应。刹那迅速流转,按照前面说的方式,因为是与一心一刹那相应,所以命等的刹那极为迅速、极为短暂地流转。

八万四千劫,意思是数量为八万四千的劫,这是表示极相续的宾格用法。而“劫”是依通名而用的单数。“Marū”指天神。以二心俱住,是说他们即使长寿,也不以二心相俱而存在。这里说的是:在他们的相续中,命根等也不与二心共存,因为与一心俱生者便与那心一同灭去,不会持续到第二心。

凡是与死者死心一起灭去的那些蕴,就应当说为“已灭”。或者,在当下流转中安住、持续者的那些蕴,在达到坏灭时已灭,这就是“或于此处住立者”。它们全都相似,全都一模一样,已经消逝,不再结生;因为不再回来,所以以没有结生的方式而离去。正如死时的诸蕴不再生起,此前的诸蕴也是如此。因此,众生的寿命只有一个心刹那,这就是这里的意趣。

那些在无间就坏灭的,是指诸行在紧接着的下一刹那便已坏灭、已灭去。那些在未来才坏灭的,是指诸行在未来将会坏灭,因为它们具有坏灭的性质。在两者之间已灭的,是指在那些过去与未来的诸行之间,达到现在之后便已灭去、已坏灭的。它们的相状没有差别,是指这三种坏灭的坏灭相、坏灭标记,并没有差异,也没有不同。

没有生起的心,就谈不上“生”,这叫作“未生”。依靠现在正在生起的心而活着,就叫作“活着”。心一坏灭,世间就死了——就像临终心一样,一切种种心一旦坏灭,从胜义上说,这个世间就叫作死了,因为已灭的心不再结生。即便如此,从胜义施设的角度说,依靠那一个又一个存在、有所依的心,才有“帝须活着”“普萨活着”这样的说法流传,它的对象就是相续施设,在这里,对胜义而言它就是胜义本身。正如人们所说:“名与姓不衰老。”

已坏灭的诸法不再去到任何归藏之处,它们只是归于不存在而已。未来并没有一个堆积处,让它们从那里来到现在的状态。那些已经生起的,也就是已经获得自体、属于现在的,也像放在针尖上的芥子一样停不住。就像针立着的时候,投上去的芥子只要一碰到针尖就立刻消失,根本停不住;诸行也是这样,生起之后就坏灭,它们没有安住这回事。

他们的坏灭被放在前面,意思是:对那些已生起的法来说,坏灭早已被安立在前面,是决定无疑、不会退转的。这就是它的含义。“旧有的”,指的是先前、过去的。

不见,是因为不可见。来的意思,就是到来。用生起这个说法,也是在说它并不是从某个堆积处而来。已坏灭者去至不见,是说即使坏灭了,也无处可去,所以完全彻底地不见,只是归于不存在。在这里举了个例子来说明:如闪电生起……又灭去。

716从成劫开始算起,自然生起的色法,用这句话来说明它本身就是自然生起的法性,所以依它的意义给它取名叫法性色。在铁等金属当中,铁指的是黑铁。金属有四种:生金属、异种金属、人造金属、鬼金属。其中,铁、银、金、锡、铅、红铜、金刚铜,这七种是生金属。龙鼻铜是异种金属。青铜、圆铜、珠块铜,这三种是人造金属。孔雀石等是鬼金属。在这里,红铜和金刚铜这两种生金属,加上其余一切,在这里都统称为金属。锡就是白锡。铅就是黑铅。金有矿里出产的、经过熔炼的等不同种类。珍珠就是海珍珠等。宝石,除了琉璃、红宝石、猫眼石之外,其余所有宝石种类都算。琉璃是竹色的宝石。螺就是海螺。石就是黑石、白石等所有被当作宝石的石类。珊瑚有圆珊瑚、穿孔珊瑚。红宝石就是红色的宝石。猫眼石就是杂色宝石。地等则是显而易见的。那位修行者具有这个法性色。

像嫩叶那样的颜色,是指和芒果等树嫩叶一样的颜色。同类的色相续,是指颜色等方面相似同分的色流。让它们持续不断地生起,是指以因果相续关联的方式而运转。

“So”指的是瑜伽修行者。“Taṃ”指的是无忧树的叶子。“Pariggahetvā”是指用智慧去分析、确定并把握。“Iminā nayena”是指依照这个关于无忧树叶所讲的方法。一切属于铁、铜等类别的法性色也是如此。因为它在冷的时候是冷的,在热的时候由于太阳的炙烤而变得更热。其中,以冷的状态生起的色,不会达到热;以热的状态生起的色,不会达到冷。应当依照“就在那里咯吱咯吱地碎裂”等说法来配合理解。

无色七法思惟论的注释

717“kalāpato”即指从无色法聚。

因为在这里,以触为第五的诸法是一切心识生起的共同因素,非常明显,也容易理解,所以为了说明它们,而说“kalāpatoti 即触等五法”。它们的关联是:这些在思惟中生起的以触为第五的诸法,全都灭尽。

已生起的心,是指在七处依思惟而转起的心。思惟者,是指把它们总合起来把握而思惟。那更为合适,是说在圣种经的教说中,因为接近而更为明显,且连同色七法的思惟一起把握而说的思惟,所以更为合适。再者,因为色七法的思惟是在色法中以特别殊胜的方式破除密集而转起的,所以以它为所缘的无色思惟,就特别能转起对无常等相的透彻通达,因此那更为合适;而不是以新作的发等(三十二分)思惟为所缘而转起的。若那样的话,业处就会一直是全新的,因为舍弃了先前所取的思惟所缘而取其他的思惟所缘。其余诸项,是指从双对开始的思惟等项。以那方式,是指以圣种经的教说方式。

