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退失论义注

23 段

二、退失之论

一、论议方法退失之解释

239239. 接下来是退失之论。退失法、不退失法,有诸如“诸比丘,此二法能令有学比丘退失”(《增支部》2.185)、“诸比丘,此五法能令时解脱比丘退失”(《增支部》5.149)等经为依据,正量部、犊子部、一切有部及部分大众部乃至于此认为阿罗汉亦有退失。因此,无论是他们还是其他持此见者,自宗论师为了破斥其见,便问:“阿罗汉会从阿罗汉果退失吗?”其中,“退失”有两种:已得之退失与未得之退失。其中,“尊者乔底迦第二次从那时的意解脱退失”(《相应部》1.159),这称为已得之退失。“对你们这些希求沙门性者,莫令沙门性退失”(《中部》1.416-418),这称为未得之退失。此处,这里是指已得之退失。对此,他宗论师回答“是”而承认。然而,在自宗中,此已得之退失唯指世间等至,而非阿罗汉果等沙门果。在他宗中,也不认为此退失在一切沙门果、一切有、一切时、一切补特伽罗上都会发生。这仅是他们一方的见解,因此为了破除一切见网,论中以“于一切处”等展开教说。

其中,因为他宗论师不认为渐次退失后安住于须陀洹果的阿罗汉有退失,只认为安住于上果的阿罗汉有退失;又不认为安住于色界、无色界有的阿罗汉有退失,而由于存在业乐等能令退失的法,他们只认为安住于欲界有的阿罗汉有退失。因此,当被问及“于一切处”时,他予以否认;被再次坚定地问及时,他针对欲界有而承认。因为在一切欲界有中,存在能导致退失的欲功德,所以依彼见,认为于彼处有退失。

第三问是关于“退失”的,即询问能导致退失的法。其中,因为所谓退失,即是业乐等法,特别是欲贪与瞋恚,而这些在色界、无色界无有,所以他宗论师便否认说:“不是这样。”

“于一切时”是询问时间。其中,对于第一问,因于如理作意时并无退失,故予否认。对于第二问,因于不如理作意时,无论夜间或昼间,一切时皆退失,故予承认。对于第三问,当与能令退失之法结合时,仅仅一刹那便名为退失;在此之前未退失者与在此之后已退失者,皆不名为退失,故予否认。

于“一切阿罗汉”诸问中,第一问是针对利根者,故予否认。第二问是针对钝根者,故予承认。第三问亦意指利根者,因为他们一切时皆无退失。此为其所执之见。

于长者譬喻中,第一问属他宗,第二问属自宗。其意图如下——你们问我:“阿罗汉从阿罗汉果退失时,是否从四果退失?”对此,我反问你们:“以四十万成为长者、行长者事者,若失去十万,那位长者是否从长者性中退失?”自宗论师针对一分退失承认后,他宗问:“是否失去一切财产?”自宗论师以未失去一切故答“非也”,随后反问:“如是,阿罗汉亦有退失,却非从四果退失。”此为第二能问,令其生起彼见。他宗论师不见长者有不能之理,故予承认;当被问及阿罗汉从四果退失之可能时,他却误解“决定趣向正觉”(《增支部》3.87)之文义,执持己见,针对从须陀洹果不能退失而予以否认。然而,这仅仅是他们所执之见而已。

至此,名为论议方法者已完成。

二、圣者交往退失之解释

240现在开始阐述诸圣者的配对比较。其中,有些人认为只有阿罗汉会退失,有些人则认为阿那含也会退失,还有些人认为斯陀含也会退失。然而,对于须陀洹,所有人都不认为有退失。那些从阿罗汉果退失而住于阿那含、斯陀含状态者,他们承认其退失,但这不是对其他的阿那含、斯陀含而言。对于须陀洹,他们也是一切时都不承认有退失,因此以略说的方式发问。其中应知,依其见解而有承认与否认。在‘阿那含是否从阿那含果退失’的问题中,依那些不认为阿那含有退失者而否认;依那些认为原本的阿那含,或从阿罗汉退失而住于阿那含者有退失者,则予以承认。这是此处的入门方法。依此理路,一切略说应知的意义皆当了知。

241其中所说的‘于须陀洹果无间即证阿罗汉果’,是就退失之后再度精勤而证得阿罗汉果而言。另一方则以须陀洹果后无间不可能证得阿罗汉果为由,予以否认。

242此后,为了依据‘退失或因烦恼的断除薄弱,或因道修习等未得增上,或因不见诸谛’等说法进行追问,而说了‘谁断除的烦恼较多’等问题。这一切意义原本明白易懂,但诸经之义应当依照传承义注中所说的方法来理解。

262关于“时解脱阿罗汉从阿罗汉果退转”的问题,他们执此见地:钝根者为时解脱,利根者为非时解脱。然而,于自宗之中,定论如是:未达自在的证禅定者为时解脱,已达自在的证禅定者及一切圣者,于圣解脱中皆为非时解脱。而他执取此见,宣称“时解脱会退失,另一种则不会退失”。其余内容此处意义明显。

圣者会合与退失的解释。

三、经典证成退失之解释

265今依经典为证。此处,“优劣”指依殊胜与低劣的差别,而有优与劣。“行道”即修习之道。“由沙门所宣说”指出自佛陀沙门的阐明。因为乐行道而速通达者为优,苦行道而迟通达者为劣。其余两种,以一分支为优,以一分支为劣。或者,最初所说者为优,其余三种为劣。依此种种优劣的行道,他们不两次到达彼岸,意即不会以一道两次证达涅槃。何以故?因为由某道所断除的烦恼,不会再由该道重新断除。以此说明退失之法不存在。彼非一次把握即得之单一者,意思是那彼岸并非只应触及一次。何以故?因为并非以一道即断除一切烦恼。以此说明并非以一道即能证得阿罗汉果。

“已断者尚有应断”即是问:对于已断的烦恼轮转,还有什么应再断除的吗?对方针对利根者予以否定后,再次被问时,针对钝根者予以肯定。自宗论师引经据典,显示其不存在。此处,“暴流与套索”指烦恼的暴流与烦恼的套索。

266“所作的增长”是指对已修习之道的进一步修习。此处,否定与肯定亦应依前文所述来理解。

267“导致退失”:对方所引的经中指出,有五法导致未得之退失以及世间等至的退失。然而,他将其理解为已证阿罗汉果的退失,因此他说“阿罗汉有乐于业”。对方是先针对非时解脱予以否定后,再针对另一种予以肯定;或者,先否定依欲贪而转起的那种,再肯定依其他方式而转起的。然而,当被问及贪等是否存在时,他无法给予肯定。

268“被什么所缠缚”的意思是:被什么所缠缚、跟随或笼罩?关于随眠的提问,其否定与肯定也应根据利根与钝根的情况来理解。或者,他因名称上的共相而肯定“善随眠”。“贪增长”是针对由修习所断的而说的。对于嗔与痴,也是如此。然而,对于有身见等,由于是由见所断,故不认为会增长。其余各处意义明显。

经证。

关于退失的论述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