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七章

801 段

第七章

一切摄集分别。

617

因为所说的法共有五十四种,都是以名称为名而说的;

所说的色法,依一切方式,则有十八种。

618

以自性应被证知者,宣说为七十二种;

应实证的胜义谛,即具自相的事物法。

619第六百一十九节

现在我为你们宣说,这总摄一切的方法;

此即阿毗达摩比丘的无上心要。

620620.

依二法、三法,依蕴、处、界、谛;

缘起与诸缘,依共称而说。

621

缘唯是缘,而涅槃乃无缘、非造作。

它无造作、不生起,是恒常、具不变之相。

622

缘即是诸行,亦是造作;此后复有其余(法);

它们具足生灭之法,如是亦依缘而安住。

623

涅槃与色法,唯不相应而已;

它们只是所缘而已,因为不执取任何事物。

624

它们同生同灭,同一所缘与依处;

它们相应且相合,随其所应而俱生。

625

彼此互相支撑,于一切处俱起;

它们——心与心所,被视为有所缘、以所缘为缘。

626

观慧之地,即此三地之法;

它们是世间所摄、属于轮回、有上之法;

627

有身诸法可怖畏,名为‘此岸’;

结缚法为有垢,盖障法亦复如是。

628

染污法、所执取法,为有取著、有漏;

暴流所淹法、轭所系法、结所缚法,如是所说。

629

其余不属此者,是离转起、非可观见。

出世间、无上法,非结缚等所摄。

630

由业所生、有所执取者,称为有漏。

非所执取者,即所执取之余,称为无漏。

631

有对应法,即善与不善法;

无对应法,则指此外的其余诸法。

632

有诤法应当断除,十二种不善法亦然;

其余诸法则名为无诤,不为任何人所应断除。

633

有色者与色法,无色者与名法;

从这些起始分类,当知愚法有二种差别。

634

愚法令人炽燃、黑暗、结苦果;

是应远离、有罪者,即所谓的十二不善法。

635

智相应者,不令热恼;善净者,能施安乐;

所应修习、无有过失的善法,共有二十一种。

636

唯作、果报与色,以及涅槃——如此共有四种。

所谓无记法,即与上述诸法相反者。

637

劣法与有限法,属欲界地;

色界与无色界法,称为中与广大。

638

无量与殊胜之法,称为出世间法;

有垢与能垢之法,即此十二不善法。

639

无垢而能垢之法,则为其余三地法。

无染污、非染污性的,有九种出世间法。

640

那些被称为果报的,乃是四地的果报;

名为“果报法”者,即指善法与不善法。

641六百四十一。

唯作、色法与涅槃,非为果报,亦非所缘取;

趋向积集之法,即是有漏的福与非福。

642六百四十二。

已说趋向损减者,而无上则是善法;

唯作、色法与涅槃,则舍弃了果报与两者。

643

初道为无上之道,见道与余修道;

其余诸法已离此二,一切皆依胜义而言;

644

如来称前七种出世间法为有学。

唯阿罗汉果,即无学,如是阐明。

645

世间法及涅槃,则说为离此二者。

应以如是等类,阐明为三种。

646

过去与未来的色,及现在的色;

或内或外,微细的与粗大的,亦皆如此。

647六百四十七。

劣与胜,远或近,皆合为一类。

总摄一切色,即称为色蕴。

648648.

同样地,受蕴即所有感受;

想蕴即想,以积聚之义而施设。

649

于轮回诸法中的乐味,及对其乐味的随逐享用;

为剖析而开示,故举二蕴。

650

显示争论之根本、轮回与业之因缘。

有论师依此,说受与想被分别为异。

651

与心相应之法,则以思为前导;

名为行蕴者,即是心所诸法。

652

同样,具种种差别的心,即称为识蕴。

由于无有变异,涅槃不被摄于蕴中。

653

由可作为所缘故,及为取之助缘故,

称为‘五取蕴’,是排除了出世间法的。

654

如同粗显之物,为利益摄持之瑜伽行者;

三地之法,被宣说为同一地性。

655

器为其食,调味品亦为享用者;