718这个“那也是心”是指从执取和放下(执取与舍离)的角度,以思惟(观照)的方式生起的心生起。因为这里是拿“心”作为标题来解说的。这个道理在一切处都一样。所谓“以双对的方式思惟”,是缘于名色法,以成对的方式使思惟运作。因为这个人先前虽然已经依色法七种方式思惟而安住,现在又从执取、放下等方式思惟之后,才这样思惟它。在刹那思惟等当中,也是同样的道理。

719“此亦”指的是这第四种思惟心。“第一心”是指以执取、放置等方式对色进行思惟的心,也就是所说的执取色之心。由于通过对已思惟之心的思惟,使它们的刹那性得以显明,所以这种思惟被称为“刹那思惟”。

720这种思惟本身因为能生出多种思惟的次第,所以被说成“次第思惟”,当它加倍时也是如此。Vaṭṭeyyāti 的意思是“可能发生”。如果真是那样,修行就会只专注于次第思惟,既不能帮助根本业处,也不是等至的行持。又因为仅凭这些,在色法和无色法中的无常等相就已经充分显明,所以说“直到第十心思惟……应当省略”。所谓“应当省略”,是为了显示次第思惟的界限,意思是不要用第十二心去思惟第十一心,并不是说要从那种思惟退转。因此,再次执取色之后,仍然要致力于修行,直到第十心思惟。“所说”是指在关于圣种的论述中所说。

721所谓“没有单独的思惟方法”,意思是:除了对无常等的作意之外,再没有别的观禅作意了。而这里说的观对见等的镇伏,指的就是破除见等。为了说明正是依靠观生起的种种差别,破除见等才能实现,所以接着说了“然而那……”等话。其中,“众生想”是指生起“有众生存在”这种想。也有人说,那是与微弱的我见同时生起的想。“以破除众生想的心”是指以镇伏众生想的方式生起的心,这时见不会生起;因为以想颠倒为因而生起的心颠倒和见颠倒,随着想颠倒的不存在也就不存在了。所谓慢,如果是依止于见、会使人堕入恶趣的那种,那么当见被镇伏时,它也就被镇伏了;当见被断除时,它也就被断除了,所以说“见被破除……慢不生起”。当慢被镇伏时,它能阻止渴爱的活动,因为渴爱只在合意的对象上活动,所以说“慢被根除……渴爱不生起”。这里的“渴爱”指的是微细的贪着,所以说“渴爱……被彻底耗尽”。

这就是现在要说的观照方法。

“我的观”:对于这种也被当成“我的”的观,有一个作为其主人的“我”被执取,所以这就是见执。因此说:“对执取者来说,确实没有所谓破除见这回事。”虽然这个人通过证得见清净和度疑清净而有了清净的见,但因为还没有被圣道断除,而且是依于微细的见,所以才这样说。

“善妙”就是正确。“令人心悦意”是修饰动作的词,意思是让心增长的方式。这两者都说明了以观为所缘而生起的增上慢。因此说:确实不存在所谓的破除慢。

“我能观”——这里以“具备能力”为据,又因与殊胜功德相应,便显示出:观是值得品味的,也就是说心能够观。因此,“我就这样唯以观度过时光”,这是针对乐于品味观的人所作的连缀说明。

因为这里所说的“断除邪见”,特别是通过无我随观才能成就,所以开示这一点时,先以“若诸行”等说法讲了无我随观的方法;又因为以无我随观的人,为了助成这种随观,也必须以无常和苦来随观诸行,因此说了“以已生而坏灭之义”等话。

因为所谓的“断除慢”,是通过无常随观来完成的。对于一个见到诸行每一刹那都在坏灭的人来说,慢哪里还有机会生起呢?经中确实说过:应当修习无常想,为了断除我慢。

因为“欲贪的耗尽”是靠苦随观完成的。对于如实见到诸行自性是苦、是苦的根基且为苦所成的行者来说,在那里面连一丁点儿的欢喜贪着都不会生起。如果是随观乐味的人,渴爱才会在那里生起。其余部分和无我相那段里说的一样。这里简要的意思是:当按照前面所说的方法,依次修习观行的瑜伽行者,其无我随观锐利、勇猛、明净地运转时,另外两种随观也会跟着它一起走,这时他就完成了“破除邪见”。因为一切邪见都以我见为根,而无我随观正是我见的直接对立面。

当无常随观变得锐利、勇猛、明净地生起时,另外两种随观也会跟着它一起运作,这时他就完成了“拔除慢”。因为只要还有执取“常”的心态,慢的虚夸就会像巴卡梵天那样生起,说“这是常的,这是永恒的”等等。而无常随观正是执取“常”的直接对治。

当苦随观锐利、勇猛、明净地生起时,另外两种随观也跟随它一起运作,这时他就完成了对欲乐贪恋的彻底断除。因为只要乐想还在,就会有渴爱的执取,而苦随观正是欲乐贪恋的直接对立面。这样,三种随观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就产生了破除邪见等效果。因此说:“如此,这观各自安住于自己的领域。”因为随观各自恰如其分地发挥自己的作用,这就是安住于自己的领域,所以其意旨是:不应当说没有各自分别的思惟方法。

722“以一切行相”:这里不是像此处那样只说一部分,而是要从一切行相、自性和作用上毫无遗漏地说明。“即在此”:是指在审察遍知中。因为在这里只有一部分随观能够获得,所以说“通达一部分”;不过那些随观,他自己接下来会从自性上显示出来。“其对立法”:是指在这里生起的那些随观,能舍断、镇伏它们各自的对立法,也就是常想等。

