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施设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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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施设论母

一法论母释义

现在是对《人施设》论母注释的说明。其中,就不明显的意义而言,首先关于“六施设”——在“宣说、教导、施设、建立”(《相应部》2.20)所出之处,“施设”是展示、阐明之义;在“床榻座椅已善施设”(《波罗夷》269)所出之处,“施设”是安置、置放之义;此处两种意义都适用。所谓“六施设”,即六种施设、六种展示阐明,亦即六种安置置放。因为,名施设能展示那些或有实质或无实质的种种法,此为“展示阐明”义;以各种区分来安置它们,此为“安置置放”义。至于“蕴施设”等,则是简要显示这些施设的自相。其中,以“蕴”之名而对诸蕴进行施设、展示、阐明、安置、置放,称为“蕴施设”……乃至……以“人”之名而对诸人进行施设、展示、阐明、安置、置放,称为“人施设”。唯有这六种施设存在。其余从世俗说与胜义说而来的施设虽有无量,但此处仅以标志来表显其主要,故只说这些。至于不依巴利正文之方式、总摄一切的“有实施设”等六种名施设,已在诸注疏(《人施设》注疏的论母注释第一)中见到,并已在前文述及,此处不再重说。在这些施设中,对于“人施设”一词——

然而,依不依注疏的诸轨范师之传承,另有六种施设,即:依取施设、比较施设、综合施设、累积施设、相应施设、相续施设,这些即所谓“义施设”。其中,以五蕴为依而世俗假立的“有情”等;以诸支分为依而假立的“车”等;以月亮等运行轨迹为依而假立的时间、方向等;以彼彼所成之相为依,及以修习之殊胜为依,而假立的遍处之取相、似相等——凡此之类,于各各自性法中,因被视作一个聚合,在胜义的实证层面并无自性可得者,名为“依取施设”。此处所说“施设”,是指所施设的义,并非指施设的行为。凡对彼彼义所作的施设,皆是“无实施设”。

再者,依某个其他事物为参照而施设者:如相较于“第一”等而施设的“第二”;相较于“短”而施设的“长”;相较于“远”而施设的“近”等,此为依他相待之比较。“手持伞者”等,为依手中持有物之比较。“戴耳环者”等,为依相应佩戴物之比较。“一车粮食”等,为依所载物之比较。“因陀罗娑罗石窟”等,为依近处所在之比较。“金色”等,为依相似物之比较。“婆罗门村”等,为依其中多数者之比较。“宝石手镯”等,为依其中最胜者之比较——如是种种施设,名为“比较施设”。

“一堆谷物”等,名为“综合施设”。将前者依次累积而施设的“二、三”等,名为“累积施设”。依于各各自性而施设的“地”等,名为“相应施设”。“八十俱胝”等,名为“相续施设”。

同样地,依不取注疏的阿阇梨之传规,另有六种施设:依作用施设,如“说法者”等;依形状施设,如“瘦”“胖”等;依性别施设,如“女”“男”等;依界地施设,如“欲界”等及“憍萨罗国”等;依个别施设,如“三龙”等;依无为施设,如“灭”等——共为六施设。

在这十二种施设中,相应施设、部分界地施设以及无为施设,属于有实施设,称为名施设;其余那些以胜义为所余的,则被阐明为义施设中的无实施设等。以上是就未显了之义所作的简释。

然而,此中的义决断亦唯随顺巴利之方式而有,离于巴利则不能说明故。又因巴利中最初有五施设,以及作为其义的蕴等已于下文《分别论》中详尽无遗地叙述,故此处以“蕴之施设范围为何?即五蕴:色蕴”等句略作指示——这些与此处前说之义相同。然而,人施设在前未说,故以“人之施设范围为何?随信解脱、随法解脱”等,从一法门乃至十法,安立论母后,再作详细分别;且因其种类若不说明则难以了知,故此处唯就人施设,随顺巴利之方式作简要的义决断:即从此论母所说的一切人中,抽出应知而难知之人,唯从一法等分门中抽取论母,以分别的方式作简要说明。如何说明?“随信解脱、随法解脱,动法者、不动法者,退法者、不退法者,思所成者、护所成者,怖畏现观者、不怖畏现观者,能至者、不能至者,决定者、不决定者,行道者、住果者,等首者、住立劫者,预流者、极七返者、家家者、一种子者,一来者,不还者、中般涅槃者、生般涅槃者、无行般涅槃者、有行般涅槃者、上流至色究竟者,阿罗汉”——此为一法论母。

