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句辨明论注释·解脱谈论的注释

论事根本复注 · 288 段

解脱谈论的注释

366366. 有人主张:通过禅那的镇伏解脱而解脱的心,在道刹那正以断尽解脱而正在解脱。这种见解有什么过失,应当加以考察。如果在混淆的解说中就有过失,那么在那里也同样因为正在解脱而说“已解脱的正在解脱”。如果真有过失,那么“在生起的刹那已解脱,在灭去的刹那正在解脱”这种已解脱与正在解脱的说法就不该受到责难,有问题的只是“正在解脱”这个说法本身。由于一部分是定语,或者对于正在解脱者的已解脱作用来说,一部分是定语,所以说为“阳性词”。Kaṭādayo 就是 kaṭa、paṭa 等。“以同一心”的意思是以同一果心。

《正在解脱者论》的注释终

5. 第八章的论注释

368对于“即使在随顺、种姓的刹那它们也不现行,那么在道刹那它们也应当被称为已断除”这一见解已经生起,抱着这样的意趣,他举出随顺与种姓。

第八论注的注释终

6. 关于第八种人的根论的注释

371他获得诸根:信等诸根能导向解脱,但因为他先前还没获得它们,所以它们还不算是根;当他修习这些能导向解脱的信等诸根时,他就获得了诸根,但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他在修习诸根本身。

第八项:根论的注释终

7. 天眼论的注释

373“被支撑”的意思是:如同依所缘的威力与行境而殊胜,那样由作为缘者所赋予力量。“仅此而已”的意思是:那只是先前的肉眼而已,并不是由法所支撑的。“未进入范围”的意思是:没有进入肉眼能够执取的范围。在这里,为了说明所缘的显示者只是威力和行境上的不相似,他说“肉眼的所缘是怎样的”;这里提到“所缘”,并不是为了显示所缘本身的差别,而是为了显示:在哪一种所缘上有威力和行境的差别,就以那种色所缘来显示;或者说,在相似的所缘之间,威力和行境的差别本身就是差别。

他并不认为“天眼”就是那个肉眼,意思是:在法所支持的时候,他并不认为先前的那个就是肉眼。说“肉眼的生起是道”,只是为了显示肉眼是(天眼的)缘,并不是要用它来证明(肉眼)是无执受的。所谓“属于色界的”,是指以色界禅那为缘而生起的大种;这个道理在“属于无色界的”那里也同样适用。他反对“在无色界的刹那存在色界心”,意思是:他反对在同一个刹那既成为色界又生为无色界。

374即使他不承认被法支持的天眼就是慧眼,他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说,依靠法的支持,三种眼可以变成另一种眼,那就会有问题。

关于天眼的讨论,其详细注释终

第9章 随业趣智的注释

377“他以天眼了知随业而趣的众生”——这里用天眼作为工具格来说明,是为了指出天眼是随业趣智的依止处,而不是说天眼就是随业趣智的认知作用。但对方却把那工具格的表述当成是在说那个作用本身,所以经文说他是“不恰当地执取”。他主张“随业趣智就是天眼”,按照这种说法,就应该理解成“天眼就是随业趣智”。而“就”这个词放错了位置,应该接在“天眼”一词后面,因为它排除了随业趣智与天眼有不同含义。确实,天眼并不是随业趣智。

《随业趣智论》的注释终

第10章 律仪论的注释

379四大王天众有防护和无防护两种情况,这是由《阿吒那智亚经》所阐明的,所以他说“从三十三天开始”。既然如此,在善趣论中就应该这样说:“三十三天中所包含的过去诸天神有饮酒,而帝释诸天神则禁止饮酒,因此饮酒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无防护。”