“坏灭随观”是指对诸行刹那坏灭的随观。“修习”是指增长。“密集想”是指依相续、聚集、作用、所缘而执取为单一。他们说“坏灭随观”就是“已生而灭的随观”。以那种智慧把密集分解之后,见到“无常即坏灭之义”,这就是坏灭随观。从坏灭随观开始,它才达到圆满,这时就断除了密集想;在此之前因为还不圆满,所以不会断除。其他地方也应这样理解:在断除遍知和审察遍知中,观智的圆满与不圆满应当这样看待。以现见和推论见到诸行的坏灭之后,心就只倾向于那称为坏灭的灭尽,这是衰灭随观,以此舍断造作积聚。因为对于那为了什么目的、以什么而造作积聚的转起,他的心不倾向于渴爱。因此说:“修习衰灭随观者,舍断造作积聚。”见到已生者以老、死两种方式变异,或者依色七法等所把握的,见到它从各自的分际之后成为别异,这是变异随观,以此舍断恒常想、坚固执取。

无相观等,其实就是无常随观等。所谓“相”,是指在对相续和聚合生起“这是一个整体”的认知时,由于诸行看起来能持续一段时间、好像恒常不变,又好像各自有独立的作用,于是便呈现为像是有具体形状一般,仅仅是这样一种显现而已。所谓“愿”,是指对快乐的希求,或者由贪等烦恼所生的愿求,从含义上说,就是渴爱使心倾向于诸行。所谓“执著”,是指对自我的执著。因为无常随观等正是与这些相、愿等相对立的,所以才被称为无相等名称。应当知道,就像常想等要被无常随观等断除一样,执取相等正是它们的对立面。了知色等所缘之后,见到缘取那个所缘的心坏灭,从而看到:只有诸行在坏灭,只是诸行的死亡,并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存在。以坏灭的方式把握空之后,生起的观即是增上慧,并且是于法之观,所以是增上慧法观。它以常、坚实等执取为依托而运作的、伴随渴爱的邪见执著,都被它舍断。所谓如实现智,就是见到有因缘的名色。以此智舍断“我过去世是否存在”这类想法,以及“世界是由自在天所生”这类迷惑执著。以怖畏现起的方式生起的、在一切存在中见过患的智,就是过患观。由于它看不到任何可以依赖、可以依止的地方,所以依止的执著和随之生起的渴爱都被它舍断。作为解脱诸行之方法的审察智,就是审察观。由于对无常等没有审察,审察的对立面就是无明,它被审察观舍断。行舍智和随顺智是转向观。依靠它,心对一切诸行就像荷叶上的水珠一样退缩、回缩,因此以它舍断结缚执著,也就是欲结等烦恼的生起。无常随观等七种观,前面已经按含义分别解释了,后面还会再加以说明,所以这里没有说。

所谓“在这些”是指在十八种大观里。所谓“以这位”是指以这位修行者。所谓“因此”是因为已经依无常等三相见到了诸行。那个见就是无常随观等。所谓“已通达”就是已获得。因为从以智慧通达其对象的那一刻起,就可说它已被获得。只是言辞表达不同而已,就像“树、树木、乔木”一样。这些也就是无相、无愿、空随观。

一切观也都是这样,所以意思是:它们已经部分地被通达了。这已经包含在度疑清净里,因此它早就成立了。所以他说:“这二者也是已被通达的。”在其余十种观——厌离随观等当中,用“有些已通达,有些未通达”这句话,说明它们是部分通达的。因为当无常随观成立时,灭随观、尽随观、衰随观、变易随观也就叫作部分成立了;当苦随观成立时,厌离随观、过患随观也就部分成立了;当无我随观成立时,其余那些也就部分成立了。

生灭智论的注释

723在后面的行道智见清净的解说里,就像虚空因为云雾散去而清净,水因为泥污除去而清净,黄金因为黑色杂质去掉而清净,同样,智因为杂染去除而清净,所以说“以断除常想等而成为清净智者”。又因为在具有种种行相、种种过失的诸行中,已经作了三相简择的思惟,所以说“到达思惟智的彼岸后”。这里说的“思惟智”,就是名为理观的行聚思惟智。正是为了让这个智稳固,才有其余那些特殊的思惟。或者说,“思惟智”指的就是行聚思惟等思惟智,因为它和无间法观相似,依靠它能生起除遣邪见等作用。为了在后面详细说明修习方法,所以说“先略说开始”,因为简略地开始,对初学者来说比较容易契入。“于此”就是指在这个简略的开始之中。

“如何”是想要解说而提出的问题。意思是:前面说的“对于现在诸法的……生灭随观智”,应当怎样去了知呢?对于相续现在或刹那现在的诸法,应当致力于观察它们的生灭,而不是针对过去和未来,所以说“对于现在的诸法”。而这里“见生”只是作为“见灭”的前提。为了显示“见灭”才是主要的,就先说“变异随观慧”;同时说明见灭是以见生为前提,因此又说“生灭随观智”。

“已生”是指已经产生、已经获得存在状态。因为这里的“生”这个词,是就具备生、住、灭三个刹那来说的,就像“诸法已生、已成”等说法中那样,并不是指过去。

“已生者皆不存在,未生者即在于彼;

已得自体者不坏,彼等实以自性而存。”

