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章

585 段

第十四章

色界定修习之解说

789

我将解说修习之法、利益之法,

敬奉善逝与安乐之道;

我今宣说无上妙义,自此之后,

请聆听此甘美殊胜的解说。

790

然而,若人欲证得超越人间的法之智见,

最初即应修习戒律的净化。

791七百九十一。

对于行为摇摆不定、戒行恶劣、远离戒律者,

若无禅那,道从何生?故应清净戒德。

792七百九十二。

戒依行持与禁止而分为两种,这是公认的。

此戒又是无缺、不破、无斑、无可指责的。

793

这是希求利益、渴望远离之乐者所应行持的。

戒,是比丘们无上的庄严。

794

是宝,是皈依,是安稳;是保护,是庇护,是归宿;

是如意宝珠,是殊胜;戒,是无上的车乘。

795

戒是清凉之水,能洗去烦恼之垢;

是功德之根本,又能摧破过失之力。

796

这是升登三十三天的最上阶梯。

是通往安稳涅槃之城的安全之道。

797第797偈。

因此,那极为清净之戒,具备二种特征。

欲求利益、好乐戒行的比丘,应当如此行持。

798第七百九十八偈。

于此,行持于戒者,当安住于清净与坚定;

断除障碍,及十种障碍。

799

住处、家族与利养,

僧众与业为第五;

旅途、亲属与疾病,

结缚与神通——这十种称为障碍。

800

断除这十种障碍后,

应当去亲近那位授予业处的人。

801八百零一。

他应可亲、可敬、可尊崇,善于说法且堪忍言语;

能作深妙之论,而不置人于不当之处。

802八百零二。

前往亲近具足如是功德、志求利益者;

适时亲近善知识,彼为授予业处者。

803八百零三。

当取业处;然先须对其尽诸义务。

了知其性行之后,亦应授予该比丘。

804

此性行,即依贪、嗔、痴而有;

及依信、觉慧、寻思,说为六种。

805

依其混合之理,则成六十四种。

因其于此并无必要,故我未在此开示。

806第八百零六。

此处有不净十种,及身至念;

这十一种适合贪行者。

807八百〇七。

四种梵住,及这些有色遍中的黄遍;

而这八种始终适宜嗔行者。

808第八百零八。

此中,那适合痴行者与寻行者;

名为‘适合’;而安般念则适合多种行者。

809第八〇九。

前六随念,是信行者的所依;

与死随念、寂止随念相应,以念为食而安住。

810810.

想是界之安立,依智慧与本性而生;

此四者则被说为随顺。

811第八百一十一条。

四无色与其余诸遍,这一切被赞叹为随顺一切行者。

这一切被赞叹为随顺一切行者。

812第八百一十二条。

然而,这一切并非一向相违之故。

因其极其相应,故如是说;智者当知如此。

813第八百一十三条。

一切业处,应说为四十种;

即十遍、十不净、十随念。

814第八百一十四。

四梵住,以及四无色;

四界分别,与食厌想。

815八百一十五。

在这些业处之中,有几种是近行安止?

除去入出息念与身至念,其余八种为安止。

816(义释文义编号八一六)

其余者,有随念、想、分别等十三种,

这些称为“近行引导”,余者则称为“安住引导”。

817(义释文编号:八一七)

于此,在能带来安止定的所缘中,有十种遍。

入出息念与这些遍,皆为四禅那所摄。

818818.

此中十不净,及身至念;

此十一法,属初禅。

819八百一十九。

以初梵住等为始,此三法能引发三禅;

第四无色定,亦被视为第四禅所摄。

820第八百二十节。

依所缘与依禅支,有两种超越;

于色界、无色界中,有行境超越与禅支超越。

821第八百二十一节。

于此,唯十遍处应被扩展;

其余如不净等,则不应扩展。

822第八百二十二。

这里论及十遍与十不净;

入出息念亦如此,身至念亦然。

823823.