以及食用者,这五者依次作譬喻。

656

病房喻疾病,随顺不适宜事;

病因即是病,智者作如是譬喻。

657

狱卒即是刑罚,罪过则为造作者;

罪过所成者为盗贼,如此,又以‘盗贼’来作譬。

658

以恒常为苦所迫这一义理,故说之为‘重担’;

它们以烦恼之苦为入口,持续不断地吞噬。

659

恒常带来无益,如同常举利剑的怨敌;

因其被称为‘死魔’,故说为‘杀戮者’。

660

色身不堪压迫,如泡沫般脆弱;

受以须臾可意为性,故如水泡之喻。

661

想如阳焰,以其颠倒性故;

诸行亦无坚实,犹如芭蕉树干。

662

以种种相思维者,为种种烦恼所迷惑;

识执取故,说为如幻。

663

如此,五取蕴即是蕴,别无其他。

当知,这是以‘五蕴’之名而开示的。

664

内与外,是识生起的因。

依门与所缘的差别,处说为二种。

665

其中,眼等内六处,即是六门处;

如是,色等行境,说为外处。

666

如是,诸心路转起,摄门与所缘;

而在经藏与论藏中,一切皆如其应。

667六百六十七。

如是,前际已过,后际正生起;

一切心,于一切处,皆可为意处。

668六百六十八。

同样地,以先行之义,对于俱生的非色法;

识以门的特性,被看作是一切处。

669六百六十九。

意处如是,净色处亦然。

五识法,应以六种方式阐明。

670六百七十。

五种净色之境,称为五处;

其馀的色法、涅槃,以及一切心所法。

671

此五十九法,摄于法处。

诸觉者以六种相宣说外处;

672

内处应观如空村,无有实质;

外处应观如屠村之贼,能残害内处。

673

为迷于名转起者,示其生起之因;

“十二处”者,大仙于此所宣说;

674

以圆满与仅存之态而受持者,即是其自相;

依门、所缘及其所生之方式而分别。

675

此处说意处,与七识界;

如前所说十一界,是即十八界。

676

意界是意识界的起始;

依入与出,由门的类别而安住。

677

如同鼓、棍、杖、声的譬喻,六种依次排列;

又如木柴、钻火棍与火等譬喻,此三种存在于世间。

678

苦、集,以及灭,复有另一者;

与道,如此四重,此即是谛,精勤于谛者。

679

重担、担起重担,以及放下重担;

放下重担的方法,如此譬喻依次排列;

680

病、病因,以及病的消除也是如此;

即以这些譬喻,阐明疾病与医药。

681

毒树、树根、砍树,以及另一者;

砍树工具,如是作四种譬喻而说。

682

所谓此岸,大洪水,以及彼岸。

渡越彼之方法,智者以此作譬喻。

683

亲证之后,依次如实了知现量与譬喻。

为求解脱,依决定性如实开示了真实。

684

确实,苦并非没有逼迫,而能逼迫者也并非离苦别有。

依能逼迫的确定性,故说为苦谛。

685

若离于此,苦不从他生;此亦不从他处生苦;

依苦因决定之理,说为执著谛。

686

除涅槃外,无有寂静;寂静亦非他处所生。

依寂静性的决定,涅槃是至上之谛。

687第六百八十七条

除道之外,别无出离;此道亦非不出离。

因此,道以其出离性而被认可为谛。

688688.

如此,这四种即是颠倒的真实状态;

“真谛”之义,特于苦等诸法中予以阐明。

689六百八十九。

逼迫义、有为义、热恼义,此已宣说。

及变易义,如是苦有四种义。

690六百九十。

积累、因缘、结合、障碍;

苦之集亦以四种义理被阐明。

691

出离、远离、无为、不死,同样如此;

苦灭之义,亦以四种方式被宣说。

692

由出离、由因,

由见、由增上;

道亦有四种,

如此安立为十六种。

693

真实义、胜义,依如实通达而安立;

如义亦是谛义,诸贤者于此确立。

694

此四种,唯圣者通达;

因此,世尊称之为圣谛,此言何意?