就像在“ādi”等词那里一样,也不是仅仅指已生的状态本身,不像“凡已生、已成、有为”等句里那样。因此说“已生的色是现在”(长部2.207;相应部5.379),意思是:现在色,就是已生起的、属于三刹那的色。不过,这最初很难把握,所以应当从相续现在的角度来确立观智。“它的”——指的是色的。不涉及缘相的各种细节,而以生起相为“生”,也就是被称为生的有为相,生就是生起、产生。以变异相为“灭”,也就是被称为变异的有为相,灭就是坏灭、消亡。“随观智”是指对生与灭的随观,那份智慧。虽然在以聚为所缘的观修等中,是以生、老、死为纲来说具有生老死的诸法,但在这里解说生灭智时,若按“生是现在,它的生起相是生,变异相是灭”等(无碍解道1.49)的方式来说,似乎就认可了生老死具有生老死性和已完成性;为了避免这种误解,所以在缘起支中,只教导到“有”为止。

So指瑜伽行者。依此圣典方法,就是依“已生的色是现在”等所显示的圣典理路。生不是指出生,也不是仅指最初的产生,而是指生起、产生的变化。这种变化,因为对诸行来说就像新出现的新状态之衰老,又像新状态的消失,所以说“新貌”。遍观是连接关系。未生者没有积聚或堆集,因为正在生起者尚未获得自体,完全不存在,所以不可能从哪里而来。因此说“正在生起者……没有”。为了显示这些法在未来时完全不存在,在过去时也一样,说了“正在坏灭者……”等语之后,说明:完全不存在之色法与无色法,在因缘条件聚合时生起,生起之后又完全归于不存在;为了以整体所摄、属于其一部分的譬喻阐明这个道理,说了“譬如……”等语。其中,堆是以堆集状态而聚集的堆;积聚是那样成团之物;埋藏是埋在地上放置的储藏物。以彼弹奏故为琵琶,即弹奏琵琶。

724724. 这样从简略的角度说明了生灭作意的方法之后,现在为了详细说明,又说“再者,哪些”等。其中,“无明集”是指无明的生起,也就是存在的意思。生起与灭相反,也能表达存在的意思,这个含义前面已经说过了。因此,由于前生已成的无明存在,此生中色便生起。“以缘集之义”,是指以缘已生起、存在的意思。应当知道,以无明等三支,过去作为其助成因的取等也已经包含在内了。

在转起缘中,因为段食的力量强,所以只取它来说“食集”。不过,取了段食之后,由于转起缘这一共性,时节和心也一并被包含进去了。因此应当知道,对于四种原因所生的色,从缘的角度看其生起,已经得到阐明了。色身是由伴随着无明和渴爱的业所生起的。如果没有以无明为依止的有爱,出生就根本不可能。就像色以无明和渴爱为依止一样,受等也应当这样看待。而食是已生起的色的滋养者,因为这里指的是段食,而且教说以欲界为立足点;或者,是以殊胜的说明方式来取食。“以生起相”等,是依时间来说明生起。其中,先依时分观见生起而安住的人,在这里依相续观见,然后渐次依刹那观见。五种相,就是无明、渴爱、业、食这些缘的存在所构成的相,以及色的生起相。因为这些缘存在,色的生起才被标示出来,所以称为相;而“生起”则是有为相。

无明灭则色灭,意思是:通过最上道智,使无明不再生起而灭尽,因此未来的色也不再生起而灭尽,因为因缘不存在时,果也不存在。以缘灭之义来说,就是名为无明的、能在未来引生色的那个缘已经灭尽。渴爱灭则业灭等,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食灭,是指作为转起之缘的段食不存在了。色灭,是指由那食所生的色不存在了。其余部分应依照前面所说的方法来理解。变异相,是指依坏灭之时而观见它们的灭去。因此,先前依时分观见而安住的人,在这里依相续观见,然后渐次依刹那观见。五种相,这里是指无明等四种缘的不再生起之灭,以及色的刹那灭。因为通过这些,缘的不再生起之灭和色的究竟灭被标示出来,所以称为相。

变异本身就是有为法的特征。受蕴等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这里有一个差别:依据“被触之后感受,被触之后识别,被触之后生起意志”(《相应部》4.93),以及“触缘受,眼触所生的受、想、思”(《分别论》231)这些说法,触是受、想、行蕴生起的缘,触灭则它们也灭。依据《大本经》(《长部》2.60)、《大缘经》以及阿毗达摩中互相缘那一节“名色缘识”(《论事》719)的说法,名色是识生起的缘,名色灭则识也灭。所以说“触集则受集”等等。

在这里,有些论师先说:“对无色蕴修习生灭观,只是依相续的转变来观,不是依刹那来观。”按他们的主张,依刹那观照生灭就不可能成立。另一些论师则说:“修习依缘的生灭观时,不涉及过去等的分别,而是从普遍共通的层面看到:由无明等缘而有受的生起,这是可以成立的,但不是直接看到它的生起;无明等不存在时,受也不生起、不可得,但不是直接看到它的坏灭。修习依刹那的生灭观时,则看到现在诸法的生起与坏灭。”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因为,当修行者依相续对色法与非色法作意生与灭,随着修习逐步推进,当观智达到锐利明净的状态时,刹那的生灭就会显现。这位修行者最初作意依缘的生灭时,先放下无明等缘法,把握具有生灭的诸蕴,通过依缘观生灭的方式,也能进一步作意刹那的生灭。

当他的智慧变得锐利、明净而运转时,色法和非色法就在每一刹那中生起、坏灭,并这样显现出来。因此说“如是色的生起”等等。其中,“如是色的生起”: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从无明的集起也有色的生起;从渴爱……(中略)……业……(中略)……从食的集起也有色的生起。“如是色的灭去”:完全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从无明的灭尽也有色的灭去,从渴爱……(中略)……从食的灭尽也有色的灭去、不再生起——这是从缘的角度详细作意。“如是色生起”: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当见到生起相时,业所生的色、食所生的色、时节所生的色、心所生的色也都生起、产生、出现。“如是色灭去”:完全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当见到变坏相时,业所生的色、食所生的色、时节所生的色、心所生的色也都灭去、止息——这是从刹那的角度详细作意。以上就是这段的关联。

