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施设论母义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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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论母的注释

现在是对《人施设》论母注释方式的说明。其中,先从不太明显的含义说起,关于“六施设”这个说法:在“宣说、教导、施设、建立”(《相应部》2.20)出现的地方,“施设”指的是展示、阐明;在“床榻座椅已善施设”(《巴拉基格》269)出现的地方,“施设”指的是安置、放置。在这里,这两种含义都适用。所谓“六施设”,就是说六种施设、六种展示阐明,也是六种安置放置。因为名施设能展示那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种种法,所以叫“展示阐明”;以各种区分来安置它们,所以叫“安置放置”。至于“蕴施设”等,则是简要显示这些施设的自相。其中,以“蕴”来施设、展示、阐明、安置、放置诸蕴,就叫“蕴施设”……中略……以“人”来施设、展示、阐明、安置、放置诸人,就叫“人施设”。只有这六种施设存在。其他从世俗说和胜义说而来的施设虽然无量无边,但这里以标志的方式表显其主要者,所以只说这些。至于不依巴利正文的方式、总摄一切的“有实施设”等六种名施设,已在诸注疏(《人施设》注疏论母注释第一)中出现,并且已在前文述及,所以这里不再重说。在这些施设中,这里用“人施设”一词指无实施设,用其余的词指有实施设,这样只得到两种。

不依注疏的轨范师传承,另外还有六种施设:依取施设、比较施设、综合施设、累积施设、相应施设、相续施设,这六种称为“义施设”。其中,依靠、依据五蕴而假立“有情”等,依靠诸支分而假立“车”等,依靠月亮运行等而假立时间、方向等,依靠彼彼所成之相以及修习的殊胜而假立遍处的取相、似相等——凡属这一类,无论从自性法的一体性来看,还是从实证的胜义来看,其自性都了不可得,就叫做“依取施设”。这里说的“施设”,是从所施设的对象这个角度说的,不是从施设的行为这个角度说的。而施设彼彼对象的那个行为,便只是“无实施设”。

另外,还有一种施设叫“比较施设”:它是通过参照别的事物来命名的。比如,相对于“第一”等而说“第二”,相对于“短”而说“长”,相对于“远”而说“近”等等,这些都是依据其他事物来比较而施设的。像“手持伞的人”这类,是依据手里拿着的东西来比较而施设的。像“戴耳环的人”这类,是依据身上佩戴的相应物品来比较而施设的。像“一车粮食”这类,是依据所装载的东西来比较而施设的。像“因陀罗娑罗石窟”这类,是依据附近所在的地方来比较而施设的。像“金色”这类,是依据相似的形象来比较而施设的。像“婆罗门村”这类,是依据那里多数居民的身份来比较而施设的。像“宝石手镯”这类,是依据其中最为殊胜的部分来比较而施设的。如此种种各式各样的施设,就叫做“比较施设”。

“一堆谷物”这类说法,叫做综合施设。把前项一个一个依次摆出来,然后说“两个、三个”这类,叫做累积施设。依靠各自的自性而说的“地”等,叫做相应施设。“八十岁的人”这类,叫做相续施设。

不依赖注疏、只按阿阇梨的传统来说,还有另外六种施设:作用施设,比如“说法者”等;形状施设,比如“瘦”“胖”等;性别施设,比如“女人”“男人”等;地界施设,比如“欲界”等,以及“憍萨罗”等;个别施设,比如“帝须龙”等;无为施设,比如“灭”等。这就是六种施设。

在这十二种施设当中,相应施设、某些界地施设以及无为施设,被称为有实施设的名施设;除此之外,其余为胜义剩余者,则被说明为义施设,以及无实施设等。以上就是对这里尚未显明之义所作的简要解释。

