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念处论义注

4 段

8. 念处论注释

301接下来是念处论。“于此,比丘们,我将为你们宣说四念处的集起与灭没”(《相应部·念处相应》),正如同《念处相应》中所说的方法,某些人执取了“身等是念的所缘法”之后,便生起“一切法是念处”的执见,例如现今的安达迦派。所谓安达迦,是指东山部、西山部、王山部、悉达多部等这些后来兴起的部派。为辨析他们的执见,有自宗者的提问,他宗者的承认。在此,若依“依此而住立,故为处。何者住立?念。念的处所,即是念处”这一意义,念的行境也是念处;若依“令住立,故为处。何者令住立?诸念。诸念本身就是处,即是念处”这一意义,诸念本身就是念处。因此,两种说法在某种意义上都合理。然而,对于那些舍弃了这种角度,而绝对地主张“一切法是念处”的人,自宗者提问,他宗者则就所缘而承认。对于追问“一切法是念”者,由于一切法并不具有念的自性,故予以否定。其中,“趣向灭尽”等是对于道的修饰语。因为一乘道趣向作为烦恼灭尽的涅槃,故称为“趣向灭尽”;因为觉证四谛而趣向,故称为“趣向菩提”;因为减损轮回而趣向,故称为“趣向损减”。如此,以这些语句问:“难道你的一切法皆是此?”

“眼处是念处”等语,是为了对一切法进行分别提问而说。对此,同样是从念的角度予以否定,从所缘的角度予以承认。所有问题中的含义,都应如此理解。经文的佐证,其义自明。

念处论注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