其中,在适宜之时能生起安止定,从色界与无色界等至所摄的八种解脱,从对立之法解脱后,于三种道中,以任何一种随各自因缘灭尽诸漏而住立者,名为“时解脱”。因为“某些漏已灭尽”等语,所以得八等至的凡夫或漏尽者在此不被采纳,应知唯采取得等至的果位有学。纯观漏尽者及一切圣者,就道解脱而言,名为“非时解脱”。因为对于外在的八等至,入定者有获得远离处等之时,也有事务等非时;然而,以道解脱而解脱者,则无如此的时间或非时间。凡是信心强而观慧已发者,无论行或食,无有不得道果通达之时,故应知一切圣者于圣解脱中,皆是非时解脱。前句亦仅就世间等至而言,有学成为时解脱。

由于未得自在,得八等至的凡夫,以及须陀洹、斯陀含两位有学,就八等至而言,名为“动摇法者”。“退堕法者”也唯有这两种。阿那含等由于已善断定障而得自在,以及得等至的凡夫和圣者,就出世间法而言,也名为“不动摇法者”。“不退堕法者”即指这些。“思能者”是指能运用称为“思”的禅那等至而不退堕者。若有人于色界及无色界禅那中,以惯于自在的称为“思”的禅那等至相续运用而不退堕,不运用时便退堕,此运用者名为“思能者”。“守护能者”是指虽不运用,但了知禅那的助益法与非助益法,以守护而能得不退堕者,此人较前者更强。应知是惯于自在者以慧成就,了知助益与非助益法后,能随宜而行。

“怖畏止息者”指因怖畏而从恶止息、远离的有学及善凡夫。其中,后者由四种怖畏——恶趣、轮回、烦恼、诽谤——而从恶远离;有学则由除了恶趣之外的怖畏而远离,因为已解脱恶趣。漏尽者则名为“无怖畏止息者”,因为已断尽怖畏,然而仍应远离诽谤。

“不能到达者”指不能趣入正性决定者,即那些具足名为无间业的业障、名为决定邪见的烦恼障、名为无因或二因结生的果报障者,以及对佛等无有信心者、于修道如北俱卢洲等无乐欲者、缺乏前生亲依止者——这些一切称为“不能到达者”。与之相反则为“能到达者”。造五无间业与持决定邪见者于地狱为决定者,八种圣者于无取涅槃等为决定者。其余人因无固定趣向,故为“不定者”。北俱卢洲人虽决定生于善趣,但此处唯就邪性、正性之决定而言,故不称其为“决定者”。具道者在道刹那名为“向果行道者”,具果者虽尚未证果,亦名为“住果者”。

若有人漏尽与命尽同时而无先后,此人名为“等首者”。等首者有三种:威仪等首者、病等首者、命等首者。其中,若有人于四威仪中之一,起观而证阿拉汉,即于该威仪中般涅槃,此名“威仪等首者”。若有人罹患一病,即于病中起观而证阿拉汉,依彼病而般涅槃,此名“病等首者”。若有人以阿罗汉道生起的称为行首的命根,与称为烦恼首的无明,依死心同时灭尽,此名“命等首者”。如何为同时?依时间相同故。因于某时以道灭尽烦恼后,省察智生起,随即般涅槃,以此时间相同,此二首之灭尽亦为同时。此处唯取此命等首者。