不过,这里的义理判定也只有在依据巴利原文的方式下才能成立,离开巴利原文就无法说明它。因为在巴利原文中,开头先有五种施设,而作为它们实质的蕴等法,已经在下面的《分别论》中毫无遗漏地讲过了,所以这里只用“蕴的施设到什么程度?就是五蕴:色蕴”这样的方式,简略地指示出来——这些在这里也已经说过了。但人施设下面没有讲过,所以用“人的施设到什么程度?时解脱、非时解脱”等等,从一法一类一直到十法十类,先安立论母,然后详细分别;而它如果不说明可知的分类,就很难让人理解。因此,这里只就人施设,按照巴利原文的方式,简要地作出义理判定:也就是不把论母中所说的一切人都列出来,而是只把应当了知却难以了知的人,从一法一类等分类中提取出来,用分别的方式简要说明。怎样说明呢?“时解脱、非时解脱,可退法者、不可退法者,不能以思者、不能守护者,怖畏所趣者、不怖畏所趣者,能趣入者、不能趣入者,决定者、不决定者,行道者、住果者,等首者、住劫者,入流者、极七返者、家家者、一种子者,一来者,不来者、中般涅槃者、生般涅槃者、无行般涅槃者、有行般涅槃者、上流至色究竟者,阿拉汉”——这是一法论母。

在这里,如果有人能在适合生起安止定的时机,凭借被称为色界与无色界等至的八种解脱,从对立之法中解脱,并在三种道中,以任何一种方式随各自情况灭尽诸漏而出起,这种人就叫“时解脱”。因为经中说“有些漏已灭尽”等,所以得八等至的凡夫或漏尽者在这里不算在内;应当知道,这里只取已得等至并且安住于果位的有学。纯观行者中的漏尽者,以及一切圣者,就道解脱来说,叫“非时解脱”。因为对于外在的八等至,入定的人有获得远离处等的时候,也有办事等非时;然而,依道解脱而解脱,并没有那样的时候或非时。一个人信心强,观慧也已发动,那么无论他在行走还是吃饭,都不可能出现不得道果通达的情况。所以应当知道,一切圣者在圣解脱中都是非时解脱。前一句也只是就世间等至来说,有学才叫时解脱。

没有自在力的得八等至的凡夫,以及入流者、一来者这两位有学,就八等至而言,叫做动摇法者。他们也就是退堕法者,同样只有这两种。不来者等有自在力的得等至的凡夫,以及圣者,就出世间法而言,也叫做不动摇法者。他们就是不退堕法者。思能者是指能靠称为思的禅那等至的运用而不退堕的人。因为惯于自在,能相续不断地运用称为思的禅那等至,因此不退堕,而不运用就会退堕,这种运用者就叫思能者。守护能者是指虽然不运用,但能了知对禅那有帮助和无帮助的法,靠守护而能不退堕的人。这种人比前者更强,应当理解为:惯于自在的人有智慧成就,了知有帮助和无帮助的法之后,能按照相应的方法去做。

“怖畏而止息者”,是指由于怖畏而从恶止息、远离的有学,以及善凡夫。在这两者当中,后一种(善凡夫)通过四种怖畏——也就是恶趣、轮回、烦恼、诽谤——而从恶远离;有学则因为已经解脱了恶趣,所以凭借除恶趣之外的三种怖畏而从恶远离。漏已尽者则被称为“无畏而止息者”,因为他已经彻底断尽了怖畏;不过,他还是应当远离诽谤。

不能到达者,是指不能进入正性决定的人。哪些人呢?就是那些被称作无间业的业障、被称作决定邪见的烦恼障、被称作无因或二因结生的果报障所具足的人,对佛等没有信心的人,对修道没有意愿的人——像北俱卢洲人那样,以及缺乏前世亲依止的人。所有这些人都叫不能到达者。与此相反的人叫能到达者。造五无间业的人和持决定邪见的人,在地狱趣向方面是决定者;八种圣者在无取般涅槃等方面是决定者。其余的人因为没有固定的趣向,所以叫不定者。北俱卢洲人虽然决定生于善趣,但这里只就邪性决定和正性决定而言,所以不称他们为决定者。具足道的人,在道的刹那叫向果行道者;具足果的人,即使果还未生起,也叫住果者。

如果有人漏尽和命尽同时发生,没有先后之分,这个人就叫“等首者”。等首者有三种:威仪等首者、病等首者、命等首者。 其中,如果有人在这四种威仪中的任何一种里起观,证得阿拉汉果,就在那种威仪中般涅槃,这叫“威仪等首者”。 如果有人得了某种病,就在病中起观,证得阿拉汉果,因为那种病而般涅槃,这叫“病等首者”。 如果有人称为烦恼之首的无明,以及称为转起之首的命根,二者以阿拉汉道和死心同时灭尽,这叫“命等首者”。 怎么算是“同时”呢?由时分同等。因为在那一个时段,以道断除烦恼之后,省察智生起,紧接着就般涅槃,由于时分同等,这两种“首”的灭尽也就叫作同时。这里所指的,正是这种命等首者。