似相者,诚为所缘。

余者唯以似相为所缘。

824第八百二十四条。

十不净、食厌想、身至念

此十二种,于诸天中一切时皆不生起

825第八百二十五条

此十二种,以及入出息念;

然此十三种,于梵天界中不存在;

826

除四无色外,于无色界中更无所有;

在人间界,一切皆在转起,无可置疑。

827

舍弃第四遍处及不净遍处;

此十九法,唯依所见而执取。

828

于身随念中,皮等五法亦依所见而执取。

其余于此,皆应依所闻而执取,此已阐明。

829

入出息念,于此则依所触而阐明。

此中的风遍,依所见与所触而执取。

830第八百三十条。

其余十八法,亦唯由所闻而可执取;

舍、无量,及五无色。

831第八百三十一条。

应从最初即执取,已说明其非无。

应先取三十五法,余者除外。

832

在这些业处中,除空遍之外;

九种遍,则为无色定的所缘。

833

遍有十种,乃是神通之因缘。

三种梵住,亦为第四禅那所缘。

834

下位的无色定,正是上位无色定之因;

同样,第四无色定被说为灭尽定的因。

835

而这一切,总共有四十种;

它们成为内观、有成就与安乐的缘。

836

从师长跟前领受业处后;

对常住者应当为说,对来者即于来时宣说。

837

若比丘领受后,想要前往他处,

然而,他既不应讲得过于简略,也不应讲得过于详细。

838第八百三十八。

持取了业处,那便是意生者的正住处。

然而,应恒常远离十八种过失。

839第八百三十九。

于适当住处中,应依村而住。

不远不近,安稳而具足五支。

840

即使微小的障碍,也当断除。

长发、指甲与体毛,智者应当剪除。

841

那件袈裟如果变脏了,应当加以染色。

如果钵有污垢,应当将其妥善煮净。

842第八百四十二条。

断除障碍之后,再由那位比丘

在闲静的住处,随其所乐而安住

843第八百四十三条

避开青色、黄色、白色与红色的泥土,

唯以细腻而近于深色的红褐色泥土,作成令人悦意的圆相。

844第八百四十四。

希望证得禅那的智者,应当修习遍禅;

于寂静的住处,或于类似的户外之处。

845845.

在隐蔽之处、岩荫下,或洞穴之中;

应作可携带之[遍相],或即安立在那里的[固定相]。

846〔八四六〕

制作可携僧衣时,在四种杖量中,

或用皮革、或用粗麻、或用布片,也是如此。

847〔八四七〕

捆缚之后,应依陶土的尺度而作;

铺展于地面后,便应加以观察。

848第八百四十八。

于彼处,在地面划出圆形,钉下小桩后;

以蔓藤绑结后,应做成平正的圆心。

849第八百四十九。

论其宽度,为一搩手四指。

可作圆形,若展开则不如法。

850八百五十

将遍处圆相修得善妙平正,犹如鼓面后;

清扫该处,沐浴后,智者便至。

851八百五十一

从彼遍处圆相起,仅一臂伸展之处。

在铺设善妙之处,在座具善加敷设的座上。

852八百五十二。

于彼高处安坐已,离一拃四指之处;

端正其身,系念于前。

853八百五十三。

见欲乐之过患,视出离为安稳。

于三宝生起殊胜的喜悦与欢喜。

854第八百五十四

我确实分享此行道之乐,

即远离之乐,已发最上精进。

855第八百五十五

应以同样的方式,睁开双眼后;

善取所缘相者,应当反复修习。

856

不应观其颜色,亦不应观其相状;

然而不舍离颜色,依增上之力而行。

857

将心安立于施设之法,令心专一;

智者应念诵“地、地”,而后如是修习。

858八百五十八。

地、大地、地面、持财者、持宝藏者;

如是,于大地诸名之中,仅说其一亦足矣。

859八百五十九。

睁眼闭眼,应反复观察;

只要取相还未生起,他就应如此行持。

860八百六十。

当他如此修习,心得一境性;

当禅修者闭眼作意时,

861八百六十一。

正如睁眼之时,如是趋入于境;

此即名为‘取相’,亦名为‘生起’。

862八百六十二

然而,当相生起时,禅修者从那时起

不应再坐于该处,智者应当了知。

863第八六三条。

智者进入自己的住处后,

他在那里坐下后,应随宜修习。

864八百六十四

为断除戏论,于洗脚时,

应备便鞋一双,拭脚布二块。

865八百六十五

他的定力尚稚嫩,若因某种不适缘,

若那定力退失,便应再去取得它。

866第八百六十六。

安然坐于座上,应数数修习;