“住劫者”:安住的劫称为住劫,彼有此住劫,故为住劫者。意谓在劫坏灭时,能令劫安住。

若有人在具道的那一刹那遇到劫灭,那劫便不会灭去,直到他证得自己应得的果。因此,他们能令正在毁灭的劫停住,故名为“住劫者”。劫灭时虽无教法,因劫灭发生于行境之终;即便如此,为显示道无间果无有障碍,故引此非实之事理。

“须陀洹”指因趣向涅槃之海而得“流”名的道之初证者,但此处意指住于果位者。为显示其分类,说“极七返”等。“极七返”意为他的生存投生最多七次,此后不再取第八有。即于须陀洹中,若有人在人天中结生七次,于第七有作苦之边际,便名“极七返”。“家家”指从家至家、从有至有流转,他依人天两趣而在有中轮回之后作苦之边际,即名“家家”。“一种子”指在业与烦恼上唯有一种种子,仅于一生便成为漏尽者。他们的差别由何而来?是观智与证通的差别。在须陀洹中,若于观智放逸,则为极七返;若稍不放逸,则为家家;若于观智极不放逸,则为一种子。然而,那些极度放逸、乐于轮回者,如给孤独长者、毗舍佉、释迦族等,从最初流转轮回,遍历六欲天,渐次投生梵天界,最终住于阿迦尼吒而入般涅槃,这些人不在此处所取,因为他们反复取人趣。此处唯取那些即使于人趣也仅受生者——极七返、家家、唯以人有一生而入涅槃的一种子。应知,其中依信行者有三种,依慧行者有三种。

“斯陀含”指依结生唯一次来此人趣者,即第二道果的具足者。此处于五种斯陀含中,除去四种,唯取一种。因为有一种斯陀含住于斯陀含果后,即于第二有在此处般涅槃;有一种在此处证果后于天界般涅槃;有一种在天界证果后于第二有即在那里般涅槃;有一种在天界证果后投生此处而般涅槃,这四种此处皆不取。唯取那种在此处证果后投生天界,再由天界投生此处而般涅槃者。应知,此人有两次结生,而一种子只有一次,这是他们的差别。

「阿那含」是指:依结生而言,不再来欲有者,即具足第三道果者。为显示其分类,故说「中般涅槃者」等。其中,「中般涅槃者」是一种阿那含,他于寿量中途之内便生起阿罗汉道,以烦恼灭尽而般涅槃。他又分三种:生于净居天后随即般涅槃者、未达寿量中途而般涅槃者、达寿量中途而般涅槃者。「生般涅槃者」是指:于寿量中途或其后,乃至接近死时而般涅槃者,即越过寿量中途直至死时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者」是指:无需加行、无大苦、不勤策增上精进而般涅槃者。「有行般涅槃者」是指:有加行、有苦、艰难勤策增上精进而般涅槃者。「上流」是指:因向上而行,故有向上之爱流与轮回流;或因向上而行后方可证得,故有向上之道流,因此称为上流。「至阿迦尼吒」是指:前往阿迦尼吒。此处为显示这些阿那含之分类,当知有「上流至阿迦尼吒者」等四种。

其中,若有人从无烦天起,于四天次第投生,随其寿量尽而死,再生于阿迦尼吒而入般涅槃,是名「上流至阿迦尼吒者」。若有人未至阿迦尼吒,于中途般涅槃,是名「上流非至阿迦尼吒者」。若有人从人间直往阿迦尼吒而般涅槃,是名「非上流至阿迦尼吒者」。若有人于下方四净居天中任一处投生,即于彼处般涅槃,是名「非上流非至阿迦尼吒者」。如是,这些阿那含共有四十八种。如何计算?于无烦天,有三种中般涅槃者、一种生般涅槃者、一种上流者,共五种;这些各各依无行般涅槃与有行般涅槃而成为十种。同样,于无热天、善现天、善见天各十种,共四十种。于阿迦尼吒则无上流者,除去依无行、有行所分的二种上流,故有八种。总计四十八种。