725这样作意时,直到生灭智生起之前,生灭都还不算完全清楚,所以说“如是这些法……(中略)……证知”;或者,这是从理趣展示的角度这样说的。因为先看见现在诸法的生灭,然后把这种理趣推到过去和未来。苦等诸谛的区分、顺逆等缘起的区分、一性等理趣的区分、无常等相的区分,就是依谛、缘起、理趣、相而作的区分。这里通过把握缘起,也就把握了缘所生法,因为它们对于自己的果也具有缘起的性质。

726Yan是用于具格义的主格表达,他们解释为“由彼智”。或者,yan是指向动作的词。在“见蕴的集起,见蕴的灭尽”这里,那个见就是它的意思。“而此”那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这里,就像由于无明等的集起与灭尽,诸蕴的集起与灭尽有差别,所以有“由无明集起故色集起”等不同说法(《无碍解道》1.50),但就生起相和变异相而言,诸蕴的生灭并没有差别,因为它们所依的并非不同,所以没有作出语句上的区分而说“见生起相、变异相者,即见诸蕴的生灭”。因为“hi”这个词表示原因。由于在生起的刹那就有生起相,在坏灭的刹那就有变异相,所以见到这些相的人,就名为从刹那的角度见到诸蕴的生灭,这样便使“而此”等所说的含义更加清楚。

727这里“icca evaṃ”中的“iti”一词表示原因。因为“无明集”等说法,是依缘来观察诸蕴的生灭;“生起相”等说法,则是依刹那来观察,所以是这个意思。“assa”指瑜伽行者。“evaṃ”是对前面所说方式的指代。不过,那些读成“icca assa paccayato”的人,他们那里的“iti”是对前面所说方式的指代。“由了知能生者”,是因为了知诸蕴的能生之缘,也就是无明等。“由了知生苦”,是因为了知称为生的苦。“由了知死苦”,在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苦谛由部分观察而变得明显,就像那些观察山、海等的人一样。通过“以缘不生起”这一句,这里显示缘的不生起灭就是缘灭。“有缘者”,是指依缘而生起者。“其生灭观”,也就是此瑜伽行者依缘及刹那的生灭观。在那里,有不愚痴,或者以彼为主要作用的寻等法聚,或者这道是世间的,因此这道是随顺出离的世间道。这样,道谛由了知自性而变得明显。因此说“在那里,由破除愚痴”,意思是依彼分而说。或者,如前所说的称为正见的道,是圣道的方便,其自性是不愚痴,也显示自身,犹如灯一样,因此道谛变得明显。而此明显性,是由破除愚痴黑暗而来的,所以说“在那里,由破除愚痴”。

728“以无明为缘”等,是顺的缘起,因为它顺着流转的方向。“由无明集起”等语,意思是当无明等还存在时,所以说“由觉知此有故彼有”。逆着流转方向的,是“由无明本身完全离贪灭尽”等,这是逆的缘起。而那些有为的、缘生的法,正如“诸比丘,老死是无常、有为、缘生的”等经文所说。缘生法的明显,正是因为缘相的明显,由觉知“这是它的果”而得以了解。

729前前之法灭去、后后之法生起并相续,这个道理通过从缘的角度观察生起而成立,有助于通达“同一性”的理则。因此,“另一个人造作,另一个人感受”等世俗说法能够成立,断见就没有立足的余地。所以说“由因果相续”等。诸行刹那刹那地生起,这个道理通过从刹那的角度观察生起而成立,有助于通达“差异性”的理则。因此,由于了知缘与缘所生法各自的自性差别,“同一个人造作,同一个人感受”这类思路所生的常见就没有立足的余地。所以说“由从刹那观察生起”等。通过从缘的角度观察生灭,成立“缘存在时果就存在,缘不存在时果就不存在”这个道理,于是那些法仅仅以存在本身作为因、并没有造作作用的道理就变得清楚。因此,我见没有立足的余地,因为不能得到自在主宰。所以说“诸法”等。没有自在主宰就是依他而转,这应当理解为具有缘的性质。通过从缘的角度观察生起,这些法由种种缘而生起,生起时也随顺于缘而生起,因此果随顺于因这个道理成立,无作见就没有立足的余地,所以说“然而从缘”等。因存在时,哪里还有无作之说?因为能作就是因。

730从缘观生起时,见到缘存在、自性存在,果才产生,所以有为法只是以“存在”这种方式起助成作用,并没有自主的运作;又见到缘不存在时果也不存在,所以有为法依缘而转,这种依缘而转被了知时,就显明了无我空性。因此说“从缘……乃至……由觉知”。无常相变得明显,是因为从刹那观生灭,诸行被生灭所限定而得了知。因此说“由觉知有已还无”。生起之后灭去,就是“有已还无”。过去与未来的远离,就是过去、未来存在的空无。因为诸行在三个刹那之前和之后都不存在,所以由觉知过去未来的远离,就是通达有始有终。苦相也因观生灭而变得明显,这是文义衔接。生起后即坏灭的诸行,从生起之后,由于老、坏等异分位状态之生起,无间地受到逼迫。而它们这种被逼迫性,通过正确观见生灭而变得清晰,因此说“苦……由觉知”。

