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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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作用证知之解释

“Niddiṭṭhāti”:通过略说、广说等方式已被开示。“Kusalādayoti”:善与不善。然而,这些未被开示——这是句子的连结。前面虽然像说“作用者”那样没有说出“感知者”,但由于论者执取“我是作用者、感知者”,所以提到了“该作用者、感知者”。其意旨为:善与不善也可能不存在,否则会导致无因的过失。这些善与不善所依存的状态,即是“tadāyattavuttino”。“Tesaṃ”:指善与不善等。“Tasmāti”:因为没有作用者,善与不善及其异熟便不存在。“Niratthikāti”:即使开示了,也因没有可令觉悟者而毫无意义。即便说“这不是无意义”,并说“有意义”,也只是为了让别人更加执取。世间也有如此言说,事实正是如此,而非其他。“Tatthāti”:即便没有作用者,却执取“我存在”的情况下。“Anurodhoti”:意为随顺、偏向,即认同。“Idhāti”:即便没有作用者,却执取“善等存在”的情况下。“Virodhoti”:意为排斥。

如此,即便没有作者,也通过理证确立了善法等之实存,现在为了以世间共许的譬喻来证成,而说“athāpi”等。“Athāpīti”的意思是:即使没有作者。以“地”这一词,即表示地所生者;同样,以“水”这一词,即表示水所生者。“Tejoti”指依冷、暖而有二种火界。“Utūti”指冬季等季节。以“等”字摄取了种子等。能生的缘称为“因”,能维持的缘称为“缘”,所以说“因缘和合”。也就是说:能生果者为因,能持者为缘。

如此,即便没有作者,也成立了善与不善的转起,现在为了先破斥他人施设的“我”,便开始了“athāpi cetthā”等语。实际上,“我”只是被与慧相离的邪见所计度,但他人却自认为“我以慧而施设”,因此随顺其所执而说为“以慧施设”。“Taṃ upaparikkhissāma tāvāti”的意思是:暂且放下“这没有作者的情况下,善等是有还是无”的思择,我们先来审察那个“我”本身。为了揭示其中的过失而发问,以此意图,不作承诺便问:“kiñcetthā”。意思是:在这里,这个我是有思者,还是无思者?有什么过失呢?对方答:两者都有过失。因为,如果我是无思者,那么它既不是作者,也不是受者,就如同墙壁、树木等物。为了说明“如果这个我是无思者,便可通过推理成立无作者、无受者”,而说“yadi acetano”等。“Anaññoti”是指由于不可分离性,所以无别。不然,“有思者”这一说法本身就不能成立。因为,共存者并不是别体。其意旨为:在那些不可分离而存在的法中,若一者灭,另一者也灭,就像这样,“我”也会灭;若一者不灭,另一者也不灭,就像这样,思也会不灭。

先说了“因与思无别”这个理由后,为了进一步证成它,便说了“cetanattānaṃ”等。即使听闻了“若我不灭,则思亦不灭”,对方依然无法应答,其意旨是:思之灭并无特别原因,因此说“atha cetanāyayevā”等。意思是:让“我”灭去就好,留下“思”。因为不存在特别的原因,为何偏袒“我”而排斥“思”呢?“Paṭiññā hīnāti”是指原先的承诺已被舍弃。若非如此,若是你声称我灭时思不灭,这便是“承诺被舍弃”,这无法成立。正是因为“我”与思无别,思灭时“我”也必然灭,所以“我不灭”的说法——你的承诺被舍弃了。或者,从与上所述相反的角度:即使思灭,我也不灭;或即使我不灭,思也灭——你的意图也许是这样。其意旨是:如果二者有别,则会出现我灭而思留存的情形,因为二者本应具有同等的可能性。“Paṭiññāhīno bhavasīti”的意思是:若说思灭而我不灭,你便舍弃了你的承诺。

“Idhāti”:指在另一立场中。“Lakkhaṇakatanti”:指由互不相似、相异的特征所造。“Desantarakatanti”:指于不同处所造。“Jāto vedīyati ñāyatīti jātavedo”——此是火的别名,意为“生起即被觉知、被了知”。“Ḍayhamāneti”:指放入炉中被烧煮时。“Eko pavattipadeso imesanti ekadesā, tesaṃ bhāvoti ekadesattaṃ”:指这些法的一个转起部分,也就是一部分,其状态称为“部分性”。