应作意,并排除寻思。

867第八百六十七。

然而,若舍弃了那个相,心便向外驰骋;

应当制止它,将心安住于相上。

868

无论在何处坐下,苦行者都希望心能如此;

随处,无论昼夜,他的心都现起那相。

869

当修行者如此渐次行持时,

一切五盖也皆被镇伏。

870八百七十。

心也由近行定而得定;

瑜伽行者生起似相。

871八百七十一。

然而,此与前者究竟有何差别?

犹如从袋中取出的镜面,已被擦拭得光洁明净。

872八百七十二。

犹如从云中现出的圆满月轮;

那似相,犹如云中白鹤。

873八百七十三。

那难取之相,破之方现;

它变得更加清净,现起而安住于他。

874第八百七十四。

虽具微细之形,却无有色。

那仅是现起之相,由慧所生、修习所成。

875第八百七十五。

当似相生起时,此即修习所成之相,

五盖确实已被镇伏。

876八百七十六。

对于已投入修行的比丘,烦恼确实已平息。

心实已等持,以近行定故。

877八百七十七。

依二种行相,心则入定。

在近行刹那,及于得定之时。

878八百七十八。

以断五盖,于近行刹那亦然;

由诸禅支显现故,于证得之刹那。

879八百七十九。

那么,这两种定有何差别呢?

诸支已得坚固,以近行而守护。

880第八八〇。

然而,于安止,诸支已具力而生起;

因此,此安止心,纵使一整天亦能相续运转。

881881。

即依彼跏趺坐,增广彼所缘相已;

若他善美,便能证得安止。

882第八百八十二

若他不能以此

然而,对于瑜伽行者,那相

犹如转轮圣王之胎,

如宝物般难得。

883第八百八十三条。

应恒常以不放逸、具足正念而守护;

守护相者所得之定,无有退失。

884第八百八十四条。

若无守护,所得悉皆灭失;

因此,它确应被守护,此即守护之法。

885

住所、行处、谈话、人、饮食、时节

威仪——此七者,于不适宜时应回避。

886

于适宜时应奉行此七者,如是修行者,

比丘不久即得安止。

887

若虽如此修行,而仍未得安止,

智者当善巧成就安止。

888

此乃安止善巧,于此说为十种;

我因恐广解结缚,故作此释出。

889

如此修习成就时,然而安止之善巧;

获得所缘相时,安止便转起。

890

即便如是修行者,若安止仍未转起,

智者亦不舍离瑜伽,唯应精勤努力。

891

因此,智者应善察心之转起相;

当恒常策励平等精进。

892

心若稍现沉滞,即应将其提起;

制止了过度的精进之后,应令其平稳地持续。

893八百九十三。

令心从沉滞与掉举的状态中解脱出来之后,

应引导心朝向似相。

894八百九十四。

然而,当如此引导心朝向相时,

如今,他的安止定即将成就。

895八百九十五。

有分既断,同样,地遍(呈现);

在瑜伽行者的意门中,即以此(地遍)为所缘。

896第八九六条。

心即于此所缘中生起,随之转向。

随后生起速行心,其数有四或五个。

897第八百九十七条。

然而最终,有一心属于色界。

而寻等法较其余法更为强盛。

898第八百九十八条。

于未得安止之心,这些法依遍作与近行而生起;

这些法称为遍作,亦名为近行。

899

因随顺安止故,它们即是随顺;

在这当中,那最后者,即称为种姓。

900

于此,因已取之取,故说遍作、安止等;

第二是近行,第三是随顺。

901第九百零一条。

第四为种姓见,第五为安止心。

或第一为近行,第二为随顺。

902第九百零二条。

第三是种姓心所见,第四是安止心;

安止在第四或第五,并不超越于此。

903第903条。

于第六或第七刹那,安止亦不生起;

由于邻近有分心,速行心即止于此。

904第九百零四条。

由前前修习而得,或第六、或第七;