律仪论的注释终

第三品的注释终

第四品

在家者阿拉汉论的注释

387因为与在家的结缚相应,所以这里要说明的是:正是因为与在家的欲贪相应,才称为“居士”,并不是仅仅因为字面上的称呼。

关于“在家人是阿拉汉”这一说法的注释终

2. 关于投生的注释

388不如理地:其意趣是取“他是化生者,就在那一投生处般涅槃”之义。

《投生论》的注释终

4. 具足论的注释

393在《具足论》中,有人承认“获得”时,他所说的并不是像依四蕴而具足那样的具足;因此,他就会有以四触等而具足的过失。这一点应当说明。

《具足论》的注释终

第5章 关于具备舍者的注释

397“以这种方式”是指:应当把“其中,有两种具足”等全部内容都连接起来理解。其中,所谓“得法”,是指有人通过初禅等修行,投生到色界等诸地中的某一地时,获得初禅等。即使初禅等已经灭去,由于它并没有随之灭尽,所以存在一种与心不相应的行;正是依靠这个法,熟睡的人和专心诵习等的人,才被说为“具足那些”。

《舍相应论》的注释终

由菩提而成佛的注释

398“因此”是说:因为如前所说的两种智本身就是觉悟。有些人主张:不执取这一点,而是认为凭借得法而具足不存在的菩提者即是佛。针对这些人的见解,才提出问题和追问,这是自宗论者的做法。应当这样理解整段话的关联。

《佛论》的注释终

7. 相论的注释

402这句话是就菩萨本身而说的:在具足(三十二)相的人当中,排除不是菩萨的人,只取菩萨,这部经就是就此而说的;并不是说除了菩萨之外,就没有其他具足相的人了。但也不是所有具足相的人都是菩萨,因此这不能作为成立的依据,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旨。

《特相论》的注释终

第8章 入决定论的注释

403除了圆满波罗蜜之外,正是由于圆满波罗蜜本身,他们才被称为“决定趣向菩提的人”,这就是这段话要说明的。而“仅仅……”等语句,则是在说明:并不是因为生起了某种叫做“决定者”的东西,诸佛才为他们授记。

《入决定论》的注释终

10. 《一切结舍断论》注释

413“完全直接地”:因为已没有剩余应当断除的,所以不采用“断一切结”这个说法,而理解为:正是以阿拉汉道来断除。他们说,他承认“由于没有未断的”——因为没有剩余应当断除;在“无余断”这句话里也是这样。这样一来,他就等于抛弃了自己的主张,而承认了自宗论师的主张。

《一切结舍断论》的注释终

第四品注释终

第五品

《解脱论》的注释

418没有果智:这里的意思是,既不能说它们“已解脱”,也不能说它们“未解脱”。因为前者只是彼分解脱之类的状态,而后者则是因为已被道断除,不会再重新生起。这里的种姓智,应当知道已经包含在观智里面了。

《解脱论》的注释终

无学智论的注释

421论主引述的经文短语是“但这并非无学”,对方的主张则是:因为它以无学为对象,所以它本身就是无学;但它并不属于无学者。这段话要显示的就是这个意思。

《无学智论》的注释终

3. 颠倒论的注释

424“并非只是地”的意思是:并非只是特相意义上的地,也不是只是指具足众缘聚集而成的地。不过,把无常看作常等颠倒之见,就叫做颠倒智。应当知道,这是把“智”这个名称安在“非智”上而说的。

颠倒论的注释终

第4章 决定论的注释

428-431有一种见解认为:存在这样一种智,世尊见到那随顺于谛、跟随道智的智,就了知“有可能”。把第一问直接当作第四问:在这里,是从“决定者去往不定”这类颠倒的追问开始算起,所以称为“第四”。

《决定论》的注释终

5. 无碍解论注释

432-433就算有人坚持“圣者的任何智都是出世间的”,也不能因此就把一切智都说成是无碍解。因为非圣者的智也是一种智。如果对方不接受那种智算是智,那就该这样回应:如果说的是地遍假立当中的等至智,那或许是想说这种智属于非圣者。