“住劫者”:安住的劫就是住劫,他拥有这个住劫,所以叫住劫者。意思是说,在劫正在毁灭的时候,他有能力让劫停住。

如果有人在成就道的那一刻遇上劫的毁灭,那么劫就不会毁灭,直到他证得自己应当证得的果。因此,他们能让正在毁灭的劫停住,所以被称为“住劫者”。虽然劫毁灭的时候教法已不存在——因为劫的毁灭发生在尽头已至之时——即便如此,为了说明道无间之果没有障碍,这里还是引用了一个并非真实的事例。

所谓“入流者”,是指因为倾向于涅槃之海、而被称为“流”的八正道的最初证得者,但这里指的是已安住于果位的人。为了说明他的分类,才说了“极七返”等话。“极七返”的意思是:他的投生最多七次,此后不再取第八次存在。也就是说,入流者中,有人在人和天界中结生七次,在第七次存在中终结苦,这就叫“极七返”。“家家”是指从一家到另一家、从一种存在到另一种存在流转。他依人和天两条趣向在存在中轮回后终结苦,这就叫“家家”。“一种子”是指在业与结生上唯有一种业、其烦恼种子尚存,仅于一生便成为漏尽者。那么,这一分类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呢?是观与神通等的差别。入流者中,若于观放逸者,则为极七返;若稍不放逸者,则为家家;若于观极不放逸者,则为一种子。而那些极其放逸、志在轮回者,如给孤独长者、毗舍佉、释迦族等,他们一再于轮回中游转,从最初开始经历六欲天,又依次生于梵天界,住于色究竟天后般涅槃,这些人此处未摄受。因为他们一再取受人趣。而那些于人趣也取受存在者,依他们而言,极七返、家家、受生人趣的一种子才被摄受。他们中,依信根而来的三种、依慧根而来的三种,应知入流者有六种。

按结生来说,只来这个人趣一次的人就是一来者,也就是具足第二道果的人。在这里说的五种一来者中,排除四种,只取一种。因为有的一来者住在第二果之后,就在第二有中在这里般涅槃;有的在这里证果后,在天界般涅槃;有的到了天界后,就在第二有中在那里般涅槃;有的到了天界后,再投生到这里而般涅槃。这四种在这里都不取。只取那种在这里证果后投生天界,再从那里投生到这里而般涅槃的人。要知道,这个人有两次结生,而一种子只有一次,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差别。

依结生的方式不再来欲界,就是不来者,也就是具足第三道果的人。为了显示他的分类,才说了“中般涅槃”等说法。其中,中般涅槃者,是在寿命中途之内就生起阿拉汉道,以烦恼灭尽而般涅槃的一种不来者。他又分三种:刚投生后随即般涅槃的,未到寿命中途就般涅槃的,到了寿命中途才般涅槃的。生般涅槃者,是越过了寿命中途,或者接近死亡时才般涅槃,意思是越过寿命中途直到临死时才般涅槃。无行般涅槃者,是不需要加行、没有大苦、不特别用力精进就般涅槃的。有行般涅槃者,是需要加行、有苦、艰难地特别用力精进才般涅槃的。上流者,因为向上而行,所以有向上的渴爱流和轮回流;又因为要向上走才能证得,所以有向上的道流,因此叫上流。至阿迦尼咤者,就是前往阿迦尼咤。这里为了显示这些不来者的分类,应当知道有“上流至阿迦尼咤者”等四种。

在这其中,如果有人从无烦天开始,在四种净居天中依次投生,住满各自的寿量后死去,再投生到阿迦尼咤天并在那里般涅槃,这种人就叫“上流至阿迦尼咤者”。如果有人还没到达阿迦尼咤天,就在中途般涅槃了,这种人叫“上流非至阿迦尼咤者”。如果有人从人间直接去到阿迦尼咤天而般涅槃,这种人叫“非上流至阿迦尼咤者”。如果有人在下方的四种净居天中随便哪一处投生,就在那里般涅槃,这种人叫“非上流非至阿迦尼咤者”。这样,这些不来总共就有四十八种。怎么算的呢?在无烦天,先有三种中般涅槃者、一种生般涅槃者、一种上流者,一共五种;这五种再按无行般涅槃和有行般涅槃来分,就成了十种。同样,无热天、善现天、善见天也各有十种,加起来就是四十种。而在阿迦尼咤天没有上流者,所以把按无行、有行分成的两种上流者去掉,那里就只有八种。这样合计就是四十八种。

