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道与非道智见清净的解说注释·色七法思惟的论注释

20. 道非道智见清净释注 · 78 段

色七法思惟的论注释

706在诸色法上,作意的七法就是色七法,意思是以七种方式对色法作意。无色七法也应当这样理解。“以这些方式”,是指以这些执取、舍弃、作意等的方式,或者以前面所说的那些分类。“赋予”是指赋予三相。

从执取与舍弃来说,是指对存在的抓取和放开,也就是从生和死亡来说的意思。从衰老与走向衰亡来说,是指因为年岁增长而走向灭尽,也就是归于灭尽的意思。从食来说,是指以食为因,也就是作为色的缘的食,是这个意思。这里说的法性色,是指铁、铜等地、石头等类,种种颜色和形状,不依赖业、由自性本身成立的色。七种,是指以七种方式、七种行相。观,是指把各个部分都加上三相之后去观、去遍察。

因为“在世间,执取负担是苦”这句话,所以把执取五蕴负担的最初阶段说成“执取就是结生”。而依据“一切生于世间的众生,最终都将舍弃这个身体”这句话,因为说的是舍弃五蕴负担,所以就说“舍弃就是死”。依据“长寿者活到一百岁”这句话,因为比这更短或更长都无法确定,所以说“以一百岁为界限”。在这中间,所谓“一切诸行”,就是指在这执取与舍弃之间生起的一切诸行,包括四大种和所造色等种种色法。因为这里是对色法的遍察方法,为了把仅仅把握到的“无常”这一概念如理地安立在心中,所以说了“为什么呢”等话。其中,“依生灭而转”,意思是依生起的方式和灭尽的方式而转,也就是从无而有、生起之后又趋向坏灭。“依变易而转”,他们说是相续的前后状态变得不相似。这应该就是针对以百岁为限的色法说这种遍察,意思是由老和死而变易。即使法的类别没有差别,状态的差别也应该承认。因为生起时的状态和坏灭时的状态不可能是同一个。正如所说:“由老和死两者,具有变易的性质。”或者,这里的变易就是自性的消失;刹那性就是暂时性;无常就是对常的否定,也就是常的自性不存在。因为无常法正是以它自己的自性,对认知它的人否定了常性。由于不是常的,所以是无常;诸行在生起那一刹那是什么状态,在住那一刹那就不是那个状态,因此可以知道它们有疲惫相,所以说“在住时被老所疲惫”,这个意思要通过明显的衰老来理解。至于那些不承认诸行有住的人,那里应该说的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诸法的自性确实是难以超越的,老之后紧接着就是坏灭,所以说“到了老就必定坏灭”。因此,诸行依生、老、坏灭而不断逼迫,又难以承受,所以是苦;它们是三种苦性和轮回苦的所依处,所以是苦的处所。于是,反复地……是苦。这就是衔接。

“由否定乐”这一句,就是前面所说的意思。它的意思是:愿它们不要达到住位,只以正在生起的方式持续运作。“已生”这个词,是用来说明具足了生时。为什么又说“已达到住位的愿它们不要衰老”呢?难道从意义上说,住本身就是老吗?确实如此,不过这里应当理解为:由老而带来的疲惫,在此是以“老”这个说法被涵盖进去了。“愿它们不要坏灭”,就是希求永恒。即使是对诸法得自在的世尊,也没有主宰控制的能力。因为任何人都无法让诸法的自相发生改变。神变所能作用的领域,只是让状态发生改变而已。诸行是空的,因此在三个阶段都没有主宰控制的能力。“因此”这一句,是指向前面所说的原因。说“空”,是因为没有居住者、作者、受者、住持者,所以说是空,并不是说没有自性,不是某些人所设想的那种“自性空”。说“无主”,是因为没有任何作为主宰者的人。以此显示决定无我。说“不自在”,是因为没有前面所说的那种主宰控制的状态。说“否定我”,是否定他人所设想的我。因为用“空”等说法,是说明诸法没有外道所设想的我;而这里则是说,由于诸法并非以我的自性而存在,所以不是我。

707在这里,对于色法,他先以“生灭而转”等四种理由观察为无常,再以“不断逼迫”等四种理由观察为苦,又以“空”等四种理由观察为无我;对于自己以前没有清楚观见的、已经确定的三相,现在清楚了知并反复观察,然后把它安放在那里,所以说“他将三相安放在色上”。又因为他是以执取和舍弃的方式反复观察的,所以说“将三相安放在色上”。

在这里,因为把握无常相在前,把握苦相在后;或者把握苦相在前,把握无我相在后。而这里的无常相,在以色法的差别来显示时,应当从粗显的层面来说明。所以,先以百岁为限度来显示,把住立百岁者按“十岁或二十岁”等来划分,渐次乃至以拔举等部分见到色的坏灭,由此把“无常、苦、无我”三相加上去,从衰老、灭尽来遍察。为了说明这一点,就以“即彼百岁”等开始,依坏灭来开示色的遍察方法。在这里,因为最初这色法的差别是以粗显的方式被把握的,所以百岁并不是以均等的部分来划分;又因为中年的状态也是如此,所以在中年时增长一岁。