695

生、老、死,愁与悲,

苦、忧,以及恼,

696

与不可爱者会合,与可爱者别离;

凡有所欲求而不得,此亦名为苦。

697第六九七偈

堕入恶趣者,从天界死后;

在人间衰老,为种种灾祸所逼迫。

698第六九八偈。

他们忧愁涕泣,感受着苦受;

为忧恼所烧灼,为愁悲所摧残。

699第六九九偈。

与不可意、不可爱、不悦者相结合;

又与带来种种不利的诸行及众生共处。

700第七〇〇偈。

与可意、可爱、可悦者相分离;

又与带来种种成就的诸行及众生共处。

701

他们希求灭苦,渴求获得安乐;

于不可得之法,心为渴爱所烧灼;

702

陷于苦难,凄凉无助,挣扎哭泣,泪流满面;

沦为渴爱的奴隶而被征服,陷于生死轮回的险难中。

703七百零三。

那从三界流出的、辛辣而剧烈的痛苦;

他们感受着轮回的果报,若无这些生,又从何而来?

704七百零四。

因此,为生等种种所逼迫,怖畏丛生;

苦与苦的所依,也以种种方式被戏论所扩展。

705

所有这些,简而言之,即是五取蕴;

以其作为苦的所依,故被定为苦性。

706

是故三界诸法,悉当远离渴爱;

此即苦圣谛,善巧说者牟尼所宣。

707第七〇七偈。

以离贪的火焰,焚尽渴爱的润泽;

犹如毒树由生等缘,展现种种利益与果报。

708第七〇八偈。

由喜贪的随逐,心被向下拖曳;

以再次受生的体性,而流转轮回。

709

其中安住者,即是对自我之爱的润泽随逐;

为行境之贪染所系缚,被贪欲与迷醉所蔽覆。

710

为烦恼聚所染污,遭灾祸与厄难所击打,

被苦刺所贯穿,无间地衰损。

711第七一一偈

若以离贪之火,于一切处断尽,

以何结缚,心相续得趣于后有?

712七百一十二。

到达另一生时,心相续已转变;

依止于何,生等苦法而转起?

713七百一十三。

因此,与解脱相违,能生渴爱与苦;

导师说此谛名为苦之集。

714七百十四。

解脱一切苦,出离一切烦恼;

此谛名为苦之灭,称为不动。

715第七百一十五颂。

遍知苦,断除苦之集;

以涅槃为所缘,趣入修习之道。

716第七百一十六颂。

八支圣道是出离之道,为解脱一切苦而设;

因其能导至苦灭,故说此为苦灭圣谛。

717

除四圣谛之外,其余皆被视为出世间法;

以及与道支相应的一切果法。

718

如此,有因之苦,及具足方便之寂灭;

导师为饶益修行者而作阐明。

719第七一九颂。

无上者开示了具足神变之法,

他分别了四圣谛,应如是了知。

720第七百二十品。

以有与无的分别,标明缘相;

摄三世、十二支及二十行相。

721七百二十一。

三连结、四概要、三转与三相;

三地与二根,以四理庄严。

722七百二十二。

各各依四种甚深,依次第安立。

名为无明之顶,是结缚相续不断的轮。

723

以忧等为果报之流,纯是苦聚;

这缘起,即被称为有轮。

724

以证得之明,无明彻底灭尽;

依次第而转起,诸因灭尽,如所说。

725第七百二十五偈。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726第七百二十六偈。

以此为要义,开示了缘的安立;

即于此缘起法门中的此缘性理则。

727

正如大牟尼确说:生乃是缘。

对老死等法而言,即使仅从类别来看,实质上也是如此。

728

就亲缘的意义而言,缘的安立并非如此;

于其中,唯阐明异法之间的缘义。

729

此为阿阇梨于《发趣论》理趣摄要中所说;

为显示可得之理趣,于此暂作详述。

730

于此,觉者无偏袒地观察之后,确立了决定性的法则;

唯以他们法之存有状态,即可阐明缘的意义。

731

其中,无明与行,被说为过去世;