阿拉汉:因为已杀尽烦恼之敌等,漏已尽者就叫做阿拉汉。他依空等三种解脱而分为三种,再各自依四种行道而成为十二种。应当知道,就像阿拉汉有十二种一样,一来有十二种,入流者有二十四种,不来有四十八种,这是分别来说。所有这些圣者都只在这个教法中生起,不在外道中。这是一法之解说。

二法开头的论母义释

在二法等等当中,用“两种人——易怒的人和怀恨的人、覆藏过错的人和争强好胜的人……”这样的方式开示了二法;用“三种人——没有期望的人、有期望的人、已离期望的人”这样的方式开示了三法;用“四种人——不是善人的人、比不是善人的人更不是善人的人、是善人的人、比善人的人更善的人”这样的方式开示了四法;用“五种人——有一种人既有所行动又心生后悔,而且不能如实了知心解脱和慧解脱,在他那里,那些生起的恶不善法会无余灭尽;有一种人有所行动但不心生后悔……无余灭尽;有一种人不行动但心生后悔……无余灭尽;有一种人既不行动也不心生后悔……无余灭尽”这样的方式,详细地列出了论母。所有这些人虽然都已经指明了,但在这里,因为怕论书的篇幅太长,没有全部列出来,应该只从巴利圣典本身去了解。

在这三法当中,“无期望者”是指对阿拉汉果没有期盼的破戒者。因为他自己没有能力,所以当他听到有能力的、具戒的同修证得阿拉汉果时,就像旃陀罗之子听到某位王子灌顶登基一样,对于灌顶登基这件事,连“我什么时候也能证得阿拉汉果”这样的期盼都不会生起。“有期望者”是指期盼、希求阿拉汉果的具戒者。因为他怀着对阿拉汉果的希求而安住在戒的成就中,所以当他听到某人证得阿拉汉果时,就像血统纯正的王族之子听到同类的某人灌顶登基一样,对于灌顶登基这件事,会生起对证得阿拉汉果的期盼。“离期望者”是指阿拉汉。因为他已经证得阿拉汉果,所以在这方面已经没有期望,就像已经灌顶登基的刹帝利对登基这件事一样,应当这样理解。

在四法当中,具足杀生等不善业道的人,就叫作非善人。如果有人自己做了杀生等事,还教别人也去做,这个人就是“比非善人更非善的人”,意思是比非善人还要更非善。反过来,依与所说(不善)相反的善法来看,就应当知道什么是善人,以及什么是比善人更善的人。

在五法中,“既犯戒又后悔”这句话里,“犯”这个词是用来指违犯戒律,所以意思是:依违犯戒律而犯戒,并且以此为缘而后悔。“心解脱”指与果相应的定。“慧解脱”指与果相应的智。“不如实了知”指因为没有证得,所以不能按照事物的真实样子了知。“于其中”这句的关联是:当名为阿拉汉果的禅那已经证得时,这个人的一切恶不善法无余灭尽,而他不了知这些法。虽然这些法在道刹那被称为正在灭,但在果刹那则被称为已灭,不过这里应当知道,是依照道的作用而说“在果刹那灭”。

他犯了戒,但不后悔:他违犯了戒律,但为了发露那条罪,去找同类的人,或者让对方帮他出罪,所以不后悔。他没有犯戒,却后悔:他没有违犯戒律,但因为不精通律制,把没犯戒当成犯了戒,即使已经出了罪,也没法消除对那条戒的追悔,所以后悔。没有犯戒,也不后悔:他不犯戒,也不后悔,但没有证得阿拉汉果。那么这个人是谁呢?是具戒但放弃了精进的人。他心想:“我何必在这个佛世入般涅槃?我要在未来弥勒正等觉佛出世时入般涅槃。”他虽然戒行清净,却不圆满修行。这四种人都应当根据各自情况加以教导,使他们安立于漏尽。这样一来,他们也会和那第五种人——不犯戒、不后悔、已发勤精进而证得阿拉汉果的人——变得完全一样。