708以迟钝之众多而持续存在的十年,就是迟钝十年。其余的也按这个方式类推。

那时指第一个十年。所谓“他”指这个人。“轻浮”指因为行为不稳定而飘忽不定。以此区别于愚昧的状态。因为他并不像第九个十年那样因愚昧而迟钝,而是因为轻浮。因此说“童子”。在第三个十年,因为肌肉丰满,肤色相应地变得明净,所以说“容色达到圆满”。在第四个十年,因为骨骼和筋腱达到坚固,力量和体力也达到圆满。在第五个十年,由于青春骄慢已经远离,烦恼大多数变得薄弱,慧相应地变得非常明净。对嬉戏的喜爱就是嬉戏之乐。就像灯火的清净等取决于灯盏等特定依托,在第五和第六个十年中,慧的增长和衰退依特定依托也应如此理解。由于腰关节和颈关节的缘故,即使是矮小的人也身体前倾,高大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前倾”是指因沉重而下垂。由于念和慧的远离而变得愚昧。因为无法以站立等方式承受身体的重量,他大多数时间都躺着。

709“每三年”是就大多数情况来说的。因为即使四年,也可以算作一个单位。也应理解为:分成两百个部分,按每一个半年来说明。

在雨季中产生的色即是关联。

这个雨季则有两种圆满方式,不像以前那样是四个月,所以说“两个月”。这里是和持续联系有关的业格用法。而雨季的时节应当这样理解:沙瓦那月和跋陀罗月是雨季,阿说示月和迦剌底迦月是秋季,末伽始罗月和弗沙月是冬季,磨祛月和颇勒窭那月是寒季,制呾罗月和吠舍佉月是春季,逝瑟咤月和沙荼月是夏季。分成六个部分,也就是按每十昼夜为一组,分成六组。

710朝向正前方行进,叫前进。以转身返回的方式行进,叫后退。面向前方看,叫前视。来来回回、四处多样地看,叫环视。手脚的收缩,叫屈。手脚的伸展,叫伸。

“提脚时”是指提起第二只脚的时候。“脚的”是指被提起的那只脚。“Omattā”是指从力量上说是低劣的分量,所以他说“迟缓”。“其他”是指火界和风界。就像脚的提起能够完成那样,在现行心等起色中,应当确定认定火界和风界具有优势,因为它们具有轻快的性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地界和水界的低劣,是因为它们具有沉重的性质。然而,由于与它们相关联,其余三种等起色就只是随它们而转起。在身表和语表的转起中,风界与地界的优势应当被视为这一道理的例证。在向前移动和向后移动中,就像提起时一样,有轻快性质的色在转起,因此必须认定那两种界的优势,所以他说“同样在向前移动和向后移动中”。为了说明:就像在提起等动作中,由于轻快的性质,后两种界的作用更多,地界和水界的作用更少;同样,在放下等三个动作中,由于沉重的性质,前两种界的作用更多,火界和风界的作用更少,因此他说“在放下时”等。

“依止那些界而生起的所造色”就是指那些依止界而生起的所造色。这里说的“就在此处”是指正在提起的时候。因此说“还没有到达向前移动的时候”。“如此”就是这个意思。“在每一个地方”是指在提起等的每一个阶段中。“一节一节地”等说法,是为了显示那些法在不同阶段之间没有混杂。“嗒嗒作响地”就是像发出嗒嗒声那样,借此显示它们生起刹那的短暂。

711“Assa”是属于观察的。“在木柴火把、草火把等中”就是在木柴火把、草火把等当中。“愚痴的盲人啊,你以为这是一整块、恒常、永远存在、单一的吗?”出于这个用意,才说“这里有什么悦意的呢?”“这也是”是指前面所说的,因为灯油和灯芯耗尽而看不见灯,这也是。“在一指宽与一指宽之间”是指以手指量度、名为一指宽的范围内,也就是指量所及的地方,这是它的意思。针对作为线的一部分、残余少许、达到极微细状态的纤维,才说“然而,除了纤维之外”。

这里“在那里”等,是譬喻和所喻的对应。其中,虽然就像所喻那样,譬喻里并没有明显的时间差别,但只要“属于一部分的不能到达另一部分”,仅凭这一点就该知道譬喻已经成立。或者,在譬喻里,“直到……只要……”这种时间上的差别毕竟还是可以得到的,所以在采用它的时候,也可以按时间差别来安立譬喻。

712先前按执取、放下等方式,把四相续的色合起来展示;现在则按食等所生等方式,把它拆开来展示,所以说“把那色拆解之后”等等。这里,“拆解之后”就是分析之后。或者读作“拆散之后”,意思一样。“食所成”指由食产生的。“饥饿”指憔悴。“疲惫”指困乏。“满足”指饱足。“丰盈”指因肌肉增长而丰满,正因如此才是柔软的。“润滑”指因皮肤润滑而细滑,正因如此才有触感。

713在热季生起的色,是就因暑热而变得灼热的色来说的。以冷季,是指以适宜的冷季。

714以处门而言,是指以被称为处的门而言。取处是为了排除业门。于身门,是指在净色身门。意门,是指伴随转向的有分。由于它是所依,所以依能依的假名说法,就心所依处而说于意门,也就是意门生起的地方。