识、名色,以及名为六处者。

732

触、受、渴爱、取与有;

现在世为有,未来世为有。

733

生、老、死,在一切情况下皆成二种。

应阐明三时之确定,即所谓三际。

734

于此,“无明”即是对四圣谛的无知。

于过去际、未来际,以及缘的安立中,也是如此。

735

所谓‘非福行’,即所说的十二种思。

同样,‘福行’是就欲界与色界所说的。

736

所谓‘不动行’,即如前所说的四种无色界行。

到达身、语、意三门后,即是他们之思。

737第七三七节。

身行、语行、心行,乃大牟尼所宣说。

所谓“行”,如此分别,共有二十九种思。

738第七三八节。

于结生刹那,有十九种;同样地,

转起之时,异熟心识有三十二种。

739七百三十九。

受、想、行,分别解说为三种;

名色有二种,依四大种与所造色而分别。

740七百四十。

名为六入者,即指眼等内处。

触,依眼触等差别,说为六种。

741

受有三种:乐、苦、舍。

渴爱有三种:欲爱、有爱、无有爱。

742

依欲取等所示,取分四种;

名为‘有’者,依业与生起而分二种;

743

诸自体之生起,名为生;而老则是……

旧有之态即是死,其尽则称为寂灭。

744

大仙依十二支的类别,已作如是解说;

缘起,即唯是诸缘。

745

依于果性故,于自体中有待于缘;

不排斥而和合,令彼生起,故名为缘。

746

然而,无明与诸行,于执取时便已被执取。

渴爱、取、有也是如此,如是,此处便有五因。

747

渴爱、取、有,在执取时又成为被执取者;

无明与诸行,如是,此处也有五因。

748

以识等形态,显示了五种果。

又以生、老、死,再次执取这同样的五种果。

749七百四十九。

过去五因,现在五果;

现在五因,未来五果。

750七百五十。

如是,智者依其差别而摄集,十二支;

又依义理成就的差别,宣说二十种行相。

751

因之果、果之因,复又成为因与果;

三连结与四概要,正是明智者所说。

752

无明、渴爱、取,被称为烦恼轮;

有的一部分与诸行,是业轮;彼后乃为其余。

753七百五十三。

如是,果报轮以无转而转;

成为三转的转动后,此轮便持续转动。

754七百五十四

无常以灭尽为义,苦以怖畏为义;

无我以无坚实为义,如是即轮回三相。

755七百五十五。

此即诸缘的相续,正是为轮回而说;

名为缘起,因此视为三界之法。

756七百五十六

为无明卵壳所缚,远离明等诸类;

虽证解脱之味,却仍渴求有爱。

757

以造作的状态,障碍相续;

如是造作,为成熟果报而转起。

758

果报复生诸业,从业还生诸果;

如此,轮回便以此方式流转。

759

如此,无明与有爱被视为轮回的支柱;

由于相应与随眠,故而此轮回具有二根。

760

然而,由于缘与缘所生之相续的差别;

犹如种子与树木等,种种不同之法决定不是同一。

761七百六十一。

然而,这些法由事相与特相的差别,

犹如灯芯与火焰,绝无绝对的同一性。

762七百六十二

因与果由因缘而生,远离勤作与造作;

缘与缘所生法,亦被认为无有功用,由此而了知。

763

无明等存在时,它们便生起;

诸行等之自性,即如此安住于法性中。

764

如是,同一性与差异性,无功用,以及另一种;

于此,法性如是,此即所说的四种理趣。

765第七百六十五。

诸果依缘而生起,以及因中之缘的意义;

通达自性,以及说法的巧妙。

766第七百六十六。

对义与法的通达及说法,依次第而说;

因其极其深邃,故说为四种甚深。

767

因为无明等相续正是根本因,

诸行等依其次第,被确定为缘。

768

确实,老死正是因生而产生。

未生者,老与死又从何而有?