「阿罗汉」是指:因已杀灭烦恼敌等,故漏尽者名为阿罗汉。彼依空等三解脱而分为三种,复各各依四种行道而成为十二种。当知,如同阿罗汉有十二种,斯陀含亦有十二种,须陀洹有二十四种,阿那含有四十八种,此为别类。所有这些圣者唯于此教法中产生,而非于外道。此为一法之解说。

二法等母论义释

在二法、三法等中,以“二种人——易怒者与怨恨者、覆藏者与恼害者……”等开示二法;以“三种人——无期望者、有期望者、离期望者”等开示三法;以“四种人——非善人、比非善人更非善者、善人、比善人更善者”等开示四法;以“五种人——有一种人既犯戒又后悔,且不如实了知心解脱与慧解脱,于其中,他所生起的那些恶不善法无余灭尽;有一种人犯戒但不后悔……无余灭尽;有一种人不犯戒但后悔……无余灭尽;有一种人不犯戒也不后悔……无余灭尽”等详细列出论母。此中一切人虽已阐明,但为免论书篇幅冗长,此处并未全部列出,唯依巴利圣典即可了知。

其中,于三法中,“无期望者”是指远离对阿罗汉果之期望的破戒者。他自身无此能力,听闻有能力的持戒同伴证得阿罗汉果时,便如旃陀罗子听闻某位王子灌顶即位一般,对于灌顶成就,不会生起“我何时也能证得阿罗汉果”的期望。“有期望者”是指期望、希求阿罗汉果的持戒者。他因对阿罗汉果的希求而安住于戒成就,听闻某人证得阿罗汉果时,犹如纯种王族之子听闻同类某人灌顶即位,对于灌顶成就,便会生起对阿罗汉果成就的期望。“离期望者”是指阿罗汉。因为他已证得阿罗汉果,于彼处已离期望,犹如已得灌顶的刹帝利对于灌顶成就,应当了知。

在四法中,具足杀生等不善业道者,名为非善人。若人既自行杀生等,又教令他人行之,此人即是“比非善人更非善者”,意即比非善人更为非善。依前述相反的善法,当知善人与比善人更善者。

在五法中,“既犯戒又后悔”:此处“犯”字用于指违犯戒律,故其意为:因违犯戒律而犯戒,并由此因缘而后悔。“心解脱”指与果相应的定。“慧解脱”指与果相应的智。“不如实了知”:因未证得,故不能如其自性而了知。“于其中”关联句是——当证得名为阿罗汉果的禅那时,此人一切恶不善法无余灭尽,而他对此并不了知。这些法在道刹那即已灭尽,在果刹那则称为已灭,但此处是依道的作用而说“于果刹那灭”,当知。

“犯戒但不后悔”:他违犯戒律,但为了发露该戒而寻求同分之比丘,或令出罪,故不后悔。“不犯戒但后悔”:他不违犯戒律,但因不精通律制,于非犯戒生起犯戒想,虽已出罪,却因无法消除对犯戒的追悔而后悔。“不犯戒也不后悔”:他既不违犯戒律,也不后悔,但未证得阿罗汉果。那么,此人是哪种人呢?是持戒却懈怠精进的人。因为他想:“我在此佛世中何必入般涅槃?当于未来弥勒正等觉佛世中入般涅槃。”虽持净戒,却不圆满修行。这四种人,应分别加以教导,令其安立于漏尽。如此,他们亦将与那第五种“不犯戒也不后悔、已发勤精进而证得阿罗汉果”的人等同。

从“六”等开始:

六种人——有一种人,于前所未闻之法,自己现观诸谛,于彼证得一切知性,于诸力获得自在。有一种人……现观诸谛,却不于彼证得一切知性,于诸力不获得自在。有一种人……不现观,于现法中为苦之终结者,并证得声闻波罗蜜。有一种人……不现观,于现法中为苦之终结者,却不证得声闻波罗蜜。有一种人……不现观,于现法中非苦之终结者,为不来者,不再来此世间。有一种人……不现观,于现法中非苦之终结者,为来者,还来此世间。