715依有喜者与有忧者来说,就是依有喜或有忧的人,或者依有喜或有忧的时机。

这个“义”,指的就是现在要说的:诸行极度短暂的刹那性。

命,就是命根。苦乐,就是苦受和乐受。舍受其实也包含在苦乐里面,因为它属于可意或不可意的状态。自身,是指除了命、受、识以外剩下的那些法。有些人说是指想。唯,是指以自性恒常的状态,或者不混杂。与一心相应,就是与每一个心相应。刹那迅速流转,按照前面说的方式,因为是与一心一刹那相应,所以命等的刹那极为迅速、极为短暂地流转。

八万四千劫,意思是数量为八万四千的劫,这是表示极相续的宾格用法。而“劫”是依通名而用的单数。“Marū”指天神。以二心俱住,是说他们即使长寿,也不以二心相俱而存在。这里说的是:在他们的相续中,命根等也不与二心共存,因为与一心俱生者便与那心一同灭去,不会持续到第二心。

凡是与死者死心一起灭去的那些蕴,就应当说为“已灭”。或者,在当下流转中安住、持续者的那些蕴,在达到坏灭时已灭,这就是“或于此处住立者”。它们全都相似,全都一模一样,已经消逝,不再结生;因为不再回来,所以以没有结生的方式而离去。正如死时的诸蕴不再生起,此前的诸蕴也是如此。因此,众生的寿命只有一个心刹那,这就是这里的意趣。

那些在无间就坏灭的,是指诸行在紧接着的下一刹那便已坏灭、已灭去。那些在未来才坏灭的,是指诸行在未来将会坏灭,因为它们具有坏灭的性质。在两者之间已灭的,是指在那些过去与未来的诸行之间,达到现在之后便已灭去、已坏灭的。它们的相状没有差别,是指这三种坏灭的坏灭相、坏灭标记,并没有差异,也没有不同。

没有生起的心,就谈不上“生”,这叫作“未生”。依靠现在正在生起的心而活着,就叫作“活着”。心一坏灭,世间就死了——就像临终心一样,一切种种心一旦坏灭,从胜义上说,这个世间就叫作死了,因为已灭的心不再结生。即便如此,从胜义施设的角度说,依靠那一个又一个存在、有所依的心,才有“帝须活着”“弗沙活着”这样的说法流传,它的对象就是相续施设,在这里,对胜义而言它就是胜义本身。正如人们所说:“名与姓不衰老。”

已坏灭的诸法不再去到任何归藏之处,它们只是归于不存在而已。未来并没有一个堆积处,让它们从那里来到现在的状态。那些已经生起的,也就是已经获得自体、属于现在的,也像放在针尖上的芥子一样停不住。就像针立着的时候,投上去的芥子只要一碰到针尖就立刻消失,根本停不住;诸行也是这样,生起之后就坏灭,它们没有安住这回事。

他们的坏灭被放在前面,意思是:对那些已生起的法来说,坏灭早已被安立在前面,是决定无疑、不会退转的。这就是它的含义。“旧有的”,指的是先前、过去的。

不见,是因为不可见。来的意思,就是到来。用生起这个说法,也是在说它并不是从某个堆积处而来。已坏灭者去至不见,是说即使坏灭了,也无处可去,所以完全彻底地不见,只是归于不存在。在这里举了个例子来说明:如闪电生起……又灭去。

716从成劫开始算起,自然生起的色法,用这句话来说明它本身就是自然生起的法性,所以依它的意义给它取名叫法性色。在铁等金属当中,铁指的是黑铁。金属有四种:生金属、异种金属、人造金属、鬼金属。其中,铁、银、金、锡、铅、红铜、金刚铜,这七种是生金属。龙鼻铜是异种金属。青铜、圆铜、珠块铜,这三种是人造金属。孔雀石等是鬼金属。在这里,红铜和金刚铜这两种生金属,加上其余一切,在这里都统称为金属。锡就是白锡。铅就是黑铅。金有矿里出产的、经过熔炼的等不同种类。珍珠就是海珍珠等。宝石,除了琉璃、红宝石、猫眼石之外,其余所有宝石种类都算。琉璃是竹色的宝石。螺就是海螺。石就是黑石、白石等所有被当作宝石的石类。珊瑚有圆珊瑚、穿孔珊瑚。红宝石就是红色的宝石。猫眼石就是杂色宝石。地等则是显而易见的。那位修行者具有这个法性色。

像嫩叶那样的颜色,是指和芒果等树嫩叶一样的颜色。同类的色相续,是指颜色等方面相似同分的色流。让它们持续不断地生起,是指以因果相续关联的方式而运转。

“So”指的是瑜伽修行者。“Taṃ”指的是无忧树的叶子。“Pariggahetvā”是指用智慧去分析、确定并把握。“Iminā nayena”是指依照这个关于无忧树叶所讲的方法。一切属于铁、铜等类别的法性色也是如此。因为它在冷的时候是冷的,在热的时候由于太阳的炙烤而变得更热。其中,以冷的状态生起的色,不会达到热;以热的状态生起的色,不会达到冷。应当依照“就在那里咯吱咯吱地碎裂”等说法来配合理解。