自性相也是如此:通过观见生灭,不只是无常相和苦相变得明显,地界等的硬、触等被称为自性的相,也被显现状态所贯穿、被自性所限定而变得明显。因此说“由觉知被生灭所限定”。自性相,就是被称为自性的相,也就是诸法各自的自相。有为相的时间极为短暂:生等有为相的生刹那等时间极为短暂,因为它不住于刹那之间。因此说“于生刹那”等。而这里只把握生灭,是因为此智正是依观见生灭而生起,并非因为没有住刹那。

731不只是常新,还是只能短暂停留的。怎么说呢?经文说“如日出时”等等。其中,在水中用棍子划出的痕迹,就是水中的杖痕。露珠等五种比喻,是为了显示一个比一个停留得更短暂;但即便如此,它们仍被说成灭得缓慢,因为诸行的灭比这些还要快。同样,据说色法的灭,比那些以奔走为乐的天子们迎面奔跑、上下交替时头顶和脚上绑着的刀锋相撞还要快,更何况非色法呢?不只是常新,也不只是短暂停留,而且还是无实质的。怎么说呢?经文说“如幻”等等。因为幻等依宝石等而显现,并没有真实自性,所以无实质。其中,由咒药修成的幻术、幻网等是幻。鹿的渴爱是阳焰。梦本身就是梦境。被旋转成圆形的火把就是火轮。就像乾闼婆天子们因游戏欲而现于空中的城市,只是显现而已,那就是乾闼婆城。

到这里为止,是指按照“已生之色是现在”这类经典的方式,或者按照“无论什么色,过去、未来、现在”这类经典的方式,只要开始修习、直到通达生灭的修行方法,都算到这里为止。因为即使是以聚观等为开端的整套修行方法,也全都是为了生起生灭智,而不是为了束缚身体各部分和肢体。所谓“只是灭法”,就是只有坏灭的本性。它依自身的法性而归于灭。即使说某法因加行而灭,那也是依自身的法性而灭,因为灭是没有原因的。不过,加行作为原因,会带来不同种类的生起。以这种方式,就像所说的“凡任何集法,那一切都是灭法”,因此,即使不依止于灭,也以如前所说的现观方式,对生起说“只是灭法而生起”,对灭说“而此已生者归于灭”。因为刚刚生起,还没有获得强盛的力量,所以说“嫩观智”。以聚观等方式运作的思惟,并不能严格意义上获得观的名号,只有以生灭随观等方式运作的才获得,所以说“由于证得它而被称为已开始修观的人”。

观随烦恼论的注释

732这段的意思是:这里是依被称为生灭随观的初阶观(弱观)之力而说,不是依已开始修观者的被称为坏灭随观等的初阶观,也不是依被称为厌离随观等的强力观。因为那时观随烦恼不会生起。“已开始修观者”中的“唯”字,是省略了“eva”这个强调词来说的,所以接着说“观随烦恼”等。由于成为邪见执取等的所依而染污观,所以叫观随烦恼。“圣弟子”这一说法是以最高标准来说的,因为即使达到强力观的人也不会生起这些烦恼。“行邪道者”,是指因戒失坏等而以种种方式行邪道的人。为了显示他的修行应受呵责,所以说“行邪道者”。“ca”这个连接词也应连接到后面两个词上。“舍弃业处者”,是指开始修观后中途停止的人。“懈怠之人”,是指虽然具足戒,却因懈怠而不精勤修习的人。或者,“行邪道者”是指因为没有称为观修习的正行道,而具有应受呵责之行道的人。因为唯有观行道及其资具在前期是正行道,其他是邪行道,而邪行道属于舍弃责任者。舍弃责任则由于懈怠,所以说“舍弃业处者、懈怠之人”。“已相应勤行者”,是指以相应之智精勤修习的人。而这种相应勤行也依止而存在,所以说“已开始修观者”。它们必定生起,并非不生起,否则道非道智便不可能产生。

在光明等(观随烦恼)当中,对“圣法”生起的掉举和散乱,就是法掉举。由于这种法掉举而从观的道轨偏离、被错误执取而生起的心,这就是“被法掉举所执持的心”。说“光明是法”,是借原因代称的说法,意思是:现起这样的光明时,想“这是我的圣道”。他转向光明,把它当作“涅槃”,或者“道”,或者“果”。如果执取为涅槃,就把那里生起的法执取为道和果;而在智等上,则只把它们执取为道和果。由此产生的散乱就是掉举——意思是:由光明这个原因所产生的散乱,那就是掉举。为了详细解释“被掉举所执持的心”这个简略说法,才说了“以无常”等(下文)。

在这里,他不了知无常……中略……“我已得道”,因为以“我已得道”这种想,由于以无常等方式作意本身的缺失。而这个含义是——

贤友,只要有任何比丘或比丘尼在我面前宣称证得阿拉汉果,他全都是依靠四种道,或者依靠其中的某一种道。是哪四种呢?贤友,在这里,有比丘修习以止为先行的观。当他修习以止为先行的观时,道就生起。他反复练习、修习、多修这条道。当他反复练习、修习、多修这条道时,诸结被断除,随眠被彻底灭尽。

另外,贤友,比丘修习以观为先的止……中略……修习止观双运……中略……

另外,贤友,比丘的心被法掉举所扰乱。贤友,会有这样的时刻:那颗心只向内安住、平静下来、成为一境、入定。那时,他的道生起……中略……随眠被彻底断除。

就凭这句经文本身就能理解。这里,在解释第四道时,如前所说的道、果、涅槃这些法就是“法”。其中,掉举是认为“我已证得道等”而对非道等心生散乱,这就是法掉举;心受它扰乱而不安。欲求是对光明等的贪着,是微细形态的渴爱,它以观之喜乐的样子出现,被增上慢者执取为“法”,所以说“欲求:他转向欲求,认为是法”。