769

那名为转生的生,由业有而生起;

犹如从种子生出芽,在在处处可得见。

770

依相应与随眠,而住于取;

诸业积聚,而牵引受生。

771七七一。

于可执取之法中,为渴爱与爱着所渴求者;

他们令执取坚固,于可爱相生欢喜。

772七百七十二。

于可受之法中,随观其味著者;

以受为缘,渴爱生起并增长。

773七百七十三。

当触及时,他们以可爱、不可爱及中舍为所缘;

他们感受名为‘受’者;若不触及,则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774七百七十四。

此触以所缘为缘,从六处生起;

若无诸门,彼触从何而生起?

775

此六处,依名色而有;

由六触门之性,如理转起。

776

以识为先导与依止,而得建立。

名色即住立于结生与转起。

777七百七十七

成为行所生已,即安立于他世;

若生者之行不存在,识之生起如何成立?

778七百七十八

无明随眠随逐,正智通达受阻;

于随顺轮转之相续,引生结生之果。

779

思乃是成熟之法,依其自性而转起。

因此,“无明为缘而有行”,这是被认许的。

780

通达诸谛时,便知缘起的次第。

一切皆被破坏,轮回便随之停转。

781

如此,以与无明相违故,轮回的流转便……

因具聚合的特性,无明被视作顶端。

782

为老死的桎梏所迫之心,

为烦恼所迷醉之人,其无明便滋长。

783七百八十三。

如此,这被系缚而无间断的缘起轮圈,

犹如轮辋回转,次第转动。

784七百八十四。

对于那十二支的、三界的轮回,

他以流转的方式,示现了苦蕴的譬喻。

785第七百八十五节。

忧愁、悲伤,以及身体之苦;

心的忧恼与绝望,源于种种灾祸。

786第七百八十六节。

如此,这病态的、无常的、充满大灾患的——

为重重烦恼所覆蔽,简言之,这便是“苦”。

787七百八十七。

如是,此以五取蕴为分别的集合,

此有身之车,犹如脱手而去的机关。

788七百八十八。

在趣、住、居处之中,流转而无间断;

依此轮而行转,是即名为“有轮”。

789七百八十九。

破无明之卵后,证悟现起;

缘与缘所生法,依自性而善住。

790七百九十。

无常、苦、无我,是坏灭者、可怖畏者;

了知“有过患”已,即安住于还灭。

791

由此,随眠渴爱于后有中灭尽。

因无有相续之乐,故不跃入结生

792

以无有增长之状态,于彼处与转起相违

以无有行之故,诸思不转起

793第七九三偈。

结生与转起,亦不生于他世;

如是,因无明灭,业思即灭。

794第七百九十四偈。

因缘灭故,诸行灭故;

识因无有能生,故说为灭。

795七百九十五。

且由识等灭尽故,名色等亦复如是;

如是,此即称为苦蕴之灭尽。

796七百九十六

如是,依转起与还灭之力,以二门阐明。

此缘起,乃大仙所宣说。

797第七百九十七。

一切有为法,一切法亦为缘;

能生者与扶持者,如宜分别。

798第七百九十八。

依亲依止缘之义,安立为二十四种;

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

799

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以及亲依止缘;

前生缘、后生缘、习行缘,以及业缘。

800

异熟缘、食缘、根缘、禅那缘、道缘,以及相应缘;

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及离去缘、不离去缘。

801八百零一。

业缘之中,过去五种业及现在业,已作阐述。

总而言之,所说有三:现在与未来。

802八百零二。

于名有六种,于名色则有五种;

其次,色有一种,名亦有一种。

803第八〇三偈。

施设、名、色,名有二种之分;

二分有九种,如是六种缘当如何?