《无碍解论》的注释终

第6章 世俗智论的注释

434-435他说“在此”等话,是为了表明:他是依据言词的共通性,把两者都看作具有“谛”的共性而说的。

《世俗智论》的注释终

7. 心所缘论注释

436-438当有人作意“触以接触为特相”时,这里就表明:先前所说的承诺,是针对不同于随法作意的另一种整体作意而说的。

《心所缘论》的注释终

8. 未来智论注释

439-440“在一切之中”这句话,是通过“对于华氏城”等说法,说到了对未来的智。意思是说,他们依据“未来”这个共同特征,也想拥有对紧接着的未来(下一刹那)的智。

关于未来智的讨论注释终

9. 现在智论注释

441-442依于言语:就是依止于从义理上成立的言语,或者依止于认可性的言语。关于相续:意思是说,指坏灭随观者们以坏灭方式的随观相续。

现在智的注释终

10. 果智论的注释

443-444“如同诸佛”:意思是,诸佛只靠自己的力量,凭了知一切种类的果及其差别的智慧来了知果——这里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果智论》的注释终

第五品释义终

大五十篇终

第六品

决定论的注释

445-447不叫“不定”,意思是:就像邪性决定的人,在别的生命里可以称为不定,而这个人无论何时都不会有不定性。这种决定性就是无为法——这就是这段话的意趣。

关于决定性的注释终

2. 缘起论的注释

451以因的意义而住立,就是指因性本身。通过这一点,说明诸法的因性就是法住性,这就是它的意思。同样地,“法决定性”在这里也是这样。

《缘起论》的注释终

3. 谛论的注释

452-454事谛,是指生等、欲贪等、正见等。特相谛,则是以逼迫、生起、导出的特相来说的,也就是逼迫等。

《谛论》的注释终

5. 灭尽定论注释

457-459正在生起而被说成“被造作”的无色蕴,按照止与观的次第,达成它们的不再生起,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而说“因为不存在有为与无为的特征”,是在否定自性法的本性。清净也只是出起的另一种说法。在无为的状态中,并没有原因,因为无法成立自性法的本性——这就是其意旨。

灭尽定论的注释终

第六品释义终

第七品

摄论注释

471-472已摄:就是有联系。

《摄论释》的注释终

2. 相应论的注释

473-474说“没有种种决定”的人,其实正好表明:“油已经渗进芝麻里”这种说法本身就说不通,所以被“并非如此”这句话否定了。

《相应论》的注释终

3. 心所论的注释

475-477就触等法而言,不存在脱离了同一生起等(性质)的俱生性,所以说“这是就相应的俱生性而言”。

心所论的注释终

第4章 布施论的注释

478有人以“所施之法”来责难:如果布施只是心所法,那么按照“因为被施予,所以叫布施”这个含义,布施的性质也就只落在心所法上了——他们就是这样来责难的。

479“非可爱果报”等说法,是为了说明非心所法具有布施的性质,而不是为了说明果报的施与性质——应当这样理解其含义。用“非可爱果报”等语,看起来像是在说非心所法的果报施与,而不是在说它的布施性质,但这样说正是为了遮止那种误解。这样安立之后,紧接着就说:“因为非心所法的食物等法,在未来不会产生异熟果。”这是为了确定可爱果报的性质:意思是,就像所施之法一样,布施无论从哪方面说都不存在非可爱果报性,而必定唯有可爱果报——这就是“确定”的含义。

“以彼”是指“因为被施予,所以是布施”这个说法。但这并不是只取一个含义。为了否定“所施之物本身就是布施”这个自宗的主张,在驳斥他宗时,引用“信、惭”等经文是合适的,引用“有人在这里施舍食物”等经文也是合适的;而为了否定“心所法本身就是布施”并成立“心所法就是布施”,在自宗主张中引用“信、惭”等经文是合适的,或者用“有人在这里施舍食物”等经文来成立“所施之物就是布施”。应当看到,正是针对这种否定与成立在目的上的不同,才说“并不是只取一个含义”。其中,就像在他宗主张中为了引用经证,在“不应说心所法是布施”这个问难中,应当理解为指的是“心所法”;同样,在“不应说所施之物是布施”这个问难中,也应当理解为指的是“所施之物”。所施之物是可爱果报,这里仅仅否定了可爱果报的存在——此处应当读作“仅仅否定了可爱果报的存在”,或者说“只因不见可爱果报的存在而加以否定”。为了解除混杂,也就是为了解除心所法以应施舍的意义、以及所施之物以可爱果报的意义而混同有布施性这一点。

