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十一章

420 段

第十一章

观的分别

1506

责任的发起有二种,地许为三种;

依止有三种,而身有四种。

1507

于诸行中,随宜有三种修习;

由二种相着手,审察三相。

1508一五零八。

以十八种相加以区分,十种状态得到阐明;

三种分别成就无上的三解脱。

1509一五零九。

四圣谛的证悟,七种圣者。

烦恼的断除,如其所应;四种无碍解。

1510

等至有三种,及同样的灭尽定。

教法通达者说,此即是它的等流果;

1511

智者称之为‘观修习’;

今依次第,我将开示其义理。

1512

把握地法之道,行于审察的瑜伽行者;

以念住与奢摩他,或由止而生起毗婆舍那。

1513

彻见自性,修习正法;

担负重担者说,慧与信二者是其重担。

1514

对三地诸法自性及其缘的把握。

此名为‘知遍知’,被视为第一地。

1515

以聚观察,见生灭;

此名为‘度遍知’,称为第二地。

1516一五一六。

断遍知为地,此后称为第三地;

坏灭等智即是如此,名为三地。

1517一五一七。

此处依刹那、相续与长时而说;

无常、苦与无我,是三种执著。

1518一五一八。

见清净、度疑清净、道非道智见清净;

这四种清净,说名为身。

1519一五一九。

自相确立,缘起决断;

邪道回避,三法印观。

1520一五二〇。

因此,由于特征各不相同,纵使在同一个刹那,也能证得;

诸清净即是如此,由已作因缘的如来,逐一次第所宣说。

15211521。

戒清净等的传承,也是如此;

是为阐明心清净等的意义而说。

1522

观见可见诸法之自性者,即见缘之安立;

已脱诸障者,则修习禅定。

1523

然而,于行道之瑜伽行者,更为殊胜。

因诸处各各明了故,如何依处而作分别?

1524

或以色为先行,或以名为先行;

或内或外,依显著之法而观;

1525

以名色等分别,把握地等诸法。

这称为见清净,因为舍断了‘我见’。

1526

依缘而生起,依彼缘而有彼性者;

当如理观察诸行时,它们便如此转起。

1527

能把握缘的智慧,即是对名色之转起;

依此而超越疑惑,故说为‘度疑’。

1528

无常、苦、无我,乃依缘而转起;

以聚略摄,诸行遍察。

1529

生灭之相,亦成就三相;

从缘起之理,殊胜彰显。

1530

因此,遍察智即对生灭的观察;

而度疑清净,则摄在清净之中。

1531

其中,回避杂染与散乱,是远离邪道;

名为‘道非道清净’的智见,如是宣说。

1532

然后,他们宣说无染的生灭观智;

以‘行道智见清净’为始而说。

1533

如实确定缘与缘所生法的自性。

为求断除者,依出离行道而说。

1534

因为随烦恼清净之后,又再观照生灭。

确立之后,即以坏灭等智而行道。

1535

同样地,对于新生和正在坏灭的诸法,观照者;

为悚惧所牵引之智,随逐坏灭等相。

1536

先前已转起的杂染,正是恶趣生起之因;

“行道清净”并不涵盖修习。

1537

成就者圆满此四种清净;

应如何修习无常、苦、无我这三种?

1538一五三八。

缘与缘所生,生已随即灭;

无常坏灭,崩解消逝。

15391539.

不坚无实,坏灭毁坏;

有为、变易法,暂存不久。

1540一五四〇。

灭尽法、消逝法,速疾流转;

如是诸法,暂时短住。

1541一五四一。

为三刹那所限定,前后各异;

以灭尽为先导,绝非恒常。

1542

生起是为衰灭,非为增长;

方生即衰而暂住,衰坏则以灭为归。

1543

本无而忽生,不从任何处来;

既生而还灭,亦不积存于何处。

1544一五四四。

依彼彼因缘和合,唯得生起。

有灭法者生已,他们即灭。

1545一五四五。

犹如山间之河,亦如灯焰。

疾速流转,生起即灭。

1546一五四六。

已生的诸行一一灭去,其余的诸行又相继生起;

它们无间地相续连接,令人不能如实了知其差别。

1547一五四七。

如此,明眼者以种种方式观照,

智者善巧地令无常之修习圆满成熟。

1548一五四八。

他们恒常被苦与苦事所逼迫;

疾病、痈疮、箭刺,及灾祸与不幸。

1549一五四九。

恐怖、危难与苦的根源

有漏的过患,皆已超越

无庇护、无皈依、无救护

是能杀害者、能致死者的诱饵。

1550

具生法者、老、病——

皆蒙受忧与悲伤。

以悲泣为自性

杂染则承受诸苦

1551一五五一。

可厌、违逆,可怖、丑陋;

卑劣、轻浮、低贱,恶臭,为愚人所亲近。

1552一五五二。

常为忧苦所间断,复被渴爱强力牵拽;

伶仃可怜堕恶趣,悲惨不幸,又遭毁坏与恼害。

1553一五五三。

他们寻求自利,依托于种种因缘;