无色七法思惟论的注释

717“kalāpato”即指从无色法聚。

因为在这里,以触为第五的诸法是一切心识生起的共同因素,非常明显,也容易理解,所以为了说明它们,而说“kalāpatoti 即触等五法”。它们的关联是:这些在思惟中生起的以触为第五的诸法,全都灭尽。

已生起的心,是指在七处依思惟而转起的心。思惟者,是指把它们总合起来把握而思惟。那更为合适,是说在圣种经的教说中,因为接近而更为明显,且连同色七法的思惟一起把握而说的思惟,所以更为合适。再者,因为色七法的思惟是在色法中以特别殊胜的方式破除密集而转起的,所以以它为所缘的无色思惟,就特别能转起对无常等相的透彻通达,因此那更为合适;而不是以新作的发等(三十二分)思惟为所缘而转起的。若那样的话,业处就会一直是全新的,因为舍弃了先前所取的思惟所缘而取其他的思惟所缘。其余诸项,是指从双对开始的思惟等项。以那方式,是指以圣种经的教说方式。

718这个“那也是心”是指从执取和放下(执取与舍离)的角度,以思惟(观照)的方式生起的心生起。因为这里是拿“心”作为标题来解说的。这个道理在一切处都一样。所谓“以双对的方式思惟”,是缘于名色法,以成对的方式使思惟运作。因为这个人先前虽然已经依色法七种方式思惟而安住,现在又从执取、放下等方式思惟之后,才这样思惟它。在刹那思惟等当中,也是同样的道理。

719“此亦”指的是这第四种思惟心。“第一心”是指以执取、放置等方式对色进行思惟的心,也就是所说的执取色之心。由于通过对已思惟之心的思惟,使它们的刹那性得以显明,所以这种思惟被称为“刹那思惟”。

720这种思惟本身因为能生出多种思惟的次第,所以被说成“次第思惟”,当它加倍时也是如此。Vaṭṭeyyāti 的意思是“可能发生”。如果真是那样,修行就会只专注于次第思惟,既不能帮助根本业处,也不是等至的行持。又因为仅凭这些,在色法和无色法中的无常等相就已经充分显明,所以说“直到第十心思惟……应当省略”。所谓“应当省略”,是为了显示次第思惟的界限,意思是不要用第十二心去思惟第十一心,并不是说要从那种思惟退转。因此,再次执取色之后,仍然要致力于修行,直到第十心思惟。“所说”是指在《圣种经》中所说。

721所谓“没有单独的思惟方法”,意思是:除了对无常等的作意之外,再没有别的观禅作意了。而这里说的观对见等的镇伏,指的就是破除见等。为了说明正是依靠观生起的种种差别,破除见等才能实现,所以接着说了“然而那……”等话。其中,“众生想”是指生起“有众生存在”这种想。也有人说,那是与微弱的我见同时生起的想。“以破除众生想的心”是指以镇伏众生想的方式生起的心,这时见不会生起;因为以想颠倒为因而生起的心颠倒和见颠倒,随着想颠倒的不存在也就不存在了。所谓慢,如果是依止于见、会使人堕入恶趣的那种,那么当见被镇伏时,它也就被镇伏了;当见被断除时,它也就被断除了,所以说“见被破除……慢不生起”。当慢被镇伏时,它能阻止渴爱的活动,因为渴爱只在合意的对象上活动,所以说“慢被根除……渴爱不生起”。这里的“渴爱”指的是微细的贪着,所以说“渴爱……被彻底耗尽”。

这就是现在要说的观照方法。

“我的观”:对于这种也被当成“我的”的观,有一个作为其主人的“我”被执取,所以这就是见执。因此说:“对执取者来说,确实没有所谓破除见这回事。”虽然这个人通过证得见清净和度疑清净而有了清净的见,但因为还没有被圣道断除,而且是依于微细的见,所以才这样说。

“善妙”就是正确。“令人心悦意”是修饰动作的词,意思是让心增长的方式。这两者都说明了以观为所缘而生起的增上慢。因此说:确实不存在所谓的破除慢。

“我能观”——这里以“具备能力”为据,又因与殊胜功德相应,便显示出:观是值得品味的,也就是说心能够观。因此,“我就这样唯以观度过时光”,这是针对乐于品味观的人所作的连缀说明。

因为这里所说的“断除邪见”,特别是通过无我随观才能成就,所以开示这一点时,先以“若诸行”等说法讲了无我随观的方法;又因为以无我随观的人,为了助成这种随观,也必须以无常和苦来随观诸行,因此说了“以已生而坏灭之义”等话。

因为所谓的“断除慢”,是通过无常随观来完成的。对于一个见到诸行每一刹那都在坏灭的人来说,慢哪里还有机会生起呢?经中确实说过:应当修习无常想,为了断除我慢。

因为“欲贪的耗尽”是靠苦随观完成的。对于如实见到诸行自性是苦、是苦的根基且为苦所成的行者来说,在那里面连一丁点儿的欢喜贪着都不会生起。如果是随观乐味的人,渴爱才会在那里生起。其余部分和无我相那段里说的一样。这里简要的意思是:当按照前面所说的方法,依次修习观行的瑜伽行者,其无我随观锐利、勇猛、明净地运转时,另外两种随观也会跟着它一起走,这时他就完成了“破除邪见”。因为一切邪见都以我见为根,而无我随观正是我见的直接对立面。