布施论的注释终

5. 受用所成福业论注释

483有一种执见认为:确实存在一种叫“受用所成”的福业,它和心不相应。他们那句话的意思,正是针对这种福业而说“受用所成的福业会增长”。

485“Tassāpi vasenāti”的意思是“也依据那种执见”。他们说:就像五种识那样,这些也会有结合,他对此承认。不过,他的本意是针对五种识的触等的结合而承认的。

486“未被受用”这句话,是用来说明“接受者接受之后不使用,而是丢弃”等情况。即使所施物没有被受用,由于福德是依布施的思心所而成立,所以“受用所成的福德会增长”这个说法就站不住脚了。这个说法站不住脚时,自宗论师的主张就有力。其意趣是:福德的体性确实只是依布施的思心所而成立。即使所施物没有被受用,福德也只是依布施的思心所而有,因此说“自宗论师的主张才是有力的”。

关于受用所成福德的讨论,的注释终

6. 关于“由此所施”的讨论注释

488-491他们正是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也就是说,正是靠衣服等物品,或者正是靠布施衣服等物品来维持生活;这里的意思是,即使没有自己所作的业,也能维持。由于这个原因,如果从这里布施给他们的衣服等物品,他们不能用来维持生活,那他们怎么能随喜……乃至获得喜悦呢?这句话是说给那些持这种见解并要把它确立起来的人听的。

《从此所施论》的注释终

7. 地业果报论的注释

492触有乐受等类别。在说明一切业果都是触之后,为了显示与自责法相应的结合,又说“那个触与想等”。而“Atthi ca nesaṃ”是就眼识等俱生法而说的。其中,对可爱果报的希求,是指对可爱果报本身生起希求而造业,这说明希求正是业的亲依止缘;或者是以现前感受为缘,通过爱、取等的生起而使苦产生。根本爱是指作为现前果报轮转之生起因的业的亲依止缘的前爱,或者是作为业的助伴、果报的亲依止缘。

493为了说明责难是依自宗的主张而提出的,所以说了“以及他们的执见”等话。

494从“获得的方式”这一角度来说:当业存在时,地等(结果)的获得就会发生,因此说明这个业就叫做“能引生彼果的业”。

关于地界业果报的讨论注释终

老死果报论的注释

495这里的意思是:“同一所缘”这种相应特征的缺失,即不具备相应的特征。

496“没有其他方式”这句话,是自宗论者站在自身立场的角度说:没有其他方式。这是为了说明,为了遮止无记法所感的老死果报,所以没有按无记的方式提出问题。

497有人说“不清净的色泽就是老”,但通过“那是不善业,是业所生”等说明,以及显示色本身丑陋这一点,就可以知道两者其实是一样的。

关于老死是果报的论释终

第9章 圣法果报论的注释

500他们转动业等之轮。

《圣法果报论》的注释终

第10章 果报与非果报法的讨论之注释

501“以彼为缘”这句话的意思是:某一果报的果报,是相互缘,也由于以彼为缘而成为相互缘。接着用“So hi”等语,说明先前所主张的正是这一责难的根据。在“相互缘等”中,用“等”字把俱生缘等也收摄进来,说明在这些缘当中,各自以各自的缘的作用而成立。

关于果报与非果报法的讨论注释终

第七品注释终

第八品

六趣论的注释

503-504503-504. 所谓“颜色”,是指色泽与形状,因此说“相似的外形与形状”。

六趣论的注释终

2. 中有论注释

505就像具天眼的人能看见极远、被间隔、该到达的地方;就像有神通的人能穿过虚空,破开地面各处而行。“并非正理”意即:如果他不存在于诸有之间,那么否定“中有”就没有根据,这是本意。