此是究竟苦之依处,生已还复遭损恼。

15541554。

如同坠入火坑之人,饱受烦恼的烧灼之苦;

诸行犹如被利矛刺杀,恒常处于苦迫之中。

1555一五五五。

正出生者亦在衰老,正死去者刹那不停;

犹如必死之牲畜,被屠夫宰杀。

1556一五五六。

芝麻正如被碾的芝麻,甘蔗正如被榨的甘蔗;

生灭之流转,常恒压迫着他们。

1557一千五百五十七。

言辞悦意,却被颠倒所围困;

威仪所覆,于苦不能安住;

1558一千五百五十八。

然而,在这些诸行之中,贪著感受之味者,

他们为贪欲所缚,为痴迷所覆。

1559一五五九。

“这是苦,那也是苦”——轮回中的行者,

不知苦因,无智者流转。

1560一五六〇。

不见乐相,为苦担所逼恼;

愚者唯更求他苦,是祸患之分有者。

1561一五六一。

他们死此生彼,犹如猴子从一棵树枝攀向另一枝。

他们从一种苦中解脱,随即又执取另一种苦。

1562一五六二。

他们长久忧伤,被渴爱之箭所洞穿;

陷于见网之中,随眠在慢柱上。

1563一五六三。

洞彻此因相后,具足观智的熟练者;

令名为苦随观的修习得以成熟。

1564一五六四。

因为蕴、处、界是法住定则;

它们是无我、无常、有终的,远离了贪求与执取。

1565一五六五。

以目的为所依,而不令其造作;

缘及缘所生,或为能生,或为所生。

1566一五六六。

尽管如此,当因缘和合时,它们便生起。

以“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法则,相互转起。

1567一五六七

诸缘具足时,它们不能不生起;

然而,未得诸缘时,则永无生起。

1568一五六八。

于此,诸缘非有所期待而和合;

和合之时,亦不能令其不生。

1569一五六九。

依所获之缘,它们便如是转起;

既无守护者,亦无创造者,同样亦无所有者。

1570一五七〇。

执取“我”与“我所”者,反令其变成另外的样子;

他们盗走信赖者的财物,令其败落、受欺诳。

1571

空虚、空洞、空空如也,远离一切,毫无实质;

诸法唯以自相而分别,其中并无补特伽罗。

1572

正在生者、正在老者、正在死者,皆是有为;

他们毫无自主地流转,于任何处皆无自在。

1573一五七三。

于他们之中,无有任何主宰者,亦无任何所有。

诸行非舍,亦无主宰。

1574一五七四。

犹如芭蕉叶卷成的筒,彼此相依而立;

它们成为俱生的积聚,并不显现为无我。

1575一五七五。

色依于非色,非色依于色;

犹如天生的盲人与床椅,彼此相依而安立。

1576一五七六。

正如机械由绳索所牵,此身机械如此运转;

于其中被名所引,并无自在之我。

1577一五七七。

由心之伸展而生,由风界所起;

威仪与表色的变化,被认为是护持者。

1578一五七八

因已拔除的受箭之变化与变易故

愚者心生妄想,计执为“我”

1579一五七九

这仅是清净诸行的聚集,于此中无有众生可得;

依于种种缘,唯苦蕴生起。

1580一五八〇。

以如是等种种方式,观为无我而修观者;

即被称为修习无我之修习。

1581一五八一

修习者以此三种方式,审察三特相;

依于相与转起,如其次第而发起。

1582一五八二。

自得之相,各各依缘;

由彼之有与彼之成为有,依相而得了知。

1583一五八三

正在生、正在老、正在死者,皆为有为法。

超越各自的状态,刹那刹那地转起。

1584一五八四。

因所依的状态,由此被称为“相”;

转起的相,即是相续相,依刹那、相续及时分而有。

1585一五八五。

非旧有的新生起,即说为‘生起’;

前后次第的连接,即说为‘结生’。

1586一五八六。

为达成彼义而致力者,称为‘积累者’;

以如是等异名而称,虽有种种形态,亦皆为有为。

1587一五八七。

相、转起与所依处,它们归入摄集;

依此二种行相而始,三相得以确立。

1588一五八八。

依缘而起的诸法,以生灭为相;

无常性、无相、无愿,在转起中并不显著。

1589一五八九。

前后次第而现、不能同时的诸法,于自身中;

由依止而得成就,即可证其性弱。

1590一五九零。

因缘所成之法,即是诸行的无常性。

正在转起者,即显现其自身的自性。

1591

诸行若是常恒坚固,为何仍须观待诸缘?

若本来无有,而后依缘而生,其中何有常性?

1592

因获得因缘和合,而获得此自体。

他们将依他缘而得存活,那些自身羸弱者又怎能如此呢?

1593一五九三。

若不观察诸缘,便无有堪能之力;

对于自体的获得与存续,能以什么能力来守护?