当无常随观变得锐利、勇猛、明净地生起时,另外两种随观也会跟着它一起运作,这时他就完成了“拔除慢”。因为只要还有执取“常”的心态,慢的虚夸就会像巴卡梵天那样生起,说“这是常的,这是永恒的”等等。而无常随观正是执取“常”的直接对治。

当苦随观锐利、勇猛、明净地生起时,另外两种随观也跟随它一起运作,这时他就完成了对欲乐贪恋的彻底断除。因为只要乐想还在,就会有贪爱的执取,而苦随观正是欲乐贪恋的直接对立面。这样,三种随观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就产生了破除邪见等效果。因此说:“如此,这观各自安住于自己的领域。”因为随观各自恰如其分地发挥自己的作用,这就是安住于自己的领域,所以其意旨是:不应当说没有各自分别的思惟方法。

722“以一切行相”:这里不是像此处那样只说一部分,而是要从一切行相、自性和作用上毫无遗漏地说明。“即在此”:是指在审察遍知中。因为在这里只有一部分随观能够获得,所以说“通达一部分”;不过那些随观,他自己接下来会从自性上显示出来。“其对立法”:是指在这里生起的那些随观,能舍断、镇伏它们各自的对立法,也就是常想等。

“坏灭随观”是指对诸行刹那坏灭的随观。“修习”是指增长。“密集想”是指依相续、聚集、作用、所缘而执取为单一。他们说“坏灭随观”就是“已生而灭的随观”。以那种智慧把密集分解之后,见到“无常即坏灭之义”,这就是坏灭随观。从坏灭随观开始,它才达到圆满,这时就断除了密集想;在此之前因为还不圆满,所以不会断除。其他地方也应这样理解:在断除遍知和审察遍知中,观智的圆满与不圆满应当这样看待。以现见和推论见到诸行的坏灭之后,心就只倾向于那称为坏灭的灭尽,这是衰灭随观,以此舍断造作积聚。因为对于那为了什么目的、以什么而造作积聚的转起,他的心不倾向于贪爱。因此说:“修习衰灭随观者,舍断造作积聚。”见到已生者以老、死两种方式变异,或者依色七法等所把握的,见到它从各自的分际之后成为别异,这是变异随观,以此舍断恒常想、坚固执取。

无相观等,其实就是无常随观等。所谓“相”,是指在对相续和聚合生起“这是一个整体”的认知时,由于诸行看起来能持续一段时间、好像恒常不变,又好像各自有独立的作用,于是便呈现为像是有具体形状一般,仅仅是这样一种显现而已。所谓“愿”,是指对快乐的希求,或者由贪等烦恼所生的愿求,从含义上说,就是渴爱使心倾向于诸行。所谓“执著”,是指对自我的执著。因为无常随观等正是与这些相、愿等相对立的,所以才被称为无相等名称。应当知道,就像常想等要被无常随观等断除一样,执取相等正是它们的对立面。了知色等所缘之后,见到缘取那个所缘的心坏灭,从而看到:只有诸行在坏灭,只是诸行的死亡,并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存在。以坏灭的方式把握空之后,生起的观即是增上慧,并且是于法之观,所以是增上慧法观。它以常、坚实等执取为依托而运作的、伴随渴爱的邪见执著,都被它舍断。所谓如实现智,就是见到有因缘的名色。以此智舍断“我过去世是否存在”这类想法,以及“世界是由自在天所生”这类迷惑执著。以怖畏现起的方式生起的、在一切存在中见过患的智,就是过患观。由于它看不到任何可以依赖、可以依止的地方,所以依止的执著和随之生起的渴爱都被它舍断。作为解脱诸行之方法的审察智,就是审察观。由于对无常等没有审察,审察的对立面就是无明,它被审察观舍断。行舍智和随顺智是转向观。依靠它,心对一切诸行就像荷叶上的水珠一样退缩、回缩,因此以它舍断结缚执著,也就是欲结等烦恼的生起。无常随观等七种观,前面已经按含义分别解释了,后面还会再加以说明,所以这里没有说。

所谓“在这些”是指在十八种大观里。所谓“以这位”是指以这位修行者。所谓“因此”是因为已经依无常等三相见到了诸行。那个见就是无常随观等。所谓“已通达”就是已获得。因为从以智慧通达其对象的那一刻起,就可说它已被获得。只是言辞表达不同而已,就像“树、树木、乔木”一样。这些也就是无相、无愿、空随观。

一切观也都是这样,所以意思是:它们已经部分地被通达了。这已经包含在度疑清净里,因此它早就成立了。所以他说:“这二者也是已被通达的。”在其余十种观——厌离随观等当中,用“有些已通达,有些未通达”这句话,说明它们是部分通达的。因为当无常随观成立时,灭随观、尽随观、衰随观、变易随观也就叫作部分成立了;当苦随观成立时,厌离随观、过患随观也就部分成立了;当无我随观成立时,其余那些也就部分成立了。