关于六法:放置了‘七种人——七种水喻人:一次沉没者便一直沉没;浮出后又沉没;浮出后站立;浮出后观察审视;浮出后游向对岸;浮出后获得立足处;浮出后已渡越、到达彼岸、站立于陆地之婆罗门’等七法,‘八种人——四位具道者、四位具果者’之八法,‘九种人——正等觉者、独觉者、俱分解脱者、慧解脱者、身证者、见至者、信解脱者、法随行者、信随行者’之九法,‘十种人——五种于此得究竟,五种舍此而后得究竟’之十法,作为论母,然后在圣典中作了解释。其中,在六法中,应以第一句看待正等觉者。因为他无师自通,以自己生起的一切知智为近因的阿罗汉道智,从一切方面现证诸谛,达到一切知性,并自在掌握十种智力的缘故。然而,应以第二句看待独觉者。应以第三句看待上首弟子,以第四句看待其余阿罗汉,以第五句看待不还者,以第六句看待须陀洹与斯陀含。因为他们被称为‘来至此状态者’。

在七法中,以第一句摄取了于教法中未确立信心、具足决定邪见等一向黑暗法者。因为此人犹如海中畏水之人,沉没于轮回恶趣便一直沉没,不再从有中出离,由于缺乏与教法的连结,即使历经无尽时间也只在有中流转。以第二句摄取了虽于教法中获得信心,却如提婆达多等那样,处于信心等退失状态、戒行败坏者。因为此人犹如因某种原因浮出大海后又沉没一般,虽依教法信心浮出,仍沉没于恶趣;然而,此人经过长时间后,将由诸佛等,或由自己以独觉智从有中被救拔,因为于教法中哪怕仅生起一次的信心,也必定导向涅槃,具有解脱性。这即是他与前一种人的差别,否则,若将他单独列出便无意义,应如此理解。以第三句摄取了于教法中生起信心、具足属于住分部分的戒等功德者。因为此人犹如浮出后未见到岸边,而在大海中央观望船等到来,不再沉没,立于高处一般,依教法信心浮出后,虽未见到涅槃,却在观望佛等的同时,住立于天界及戒等之中。然而,以第四句摄取了须陀洹。因为此人犹如浮出后站立,见到岸边,正观察渡越方法一般,依出世间信心浮出后,见到涅槃之岸,正观察渡越方法。以第五句摄取了斯陀含。因为此人犹如在海中见到岸边,正向其游去一般,以第一道见到涅槃之岸后,正向其以第二道游去。以第六句摄取了不还者。因为此人犹如游至岸边后,立于齐腰深水中一般,以第三道住立于阿罗汉附近、有顶天的不退转性中。然而,以第七句摄取了阿罗汉,因为此人犹如渡越后到达彼岸而站立之人一般,渡越四瀑流后,站立于涅槃陆地,名为漏尽婆罗门。

于九种人中,俱分解脱者:依色界、无色界等至,以镇伏解脱;依圣道,以正断解脱,而从烦恼解脱。或依无色等至从色身解脱,依圣道从名身解脱,由此两分而得解脱,故亦名俱分解脱者。此有五种:前四种为各各从四种无色等至出定后,观诸行而证阿罗汉果;第五为从灭尽定出定后证阿罗汉果的不还者。其中,最后一种方为严格意义上的俱分解脱者,其余为宽泛意义上的。此处,色界第四禅虽从烦恼身解脱,却未从色身解脱;而无色界则从此两者皆得解脱。因此,应知唯以无色界为近依而证阿罗汉者,方为俱分解脱者,非以色界为近依者。 慧解脱者:依阿罗汉道慧,从诸漏解脱者。此有五种:纯观行者,以及从四种色界禅那出定后证阿罗汉果的四种人。何以故?若证得哪怕一种无色界禅那,便名为俱分解脱者。