1594一五九四。

因为诸缘是能生者,在它们聚集之后;

护持已开始,如弓弦释放之箭。

1595一五九五。

如火焰出离轮转,如闪电出于云中;

诸法由缘所牵、由缘所弃,终归于坏灭。

1596一五九六。

因此,观察相与行相之人,即是观照者;

确信“它们必定坏灭”者,即得解脱。

1597一五九七。

正如瑜伽行者以无常随观如此修观,

信解脱成为多数,此义已明示。

1598一五九八。

如是,于诸行法中,以相与因确定为无常。

智者如理思惟无常相。

1599

具有逼迫与怖畏之相,于流转中犹如苦;

正在流转的诸行,施予压迫,且带来怖畏。

1600

超越那生起的崭新相状之后,

既已为老死之态而又正在坏灭,如何可称为乐?

1601

因此,恒常深观此流转之相,

观见诸行是苦后,便舍弃对其的希求。

1602

此时,于积聚无所执著,不安已得止息,安乐自在;

多修禅定的瑜伽行者,即被称为寂静者。

1603一六〇三。

观察诸行造作、自在之相者,

于相及转起中,现起为无我。

1604一六〇四。

无我、依他而成,已超越自在力而转起;

有是羸弱、无坚实的,如何会是‘我’呢?

1605

如是通达彼者,了知无我之相;

品味观智之味,于诸有中多怀悚惧。

1606

如是,对于已生的诸相,依其自性——

于一一处予以确定,即对各别相之决断。

1607一六〇七

同样地,对于明显的处所与作为因的处所,如理地

智者以慧确定诸相。

1608一六〇八。

诸行以生灭相而被见,故确实是有为。

通过前后刹那的差异,它们便显示出无常性。

1609一六〇九

如是,善巧者观见变异时,

对于由相与果所成就的义理,他胜解决定。

1610一六一零。

由于是苦生起之因,智者对于相也如此观察。

他以带来怖畏相的方式,唯见诸行为逼迫。

1611一六一一。

如是,诸行若依缘而生起,

此后,它们将为大怖畏所笼罩。

1612一六一二

灭法者生起,犹如箭刺之苦;

为老所迫而衰灭,犹如碎裂而摧折。

1613

因此被视作无常,以苦之相而显现;

以其有为之故,自性即转而成苦。

1614

而诸行又被确定为无常、是苦;

依无我的定则,呈现其自相。

1615

若依他缘而生灭,怎说是依于自我?

又或必然败坏,迫令怖畏丛生。

1616

约所断相而言,观照分为三种;

无常、苦与无我,此中是为决断。

1617一六一七。

这些为三种缘,依所断相而分别;

名为大观者,有十八种,如何?

1618一六一八。

因缘和合所生者,即无常——此即三相。

观无常者,从常想中解脱。

1619

然而,观无常相者,

于无相中得解脱,是名无相随观。

1620

观见诸行法之灭尽与消亡者,

断除集起,此即灭尽随观。

1621一六二一

松弛、空虚、无坚实、脆弱、易坏,

了知“此是灭法”后,便从密集想中解脱。

1622一六二二

思惟着:“超越自我的所得之后,它们便灭去。”

于此,他舍离执取,犹如母猪对待幼子。

1623

对于观见那无返转者之变异性的人,

于变异与转变之中,恒常想便即消退。

1624

修习所缘、彼所缘智及其坏灭

以增上慧了知执取核心的执著后,便得解脱

1625一六二五。

如是,无常、无相,以及从尽、从灭之说。

变异想,以及法随观。

1626一六二六。

众生随观的差别,即是见无常相。

智者们阐明,如此为的是破除常想等。

1627一六二七。

由彼相为始,亦因广说故;

随彼相而行,其类别亦有七种。

1628一六二八。

舍弃乐想者,名为苦随观;

厌离者即厌离智,离欲者即离贪。

1629一六二九。

已生者名为无愿,如是舍弃愿求。

无著无执者,即过患随观。

1630一六三零。

这五种随观的分类,即是苦见。

已阐明,为了摧破乐想等而转起。

1631一六三一。

观照无我者,从我想中解脱。

断除我执后,继修空观而禅修。

1632一六三二。

二种观照的差别,即是见无我相;

为令解脱,阐明我想之执著。

1633一六三三。

以舍弃而见诸行三相后,

舍离对有为的取著,趣入无为。

1634一六三四。

以如实智观照者,即得解脱;

从痴迷的执著中解脱,具足无颠倒之见。

1635一六三五。

从痴与耽著中解脱出来,是审察随观;

然而,舍断审察,正是以审察[诸行]之特相。

1636一六三六。

由于阐明名为“见”的过失,故从还灭的角度加以显示;

从结缚与执著中隐退者,得解脱。

1637一六三七。

欲解脱智,名为舍离;

如实智,依缘起之理。

1638一六三八。

行舍智即是审察随观;

它名为“出起趣向”,被称为“回转”。

1639一六三九。

此四种与五者,从执取等开始即遭破坏。

洞见三相之后,它们以种种方式转起。

1640一六四〇

依相为所缘,如是而转起,

瑜伽行者依此禅观三相;

此三相分为这十八种差别,

智者称此为内观修习。

16411641.

此无上善妙的毗婆舍那之道,

已随顺胜者之教言而阐明;

于心明了此最上饶益之法,

必将证得无病之境。

如是,于《名色辨别》中名为“观的分别”。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