生灭智论的注释

723在后面的行道智见清净的解说里,就像虚空因为云雾散去而清净,水因为泥污除去而清净,黄金因为黑色杂质去掉而清净,同样,智因为杂染去除而清净,所以说“以断除常想等而成为清净智者”。又因为在具有种种行相、种种过失的诸行中,已经作了三相简择的思惟,所以说“到达思惟智的彼岸后”。这里说的“思惟智”,就是名为理观的行聚思惟智。正是为了让这个智稳固,才有其余那些特殊的思惟。或者说,“思惟智”指的就是行聚思惟等思惟智,因为它和无间法观相似,依靠它能生起除遣邪见等作用。为了在后面详细说明修习方法,所以说“先略说开始”,因为简略地开始,对初学者来说比较容易契入。“于此”就是指在这个简略的开始之中。

“如何”是想要解说而提出的问题。意思是:前面说的“对于现在诸法的……生灭随观智”,应当怎样去了知呢?对于相续现在或刹那现在的诸法,应当致力于观察它们的生灭,而不是针对过去和未来,所以说“对于现在的诸法”。而这里“见生”只是作为“见灭”的前提。为了显示“见灭”才是主要的,就先说“变异随观慧”;同时说明见灭是以见生为前提,因此又说“生灭随观智”。

“已生”是指已经产生、已经获得存在状态。因为这里的“生”这个词,是就具备生、住、灭三个刹那来说的,就像“诸法已生、已成”等说法中那样,并不是指过去。

“已生者皆不存在,未生者即在于彼;

已得自体者不坏,彼等实以自性而存。”

就像在“ādi”等词那里一样,也不是仅仅指已生的状态本身,不像“凡已生、已成、有为”等句里那样。因此说“已生的色是现在”(长部2.207;相应部5.379),意思是:现在色,就是已生起的、属于三刹那的色。不过,这最初很难把握,所以应当从相续现在的角度来确立观智。“它的”——指的是色的。不涉及缘相的各种细节,而以生起相为“生”,也就是被称为生的有为相,生就是生起、产生。以变异相为“灭”,也就是被称为变异的有为相,灭就是坏灭、消亡。“随观智”是指对生与灭的随观,那份智慧。虽然在以聚为所缘的观修等中,是以生、老、死为纲来说具有生老死的诸法,但在这里解说生灭智时,若按“生是现在,它的生起相是生,变异相是灭”等(无碍解道1.49)的方式来说,似乎就认可了生老死具有生老死性和已完成性;为了避免这种误解,所以在缘起支中,只教导到“有”为止。

So指瑜伽行者。依此圣典方法,就是依“已生的色是现在”等所显示的圣典理路。生不是指出生,也不是仅指最初的产生,而是指生起、产生的变化。这种变化,因为对诸行来说就像新出现的新状态之衰老,又像新状态的消失,所以说“新貌”。遍观是连接关系。未生者没有积聚或堆集,因为正在生起者尚未获得自体,完全不存在,所以不可能从哪里而来。因此说“正在生起者……没有”。为了显示这些法在未来时完全不存在,在过去时也一样,说了“正在坏灭者……”等语之后,说明:完全不存在之色法与无色法,在因缘条件聚合时生起,生起之后又完全归于不存在;为了以整体所摄、属于其一部分的譬喻阐明这个道理,说了“譬如……”等语。其中,堆是以堆集状态而聚集的堆;积聚是那样成团之物;埋藏是埋在地上放置的储藏物。以彼弹奏故为琵琶,即弹奏琵琶。

724724. 这样从简略的角度说明了生灭作意的方法之后,现在为了详细说明,又说“再者,哪些”等。其中,“无明集”是指无明的生起,也就是存在的意思。生起与灭相反,也能表达存在的意思,这个含义前面已经说过了。因此,由于前生已成的无明存在,此生中色便生起。“以缘集之义”,是指以缘已生起、存在的意思。应当知道,以无明等三支,过去作为其助成因的取等也已经包含在内了。

在转起缘中,因为段食的力量强,所以只取它来说“食集”。不过,取了段食之后,由于转起缘这一共性,时节和心也一并被包含进去了。因此应当知道,对于四种原因所生的色,从缘的角度看其生起,已经得到阐明了。色身是由伴随着无明和渴爱的业所生起的。如果没有以无明为依止的有爱,出生就根本不可能。就像色以无明和渴爱为依止一样,受等也应当这样看待。而食是已生起的色的滋养者,因为这里指的是段食,而且教说以欲界为立足点;或者,是以殊胜的说明方式来取食。“以生起相”等,是依时间来说明生起。其中,先依时分观见生起而安住的人,在这里依相续观见,然后渐次依刹那观见。五种相,就是无明、渴爱、业、食这些缘的存在所构成的相,以及色的生起相。因为这些缘存在,色的生起才被标示出来,所以称为相;而“生起”则是有为相。

