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舍断论义注

6 段

4. 舍弃论

非因论的解释

279此处开始为「舍弃论」。其中,有人抱持这样的见解:“得禅那的凡夫,在现观真理的同时便成为不还者,他的欲贪和嗔恚在凡夫阶段即已断除。”例如现今的正量部。为了破除他们的这种见解,自宗论师问“是否舍弃凡夫”,他宗论师由于未见到那些虽被禅那镇伏却仍会现起的烦恼而承认。然而,那些烦恼纵使被禅那镇伏,也唯有通过不还道才能彻底断除,因此自宗论师再以“彻底”等词展开追问;他宗论师则因不存在那样的断除而否定。自宗论师就“镇伏”一词,意指彻底的镇伏而发问。此后,结合不还道行者,展开与凡夫的关联讨论。这部分意义清楚。

280此后,被问及“是否住立于不还果”时,他依禅那的不还性而承认。被问及“是否住立于阿拉汉果”时,他予以否定,因为见道无法断除上分结。

被问及“是否无前无后地证得三道”时,他因并无那样的修习而否定。再次被问时,他针对三道各有其作用的实情而承认。在关于沙门果的提问中,也是同样的道理。被问及“由何道”时,他依于禅那的不还性而说“由不还道”。再次被问及结的断除时,他否定,因为那些烦恼并非由不还道所断除。第二次被问时,他基于初道即是以禅那而证的不还道而承认。此处其余内容明显。

舍弃论。