“Avinibbhogatoti”:指虽然特征上有差别,但由于处所上不可分离、不相离,故作为“ekadesatte”的同义词而言“avinibbhogabhāvepi”。“Taṃ ayuttanti”:指“二者无部分性”与此不合。“Paṭiññā hīnāti”:若以先前的承诺为标准,则此承诺被舍弃;若以此承诺为标准,则其余承诺被舍弃。又或者,由于“思”与“我”依部分而有别,“我”便成为无思的状态,因此你先前在后续文中所立的“有思的我”这一承诺便被舍弃——应如此理解此处语义。

「无思作者即是我」——即把「我」当作无思作者。所谓「先前所说之过患」——即从「若为无思作者」等语开始所说的过患。「因此」——即如此观察时,便不堪受反驳,因此(如此)。

779“若如是”之说——即:如果从究竟意义上说,没有善恶业的造作者,也没有其果报的受者,既然如此,世尊又为何这样说呢?这便是上下文的衔接。

“流转”即轮回。由于自己所造的善恶业为缘,作为果报的苦乐也确实是由自己所造作的,故说“苦乐乃自身所造”。

780“到达轮回者”——

诸蕴的次第,以及界与处;

它们无有间断地流转着,即称为‘轮回’。

如上所述,依诸蕴次第等而流转的轮回,即是以辗转流转的方式而进行的轮回。‘其苦大怖畏’:对于已落入此轮回的有情,生等诸苦是大怖畏,能引生大怖畏,这就是此句的意义。‘化生者’:即正在出生者。

781‘重担’确实即是五蕴——色等五蕴本身就是重担,就像被放在头上的重担一样。‘担重担者’是人,即肩负这五蕴重担的人。‘取重担’是以结生心执取五蕴重担。‘放下重担’则是通过令其不再被执取,以无取般涅槃的方式将重担完全放下。

782‘行’是善业与不善业。‘能’是自在、自主。

783‘一人’与前文相连接。‘一劫中’即是在一劫之中。

784「不信」等,其义如下文所述。

在说了「那也只是依世俗的约定,并非依胜义的真实」之后,为确立此义,便说了「世尊难道不是……」等语。「有何众生」这首偈颂,虽然是毗阇耶长老尼所说,但因为是随顺世尊的意旨而说,故而可视为世尊所说,因此才说「此亦为世尊所说」。

785「有何众生」——你执着于:在色、受等之中,究竟有什么名为众生或人?

786“肢体的聚集”——即在轮等部件之中,以轮等部件的组合为义。“声音”则是假名(约定俗成)。

“因此”——因为世尊于究竟义上指出无有情,所以如此。其含义是:不应只执取言辞而舍弃意趣。“坚迷执者”:即使显示原因,仍不肯舍弃的执取,即是坚执;仅因无力看清原因而执取,即是迷执。不应成为那样的人,故说“不应……”。“经文之词”即是以应引申义与已决了义两方面而成立的经文。

其意趣为:宣说二谛,是为了种种应调伏众生的缘故。有些人依世俗的教说而得殊胜证悟,便依世俗谛为他们说法;有些人依究竟的教说,便依究竟谛为他们说法。犹如精通各地方言的老师,对来自各地方的学童用各自的语言教导那样。世俗谛与究竟谛:于此,“人、有情、女人、男人、刹帝利、婆罗门、天神”等,虽在究竟义上并不存在,但在世间依约定俗成而成立,这便是世俗谛。“蕴、界、处、念处”等,唯依究竟义而成立,这便是究竟谛。因此阿阇梨说:

约定俗成的言说是真实,依世间共许而成;

胜义的言说是真实,以诸法的如实性为因。(《长部注》1.439-443)

因此,那位善巧世俗言说的世间依怙、天人师,

运用世俗言说时,妄语即不生起。

787-8787-8. 凡是恒常、不间断地思惟这部论典的人,他由此而成就的殊胜智慧,将达至广大的境地。“极令心燃烧而导出消除”——令心之热恼极度导出、消除,故称“极导出”。使疑、犹豫,或者痴得以灭除,成为依止之性,故名“灭疑”。由义理与文句的圆满成就,令智慧增长,故称“令喜”。开显即是殊胜。在此教法中,或在阿毗达摩之中。

如是名为《阿毗达摩义广释》中

《阿毗达摩入道》注释的

作意通达之解释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