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行双论义注

19 段

6. 行双论

1. 施设品释

1现在,对于根本双论中所开示的善等诸法,依其可得的方式,摄集其中一部分之后,对紧接谛双论而说的行双论进行注释。其中,亦应如前所述,了知施设品等三大品,以及中间品等其余分类。然而,此处有一差别:在施设品中,如下文所行,先举出蕴等法之后,便以“色是色蕴;眼是眼处;眼是眼界;苦是苦谛”等句的净化门作为起始。但此处并未如此开始,而是首先将三种行分别显示:“入出息是身行”。

其中,身之行即是身行。因为“入出息是身内的,这些法是系属于身的”这一说法,故以业生身为因,其果之行即是身行。另一种方式:被造作,故为行。被什么所造作?被身。因为此入出息,犹如风箱中的风,由业生身所造作。因此,身之行即是身行,意即由身所造的入出息之风。然而,根据“毗舍佉贤友,先有寻、伺,而后破出言语,因此寻、伺是语行”的说法:造作,故为行。造作什么?造作语。语之行即是语行。这是能令言语破出的寻与伺二者的名称。而根据“想与受是心所的,这些法是系属于心的”这一说法,在第三句中也同样:被造作,故为行。被什么所造作?被心。依具格的意义,心之行即是心行。这便是一切与心俱生的心所法的同义语。然而,由于寻、伺已以语行的身份被单独执取,故说“除去寻、伺”。

2-7现在开始“身是身行”的句子清净门。此中,顺次有三,逆次有三,共成六对双论。在句子清净根本轮转门中,以每一行为根本各作二门,顺次有六,逆次有六,合计十二对双论。而在纯行门中,如蕴清净门等所说“色是蕴,蕴是色;眼是处,处是眼”等双论方式,在此并未说“身是行,行是身”,而是以“身行是语行,语行是身行”等方法,以身行为根本说二门,以语行为根本说一门,顺次有三,逆次有三,在纯行门中总共宣说了六对双论。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单一词纯粹的说法并无意义。恰如在蕴双论等中,由于以色等为特殊的蕴、以眼等为特殊的处等作为所趣,故“色是蕴,蕴是色;眼是处,处是眼”这样的单一词纯粹说法才具有意义。同样地,此处“身是行,行是身”则没有意义。然而,以“身行”两个词能获得同一个意义。因为以“入息或出息”这样的单一词纯粹说法没有意义,所以不说“身是行,行是身”。但是,“身是身行”等是应当说的。然而,这也由于以身体、语、心等词所趣之行并未被执取,所以不合理。因为这是纯行门。但在句子清净中,即使没有意义,言辞亦属合理,所以……” }, {

8-18然而,在其解说门中,顺次中,因为身等并非就是身行等的名称,所以作了“非”的否定。逆次中,“非身非身行”是问:凡非身者,是否也非身行?“身行非身是身行”的意思是:身行不是身,然而它只是身行。“其余”并非仅指其余两种行,而是指除了身行之外的一切其余法,包括有为、无为、施设的差别,既非身,也非身行。应以这种方法了知一切解答中的意义。

施设品释。

2. 转起品释

19在此转起品中,于现在时的补特伽罗门顺次,“凡身行生起时,彼语行生起”等,以身行为根本的二门、以语行为根本的一门,唯独获得三对双论,这些已被采用。在其逆次以及时节门等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此,在此一切门中,应当以每一门三对双论的方式来了解双论的计数。

然而,在此处的义理决断中,其特征如下:于《行双论》中,由“在入出息生起的刹那,在寻与伺生起的刹那”等说法可知,也应依转起的方式把握现在等时间的差异,并非只依死亡与结生。又由“在第二禅、第三禅中,身行在那里生起”等说法,应知禅那也是依处所的方式而被把握的。如此,对于此处所能获取的各种情况,应各自依其方式了知义理的决断。

于此,这是入门的引导:“无寻无伺”是就第二禅与第三禅而说。“那些”是指那些具足第二禅与第三禅者。“欲界”是指生于欲界的有情。然而,色界天没有入出息;无色界众生则完全没有色法。“无入出息”是就生于色界与无色界诸有的有情,仍有寻与伺生起而说的。

21“在初禅、在欲界”,是指在欲界地中生起的初禅。而且,此处所说的初禅,应仅依支分的程度来把握,并非仅仅依于安止。因为即使在尚未达到安止的状态下,有寻有伺的心中生起时,这两种行也确实会生起。

24“心的坏灭刹那”:这是就身行完全由心等起而说。因为心只在生起时才等起色法或非色法,并非在坏灭时。

37“净居天者在第二心进行时”:这是指从结生心之后的第二个有分心。虽然即使在结生心进行时,他们的那些寻与伺也的确不在那里生起,但这样说旨在显示:只要异熟心未间断地相续,它们就的确不生起。或者,他们是由哪一禅的异熟心结生,那禅即使生起百次千次,也只是第一个心。然而,与异熟心不相似、因对生命的渴求而生起的转向心,被称为第二心。应知这是就此而说的。

44“具足最后心者”:指那些以无结生的最后心而成为具足者的漏尽者。“无寻无伺的最后心”:这是依色界第二禅等者的死心,以及无色界第四禅等者的死心而说。“那些”:指那些具足最后心等者。

79“若某人的身行灭,则其心行灭”:在此处,由于身行必定与心行在同一刹那灭去,因此回答“是”。而不是心行与身行一同灭去。原因何在?因为心行即使没有身行,也能生起、灭去。然而,身行是由心等起的入出息之风。由心等起的色法,在心生起的刹那产生后,会持续住立,直至其他十六个心相继生起为止。它与这十六个心中的最后一个心一同灭去。因此,相对于与之同时生起的心,它与第十七个心一同灭去。它不在任何心的生起刹那或住立刹那灭去,也不在住立刹那或坏灭刹那生起。这是由心等起的色法的法性。因此,由于身行必定与心行在同一刹那灭去,才说“是”。不过,在《分别论》的锡兰古注中,有说“由心等起的色法,在第十七个心的生起刹那灭去”,这与本圣典相违。圣典的权威胜于注释,故应以圣典所说为准。

128“若某人的身行生起,则其语行灭”:在此处,因为身行在心的生起刹那生起,而在那一刹那,寻与伺并不灭去,因此否定地回答“否”。应以这一入门方式,了知一切处的义理决断。遍知品是自明的。

转起品释。

行双论释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