在“六”等(类别)中——

有六种人。第一种人,对于过去从未听过的法,自己现证诸谛,并在那里达到一切知,在诸力上获得自在。第二种人……现证诸谛,但在那里没有达到一切知,在诸力上也没有获得自在。第三种人……没有现证,但在今生就成为苦的终结者,并达到声闻巴拉密。第四种人……成为苦的终结者,但没有达到声闻巴拉密。第五种人……没有现证,也没有在今生成为苦的终结者,是不来者,不再回到这个世间。第六种人……没有现证,也没有在今生成为苦的终结者,是来者,还会回到这个世间。

先立了六法、七法、八法、九法、十法的论母,然后在圣典中作出解释。其中,在六法里,第一句应当理解为正自觉者。因为他没有老师,凭自己生起的、作为一切知智之基础的阿拉汉道智,从一切方面现证诸谛,达到一切知,并在十种智力和自在掌握上圆满。第二句应当理解为独觉者。第三句应当理解为上首弟子,第四句应当理解为其余阿拉汉,第五句应当理解为不来者,第六句应当理解为入流者和一来者。因为他们被称为“还来此状态者”。

在七法当中,第一句所指的是:对教法还没有建立信心、具足决定邪见这一类彻底黑暗之法的人。这种人就像在海里怕水的人,沉入轮回的恶趣之后就一直沉在那里,再也不能从生存中浮出来;因为和教法没有连接,哪怕经过无穷的时间,也只在生存中流转。 第二句所指的是:虽然对教法获得了信心,却像提婆达多等人那样,处在信心等退失的状态、戒行败坏的人。这种人就像在海里因为某种原因浮出水面一次,又再沉下去一样,虽然凭对教法的信心浮出来过,仍然沉入恶趣;不过,这种人经过很长时间之后,会被诸佛等救拔出来,或者靠他自己以独觉智从生存中脱出。因为对教法哪怕只生起过一次信心,也必定导向涅槃,具有解脱的作用。这就是他和前一种人的区别;否则,把他单独列出来就没有意义了,应当这样理解。 第三句所指的是:对教法生起了信心、具足属于住分阶段的戒等功德的人。这种人就像浮出水面后还没看见岸边,在大海中间望着船等到来,不再沉下去,站在高处一样;他凭对教法的信心浮出来后,虽然还没看见涅槃,但在仰望佛等的同时,安住在天界和戒等功德当中。 第四句所指的是入流者。这种人就像浮出水面站住后,看见了岸边,正在寻找渡过去的方法一样;他凭出世间的信心浮出来后,看见了涅槃的岸边,正在寻找渡过去的方法。 第五句所指的是一来。这种人就像在海里看见了岸边,正朝着那边游过去一样;他以第一道看见了涅槃的岸边后,正以第二道朝那边游过去。 第六句所指的是不来者。这种人就像游到岸边附近,站在齐腰深的水里一样;他以第三道安住在阿拉汉附近、有顶天的不退转状态中。 第七句所指的是阿拉汉。这种人就像渡过去、到达彼岸后站着的人一样;他渡过了四种瀑流,站在涅槃的陆地上,就叫作漏尽婆罗门。

对于九种人中的俱分解脱者:他依靠色界、无色界禅定的镇伏解脱,以及依靠圣道的正断解脱,从烦恼中解脱;也就是依靠无色界禅定从色身解脱,依靠圣道从名身解脱。这两个方面他都已解脱,因此称为俱分解脱者。这种人有五种:前四种逐一从四种无色界禅定出定,观照诸行而证得阿拉汉果;第五种从灭尽定出定而证得阿拉汉果,是不来者。其中,只有最后一种才是严格意义上的俱分解脱者,其余几种都只是宽泛意义上的。这里要注意:色界第四禅虽然已从烦恼身解脱,却还没有从色身解脱;无色界禅定则从这两方面都已解脱。因此应当知道,只有以无色界禅定作为近依而证得阿拉汉果的人,才是俱分解脱者;以色界禅定作为近依的人则不是。 慧解脱者:他通过阿拉汉道的智慧,从诸漏中解脱。这种人也有五种:纯观行者,以及从四种色界禅那出定后证得阿拉汉果的四种人。为什么呢?因为只要证得哪怕一种无色界禅那,就已经称为俱分解脱者了。