此处所说的‘安止’,乃是论师乔达多所言。

905九百零五。

犹如奔跑之人,

如被斩首之人,

想要在边缘站立。

他完全无法站立。

906九百零六。

同样地,于第六或第七速行心,意(心)

不能令安止生起,智者应当了知。

907

而此安止,唯有一个心识刹那;

此后便落入有分,如是阐明。

908

此后,截断有分,出于省察,

转向后,即是禅那省察之心。

909九百零九。

欲贪、嗔恚、昏沉睡眠、掉举,

追悔与疑——此五盖已被断除。

910九百一十。

由寻与伺,由喜与乐,

与心一境性相应,此是五支禅那。

911第九百一十一。

贪著种种所缘的人,便随顺了欲贪;

从此处到彼处游荡,犹如林中的猴子。

912第九百一十二。

心唯住于单一所缘,即是等持;

即称为“定是欲贪的对治”。

913

既因喜悦之状态,亦由本性清凉;

因此,喜称为‘嗔恚的对治’。

914

以其广大性,从出离等而生起;

寻称为‘昏沉睡眠的对治’。

915第九百一十五条。

未得寂静者,自身亦极度不安;

是乐,为掉举与追悔二者的对治。

916第九百一十六条。

与慧相应故,说『寻』之相为触击;

『伺』乃疑之对治,如是显示。

917九百一十七

此禅那离五支、具五支;

寂静,具足三种善妙,具足十相。

918九百一十八。

瑜伽师依此证得初禅。

欲令此禅那长久安住者,应当于一切时中……

919九百一十九。

然于进入彼定之前,应当先清净诸恶法;

若能进入彼定,此定便能长久安住。

920九百二十。

此处,为希求心之修习增广的比丘,

应当次第修习、增长此似相。

921九百二十一

增长之基有二:近行与安止;

或仅达近行,亦可得其增长。

922九百二十二。

若得安止,此中则有增长之次第:

如农夫在适当之处割除杂草,如理耕作。

923

行者依此方法,或以一指、或以二指等,

反复划分之后,应随其所欲而增长。

924

即使在初禅中,也应以五种行相(五种自在)来修习。

那位善修习的苦行者,当以此方式而住于具足。

925第九百二十五节。

于转向、等至、决意三者之中,

在出定与省察中,说为五种自在。

926第九百二十六节。

转向后、决意后,再三进入等至;

出定后观察,当成就五种自在。

927九百二十七。

若于初禅未得自在,而希求第二禅者;

修行者于两边皆失,第一与第二亦然。

928九百二十八。

若与欲俱行的想,依作意而转起,

放逸者的禅那,即属退分。

929九百二十九

当念住安立彼处,寂静即是随法性。

迟钝修行者的禅那,属于住分。

930九百三十。

与寻俱行的想,依作意而转起。

不放逸者之禅那,是为胜分。

931

若与厌离相应之想,依于作意而转起;

此禅那成为决择分,如是已明。

932

因此,在这五种之中,善行习练者

从熟练的第一禅那出定后,便依规则而行。

933九百三十三。

因为这些至邻近不善法之垢;

由于寻思者之粗重,故此禅支羸弱。

934九百三十四。

瑜伽行者如此观见初禅之过患后,

智者思惟第二禅那为寂静后,

935

于初禅中,更完全制伏欲求后,

为证得第二禅,应修习其行道。

936

那时,当他如法从初禅出定后;

具念正知者,审察禅支。

937

瑜伽行者们,从粗大的寻思行中,得以稳固安住;

他的其余三支,便安住于寂静之中。

938

那时,为了舍弃粗重的支分,那位瑜伽行者……

为证得寂静支分,那正是其相。

939

心中反复作意“地为地”,

现在,第二禅将由此生起,这便是其义。

940

有分断除之后,地遍现前;

瑜伽行者于意门中,即以此地为所缘。

941第九百四十一颂

转向之心生起,随后缘取彼所缘;

速行心遂生起,他们为四或五。

942第九百四十二颂。

而于结束时,其等速行心亦有多数;

此即为色界第二禅心。

943

清净信与中舍,喜与乐俱;