506他不接受生、老、死,也不接受死与结生之间的相续。因此他说:死后紧接着的中有诸蕴,他不承认;正在发生的生,他不承认;刚入母胎就消失的,他也不承认是死。

507就像在欲界等处,就在那些地方一次又一次地死去、再投生,从而形成死亡与结生前后相接的连续过程;如此显示他不想要那种情况。

《中有论》的注释终

3. 欲功德论的注释

510510. 从“欲乐”的意义上说,“欲有”之所以成为欲有,应当依照这个意趣来理解:一切属于欲界的蕴等,都是“欲有”。不过,在《界论》中,只是把执取蕴显示为“欲有”,而不是从“欲乐”的意义上来说“欲有”。所谓“诸比丘,有这五种欲”,只是依据这种说法而已——意思是说,只有五种欲的部分被称为“欲”;因此“欲界”这个词并不是指别的东西。依据这个意趣,就是“只是依据这种说法”的意思。

关于欲乐的讨论注释终

色界论的注释

515-516在关于色界的讨论中,应当知道有这样的主张:因为称为“色界”,所以色界只应当由有色法构成。在经典中,“有三有”等说法,是对界域的划分,也就是对所限定的界域作出界定;而“下至无间地狱为边际”等说法,则是对业作出界定。

色界论的注释终

无色界论的注释

517-518“以这个方法”的意思是:就像在前面那段讨论里,有色诸法不加区分地统称为“色界”,同样地,在这里,无色诸法也不加区分地统称为“无色界”。所以,那里所说的方式在这里同样适用,这就是这段话的意图。

无色界论的注释终

7. 色界处论的注释

519关于“鼻相(亦)”这句,应当说成“鼻等之相(亦)”。所谓“相”,指的是以鼻等所处位置为特征、具有那种形状的色聚。

色界的处讨论注释终

无色与色的讨论注释

524-526微细色是存在的,从它出离就是无色,这是这里的意趣。

关于无色与色的讨论注释终

色与业的讨论注释

527-537“筹划”是指努力、精勤,意思是在相应诸法中做更多的运作。“前一番”说的是这个问题:“凡是以不善心所生起的色,那一切都是不善。”

关于色与业的讨论注释终

第10章 命根的注释

540在“无色命根”这个问题上,他是抓住“存在无色诸法的寿”这类问题来说的。他的意思是:确实有一种与心不相应的无色法命根相续存在。在这里应当看到,他之所以说“无色法”,是因为:尽管他意许色法与无色法两者的命根,说成“无色法”仍然说得通。

541应当知道,即使说“在众生相续中,或者有色法”等等,也还是在说那同一个命根相续。

542这里说“前后分”,意思是:因为已经接近等至,所以那时也可以说他已经入定了。

544-545关于“两种命根”:前面的文本写作“提问属于自宗,承认属于他宗”;后面的文本写作“提问属于他宗,承认属于自宗”,这样才合理。

关于命根的讨论注释终

第11章 业因论的注释

546“其余”是指杀生等业的因,这里说的是前面针对入流者等的追问。“且说”是他宗表示接受的话,所以不能说成“令其接受”;不过自宗说“是何业的因”,是为了让对方接受,这样讲才说得通。至于“令其接受”,不能理解为“令其承认某一方”,而应理解为:他宗使自宗执取他自己的见解。

业因论的注释终

第八品注释终

第九品

见利益者的讲述注释

547为了显示差别,就是为了显示不同,这样说才是对的。对于依据不同心而承认(两种见)的人,如何合理地消除他的意图,需要考察。因为,如果有人同时主张两种见是依所缘而成立的,那么为了显示这种情况并不存在,才开始了这段论述,这是合理的。从“以随闻为依据”等语句可以看出:并非只有以无常等为所缘的智才是观,对涅槃显示“无生是安稳”等利益,也同样属于观。