无明灭则色灭,意思是:通过最上道智,使无明不再生起而灭尽,因此未来的色也不再生起而灭尽,因为因缘不存在时,果也不存在。以缘灭之义来说,就是名为无明的、能在未来引生色的那个缘已经灭尽。渴爱灭则业灭等,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食灭,是指作为转起之缘的段食不存在了。色灭,是指由那食所生的色不存在了。其余部分应依照前面所说的方法来理解。变异相,是指依坏灭之时而观见它们的灭去。因此,先前依时分观见而安住的人,在这里依相续观见,然后渐次依刹那观见。五种相,这里是指无明等四种缘的不再生起之灭,以及色的刹那灭。因为通过这些,缘的不再生起之灭和色的究竟灭被标示出来,所以称为相。

变异本身就是有为法的特征。受蕴等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这里有一个差别:依据“被触之后感受,被触之后识别,被触之后生起意志”(《相应部》4.93),以及“触缘受,眼触所生的受、想、思”(《分别论》231)这些说法,触是受、想、行蕴生起的缘,触灭则它们也灭。依据《大本经》(《长部》2.60)、《大缘经》以及阿毗达摩中互相缘那一节“名色缘识”(《论事》719)的说法,名色是识生起的缘,名色灭则识也灭。所以说“触集则受集”等等。

在这里,有些论师先说:“对无色蕴修习生灭观,只是依相续的转变来观,不是依刹那来观。”按他们的主张,依刹那观照生灭就不可能成立。另一些论师则说:“修习依缘的生灭观时,不涉及过去等的分别,而是从普遍共通的层面看到:由无明等缘而有受的生起,这是可以成立的,但不是直接看到它的生起;无明等不存在时,受也不生起、不可得,但不是直接看到它的坏灭。修习依刹那的生灭观时,则看到现在诸法的生起与坏灭。”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因为,当修行者依相续对色法与非色法作意生与灭,随着修习逐步推进,当观智达到锐利明净的状态时,刹那的生灭就会显现。这位修行者最初作意依缘的生灭时,先放下无明等缘法,把握具有生灭的诸蕴,通过依缘观生灭的方式,也能进一步作意刹那的生灭。

当他的智慧变得锐利、明净而运转时,色法和非色法就在每一刹那中生起、坏灭,并这样显现出来。因此说“如是色的生起”等等。其中,“如是色的生起”: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从无明的集起也有色的生起;从渴爱……(中略)……业……(中略)……从食的集起也有色的生起。“如是色的灭去”:完全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从无明的灭尽也有色的灭去,从渴爱……(中略)……从食的灭尽也有色的灭去、不再生起——这是从缘的角度详细作意。“如是色生起”: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当见到生起相时,业所生的色、食所生的色、时节所生的色、心所生的色也都生起、产生、出现。“如是色灭去”:完全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当见到变坏相时,业所生的色、食所生的色、时节所生的色、心所生的色也都灭去、止息——这是从刹那的角度详细作意。以上就是这段的关联。

725这样作意时,直到生灭智生起之前,生灭都还不算完全清楚,所以说“如是这些法……(中略)……证知”;或者,这是从理趣展示的角度这样说的。因为先看见现在诸法的生灭,然后把这种理趣推到过去和未来。苦等诸谛的区分、顺逆等缘起的区分、一性等理趣的区分、无常等相的区分,就是依谛、缘起、理趣、相而作的区分。这里通过把握缘起,也就把握了缘所生法,因为它们对于自己的果也具有缘起的性质。

726Yan是用于具格义的主格表达,他们解释为“由彼智”。或者,yan是指向动作的词。在“见蕴的集起,见蕴的灭尽”这里,那个见就是它的意思。“而此”那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这里,就像由于无明等的集起与灭尽,诸蕴的集起与灭尽有差别,所以有“由无明集起故色集起”等不同说法(《无碍解道》1.50),但就生起相和变异相而言,诸蕴的生灭并没有差别,因为它们所依的并非不同,所以没有作出语句上的区分而说“见生起相、变异相者,即见诸蕴的生灭”。因为“hi”这个词表示原因。由于在生起的刹那就有生起相,在坏灭的刹那就有变异相,所以见到这些相的人,就名为从刹那的角度见到诸蕴的生灭,这样便使“而此”等所说的含义更加清楚。

727这里“icca evaṃ”中的“iti”一词表示原因。因为“无明集”等说法,是依缘来观察诸蕴的生灭;“生起相”等说法,则是依刹那来观察,所以是这个意思。“assa”指瑜伽行者。“evaṃ”是对前面所说方式的指代。不过,那些读成“icca assa paccayato”的人,他们那里的“iti”是对前面所说方式的指代。“由了知能生者”,是因为了知诸蕴的能生之缘,也就是无明等。“由了知生苦”,是因为了知称为生的苦。“由了知死苦”,在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苦谛由部分观察而变得明显,就像那些观察山、海等的人一样。通过“以缘不生起”这一句,这里显示缘的不生起灭就是缘灭。“有缘者”,是指依缘而生起者。“其生灭观”,也就是此瑜伽行者依缘及刹那的生灭观。在那里,有不愚痴,或者以彼为主要作用的寻等法聚,或者这道是世间的,因此这道是随顺出离的世间道。这样,道谛由了知自性而变得明显。因此说“在那里,由破除愚痴”,意思是依彼分而说。或者,如前所说的称为正见的道,是圣道的方便,其自性是不愚痴,也显示自身,犹如灯一样,因此道谛变得明显。而此明显性,是由破除愚痴黑暗而来的,所以说“在那里,由破除愚痴”。