所谓身证者,就是证得色界和无色界禅那的圣者。他有六种,是按除了入流道位者以外的六种有学来说的。正因为这样,在解释“有些漏已尽”这句话时,说的就是他。因为对入流道位者不能说有任何漏已尽,只能说将会尽;而对阿拉汉来说,则是一切漏都已尽,不是只有一些。他因为亲身触证,所以叫身证者;又因为在所证得的禅那之后,紧接着以名身证得灭尽,所以也叫身证者。这里说的“以身”,根据“既以名身证得胜义谛,又以慧通达而见”这句话,是除阿拉汉果以外其余道果的名称。因此有些人说,由于以那个身在初禅之后证得涅槃,所以也叫身证者。所谓见至者,指纯观行者和获得色界禅那的人,也就是前面说的六种有学。他因为达到了所见,所以叫见至者。见就是见解,指初道,意思是在它之后达到灭尽。也有写成“见至者”的读法,意思是:以初道所见的涅槃,再次达到。

所谓“信解脱者”,指的是纯观行者、获得色界禅那的人,以及前面所说的六种有学。此人以信而得解脱,所以叫信解脱。那么,他和见至者有什么不同呢?差别在于进趣的修行之道。见至者依慧的成就,在修行前期以观慧镇伏烦恼,所费的辛苦较少;信解脱者则因信行偏重,镇伏烦恼时所费的辛苦较多。正是针对这个差别,在分别解说中说:“有些漏已断尽,但不像见至者那样。”

随法行者:在证入流道的那个刹那,如果慧根特别强,这个人就是依靠被称为慧的法而随行、随念,所以叫随法行者。这是对处在入流道位者的称呼。但到了证果的时候,就称为见至者。随信行者:在证入流道的那个刹那,如果信根特别强,这个人就是依靠信而随行、随念,所以叫随信行者。这是对处在入流道位者的称呼。但到了证果的时候,就称为信解脱者。

证得出世间法的人,确实有两种承担、两种倾向、两种顶点。其中,信承担与慧承担,就是两种承担。一种是止的倾向,一种是观的倾向,这就是两种倾向。一种以阿拉汉果为顶点,成为俱分解脱者;一种成为慧解脱者,这就是两种顶点。凡是证得出世间法的人,全都以这两种法为承担,倾向于这两种处境,再通过这两种处境得到解脱。在他们当中,那位比丘获得了八等至。他以慧为承担,以依止之力而倾向,并以某一种无色等至作为足处,建立观,然后证得阿拉汉果。这个人在入流道的刹那,称为随法行者。之后在六个阶段中,称为身证者。证得阿拉汉果时,称为俱分解脱者。

还有另一类人,只把慧当作首要的,依观的力量而专注投入,对纯粹的行或色界诸禅那中的某一种进行观照后,证得阿拉汉果。这个人在入流道的刹那,也叫作法随行者。此后在六个阶段中,叫作见至者。证得阿拉汉果时,叫作慧解脱者。

还有另一类人,他证得了八种等至,以信心为首要,专注于定力,以某一种无色界等至作为所缘,建立起观禅,最终证得阿拉汉果。这种人在入流道的刹那,叫作随信行者;之后在其余六个阶位中,就叫作身证者。证得阿拉汉果时,就叫作俱分解脱者。还有另一类人,同样以信心为首要,专注于观禅,对纯粹的行法或色界诸禅那中的某一种进行观照后,证得阿拉汉果。这种人在入流道的刹那,也叫作随信行者;之后在六个阶位中,就叫作信解脱者。证得阿拉汉果时,就叫作慧解脱者。这七种人,连同正自觉者和独觉佛,合称为世间九种无上应供者。

在十人这一组里,有五种人在这里就般涅槃:极七返者、家家者、一种子者、一来者——一来者是在欲界结生的——以及阿拉汉。这五种人的“完结”,指的就是只在这欲界地中入无余涅槃。因为他们确实只在欲界的有身中般涅槃,不会在其他地方。另有五种人,是舍离了这里的欲界身之后才般涅槃:中般涅槃者、生般涅槃者、无行般涅槃者、有行般涅槃者、上流往阿迦腻吒者。这五种人的“完结”,指的是舍离了这欲界的有身、命终之后,安住在梵天身中才般涅槃。这里剩下的内容都很浅显易懂。以上就是依圣典方式对义理所作的简要判定;详细解释则应从《人施设》的论母及注疏中获取。

《断痴论》中阿毗达摩论母的义释

《人施设论母》的义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