关于“见利益者”的注释终

以不死为所缘的讨论注释

549由于对经教的敬畏,应当这样理解:就像经里说的“比丘们,彼岸是安稳的、没有怖畏的,这是涅槃的另一种说法”,这是针对无结缚等状态而说安稳等,以此等方式,对经教的敬畏应予理解。

关于“以不死为所缘”的讨论注释终

3. “色有所缘”之讨论的注释

552-553为了显示所缘义的差别,才说“缘义”和“所依义”。当这样的差别存在时,不论是否设定“有缘”和“有所依”之间有差别,都不应该因为“有缘”就认为:即使以所依为所缘,也一定就是“有所缘”。这段话就是为了说明这个道理。

关于“色是有所缘”的论释终

第4章 随眠无所缘的讨论注释

554-556因为还没有被断除,才被称为“有”,并不是因为当下真实存在才被称为“有”,这就是这句话的用意。

关于“随眠无所缘”的三论释终

5. 关于“智无所缘”这一讨论的注释

557-8他们说,所谓“他的智”,就是指道智。

关于“智是无所缘”的论释终

7. 关于“被寻随逐”的论注释

562“无差别地”的意思是:通过所缘和相应这两者。

关于“被寻所随逐”的注释终

第8章 关于寻的扩散为声音的讨论注释

563“一切”这个词,说明“在一切有寻的心里,无论在一切处还是一切时”这个意思,所以说“乃至在意界转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唯寻的扩展”,意思就是仅仅寻的生起。

关于“寻的扩展为声音”的注释终

第9章 关于“语行不如心行”之说的注释

565“无犯”是说,因为没有欺骗的意图,所以不构成妄语。

关于“不如(随)心之语”的注释终

11. 关于“具足过去与未来”之论的注释

568-570“于那些”就是指那些施设。依具足施设而称为“具足”,依获得施设而称为“获得者”。称为“具足”的,这就叫作具足施设;称为“获得者”的,这就叫作获得施设。或者应当这样连接其意趣。

关于过去与未来的具足之论的注释终

第九品的注释终

第十品

灭论的注释

571-2当有人说到“与有分心的坏灭刹那同时”等等时,应当这样说:与唯作蕴的坏灭刹那同时,结生蕴生起;同样,与结生蕴的坏灭刹那同时,结生蕴生起;与唯作蕴的坏灭刹那同时,唯作蕴生起。眼识等则是通过取唯作四蕴而得以取。“智”,指与道智相应。

《灭论》的注释终

3. 具五识者和合论注释

576“那个相”,是指没有说“六识”,而说“五识已生起所依”等,这就是所说的相。这里不说“六识”,其用意是:这正是不说“确实不应这样说”这类话的理由。

577“世间”是指观之道。这里说的“无相”,意思是:在眼识现起的那个刹那,若执取无相,就被说成不执取相;而那个本身就是空。这是它的意旨。

关于具五识者之道的讨论注释终

5. 关于“五识有作意”之说的注释

584-586“以善、不善而倾斜”这句话,是说以善或不善的状态而倾斜、生起。不过应当知道,这其实是对所缘种类的执取;由于它,才会与无贪等或贪等相应,就像“乐,是心的非分”等说法那样。

关于五识有作意的讨论注释终

6. 关于“以二戒”这一说法的注释

587-589这是指刹那坏灭的灭,不是不再生起的灭,也不是违犯戒律的灭。就像违犯的时候——正如违犯之后就成了破戒的人,同样,在灭去的时候也是这样。意思是说,他们这样观察那些因违犯而倾向(恶行)的人。

关于“以二戒”的注释终

戒非心所论的注释

590-594590-594.“由于这个,他才真正叫作具戒者”,这里的意思是:由于那种与心不相应、持续存在的积累,一个具有不善心或无记心的人,也真正叫作具戒者。这里剩下的内容,应当依照“布施不是心所”那段讨论中所说的方式来理解——这是已经说过的;不过那段讨论还需要另外去查找。