728“以无明为缘”等,是顺的缘起,因为它顺着流转的方向。“由无明集起”等语,意思是当无明等还存在时,所以说“由觉知此有故彼有”。逆着流转方向的,是“由无明本身完全离贪灭尽”等,这是逆的缘起。而那些有为的、缘生的法,正如“诸比丘,老死是无常、有为、缘生的”等经文所说。缘生法的明显,正是因为缘相的明显,由觉知“这是它的果”而得以了解。

729前前之法灭去、后后之法生起并相续,这个道理通过从缘的角度观察生起而成立,有助于通达“同一性”的理则。因此,“另一个人造作,另一个人感受”等世俗说法能够成立,断见就没有立足的余地。所以说“由因果相续”等。诸行刹那刹那地生起,这个道理通过从刹那的角度观察生起而成立,有助于通达“差异性”的理则。因此,由于了知缘与缘所生法各自的自性差别,“同一个人造作,同一个人感受”这类思路所生的常见就没有立足的余地。所以说“由从刹那观察生起”等。通过从缘的角度观察生灭,成立“缘存在时果就存在,缘不存在时果就不存在”这个道理,于是那些法仅仅以存在本身作为因、并没有造作作用的道理就变得清楚。因此,我见没有立足的余地,因为不能得到自在主宰。所以说“诸法”等。没有自在主宰就是依他而转,这应当理解为具有缘的性质。通过从缘的角度观察生起,这些法由种种缘而生起,生起时也随顺于缘而生起,因此果随顺于因这个道理成立,无作见就没有立足的余地,所以说“然而从缘”等。因存在时,哪里还有无作之说?因为能作就是因。

730从缘观生起时,见到缘存在、自性存在,果才产生,所以有为法只是以“存在”这种方式起助成作用,并没有自主的运作;又见到缘不存在时果也不存在,所以有为法依缘而转,这种依缘而转被了知时,就显明了无我空性。因此说“从缘……乃至……由觉知”。无常相变得明显,是因为从刹那观生灭,诸行被生灭所限定而得了知。因此说“由觉知有已还无”。生起之后灭去,就是“有已还无”。过去与未来的远离,就是过去、未来存在的空无。因为诸行在三个刹那之前和之后都不存在,所以由觉知过去未来的远离,就是通达有始有终。苦相也因观生灭而变得明显,这是文义衔接。生起后即坏灭的诸行,从生起之后,由于老、坏等异分位状态之生起,无间地受到逼迫。而它们这种被逼迫性,通过正确观见生灭而变得清晰,因此说“苦……由觉知”。

自性相也是如此:通过观见生灭,不只是无常相和苦相变得明显,地界等的硬、触等被称为自性的相,也被显现状态所贯穿、被自性所限定而变得明显。因此说“由觉知被生灭所限定”。自性相,就是被称为自性的相,也就是诸法各自的自相。有为相的时间极为短暂:生等有为相的生刹那等时间极为短暂,因为它不住于刹那之间。因此说“于生刹那”等。而这里只把握生灭,是因为此智正是依观见生灭而生起,并非因为没有住刹那。

731不只是常新,还是只能短暂停留的。怎么说呢?经文说“如日出时”等等。其中,在水中用棍子划出的痕迹,就是水中的杖痕。露珠等五种比喻,是为了显示一个比一个停留得更短暂;但即便如此,它们仍被说成灭得缓慢,因为诸行的灭比这些还要快。同样,据说色法的灭,比那些以奔走为乐的天子们迎面奔跑、上下交替时头顶和脚上绑着的刀锋相撞还要快,更何况非色法呢?不只是常新,也不只是短暂停留,而且还是无实质的。怎么说呢?经文说“如幻”等等。因为幻等依宝石等而显现,并没有真实自性,所以无实质。其中,由咒药修成的幻术、幻网等是幻。鹿的渴爱是阳焰。梦本身就是梦境。被旋转成圆形的火把就是火轮。就像乾闼婆天子们因游戏欲而现于空中的城市,只是显现而已,那就是乾闼婆城。

到这里为止,是指按照“已生之色是现在”这类经典的方式,或者按照“无论什么色,过去、未来、现在”这类经典的方式,只要开始修习、直到通达生灭的修行方法,都算到这里为止。因为即使是以聚观等为开端的整套修行方法,也全都是为了生起生灭智,而不是为了束缚身体各部分和肢体。所谓“只是灭法”,就是只有坏灭的本性。它依自身的法性而归于灭。即使说某法因加行而灭,那也是依自身的法性而灭,因为灭是没有原因的。不过,加行作为原因,会带来不同种类的生起。以这种方式,就像所说的“凡任何集法,那一切都是灭法”,因此,即使不依止于灭,也以如前所说的现观方式,对生起说“只是灭法而生起”,对灭说“而此已生者归于灭”。因为刚刚生起,还没有获得强盛的力量,所以说“嫩观智”。以聚观等方式运作的思惟,并不能严格意义上获得观的名号,只有以生灭随观等方式运作的才获得,所以说“由于证得它而被称为已开始修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