804第八〇四偈。

于诸法灭尽之刹那,即生起者即无间缘;

唯名法对诸名,有生起与资助的作用。

805

因无间地转起,而有相应的无间缘;

以无间缘故,说名为缘。

806

以等无间性故,它们即是那些缘;

以等无间之名,说为缘。

807

诸法之存在,为‘无’而作资助;

他们即以此‘无有缘’之名,被称为‘无有缘’。

808

由施与处之故,为已离去者作资助;

那些法则称为‘离去缘’。

809八百零九。

为诸速行之练达故,作诸速行之资益;

名‘重复缘’,被认定于灭已无间。

810八百一十。

对混合者与俱生者,以相应为缘;

名法对名法,即说为‘相应缘’。

811

如是,此一转起,与五种过去法皆如理;

于无色法,以无色法为缘,计有六种。

812

于转起之心与业生色的结合处;

对于俱生的色与非色等,也是如此。

813八百一十三。

六法为因,以根本之义作为资助者;

以其为因缘的状态,故说为“缘”。

814八百一十四

同样地,以审察之义,它们正是这些法的资助者;

以禅那缘之名,阐明诸禅那法。

815

同样,以出离之义,阐明为缘;

以道缘之名,大仙阐明诸道支。

816

正是这些法的俱生思;

虽无业用,而转起并为缘。

817八一七。

已作业与色法的果报,乃是种种不同刹那之思;

此种造作的状态,被认为是能生缘。

818第八一八。

如是,思依遍满之义而分为二类;

由业缘之名,说为缘。

819第八百一十九偈。

对于俱生的色法,它们彼此之间的非色法,

以‘有’的状态为缘,称为异熟。

820第八二〇偈。

从一种乃至四种缘,加上现在者,合为五种。

这些缘唯是名法,被称为名色之缘。

821

对此色身,它作为后生缘而作助益。

名为“后生缘”,即名法对色法的一种资助方式。

822

七识界转起时,有六种所依;

于五识路心,依次有五种所缘。

823第八二三条。

以前生缘特有的方式,资助诸名法;

即名为‘前生缘’——色法对名法的一种资助方式。

824第八二四条。

心与心所诸法,随其所缘而生起;

这一切,即称为‘所缘缘’。

825第八百二十五偈

以某所缘为重要依止,诸名法乃得转起;

此即被说明为“所缘依止”。

826第八百二十六偈。

由无间缘,那些被认为是缘的法。

这些法即被说明为‘无间依止’。

827第八百二十七。

贪、信等法,于内随眠;

众生、诸行法,于外亲近依止。

828第八百二十八

对于贪、信等诸法,业与果报是其缘;

如来便将它确立为“本性依止缘”。

829

如是,以强力之义,依止而作助益。

此缘名为‘依止’,有三种。

830

色与非色即如此,有三时者与无时者;

施设与名法,许有二种缘。

831

所缘增上所生者,是名法之粗重行境;

俱生增上法,于俱生者如理相应。

832

名色正是如此,以增上缘为缘;

增上缘,阐明为两种。

833833

名色之俱生者,及大种之于色法。

在结生刹那,依处之于名法,于一切皆如此。

834八百三十四。

以俱生之差别,助益诸法者;

俱生缘,如是阐明为三种。

835第八三五。

无色者有四蕴,大种有四种;

结合与诸所依名,于一切时称俱生。

836第八百三十六经文。

他们如此彼此资助而转起,

称为相互缘,被认为有三种分别。

837第八百三十七行。

于七识界,及四大种与所造色,

及俱生之名色诸法,依次第。

838第八百三十八行。

作为所依处的四大种与四蕴,以依止的方式作资助;

名为“依止缘”者,此缘被认为有三种。

839

段食,是色身的缘;

而非色之食,则如其对应地,作为俱生法之缘。

840

名色等法,即如此以资助存续之义而为缘;

如是,此食缘即被阐说为二种。

841

净色、命根色与诸根法,依次第而为缘;

此为五识、所执取色与名色之缘。

842

名色等俱生之法,以不相混杂之义而为缘;

根缘如是,由三种方式而解说。

843

七识界的六所依,如理为缘;

后生的心与心所,於色身亦如是为缘。

844

无色法对于俱生的色法,说为三种缘。

所谓不相应缘,即是以不相应而作助成之义。

845第八百四十五偈。

俱生、前生、后生,于一切时中,

段食,即此色身与命根。

846第八百四十六偈。

所谓“有缘”,被理解为有五种缘;

以现前的自性,随其所宜而成为缘。

847

它们即成为不离,作为正在运作的资助者;

善逝将其确立为‘不离缘’。

848

如是运作的名色等八种缘,

以及在一切处为增上者,如是名色共有九种。

849第八四九

如此,已概说与详说的发趣论之要义,

由大牟尼以善、不善等善巧分别。

850第八五零

依施设与名色,存立为三种;

诸贤者开示二十四缘。

851第八五一。

施设,因被施设故及能施设,有二种。

脱离名色的施设,如何像那样被施设?