《戒非心所论》的注释终

9. 受持因论的注释

598-600在受持因论的注释中,应当理解为:这部分与前面所说的内容相同,也就是与受用论的那一部分相似。

《受持因论》的注释终

11. 无表恶戒论的注释

603-604关于“由命令而在杀生等事上支分圆满”这一说法,意思是:如果有人在某一天接受了命令,却在另一天去杀生,那么当时那个命令即使没有表知,也已经成为一支,所以叫“无表恶戒”。这就是它的意趣。

《无表是恶戒论》的注释终

第十品释终

第二组五十经终

第十一品

4. 智论注释

614-615在《智论》中说到“譬如大众部”等时,这里的大众部可能是指不同于先前在“智非所缘”论(论557等)中所说的安达克派。如果说“于无智中已离”等,就是在显示:就像由离贪而施设为“离贪者”一样,由离无智也成为施设“有智者”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有智才叫有智者,而是相对于无智者才叫有智者。至于“由获得智”这一句,应当理解为:因为获得智而断除了无智,所以他才可以被称为有智者。

《智论》的注释终

6. “此是苦”的论注释

618-620“另一方则依自宗”,意思是论敌依自己的宗义。

《这是苦》论的注释终

第7章 神通力论的注释

621-624“或者以业的异熟之力来说”,这是针对地狱而说的。因为在那里,阿浮陀等时限的划定,就是依据这种业的异熟之力来说的。“或者以年数计算”,则是针对人间和四大王天等诸天神而说的。因为对他们来说,即使是有能力在不可计数的漫长时间里带来异熟的业,也要通过年数来计算和限定。

《神通力论》的注释终

定论注释

625-626“以等持之义”,意思是:以平等安立之义。这里说“有一种名为定的其他心所存在”,但并没有采纳这一点,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以诡辩”,意思是:因为只是单一心刹那,眼识和禅那心之间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只是就这个共通点来说的,这就是其意图。

关于定的讨论注释终

法住性论注释

627“以及无间缘性”的意思是:无明是诸行的无间缘。由于无明有那种住立状态,从它那里就产生了被称为无间缘状态的住立状态——这就是要表达的意思。这里提到“无间缘”,应当理解为是为了显示一种不具备相互缘性质的单独之缘,因为这样一来,所有这类缘就都被显示出来了。“以及相互缘性”的意思是:无明是诸行的缘,诸行也是无明的缘。其中,由无明对诸行的缘的状态所形成的住立状态,就产生了诸行对无明的缘的状态所形成的住立状态,而后者又依赖于前者——这就是要表达的意思。

《法住性论》的注释终

第10章 无常论的注释

628“就像色等一样是已完成法”的意思是:因为它们和色等一起生起之后又灭去,所以是已完成法。“依据对无常性的分别追问之力”是说:就像在三根杖上使用“杖”这个称呼一样,在三相上也使用“无常性”这个称呼,因此是依据对它的分别追问之力——他们这样说。

《无常性论》的注释终

第十一品的注释终

第十二品

律仪业论的注释

630-632果报门指的是有分心;业门指的是善与不善心。

《律仪业论》的注释终

业论的注释

633-635针对无记而说的遮止,意思是:以自宗的特征来遮止——他们是这么说的。有人这样认为:当无果报的思以自身面目被显示出来时,有果报的思也就同样被显示出来了。于是他说:“要以自身面目显示有果报和无果报的思。”

业论释终

3. “声音是果报”的论注释

636-637“业所生的非色法”等说法,是在说明:即使在业所生的眼等诸法当中,也没有“果报”这一称呼,那非业所生的声音等就更不用说了。

《声与果报论》的注释终

4. 六处论的注释

638-640因此,“是果报”这句话,不加区分地说,就是在说六处就是果报——这是针对那些持这种见解的人说的。

《六处论》的注释终

七次为极的论注释

641-645“七次为极”是“决定者”,意思是:以“最多七次”为限而确定。这里的“分别”就是这种差别。而你想让它有“决定”,意思是:除了不堕法性和证得果之外,你还想在别的“最多七次受生”的状态中也有决定。