‘身证者’:指获得色界及无色界禅那的圣者。此有六种,即除入流道位者之外的六种有学。正因如此,在解释中说‘他的一些漏已断尽’。因为对于入流道位者,不能说有任何漏已断尽,只能说‘将断尽’;而对于阿罗汉,则一切漏已断尽,而非一些。他因为亲身证得所触证者,故名身证者;也因为于所证得的诸禅那之后,随即以名身证得灭尽,故名身证者。此处所谓‘以身’,据‘既以名身证得胜义谛,又以慧通达而见’之说,这是除阿罗汉果之外的其余道果的称谓;因此,有些人说,由于以彼身在初禅之后即证得涅槃,亦名身证者。‘见至者’:指纯观行者及获得色界禅那者,即如前所述的六种有学。他因达到所见,故名见至者。‘见’即见解,指初道,其义为于彼之后达到灭尽。亦有读作‘见至者’,其义为:以初道所见之涅槃,再次达到。

信解脱者,是指纯观行者、获得色界禅那者,以及如前所述的六种有学。此人因以信而解脱,故称信解脱。然而,此与见至者有何差别?在于其来入的修行方式。见至者是以慧的成就,于前行阶段以少苦而镇伏烦恼而来;信解脱者则因信行偏重,以多苦而镇伏烦恼而来。正是针对这一差别,在分别解说中说:‘有些漏已断尽,但不如见至者那样。’

随法行者:于入流道刹那,慧根增胜,此人以名为慧之法随行、随念,故称随法行者,这是入流道位者的名称。证果时则称为见至者。随信行者:于入流道刹那,信根增胜,此人以信随行、随念,故称随信行者,这是入流道位者的名称。证果时则称为信解脱者。

对于证得出世间法者,有二轭、二种投入、二种顶。其中,信轭与慧轭为二轭。一种为止投入,一种为观投入,是为二种投入。一种以阿罗汉为顶,成为俱分解脱者;一种成为慧解脱者,是为二种顶。凡证得出世间法者,皆以此二法为轭,投入此二处,由此二处而得解脱。其中,有比丘为八等至获得者,以慧为轭,依止而投入,以某一无色等至为近因,修观后证得阿罗汉,此人在入流道刹那称为随法行者。此后于六处称为身证者。证阿罗汉果时,称为俱分解脱者。

另一类人唯以慧为轭,依观而投入,对纯行或色界禅那中的某一进行遍观后证得阿罗汉,此人在入流道刹那亦称为随法行者。此后于六处称为见至者。证阿罗汉时,称为慧解脱者。

又有一类,是获得八等至者,他以信为重任,依止于定而专精,以某一无色等至为近因,修起毗婆舍那后,证得阿罗汉。此人在入流道刹那,名为随信行者;从此之后,于其余六处唯名身证者。至证阿罗汉时,唯名俱分解脱者。又有一类,唯以信为重任,依毗婆舍那而专精,于纯观行或于色界禅那之一,确定了法的自性后,修起毗婆舍那,证得阿罗汉。此人在入流道刹那,亦名随信行者;此后于六处,名信解脱者。至证阿罗汉时,名慧解脱者。这七种人,与正自觉者、独觉佛,合为世间九种无上应供者。

于十人组中,五种于此地而般涅槃:极七返者、家家者、一种子者、一来者(欲界结生者)及阿罗汉——此五类唯在欲界地中,以无余依涅槃称为完结。因为这些唯于欲界有身中入般涅槃,不于他处。五种舍此欲界身后而般涅槃:中般涅槃者、生般涅槃者、无行般涅槃者、有行般涅槃者、上流至阿迦腻吒者——此五类舍此欲界有身后,唯住梵身而般涅槃。其余诸义,于此易明。这是此处略依圣典方法而作之义决,广说则应取自《人施设》本典及其注疏。

痴断除——阿毗达摩论母义释中

人施设论母义释已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