733观光明,就是明亮的光色,它由观心生起、落入自己的相续,或由时节生起。其中,由观心生起的那一种,只在修行者自己身体里明亮地住着;另一种则离开身体,随着智慧的力量、与智慧的程度相应,向四周遍满。那光明只有他自己能看见。他在被那光明触及的地方,也能看到色法。而看见的时候,是用眼识看见,还是用意识看见?他们说,这应该去审察。就像得到天眼的人一样,那光明看来只是意识所认知的。所谓观的心路,就是依次生起的观本身。所谓“已越出”,是指修行者因为增上慢,认为“我已经达到道了”,因而舍弃了观;或者那位修行者的观,从此就脱离了心路,这叫“已越出”。根本业处,说的就是观本身。

所谓“差别”,是指因为微少与广大而显得不同。“它的”指光明的。由两道墙围成的房子,叫双墙屋。据说这房子里面有一道墙,外面也有一道墙,两墙之间有一条环绕的通道。傍晚时,那里铺着五色花朵。在清净智慧的光明所遍照的地方,色法就像拥有天眼的人所见那样显现出来。因此说“尊者,我的……”等等。

像这样,先通过光明的种种差别把事例讲清楚,接着为了说明长久被欺惑的事例,又说了“然而这个……”等话。这里说的“然而这个”,是指接下来要讲的观随烦恼,并不是指全部。所谓“他”,是指那位证得止观却生起增上慢的修行者。

“日座”是指白天坐的座位。因为最初想的是“我要问问题”,所以说了“尊者,我是为了问问题才来的”。

后来,他想用善巧方法让对方明白对方还是凡夫,然后再引导他投入修行法门,所以说道:“我正是为了做你的依靠才来的。”又因为这句话很重要,所以特别强调地说出来。“此法”是指这个随顺圣道、具备无碍解的法,这是根据长老的心意而说的。“定”是指神通定。“竖耳”是指耳朵竖立不动。他因为害怕就开始逃跑。因此说“据说长老是嗔行者”,因为即使是勇敢的嗔行者,也会突然生起恐惧。于是这位漏尽长老知道他的心意后,心想“我要用这个方法让他明白凡夫的状态”,就化现出大象等景象。因为长老是嗔行者,所以很快就证悟了。嗔行者确实能很快离欲。

734“彼”指的是让生灭智达到顶点的瑜伽行者。在这里,应当知道“色这样生起,色这样灭去”等,此处生灭随观本身即是推度与审察。就像帝释天神投出的金刚杵不会落空,也不会被挡住,同样,这个智也能微细地照见生灭,所以说“如释天所投的金刚杵”等。其中,“锐利”就是不钝,“勇猛”就是有威力,“极清净”是指因为锋利而变得极为明利,生起极为锐利之智。由此,瑜伽行者会认为“我已经达到道了”。

观喜,就是与观心相应的喜。小喜等五种喜,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因为在生灭随观逐步修习的过程中,五种喜会依次生起,所以说“这五种……生起”。不过,当生灭智达到顶点时,生起的就只有遍满喜。其实在近行定和安止定的时刻之外,遍满喜也一样会生起。因此说“遍满全身而生起”。

轻安等六对法彼此不相离。当轻安生起时,其余的法也一定同时生起。为了从作用的角度把这一切都显示出来,所以说了“身与心既没有不安,也没有沉重”等话。这里“身”这个说法,也应该理解为包括色身,而不只是指受等三蕴。因为身轻安等法也能消除色身的不安等。身轻安、心轻安……乃至身正直、心正直,这是因为当时观心生起,能摧破那些导致不轻安等状态的掉举等、昏沉睡眠等、见慢等其余盖障,以及不信、谄诳等杂染法。“于其时”就是在生灭智生起之时。“人间的”即属于人类的,人类的欲乐之喜,由于不超越那样的人类特殊者所应体验的,所以天喜也包括在内;或者因为与人间的喜相似,以欲乐之性而说天喜也被摄于人间的之中;由于超越了它,故称非人间的。

“空寂之处”是指任何僻静的住处,或者就是指观(毗婆舍那)本身。因为观也由于空于常性等,以及作为瑜伽行者安乐依止的缘故,而得以被称为“空寂之处”。由于随观心的人已令烦恼消失,所以心得寂静。由于比丘观见轮回中的怖畏。以正确的道理,通过随观色法与无色法的生灭等方式来观照。由于尚未开始修观的人无法体验,所以是“非人间的”。有被称为“观喜乐”的喜乐存在,这就是此偈的简要含义。第二偈则是针对生灭智而说的。在那里,“无论从何处”是指从色法或从无色法。

内观之乐,是指与内观心相应的心所之乐。因为由它所生的极其殊胜的色法遍满并充实了整个身体,所以说“充满整个身躯”。

这里的“胜解”是指信。不是指“其余胜解”之类的意思,这是意趣。而这里的信,并不是以相信业果或三宝的方式生起的,而是通过烦恼污浊的去除,成为令相应法极其清净的原因。因此说“与内观相应……信生起”。