“无间业的不存在”是指:依靠那种法现观,他才被称为“有可能者”,意思就是他没有无间业;或者是指这个人没有无间状态。那么,他会在中间证得法吗?有些人说:“极七返有者不会超过第七有,但在那之前并没有被遮止。”另一些人说:“凡是世尊以智力所记说的人,他在中间并没有现观;不过,因为不存在某种决定性的‘有’之定性,所以称为‘有可能’。譬如善的证得思惟,有时即使不给出果报,也因因缘具足时能给出果报而被称为‘果报法性法’;同样,极七返有者是因为根性柔和,不是因为决定性的存在,也不是因为被世尊所记说;而根性柔和并不是造成不能性的法,所以他不叫‘不能者’。在这里,由于没有造成不能性的法,就遮止了不能性,但并没有说能够在中间证得。如果极七返有者能在中间证得,那他就该成为家家者了。”不过,不作区别而依可能性的自性,说为“有可能”才是恰当的。至于“没有任何决定有的定性”这句话,在这里应看到省略了“见”字,或者与“记说”相连属。

《七次为极论》的注释终

第十二品的注释终

第十三品

《劫住论》的注释

654-657在《劫住论》中,“前面”指的是关于神通力的那段讨论。

《劫住论》的注释终

3. 无间业相应论的注释

660-662在“无间相应论”这一节里,所谓“无间相应”,意思是“以此而与无间相应”。应当知道,注释书是把“无间”这个词加在“无间”上来解释它的含义的。巴利原文中也见到写作“anantarapayutto”的形式。

《无间相应论》的注释终

第4节 决定与不定者的讨论注释

663-664663-664. 其余的三地法称为“不定”。这里,就尚未到达决定者的诸法而言,说“三地法”。正是就这些法,才说“即使具足这些,也仍然是不定”。于是,有些人执取这种仅仅是假名的说法,认为“已决定的最后生菩萨,有能力证悟法、有能力契入”,因而主张“进入决定”。这就是他们见解的义理连接。然而,这样一来,“决定”这个词就只是假名而已;而“有能力证悟法”则被说成是“进入决定”这个词的原因。其实,能力才是这两者的原因,这样才合理。“以其他”的意思是:如果决定者能进入决定,那么邪性决定者就应该能进入正性决定,或者正性决定者就应该能进入邪性决定,但事实并非如此——这是为了显示这个道理。

《决定者的决定论》的注释终

不悦贪的注释

674在不悦贪论中,所谓“啊,但愿这唯独是我的”这种染著,就是要说明:以这种方式生起的贪,正是这里所说的“贪”,而不是别的。

675不过,在经中这一句,是和“意趣”这个词联系在一起的。

《不悦贪论》的注释终

9. 法渴爱无记论的注释

676-680因为已经说到了“法渴爱”,他们就主张这是无记的。他们把对善法或出世间一切法的渴爱执取为“法渴爱”:由于它是渴爱,所以不是善;又因为它是在法上生起的,所以不是不善,因此就认为它是无记。这就是他们所要显示的见解。他们把六种渴爱归纳为三类来展示,因此,法渴爱也由于属于欲渴爱等形态,并不是无记——这就是这里的意旨。

《法渴爱无记论》的注释终

第十三品的注释终

第十四品

善与不善结生论的注释

686-690“Tanti kusalaṃ akusalañcā”应当理解为各自分别关联。“Taṃ ubhayanti vā”则是省略了“Taṃ ubhayaṃ”的说法。“Paṭisandahatī”就是结合的意思,也就是说无间地生起。

关于善与不善结生的讨论注释终

六处生起论的注释

691-692有些论师说:“在芽、枝、树冠等具足的树木等当中,只有种子本身显现出来。”为了说明他们的主张,说了“具足枝叶树冠的……”等话。

《六处生起论》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