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Paccanīyapaṭṭhāna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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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逆发趣论注释

1如今,为显示以遮遣善等诸法而名为“逆”的逆发趣,而开示:“依非善法,以因缘生起非善法”等。其中,“依非善法”即遮止了善法为缘性;“非善法生起”则遮止了善法的生起。因此,此处应依“依一个非善无记蕴,生起三个非善无记蕴及心生色”等理趣来解答问题。而于各缘所得之数目,圣典已有说明;相似的转起解答,亦于彼处显示。是故,此处一切皆应审察圣典,依前文所述方法加以理解。于二法发趣、二法三法发趣、三法二法发趣、三法三法发趣、二法二法发趣中,亦复如是。

至此,

三法发趣之殊胜、二法之最上,

二法与三法,及三法与二法,

三法与三法,及二法与二法,

此六者于逆发趣中,义理甚深。

注释书中所说的偈颂已作阐明:在法逆发趣中显示了六种理。若依缘来说,于每一种发趣中皆有顺等四种理,因此以一种方式而言,应知逆发趣正是以二十四种理为庄严。

逆发趣论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