精进是由过去已生起的修习之力所成就的,它持续不断地运作,能把相应的心所从烦恼杂染的懈怠那一方提举起来,所以称为策励。因此说“策励就是精进”等等。

“善安立”是指以自性相清楚地安立在所缘上。“善住立”是指因为远离对立面而不可动摇,所以善住立。正因如此,就像深植于地一样不可动摇。以不可动摇性,犹如山王。这三句都是在显示善住立。“彼”指瑜伽行者。“任何处所”指他自己安立的任何处所,无论是色还是无色。“进入”就是深入进去。“穿透”是同一个意思的另一种说法。当作为天眼附属的随业趣智现前时,针对被称为他世的众生,说“如同天眼的他世”,并不是说天眼以他世为所缘,因为天眼是以颜色处为所缘的。这里“念”现起、显现,或者说是安立的意思。因为念进入所缘而安立到何种程度,那位行者的所缘也就被说为进入而安立到同样程度。

由于能细致简择诸行的所缘,在简择诸行时以中立的态度安住,这就是内观舍。但从意义上看,这样生起的其实就是那种中舍性。与意门转向心相应的思,在转向时以旁观中舍的方式生起,所以被称为“转向舍”。因为生灭的显现极为清晰,在对生灭的随观中以中立的态度安住,在这里就叫做内观舍。而那些生灭就是一切诸行,所以说“在一切诸行中以中立的态度安住”。转向的锐利如同因陀罗金刚箭,这种锐利性应当理解为:就像一切知智的前导一样,紧随其后的智也具有同样的性质。

所谓“内观欲”,就是对内观的渴望和期待。光明等状态是内观的展现,就像它的装饰一样,所以说“以光明等所庄严”。执著就是期待。微细、寂静的行相,就是微细的行相和寂静的行相;而这种微细寂静的行相状态,是因为修习达到了殊胜的程度才生起,因此烦恼的状态也变得难以辨认。所以说“这种欲求是烦恼……生起”。

“在这些当中”是指在如前所示的智等当中。“当某一种生起时”这句话,是为了说明当某一种生起时,会出现“我得道了”这类执取,并不是说只有某一种单独生起。因为随烦恼甚至不会在同一刹那中生起,而省察则是各别进行的。“我从前确实未曾生起过这样的欲求”这句话,是就法性之见而说的,并不是按照当时修行者心生起的方式来说的。因为那时他并不知道那是“欲求”;如果知道的话,对它产生“我得道了”这类执取就根本不可能了。因此,他可能会这样想:“我从前确实未曾生起过这样的修习之喜,我必定得道了。”

735“属于随烦恼的所依”这句话的意思是:从严格意义上说,邪见、慢和渴爱在这里就是随烦恼,所谓所依性,是指它们是这些随烦恼的所依处和生起处。并不是从它们自身的本性来说的,所以说“并不是因为不善”。不过,就像光明等一样,欲求也成为邪见执取等的处所,所以说“也是随烦恼的所依”。仅仅从所依的角度来说,就是不直接涉及执取本身,只从执取的所依处来说。因为我论者构想出一个“与我想相系”的自我,这个自我成为光明的主人,以“我的”这种主人式的说法为对象而被执取,所以说“执取‘我的光明生起了’的,就是邪见执”。由于以执取光明的可意为入口,借此把自己看成殊胜等,所以说“执取‘光明确实可意,生起了’的,就是慢执”。正在享受,就是正在喜爱。那些,是指被称为邪见执等的随烦恼,由于它们之力。在光明等当中,就是以光明等为所缘。动摇,就是不能安住在已经开始观修的状态而陷入散乱,而那正是对光明等生起渴爱等执取;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在光明等中动摇……观察”。

心被光明相所动摇,这是句中的关联。或者可以这样理解:在作为所缘的光明当中,心被种种随烦恼所动摇。因此说“心被它们所动摇”。其余几句也是同样的道理。“现起”指的是念。“舍”则指观舍。

道与非道的区分注释

736“善巧”等句中,因为具备业处善巧,所以是善巧者。因为智慧已经成熟,所以是贤智者。因为通达教理,所以是敏达者。因为能了知随烦恼和净化随烦恼中的过患与功德,所以是具慧者。“此即是”指的是:当阿阇梨授予业处时所说的、在生灭智生起的那一刻所生起的,这就是“光明已生起”。这样确定了它作为随烦恼之依处后,现在为了说明把它引向毗婆舍那所缘的方法,而说“然而此”等。其中,第一种说法只显示了无常相的辨明,当这一项成立时,另外两相自然也就成立了。而第二种说法,则是为了显示依光明等而生起的邪见执取等的遣除、根除和尽除的作意方法,所以说“若光明是我”等。在《无色七法》中,“若诸行是我”等说法,是从总摄一切行的角度笼统地说的;这里则是按光明等来分别解说诸行。其余的作意方法就和那里所说的一样,因此说“一切都应按照《无色七法》中所说的方式详细解说”。

观照光明为“这不是我的”,心就从渴爱的执取中净化出来;观照为“这不是我”,就从我慢的执取中净化出来;观照为“这不是我的自我”,就从邪见的执取中净化出来。因此说“观照光明为‘这不是我的’”等等。这个道理对智等也同样适用。

这十处,就是前面所说的光明等十种随烦恼的成因。所谓“他的慧已经成熟”,是说这位修行者的慧,已经通过把握光明等法中的无常等相而成熟,已经遍知、审察并安住。由于他了知法掉举的圆满状态,所以成为善于处理法掉举的人。

已进入行道,是指以生灭随观的方式,已进入毗婆舍那的行道。

“见清净”是指在已经证得见清净时,或者以见清净智清净见时,就已经完成了对苦谛的确定,因为确定了属于苦谛的名色。由于名色的缘,也就是属于名色集起这一方面的内容,所以说“疑……完成了对集谛的确定”。因为按照阿毗达摩的方式,一切烦恼和业就是集谛。“于此”就是在这当中。“正”就是不颠倒。“道”就是圣道,是作为方法的道。

《道非道智见清净论》的注释终

第二十品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