与心一境性相应,此禅那具足三支。

944

依前所说之法,观察其余;

如是,则缺二支,与三支相应。

945九百四十五。

此禅那具三种善妙,具足十种特相;

是比丘所证得的第二禅那,为修习所成。

946九百四十六。

证得第二禅时,以五种行相;

成为善修习者,于第二禅亦具念。

947

因此,从所娴熟的禅那出定后,又转向第二禅。

此第二禅等至,有寻与伺之敌迫近。

948

喜爱喜者的心,便会被激荡。

然而,由于喜尚粗重,此(第二禅的)禅支便显羸弱。

949

于第二禅中见到过患后,即于第三禅中见到寂静;

复于第二禅中,彻底制伏了欲求。

950

为证得第三禅,应当修习其次第;

当他从第二禅出定之后,于某时;

951

具念正知,而省察禅支之时;

喜呈现为粗重,乐等则呈现为寂静。

952

为断除粗重支分,那时,那位瑜伽行者

为获得寂静支分,所依正是那个相。

953

“地,地”——心中如此作意已,复又……

“现在将生起第三禅”,如是作意。

954

截断有分心后,又对地遍作意。

取彼同一所缘,于瑜伽行者的意门中。

955第九百五十五条。

于是,对此所缘,意门转向心生起;

随后速行心生起,或四或五。

956第九百五十六条。

然而,在他们的速行心之末,唯有一心。

那是属于色界的第三禅心。

957九百五十七。

具足念与正知,且与乐相应。

与一境性相应,第三种被认为具有二支。

958九百五十八

应如前说之理,善察其余诸义。

如此,虽缺一支,却与二支相应。

959

禅那具有三种善妙,具足十种相;

第三禅为比丘所证得,是修习所成。

960

证得第三禅时,以五种行相;

成为善修习而得自在者,对此具念。

961第九百六十一。

因此,他从娴熟的第三禅出定后,复又;

因为喜的过患近在眼前,以及这些等至。

962第九百六十二。

在此之中,凡有心的转向,便唯求安乐;

由于乐之粗重,此禅支便如此羸弱。

963

如此,在第三禅中见到过患之后;

瑜伽行者又以心照见:第四禅是寂静的。

964

彻底调伏了对第三禅的欲贪之后,

为证得第四禅,应当修习此修行次第。

965第九百六十五。

然而,当他从第三禅出定之后,

具念、正知,他省察禅支。

966九六六。

于他,心所生乐以粗重之相现起;

而舍以寂静之相现起于他,心一境性亦然。

967

为了舍弃粗重之支,为了获得寂静之支;

那正是其相,即‘地、地’。

968

瑜伽行者唯以心一再造作;

这便是第四禅,它将如是生起。

969第九六九偈。

同样地,截断有分之后,以地遍为所缘;

瑜伽行者即以此(地遍)为所缘,于意门中。

970第九百七十偈。

于彼所缘,转向心生起;

速行心生起,有四或五种。

971第九百七十一条。

然而,在那些速行心的末尾,则有彼所缘心生起。

此心为色界所摄,属第四禅。

972第九百七十二条。

已断一支,与二支相应;

而此第四禅,则称为二支禅。

973九百七十三。

如是三种善妙,具足十种相;

第四禅由比丘修习而得成就。

974九百七十四。

因为对乐不再以舍心耽着,

唯与舍俱的速行心,速速生起。

975九百七十五。

因此,与舍俱者,说为第四禅。

此中,此为差别;余如前说。

976九百七十六

于四支禅那中,第二禅那分为两种;

在五支禅法中,第二禅被立为第三禅。

977九百七十七。

此处,第三禅即为第四禅,第四禅即为第五禅。

初禅即是初禅,这便是此处的差别。

978九百七十八。

如是,至此我已非过于简略地宣说。

此色界修习,亦非过于详尽。

979九百七十九。

具足如此极甜美、极殊胜之言语者,又怎能不令一切人心生欢喜?

这是极锐利、极清净的智慧,能令人生起净信,可亲身证知。

如是,于《阿毗达摩入门》中,色界定修习之解说

名为第十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