852第八五二。

依诸实有转变之相,如彼如是;

如地、山、岩石、草、树、藤蔓等。

853

依于组合之形态,由构造而殊胜;

如车、村、林、园、席、衣等。

854

作者与受者之相,由识与根所表征;

依五蕴,而有人、阿修罗、天等施设;

855

依月轮、运行等,而有方位、时间等施设;

依传承等,而有种姓、家族等。

856

依彼彼作用等差别,而立粗涩等施设;

于彼彼色聚触所及,如井、虚空、洞穴等。

857八百五十七

种种所缘相,于正思惟者心中,它已现前;

诸如‘遍’等名言,为修习所成之行境。

858八百五十八。

因先前不可得,而有遍处之移除等;

以及灭尽定,以无殊胜为特征。

859八百五十九。

如是,依他们而有种种共称。

被宣说为:数、共称、施设、名言。

860八百六十。

虽于实体上并不存在,却以所缘事的方式显现;

由思惟与名言所成,如义之影而说。

861八百六十一。

由于被施设,故称为名施设;

依止施设,以及近置施设。

862八六二。

施设,乃诸智者依施设之义所阐明;

施设有二种:非存在的施设与存在的施设。

863

从世间言说的意义上,是所施设;从胜义上,则是非存在。

当依此不存在的施设而作施设时。

864

再者,当依不存在的施设去施设存在时;

那时,这一施设便说为‘存在的施设’。

865八百六十五。

如是,由共许义之殊胜,阐明施设法;

从色等自相之殊胜,阐明有法。

866第八六六。

“施设”即是指称“此是名”;

凡是那个名,由名、名业等名所宣说。

867

这即是依非存在与存在等而作的分类。

名为“女人声”者具足六神通,而“王子”则是被宣说的。

868

依作用、相、义、结合、惯用、生起、譬喻。

关系、积聚、状态、形态,以及观待。

869第八百六十九。

提婆达多、智者、受,以及月;

刹帝利、人狮、胞弟、红袍青年。

870第八百七十。

耳环、布料等,如是种种,分类所摄。

依共许义与自性,以言说行相为相。

871八百七十一。

此乃随各各所欲之义、约定、刹那而生起。

以言说义之殊胜,随顺所知行相。

872八百七十二。

依语声之随顺,于耳识路中;

为转起后无间生起的意门所行境。

873八百七十三。

依其随顺,诸义得以了知,从此以后;

共许的与自性的,皆是先前约定之分。

874八百七十四。

凡此种种所缘行相差别中,所了别者;

受等语声,随自性而转之心。

875

此施设当知,由世间约定所造;

有些人说:声即与语表俱者。

876

如是,所谓“施设”法,即说二种施设。

同样地,所谓“增语”法、“训释”法,即如是说。

877第八百七十七。

依其不虚妄之义,成就世间言说;

有智通达者,说此为通称之谛。

878八七八。

导师——最胜功德者,将胜义分别为名与色二种;

善巧于自性法,洞彻法之差别;

又依施设,宣说另一应知的言说义之殊胜。

我已次第着手,善为完成了此无余的一切。

879

诸佛法王以无上道,圆满觉悟了无过失法。

于芒果树下,刹那示现了最上无比的神变。

到达彼处后,他来到那属于众多最胜城邑、闪耀光辉的名为“乌腊巴”的枝条。

于彼处,取其要义而说,为能长久安立、随顺经典。

如是,在《名色分别》中,名为“一切总摄分别”的部分。

第七章。

并且,《名色分别》中一切方面的

《阿毗达摩胜义分别》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